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转让协议(10篇)

时间:22-09-27 网友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渡假村 组团内 楼房 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 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

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 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理的膳食及课后辅导作业。(午餐午休晚餐作业辅导)

2、甲方周一至周五(上午11:20下午4:30)按时接送孩子,并按时送孩子上学。

3、在甲方为孩子补习期间,乙方孩子应遵守补习班规则。补习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及造成的伤害,甲方将会做出合理解释并进行赔偿,如在甲方补习结束后出现的问题,甲方将概不负责。

二、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乙方要保证孩子身体等各项生命体征均显示正常,没有任何疾病及传染病。如未告知甲方,出现任何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如有过敏史务必提前告知甲方,如未告知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2、如遇特殊情况,孩子无法来上课,无论是亲自请假还是打电话请假,请勿必告知任课教师,以免出现孩子无故旷课现象,由无故旷课而产生的安全等其它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3、孩子之间在游戏、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争执、矛盾,请家长不要因小摩擦影响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要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孩子家长解决。如因此造成恶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三、服务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类型 ,结构等级 ,完损等级 ,主要装修设备 ,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个月或空置 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 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 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 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 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 方承担;所有权属 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签字(盖章)

合同有效期限: 至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四)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房屋转租协议。

1、甲方将县街号商住楼(整楼)产权登记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2、乙方承组后需报经物业公司批准后自行进行装修,在装修中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现有结构,装修发生的责任事故及费用概由乙方负责支付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和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责任、事故及各种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和支付(含水电费和物管卫生费等)。

4、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门窗及其它设施造成的损失必须由乙方负责修复。

5、甲方必须付清原租赁所有应该缴纳费用后再将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

6、转让费为元包干。包括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的租金和现有设施转让费,现有设施归乙方自行处理和使用。

7、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8、乙方承租后只能自己经营,不得转让其他人经营。

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转让费交清即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因契约条款未明确部份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房方):

一、总则

甲方将下表所列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两室两厅,访房屋用途为住宅。

三、租赁期限、押金、租金金额及交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金金额: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的前 日前交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租赁办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其他约定事项:

每月房屋杂费及相关费用的分担分配如下:

1、合同中的租赁房在签定合同之日后的 年内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闭路费(或称有线电视使用费)、网络宽带费、社区物管费以及由乙方新增设备产生的一系列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中的租赁房在受到自然灾害或老化的影响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六、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燃气热水器一台,燃气灶及抽油烟机各一台,空调三台,饭桌一张,电视一台,床两张,沙发一套。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六)

甲方(房东)

乙方(二房东)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又将房屋转让给丙方使用,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转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乙方中途再将房屋转租给丙方,丙方需向乙方支付房租转让费和转租费合计¥40000元(大写:肆万圆整), 年 月 日丙方向乙方支付定金¥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丙方对该商铺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其余¥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尾款在乙方交房给丙方之日( 年 月 日)起,丙方直接和甲方改签合同成功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第二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方必须保证不得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须保证同等条件下与丙方签订下一次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

由于乙方不再继续经营,乙方转让商铺给丙方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都不能有隐瞒事实真相和欺诈行为,否则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该协议至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丙方支付除全额租金¥40000元(大写:肆万圆整)以外,并偿还丙方违约金¥5000(大写:伍仟圆整)元。

甲方:(盖章/手印)

乙方:(盖章/手印)

丙方:(盖章/手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铺面所在地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七)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安部 号、 号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号令及石政办[ ] 号、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区街号栋单元室。房屋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每日、每月、每年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

第五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水、电、暖、天然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费用。

第六条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表底数。

第七条租赁期间,房屋及室内设施包括由乙方使用,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租赁期间房屋及设施由甲方负责监督。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整。解除合同时,如乙方已交清相关费用且室内设施保存完好,甲方如数退还押金。

第十条乙方不得在房内进行违法(法律、法规、规章)活动,否则责任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 号令、石政办[ ] 号文件规定出租房屋应依法缴纳房产相关税款,此房含税月租金为元,税款由出租人缴纳;此房不含税,月租金为元,税款由承租人缴纳(计算公式:出租房屋租金×4%=房产税)。出租房屋没有备案的,出租人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承租人不是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在三日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照片两张)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 (出租/预租)的 (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 (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幢) 室(部位)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 (【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证书编号: ]。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 (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 等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甲方/乙方)承担。

5—3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九)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该房屋租金为 元整,每月 元人民币。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

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

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 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如乙方要求继

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

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转让协议(十)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 ;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 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七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0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八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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