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15篇

时间:23-05-28 网友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15篇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1

  甲方:乙方:

  为搞活经济,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租给乙方的地址经营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作日用品店使用。

  2、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3、月租金及押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人民币2200元作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租约期满时乙方交还甲方之财产及交齐相关费用后,可收回剩余全部押金。

  4、缴交租金: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收回铺位,押金不予退还。

  5、乙方责任: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费用应全部负担并及时缴交(包括:水、电、电话费、电视费等)。

  6、财产保护:乙方必须保护甲方财产,保持清洁、和睦邻居,不得改变铺位原有的结构,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7、法律责任: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如有违法行为应负全部责任。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2

  甲方 (房主),将本人座落在 小区 栋 单元 号住房____、下房 出租给乙方 (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时间从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共 年。

  二、租金__x元,分__次付清,首次付__x元,余款 x元,于 年 月 日付清,如乙方逾期不缴,须立即搬出此房。以甲方收据为证。形式为按__打租,每期须提前一个月付清下期租金。

  三、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如收回住房,须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租金和中介费及搬迁损失;乙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停租或转租,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

  四、合同接近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如不需续租,应提前十天配合甲方看房出租。

  五、室内设施乙方使用,如有缺失损坏,视情况予以赔偿。甲方收取保证金__x元,至合同终止时,设施如无缺失损坏,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房屋期间,不得对甲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造,若需改造需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入住时电表__x度,水表__x吨,天然气__x,乙方不得私接乱改,注意水、电、燃气等安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负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宜,补充如下:

  九、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产权证明: 原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3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行为。

  二、本合同应由合同各方当事人通过网上租赁登记系统签订。

  租赁房屋持有权属证书的,合同中所签订的租赁房屋的信息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实现即时关联,输入权属证书编号后,权利人名称、房屋座落和建筑面积等房屋信息将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自动调取。如房屋存在被查封、冻结、权属存在争议和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系统将不支持打印;如房屋产权存在共有、已设定抵押或已经通过本系统签订过租赁合同,合同的签订同样受到限制,须按照系统提示经各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

  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因该房屋尚未在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房屋的有关信息需有各方当事人确认后手动填入。同时,承租人应对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慎重核实。

  三、合同各方当事人通过网上操签订本合同后,应及时到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当发生重复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四、本合同由租赁各方签订合同时自行设置合同密码,该密码用于网签合同的查询、变更和解除,请注意牢记和保密。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居间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持有 (系统选项:房地产权属证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 证明文件)

  1、产证证号: (持有房地产权证书,需录入证号;无房地产权证书的,该栏将直接显示“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权 利 人: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

  3、房屋座落: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

  4、建筑面积: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平方米

  5、实际出租面积:(系统选项: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平方米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系统选项:住宅;商业;办公;仓库;厂房;其它用途)使用。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不擅自改变上述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租金标准: 元/ (系统选项:年;半年;季;月;周;日)。房屋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 。

  第五条 保证金和相关费用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或煤制气、通信、供暖、空调、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费、 、 等全部使用费用由 (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系统选项: 甲方;乙方)自行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 (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

  第六条 居间服务

  1、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其中,甲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

  3、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在乙方书面催告后逾期仍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在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系统选项: :甲方;乙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八条 转租

  租赁期内,甲方(系统选项: 不允许;允许)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本合同甲方确认不同意转租的,乙方不得转租。转租时乙方应该再次进行网上签约并办理登记备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租金 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如实载明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共有的事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剩余天数的房屋租金,并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损失。

  4、乙方违反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天数房屋租金的50%,同时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乙方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7)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8)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存在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安装有损房屋的设备等行为的;

  (9) 。

  7、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保证金和实际使用房屋天数以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限内被依法处分的。

  6、 。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房屋补偿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规定享有。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或抵押该房屋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在抵押合同中载明该房屋已出租的事实。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本合同自 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备案自动失效;租赁期内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6、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向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满十五日后,即视为该邮寄的法律文书已送达对方。

  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补充条款应该在以下空白入输入并与合同其他内容一起打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系统生成)

  经纪人姓名: (系统生成)

  年 月 日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4

  出租方(甲方): 家庭 承租方(乙方): 家庭

  现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租房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户型,起租时水 度,电 度,燃气 度及房屋装修。

  二、本次租赁期限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回房屋。如乙方提前结束合同,则押金不予退还。

  三、经商定租金为每月 元,租金按每 月付一次款,签合同日先付首次租金 元整。第二次付款提前 天付清,即付房租日期为 年 月 日(以后依此类推)。

  四、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按期支付水、电、有线、物业等费用,并考虑到甲方投入的装修设施等因素,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支付甲方使用保证金 元,待租期满双方结清帐务后,由甲方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①甲方保证房权清楚,租期内如发生产权、债务纠纷,影响本合同履行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补偿;②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房屋破损及设施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③甲方有按期收取房租的权利,在乙方拖欠房租或水、电等费用1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①乙方租期内应爱护房屋装修、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②租期内水、电(物业每月 元)、(有线每月 元)(网络每月 元)等费用由使用方(乙方)承担;③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转租、转借、抵押、出租房屋,不得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邻里关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甲方所有,甲方所收款项不予返还。④如需续租,乙方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后另签续租合同。⑤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锁门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品不受保护。

  七、①违约责任: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如乙方中途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提供的设施::电视 台,空调 台,冰箱 台,洗衣机 台,热水器 台,

  餐桌 张,椅子 把,沙发 套,床垫 张,备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5

  甲方 (房主)经 介绍,将本人座落在 给乙方 (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租金 元,分 次付清,首付 元,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如乙方逾期不缴,须立即搬出此房。以甲方收据为证。形式为按 打租,每期须提前一个月付清下期租金。其中 由甲方支付,水、电、天然气、物业、卫生、有线电视、宽带上网费 由乙方支付。

  三、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珠情况需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如收回住房,须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租金和中介费及搬迁损失;乙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停租或转租,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方可。

  四、合同接近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如不需续租,应提前十天配合甲方看房出租。

  五、室内设施 由乙方使用,如有缺失损坏,视情况予以赔偿,甲方收取保证金 元,至合同终止时,设施如无缺失损坏,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入住时电表 度,水表 吨,天然气 ,乙方不得私接乱改,注意水、电、燃气等安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负法律责任。

  八、乙方按年租金5%一次付清中介费 元,协议签字后,中介费不退,如有单方违约,违约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九、未尽事宜,补充如下: 。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产权证明: 原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介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 (出租/预租)的 (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 (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幢) 室(部位)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 (【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 (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 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 。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 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 (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 充 条 款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币) 元(折合人民币 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 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 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包括 %)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7

  甲方(房东):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订立合同。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市 区 镇 幢 的房屋约 平方米。租赁房屋用途_住宿_.

  二、 租赁期限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 月 日交房。

  三、 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缴款方式:_ 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二次付房租费时间必须在第一次房期结束前15 天内付清,以后以此类推。

  四、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必须交付给甲方押金 元,合同期满甲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不计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入住前水 度,电 度 .(附相关收据凭证)

  五、室内设施物品及公用物品:床、衣柜及洗衣机、热水器各一个 .

  六、补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配备乙方所需要的用水、用电基础设施(特别约定除外),因乙方造成设施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费用。

  2、甲方保证对出租的该房屋有处分权,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应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

  3、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政府执法机关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合同依法终止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从合同终止日起 10 天内及时退出房屋,原租赁房屋内滞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臵滞留物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2、乙方不得损坏屋内外设施,不准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改造所租房屋,不准偷电、水,不得擅自增设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否则引起的不良后果有乙方承担。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或改造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房屋内电、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4、乙方财产均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如意外出险,可以依法直接向投保单位索赔。

  5、续租房屋的,乙方应在租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否则,视乙方无续租权。

  违约责任:

  1、 甲方或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取得同意意见。

  2、 如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该支付给对方(甲方或乙方)一个月房租额度的违约金。

  3 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变化或不可抗力以及因土地征用而拆迁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房屋所有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件/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联系电话

  签名: 签名: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8

  出租方:

  承租方:

  预出租方:

  预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 的 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1—1甲方 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路 室 。该房屋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 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__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 元。内不变。自第 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5—3 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 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 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 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一、预租有关事宜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 种方案所列条款:

  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 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 %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__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出租方:承租方:

  国籍:国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街) 小区 ,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住宅,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 大写: 。租金付款方式: ,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车位费、有线电视费、宽带上网费、水费、电费、煤气(天然气)费 。

  二、房屋内部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三、甲方出租房屋内家具有:室内设施有 。

  四、甲方需保证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能正常入住,甲方需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及处置权。保证未拖欠任何费用,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生活。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允许在租赁房屋及小区聚众喧哗,扰民,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有违法行为,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保管好甲方交付的室内外设施物品,如有损坏视损失程度协商解决,乙方应正确使用各种设施、家用电器,由错误使用造成的损害及损失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或转借。

  八、乙方需按时缴纳租金,如退房,需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约定时间清点房内设备设施及清算相关费用缴纳情况。

  九、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煤气、物品押金 元,期满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将该押金如数退还乙方。

  十、合同期满后,乙方不按时交回房屋或不提前说明情况的,期满后三日止甲方有权通过公安机关等公证机构开锁收回房屋。

  十一、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附:水表读数: 电表读数: 煤气表读数: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 1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

  经过经纪方的促成,出租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房产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现租赁双方根据东莞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作使用,面积,乙方对该物业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赁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小写: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乙方乙方必须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租金。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该物业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他违约行为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若乙方逾期未付租金,在某日缓冲期内不计收滞纳金;若超过某日缓冲期,则每逾期一日,应以逾期天数按应缴而未缴租金的%付给甲方。若乙方逾期某日未付清租金,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

  4、如甲方提前收回该物业或出售该物业,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物业的维修及保养:甲方在交付物业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本物业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物业及甲方提供的家电等物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水电及附属设施: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承担并按期缴纳因承担该物业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煤气费等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物业租给第三方。甲方不得对乙方该物业的正常使用进行干预。

  2、甲方保证该物业权属清楚,如发生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甲方提前收回该物业或出售该物业,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时间内有优先购买权,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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