演出合同范本15篇

时间:23-06-05 网友
演出合同范本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演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演出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互相信任、公平交易为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的内容、价款、活动周期、交付方式

活动内容:见附件《节目人员清单》

表演时间:

活动场次:

活动地点:

此次演出活动金额: 元 (大写: ) 。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50%,即:元(大写 ),尾款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

甲方提供活动工作餐、饮用水。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人员做约定之活动以外的工作,不得要求乙方人员做任何色情、违法事项,对于任何违法的活动乙方人员可以拒绝甲方的要求。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私自与乙方人员联系或互留通讯方式,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演出并要求甲方赔偿。

2、甲方不得无故及在乙方无法准备的条件下更改活动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与乙方共同友好协商更改方案。

3、甲方保障乙方及乙方人员在此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正当利益。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乙方所有参与此次活动的演出人员在活动现场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在指定区域就位、彩排和休息。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的工作人员能积极地配合甲方工作,完成事先商议的活动全过程。如乙方人员无法完成甲方提出的正当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选择更换新的工作人员直至甲方满意。(如乙方人员由于身体的突发疾病,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允许范围内,更换符合甲方要求之人员)。

3、乙方安排管理员保证乙方演员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 ,不旷工、迟到、早退,不出现影响甲方形象的不文明举止;协助甲方做好此次活动,保证演出的质量。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暂时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协议,非违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在活动当天,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活动中断、物品损坏、工作人员无法恰当上岗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具体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费用,每拖欠一日按3%给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约

双方应严格要求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当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并友好解决: 补充内容(需加盖公章):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1、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凡有关本协议的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其他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甲方代表:

日期:

地址:

电话:

乙方代表:

日期:

地址:

电话:

演出合同范本2

委托方全称

联系人:

电话:

受托方全称

联系人:

电话:

委托项目

演出地点:

演出时间: 年月日

演出人数:

收费标准

元/人

合计:

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付款方式:一期:签订合同付合同金额30%。二期:演出结束现场支付余额70%。

合同条款

1.承办方受委托方委托提供以上服务,应保征艺员素质或由委托方指定艺员: 。

2.承托方自备 , , 设施。其它由委托方负责。

3.承托方按合同规定时间里人员设备到位,如因承托方人员未即时到位而给委托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委托方有权追究承托方合同金额30%-70%经济责任。

4.演出时间如有变动,委托方应在演出时间前48小时内通知对方。否则承托方仍按合同金额收取演出费。(注:时间变动如在上午,下午或晚上单位时间内临时变动,双方可具体协商。

5.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履行,经双方协定,本合同顺延执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可请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8.为保证委托方的财产安全,委托方可通过银行结算一次性付款。

9.其他:

委托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承办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西安音乐厅举办活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活动名称与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的西安音乐厅举办 ,共 1 场

2.活动主办单位:

活动举办场地:

3.活动演员共 人,职员 人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第三条 排练和演出

1.甲方活动的走台时间: 年 月 日 时。

2.甲方活动的演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第四条 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

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详细项目服务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租赁、服务项目及收费表》。

第五条 租赁、服务费用(即合同价款)及押金的支付

1.甲方在进场前向乙方支付进场押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甲方进场举行活动,如发生额外费用的,乙方从该押金中抵扣;如不发生额外费用的,活动结束后,乙方将原款返回甲方;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向乙方缴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以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费用即人民币_ 元(大写: )

3.甲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合同价款和押金。(乙方账户:公司名称:西安曲江爱乐艺术创作有限公司;公司帐号:129904608810801;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雁塔广场支行。)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演出前7个工作日向乙方通报进乐器时间、走台时间、走台与演出使用设备情况。

2.甲方如在走台或演出过程中需录音、录像、拍照、采访,应在演出前3 天向乙方申请,经乙方同意并向乙方缴纳规定费用后,由乙方统一安排。

3.甲方演职人员应遵守剧场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后台及公共区域卫生,禁止在音乐厅内吸烟,爱护所有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如发现违反规定的情节,乙方人员有权劝阻、制止或采取相应措施,由此对演出产生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每场演出30张的工作票(其中VIP票20张池座第七排1——20座 楼座一层10张)。甲、乙双方如需额外提取音乐会票,提票数量应由双方协商议定。若预留警卫票(票数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音乐会的作品、曲目、指挥、演员及乐队布局图等有关资料送给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协助宣传和做好演出安排。因甲方未及时送交上述资料而给演出等造成影响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演员或工作人员进出剧院必须使用剧院工作证,(大通证,后台证,领队证,演员证,前台证),证件只限在排练期间有效,演出期间进入观众席一律配票使用。

7.甲方参演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乙方场地内的人身安全由甲方予以保障,演出活动中产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甲方工作人员须明确提示音乐厅的管理规定,鲜花、食品不得带入场内,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儿童专场应特别注明)。

9.甲方如使用请柬进入音乐厅,需配票使用,一柬一票。如印刷请柬超过中心本身座位数量,造成观众投诉及责任的,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应于出票前至少8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演出票务信息。如因甲方未付清或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提供准确的票务信息而延误出票,由甲方自行负责。

11.甲方允许乙方组织观众参观甲方排练及走台。

12.甲方若售卖或派发节目单或节目册的,须在演出前提供给乙方30份。

13.如需专业灯光师、专业调音师的,由甲方自备。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以下租场配套服务:

(1)场务服务:检票,领位,存包服务;

(2)音乐厅内基础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仅限音乐厅内使用) (3)音乐厅前厅一套主题展板空间:西安音乐厅前厅展位(材质:艺术布 尺寸:6米*2.8米) 交响乐大厅横幅(材质:艺术布 尺寸:12.5米*1.5米) 交响乐大厅正门两侧桁架(材质:喷绘 尺寸:2.5m×2.5m) 以上展位由甲方负责设计制作。

注:如有其它需要展示的空间,请提前与乙方沟通,在材质和规格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由乙方协调布展。

2.乙方全程提供配合甲方在装台及演出期间所需的相关技术人员(灯光、音响、舞台机械操作、空调操作技术人员等),其中,基础灯光工作人员1名,基础音响工作人员2名。

3.乙方向甲方提供场地相关基础设施(灯光、音响、操作台、吊杆、空调等)的使用。

第八条 进场

甲方将租赁、服务费用(合同价款)、进场押金全部交齐后,由乙方安排进入音乐厅进行装台、排练及演出。

第九条 调整

甲方如需调整租赁时间或者走台、演出时间的,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根据情况向乙方支付一定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票务代理

1.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售票演出,须委托乙方作为票务代理,具体规定需另行签订《票务代理协议》。

2.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乐厅场地所举办的非售票演出,须使用乙方的票务系统出票,且支付乙方每张门票人民币2元的票务系统使用费及印刷费。

第十一条 活动审批

甲方应在演出活动前与乙方确认负责办理本次演出活动的文化、公安、消防以及其他政府规定的相关报批手续,保证活动的全面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 安全保卫

1.为保证演出秩序,甲方须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通报参演的演职人员实数并到保卫部办理演出工作证手续。演职人员凭演出工作证从演员通道出入,不得从观众入口或工作人员通道处进出。

2.甲、乙任何一方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均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申报。甲方单独邀请重要内、外宾观看演出时,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若需预留警卫票(警卫票票数与座位分布按公安部门规定),费用由邀请方承担。

3.甲方在演出、排练、走台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其乐器及个人物品。如贵重物品需由乙方负责保管或遇特殊情况时,须事先到乙方保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本协议所涉及之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技术或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所有方授权,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转让、复制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所有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演出合同范本4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演出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演出活动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商业演出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舞台演出活动的安排和角色(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 );

1-1-3 负责有偿宣传推广等事宜。

1-2 声乐代理

1-2-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2-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2-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2-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2-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2-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2-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2-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2-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2-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2-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4 舞蹈表演

1-4-1 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1-4-2 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1-5主持

1-5-1 主持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主持,组合主持,非商务性主持,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主持表演等。

1-6 法律事务代理

1-6-1 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1-6-2 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1-7 行政事务代理

1-7-1 第1-6条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7-1-1 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1-7-1-2 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1-7-1-3 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1-7-2 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1-7-3 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 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 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2-1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5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 经济收入分配

2-6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最低演出报价 (元)/场;

2-7 由甲方与活动方协商演出报价,乙方无权参与;

2-8 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最低报价。

第三章 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 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 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 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 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按照8-1-1中收益约定分配)

3-2-1 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四、名誉

4-1 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4-2 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4-3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4 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4-5 第4-4条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5-1 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4-5-2 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4-5-3 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与法律纠纷有关的相关资料。

4-6 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6-1 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4-6-2 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4-6-3 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第四章税金及个人酬金

五、税金

5-1 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5-2 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5-2-1 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5-2-2 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 5-2-3 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

5-2-4 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六 、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6-1 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6-2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 6-2-1 现金支付;

□ 6-2-2 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6-2-3 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 6-2-4 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

6-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服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

7-1-1 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7-1-2 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7-1-3 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7-1-4 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7-1-5 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7-2 甲方的义务:

7-2-1 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7-2-2 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7-2-3 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7-3 乙方的权利:

7-3-1 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7-3-2 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7-3-3 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4 乙方的义务:

7-4-1 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7-4-2 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7-4-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演出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7-3-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八、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8-1 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8-1-1 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1-2 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8-1-3 通讯、联络地址;

8-1-4 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8-1-5 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8-1-6 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8-2 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8-2-1 社会关系和背景;

8-2-2 从艺经历;

8-2-3 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8-2-4 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8-2-5 个性特征、爱好等。

8-3 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

第六章 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0-1 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0-1-1 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10-1-2 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10-1-3 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0-2 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条第10-1款所指泛绿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10-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0-3-1 甲方的业务活动;

10-3-2 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10-3-3 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0-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0-4-1 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

10-4-2 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合同修改和终止

十一。违约及违约金

1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11-1-1 违约金标准:以守约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另一违约时止,按每月实际薪金相加总额或实际投入资金的30%为依据作为违约金参考数。

11-1-2 部分违约,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损失总额的3-4倍作为赔偿金参考数。

11-1-3 完全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害加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守约方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金额得3-4倍作为赔偿金参数。即如果因一方违约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除依据第十七条第17-1-2款标准赔偿外,还应以违约时起至合同有效期满止,剩余时间天数累积计算应赔偿的数额。

11-1-4 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1 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1-2-2 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1-2-3 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正常演出或表演活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由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十二、合同的修改

12-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2-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12-1-2 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12-1-3 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12-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2-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12-2-2 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12-2-3 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十七条有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12-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第八章 经纪代理期限

十三、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四、 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

十五、 依据第二十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九章 术语定义和界定

十六、甲、 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十章 附 则

十七、 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十八、 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18-1 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18-2 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公开恋爱,结婚。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形象的言行。

18-3 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十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相关联公司包括:XXXXX

合同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

代表署名:

印章:

联系电话: _

联系传真:

乙 方

代表署名: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居住地址:

监护人署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

演出合同范本5

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国际 联合会和国家 单项联合会的有关规定,运动员可委托有资格的经纪人以他的名义在竞赛日程安排及赞助等商业活动中行使权利。本合同中,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运动员,乙方是具有相应经纪资格的个体经纪人。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委托是指运动员委托代理人以他的名义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下行使权利,代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中直接提到的或与运动员书面协议的内容,无权从事其他业务。

1.2 运动员是指属于 单项联合会的运动员。

1.3 国际 联合会是指 。

1.4 国家 单项联合会是指 。

1.5 国际 联合会条例是指国际 联合会生效的各种适用条例,包括修改后的法规条例。

1.6 代理区域是指乙方代理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 。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委托时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如代理人与国家 单项联合会之间的合同终止,则代理人与运动员协议的相关条款亦自行终止。

2.3 本协议不可自行续签,如果双方均有意续约,须代理人续约后方可进行,并且必须在前协议到期前发出书面通知。

2.4 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约,续约合同期限不得低于 年。

第三条 代理权限

3.1 代理人依授权安排运动员的比赛,包括运动员参赛费用的协商和谈判。

3.2 代理人有权实施调查、与赞助商进行谈判,并最终代理运动员签订合同。

3.3 代理人从运动员利益出发,可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发现和调查新的商业机会。

3.4 代理人不得越权行使委托权,在没有事先获得运动员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签订任何商业协议。

3.5 代理人有权以运动员的名义处理财物,但必须符合运动员的利益,必须符合国际 联合会和国家 单项联合会的有关条例。

第四条 费用

4.1 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取得 (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 作为酬金。

4.2 除4.1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如果乙方直接开支甲方的费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费等,由甲方在收到费用支出收据的 天内补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让乙方了解甲方的竞赛安排及其商业兴趣和投资意向。

5.2 参加所有乙方为其安排的比赛或公众集会,除非因为伤病或发生意外情况。

5.3 如果乙方谈判决定,或甲方同意为比赛做推广,必须依合同要求参加所有的推广活动。

5.4 遵守国际 联合会和国家 单项联合会有关代理人的规定。

5.5 及时支付协议中所应支付的费用。

5.6 参加所有国际 联合会和国家 单项联合会制定的比赛,即

5.7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 单项联合会协商和制定本人的竞赛安排。

5.8 在代理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5.9 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的安排进行。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同时不得为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6.2 对运动赛程安排了如指掌,与运动员的教练、所在俱乐部、国家 单项联合会一起,共同协商和制定该运动员的竞赛安排。

6.3 遵守国际 联合会和国家 单项联合会的章程及有关条例。

6.4 帮助运动员遵守国际 联合会和国家 单项联合会关于资格适用的条例。

6.5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让甲方及时、全面地了解乙方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和各项安排。

6.6 代理运动员的原则是不影响运动员的训练和参加比赛。

6.7 避免发生利益冲突,无论是表面还是私下的。

6.8 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运动员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项。

6.9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以甲方的名义进行。

6.10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11 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6.12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

6.13 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七条 保密

7.1 代理人保证对所有关于运动员的事务保密。不论是正在为该运动员做代理,或已经结束与运动员的委托合同,除非运动员授权揭露事实。

7.2 如果代理人向国际 联合会或国家 单项联合会揭露运动员资格问题或其服用违禁药物的事实,则不属于违反了以上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条 有效期和终止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8.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8.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 天内未能纠正;或

8.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8.3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8.4 发生以下情况,本合同可以随时终止。

8.4.1 代理人的执照被运动员所在的国家 单项联合会收回;

8.4.2 代理人宣告破产;

8.4.3 在其中一方破坏协议时,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通知,但不能对原协议进行修改;

8.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表明要终止合同的意愿。

第九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9.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在发生与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合同双方必须遵守运动员所属国家 单项联合会现成条例的申诉程序。如果该申诉没有取得任何结果,双方可以向国际 联合会仲裁小组提出申请,该组织的决定将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并成为最终决定。

12.2 如果国际 联合会不能协调解决,可选择如下解决方案:

12.2.1 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裁决;

12.2.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展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标题是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3.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范本6

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乐团

甲方诚意邀请乙方乐队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周年庆活动。经双方协定,特签署以下真实有效的合作内容:

一、演出日期:

二、演出地点:

三、演出时间:

四、演出人员:

五、演出费用:

六、甲方责任:

1、主要负责好演出场地的安排及布置,确保舞台效果。

七、乙方责任:

1、主要负责确保艺人按时到达演出地点参加排练、演出。

2、乙方确保演出效果。

八、付款方式:

1(可直接汇于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2、 甲方于乙方到场演出后,支付乙方演出余款人民币

4、银行帐户资料如下:

帐户姓名: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等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要按演出定金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2、如乙方乐手不能按时到场延误了演出视为违约,乙方退回演出定金。

十、争议解决:

1、这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2、协议正文具有法律效力,如对协议内容作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后达成协议。

3、本合同为中文文本,一式两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名执一份为凭。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日期:日期:

演出合同范本7

甲方:

乙: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演出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诚邀乙提供艺员: 参加 活动(晚会)的 表演,时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场,具体演出的节目时间为: : 至 : 共 分钟,演出地点: .

二、甲方支付乙每场演出酬金 元(税后款),共 场,合计 元(税后款),签约时付全部演出费的50%,艺员到达后付清演出款的另50%,甲方提供乙演职员人的往返交通、食宿。乙人员应于 年 月 日 时到达演出地点。

三、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演出健康的、有水准的节目,应配合甲方安排的节目彩排。

四、乙须提前提供演员一切演出宣传资料,配合甲方作好演出和宣传工作。

五、乙演员按时到位而甲方未让乙正常演出,甲方须负责乙全部的节目制作费。

六、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共 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范本8

订立合同双方:演出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演出剧目:

主要演员:

第二条演出时间和场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 至 演出,计 天,演出 场。

第三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 及联系好宿舍 ,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乙方提供甲方演职员 人的往返交通、食宿。乙方人员应于 年 月 日 时到达演出地点。

第五条票价 。

第六条乙方支付甲方每场演出酬金 元 ,共 场。酬金计算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 %,乙方得 %。

第七条公提费用、旅运费 和宣传费 的承担:。

第八条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 日前寄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在 演出,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骑一次暗月小马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甲方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演出健康的、有水准的节目。乙方应当安排好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

第十条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 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后日/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任务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骑一次暗月小马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确实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即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范本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体育场举行“校运动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

1、同意于年 月 日 时至年月日 时将体育场提供给乙方举办 活动。

2、负责提供现有体育器材、检录、休息场地、和与活动有关的 来中心人员的一般性服务接待工作。

3、执行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表,安排好各岗位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4、提供体育场现有的水、电、光、音响等设施。

5、做好场地管理、器材发放及活动结束后场地清理工作。

二、 乙方:

1、负责本次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2、负责本次活动的后勤、安全保卫场地卫生及有关手续的审批等工作。

3、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活动的计划及方案(体育比赛秩序册等),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

4、向甲方支付水电、场地清洁费 元,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至财务科一次付清,逾期不交本协议自行作废。

5、严格遵守甲方场馆使用的有关规章制度,活动中损坏的建筑物、设备物品等要照价赔偿。

三、其他:

1、乙方如因大雨或甲方接上级行政性命令或政治性活动,使活动停止,双方应无条件接受,场地租用时间另行协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演出合同范本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甲方将于20xx年月日点在举行活动,由乙方提供场景布置及演出事宜,活动及表演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完成现场的实施工作。

第二条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支付具体服务内容:

甲方为此需向乙方支付演出费用元整(大写:)人民币(含演员演出费、交通、服装、化妆等费用及税金),除此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预付本次活动总费用的40%作为定金,演出活动顺利结束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一次性结清其余60%尾款。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负责确认乙方提供的该活动的整体策划方案;

②甲方负责此次活动的场地择定;

③甲方负责提供临时更衣间供乙方演出人员更换演出服装。并提供派送的礼品。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①乙方自行筹备所有活动道具、演出服装等(该部分费用已被包含在演出费用中)负责完成该活动的现场安排工作;

②乙方负责完成该活动的现场实施流程;

③乙方需在确保艺术质量的前提下,认真专业的进行以上演出;

④乙方负责以上服务准时到位,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及调控现场演出人员的管理,演出人员发生任何伤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⑤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活动准备工作的综合验收和彩排。

第五条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擅自使用带有甲方LOGO、商标及名称的图文信息。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执行本活动可能会使用到乙方演出人员的肖像,乙方承诺已获得了演出人员的同意。

第六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法律效力及有效性条款

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间提出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将甲方已支付费用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交还甲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违约条款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如果逾期未能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每天缴纳所欠费用的0.5%的滞纳金;乙方应按时按质进行演出,如未能按时按质进行演出的则依照本合同第十条执行。乙方应保证甲方活动顺利完成,如果出现操作失误而影响甲方活动顺利进行,乙方将承担相当于演出费用20%的违约金。任何一方,未在提前10日通知对方而擅自取消合同或不履行合同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演出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在表演期间,如若因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设施,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损失设施同等金额的费用;

在表演期间,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或顾客人身受到伤害,乙方需赔偿伤者一切损失和甲方经济、名誉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范本11

承租房(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以下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赁内容

1、租用时间:20xx年9月25日,租用物品于活动当天 中午12:00前到位;

撤展时间为20xx年9月25日晚上21:30,活动完毕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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