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密协议书6篇

时间:23-05-24 网友

工程保密协议书6篇

工程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定的《 合同》,鉴于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有关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签定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上述《 合同》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合同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包括施工过程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作为保密资料对待,在没有得到甲方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也不得企图将其中的由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用作与本工程无关的事宜。

  3、在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图纸和文件细则均被认为是机密,并由乙方要求其相关人员妥善保管,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外或第三方公开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所承揽工程的相关情况。

  4、所有工程照片的版权归甲方所有,没有甲方批推,乙方不得作任何应用。已批准的__、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甲方。

  5、乙方在施工安装结束交付甲方使用之前,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6、在《 合同》项下,由甲方提供的所有图纸、文件和软件的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应承诺保证甲方权利不受侵犯。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只有使用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安装、调试操作或维护、备品备件采购所必需的图纸、文件和软件的权利,并且只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工程。

  7、由甲方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基本设计、详细设计的所有图纸、文字说明、图表以及工程建设期间提供的安装、调试、培训资料均属于甲方或甲方供应商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诀窍。乙方理解并且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提供或采用其它方式将本合同工程以及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所涉及到的专利技术和技术诀窍透露给第三方。因此发生任何第三方指控侵权时,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8、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介绍第三方相关人员或冒充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程现场,以窃取甲方的商业机密。

  9、工程竣工后乙方仍对其在甲方施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保密义务。

  10、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由此而导致的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赔偿,将由违反规定的一方向对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期计划、产品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设计、图纸资料、相关函电等等。

  1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程合同额的 %;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1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赔偿金可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

  14、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住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1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6、 本协议与所签定《 合同》为同一主体,为《 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7、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北京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建宙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工程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

  通讯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甲方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前述信息、秘密相关的图纸、数据库、报表等所有资料。

  本协议的“专利技术”系指甲方享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技术,产品信息与之相关的图纸、数据、报表等所有资料。

  本协议的“技术秘密”系指甲方专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技术方案、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实验及测试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说明书等一切有关信息。本协议的“客户数据”系指归属甲方合作客户的所有数据,包括测试数据。

  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系指甲方所有的其他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数据、资料等。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结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对上述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客户数据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获悉的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过失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设计或取得的。

  在任何时候,乙方保证不自己实施或帮助(有偿或无偿)任何第三人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甲方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行为。

  若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因自己的过失泄露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负责人。

  乙方应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等公司财产以及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所涉及甲方的程序测试数据要及时清理、复原,处理结果要有文字记录。所有数据不复制、不扩散、不传递,尤其不携带系统数据外出,因工作特殊需要携带外出的数据需向上级部门领导以书面形式请示审批。

  乙方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编写的软件及软件源代码、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上的数据等软件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通过加载恶意代码或表符等其他手段致使公司信息泄密。

  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资料,任何人不得携带私人U盘将其任何保密资料复制后携带外出,并不得私自传借、披露,更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仍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在离职手续办理期间将保管的所有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交还给甲方,不得复制、保留任何文件或文件副本。

  本协议未约定但依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离职后无限期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保密信息合法进入公有领域。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

  经济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1、经济赔偿金标准:乙方不论任何原因的泄密行为(包括损害第三方客户利益)实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户追究甲方责任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3、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直接支付。甲方保留一切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违约或侵权责任权利,包括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工程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受聘担任甲方研发工程师职务,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研发,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乙方参与/主持涉及与甲方有关的研究、发明、技术、资料等成果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行研发的硬件、软件、计划、进度、情况及相关内容。

  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到的各种资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 年内不使用甲方的成果,不参加/协助甲方的竞争/潜在竞争对手的研究,也不得自行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研究。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科研资源和环境,提供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为研发创造有利条件。

  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为乙方提供应有的社会福利。

  乙方取得重大贡献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漏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漏、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和协作、协助)。

  (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

  四、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若部分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

  3、乙方若违反此协议,并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对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和双方权限的,双方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工程保密协议书 篇5

  披露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

  责任人:

  根据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护主合同项下的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适用于主合同履行的全过程。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设计﹑图纸资料﹑相关函电等等。

  二、双方职责

  1、甲方义务:

  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乙方义务:

  (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本工程的技术协议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查阅、保管。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拍照,更不得让第三方人员进入甲方设备内部或对内部结构进行拍照,如果乙方违约,其行为将被视为窃取商业秘密,甲方将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必须向甲方交纳图纸保证金,图纸保证金的金额为 元人民币,对有实行预付款的,可以从预付款中直接扣除;

  (4)图纸为甲方的自有知识产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图纸的现场管理和保管,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图纸的行为,均视为违法、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三、保密期限

  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截止时间以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准。由此而导致的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赔偿,将由违约方的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四、保密协议的控制权变更、转让条款

  1、若乙方发生控制权变更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缔约人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的约定,应当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信息价值的 %,即 元作为违约金。

  2、一方违约,权利人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禁令,保护其秘密。

  3、缔约人有刑法规定的侵犯权利人的保密信息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权利人交由司法机关惩处。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其相关内容所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适用于主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或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工程保密协议书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保密项目:

  项目组成员: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 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 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 %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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