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租合同经典版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位于占地面积约亩的标准大棚及土地转租给乙方,大致位置: 。
二、承包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暂定一年。
三、承包金额:每亩(大棚设施和土地)每年定为 元,合计金额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并上交信誉保证金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后,不得改变土地现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检查、抽样、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基地的要求进行生产,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例》,杜绝使用一切禁用农药、化肥,生产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甲方收回土地,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罚款。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和住宿所需的管理用房,其中检测室和办公室归甲方使用,其余归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所使用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等。
4、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农业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微耕机、开沟机、水泵、喷雾器等)。转包前甲方清点农业设备,转包结束后乙方需归还甲方,期间设备自然报废时,乙方因通知甲方,进行备案记录,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设备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
5、农场的绿化、LED显示器、广告牌、凉亭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
6、乙方需负责农场设施正常维修、保养(如钢管大棚卡槽等自然报废),由于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钢管大棚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
7、乙方种植的农产品,均由乙方自主销售。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减免承包款。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日起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代表:签名(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转租合同经典版(二)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 元/亩,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年至 年租赁费为 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 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 %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 %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转租合同经典版(三)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亩土地转租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 村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转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人民币 元(含地上物)。
分交足承租金,分别于。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交足土地承租金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地上部分各种相应的补偿归乙方的有。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转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转租合同经典版(四)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 场地从事花卉生产及经营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在 号地块出租给乙方,用于花卉生产及经营,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行业。
二、租赁地块四至界线
东以为界,南以为界,西以为界,北以为界。具体坐标见附图。
三、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亩(平方米)。土地测量以四至道路中线为界。
四、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
1.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租金优惠期,每亩租金为元/年。
(3)自 年 月 日起,每亩租金基础为元/年,按每 年递增 %。
2.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交后用制,每年于 月 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支票为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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