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国土局购房合同

时间:23-05-20 网友

国土局购房合同

[篇一:土地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土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有的房屋土地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址在 土地使用权,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 ㎡,土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金已缴清.

甲方在该五宗土地上建设房屋幢,合计建筑面积为 ㎡,其

中㎡已取得颁发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其中 ㎡未取得产权证.

甲方对上述土地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土地房屋

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因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所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均已支付完毕,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

第二条 土地房屋的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土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万元整〕,该售

价为土地房屋的整体打包售价,双方对于该成交价并未明确土地和房屋的分别定价.该售价包含办理土地与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单指根据法律规定需由甲方承担的部分〕.双方以土地房屋的现状交易,乙方已熟知土地房屋的现状.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定金转首付款;

〔2〕在甲方与乙方拟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经向市、区

国土资源局与房管局确认收件完整,乙方应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即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乙方取得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的 天向甲方再支付转让款尾款 万元.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为:;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与##: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普通的收款收据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土地房屋的交付

1、土地房屋以现状交付乙方,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受理转让通知单之次日交付.

2、乙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之后,可以装修装璜但不得入住.甲方目前使用的房屋商定在 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宗转让土地与房屋权属清楚,界址明确,甲方有权对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进行处分,保证该宗地与房屋转让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

2、甲方保证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与房屋,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此前已将出售的土地房屋向银行设臵贷款抵押,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首付款之日起天内进行解押.

6、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7、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将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与房屋所有

权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所指定的企业名下,但乙方应当履行相应的配合工作.

8、甲方应负责处理好与相邻土地的边界纠纷,若因边界权属不清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9、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土地房屋与相关产权证件.

10、土地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水电费〔其中不包括乙方进场装修装璜所产生的水电费〕、与土地房屋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并负责交清.交付日之后所产生的水电费与其他费用〔除法定应由甲方交纳的交易税费包含在售价中外〕,由乙方负担.

11、除土地房屋过户外,双方应在合理期间内,办理其他需要过户的手续,如水电户等.具体做法由双方另定.

第六条 税费的负担

因本案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办理新证的税、费由乙方自理.双方按照约定各自交纳税、费.

第七条 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与之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与房屋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与房屋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与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不能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天,视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自行解除合同,启用定金罚则,并追究违约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当本合同价款 % 的违约金.

第九条 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订后,若办理土地房屋过户登记时,需按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另行填写表格、签订其他转让合同范本的,如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售价、交易税费承担者等.

第十条 保证责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愿以个人名义与其财产对甲方因本合同须承

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土地转让款、违约金、赔偿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对上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愿以个人名义与其财产对甲方因本合同须承担的民事责

任包括土地转让款、违约金、赔偿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对上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首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担保方〔两人〕: 年 月 日

[篇二:购房合同号,备案号]

篇一: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与其他

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参考〕

合同备案后,房屋交付前,如果想更改买受人,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需要交纳更名费,并获得开发商同意.开发商,即购买合同中的"出卖人".购房者需要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即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如果您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已经审查了各种文件,那么这里就不用审查了,只需要核实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和相关文件是否一致;但如果您之前没有审查全部的文件,就不能嫌麻烦或者被开发商的借口搪塞过去而不看了.

牢记:审查上述文件时,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不能仅看复印件!如果仍不放心,可抄下证件的,去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 变更产权人名需找开发商协商退房后重新签约. 房地产权登记部门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登记.如已办理预售备案的,根据现行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备案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方可办理;如未备案的,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主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原合同已经备案,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另外的买房者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如果合同未备案,进行合同更名也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总之,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

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与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二、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与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附:武国土房发〔2007〕274号文件

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的通知

武国土房发〔2007〕274号

各区房产管理局、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严格规范房地产企业和个人在商品房买卖中的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

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严格规范全市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范围和时限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范围购房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1、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开发企业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的;

3、退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的;

4、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

5、购房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工作调出本地或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的;

凡在房屋交付预告登记起超过90日要求注销合同备案的,一律按照存量房交易转移登记程序,交纳应缴的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对购买二套以上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其购买的商品房原则上不得作注销、更名处理.

<二>办理合同备案更名范围

由于家庭特殊原因,属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需要更名的,可凭相关证明资料办理合同备案更名手续.

二、申请合同备案注销、更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护照与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7、本人##<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与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

<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二>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本人##、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与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2、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与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三、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程序

<一>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二>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三>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或户口簿、《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四>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与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与"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认真核准和查验注销、更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与时制止,不得审批.

<二>严肃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规定,禁止违反规定为买受人办理更名手续.对消费者退房与更名的申请要认真进行审验,不得办理非正当理由的合同退房与更名业务.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规范自身行为,禁止受理商品房合同买卖业务.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肃合同注销、更名纪律,杜绝投机炒房行为.对借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进行炒房投机的个人,经查实后,一律不予受理其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个人,不予受理申请并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房产管理部门要严肃合同注销、更名纪律,对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篇二:郑州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在商品房买卖中的行为,依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工作的通知》[郑房〔2011〕38号],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直接注销操作程序

<一>、填表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含共有人/配偶>需如实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撤销、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注销申请表>,并由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至商品房预告登记科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为:

1、注销申请表;

2、所有的购房合同与备案表〔或备案摘要〕;

3、购房人有效##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购房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明];

4、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关系证明收原件>;

6、法院判决或仲裁委裁决等文件〔收原件〕;

7、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8、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二>、受理

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在注销申请表上签章.受理人员应认真查验各项材料是否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直接注销要求,有无司法或行政限制、注销等情况.若提交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予以受理,受理人员应当场在申请表中签注受理意见.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将登记材料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三>、审核

符合直接注销的申请表受理后,由商品房预告登记科科长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备案信息注销业务.

<四>、注销

申请注销备案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受理注销后1个月内,开发企业持合同原件到商品房预告登记科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登记.备案信息注销后工作人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上加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专用章,并将注销手续存档保管.

<五>、服务时限

直接注销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审查注销操作程序:

<一>、填表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含共有人/配偶>需如实填写《注销申请表》,并由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至商品房预告登记科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材料为:

1、注销申请表;

2、所有的购房合同与备案表〔或备案摘要〕;3、购房人的有效##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购房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明];

4、婚姻状况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

5、解除合同原因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受理

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在注销申请表上签章.受理人员应认真查验各项材料是否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审查注销要求,有无司法或行政限制、注销等情况.若提交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予以受理,受理人员应当场在申请表中签注受理意见.不符合注销条件的,将

登记材料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三>、审核

符合审查注销的申请表受理后,由商品房预告登记科科长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事项符合注销条件的,应当审查通过;若申请事项不符合注销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将登记资料转交中心业务主管领导批准.

<四>、批准

批准人员对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通过;若申请事项不符合注销条件的,不予通过.批准结束后,批准人员将申请资料移交商品房预告登记科办理注销登记.

<五>、注销

申请注销备案信息材料经批准通过后,在受理注销后1个月内,开发企业持合同原件到商品房预告登记科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登记.备案信息注销后工作人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上加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专用章,并将注销手续存档保管.

<六>、服务时限

审查注销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篇三: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1. 1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 2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3. 3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4.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5. 5 4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6. 6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7. 7

6、护照与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8.

以与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9. 9 8 7、本人##<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10. 10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1. 11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12. 12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3.

购房合同原件.

14.

end 13 12、本人##、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与全部14 13、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与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1.

理由;

2.

盖章同意;

3. 3 2 1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 4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与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与"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end

注意事项? 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

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合同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

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此种情况下的合同更名手续也较为简单.

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在更改了买受人后再进行登记,所以此种合同更名手续就比较复杂. ? ?

[篇三:购房合同内页]

青 岛 市 商 品 房 出 售 合 同

甲方<卖方>: 青岛天宇房地产开发##

住所:青岛胶南灵山卫办事处 __266400

营业执照:370284228023242

资质证书:0261045

法定代表人:刘西军 联系 :85175096

委托代理人: 联系 :

乙方<买方>: 徐波

国籍: 中国 居住<注册>所在省市: 青岛胶南

个人/公司:个人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83-04-07

住所<址>: ##省胶南市张家楼镇毕家沟39号 __ 266400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 :

住所<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天宇花园 》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法取得 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投资建造的《 天宇花园13号 》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房屋初始登记.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 胶南 区/市 灵山卫海港 路 6号《天宇花

园》 13 栋 1 单元 6 层 602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据 胶南市房产管理中心 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69.44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60.42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 9.02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0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 不小于2.2 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与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与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

人民币 ¥ 3000.00 元.

〔大写〕: 叁仟元整 .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 ¥ 202320.00 元.

〔大写〕: 贰拾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 .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元.

〔大写〕: .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监管##〔金融机构/监管机构:x 、##名称: x、##: x〕.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 5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二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

乙方按房屋总合同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 签定《房屋交接书》或领取该房屋钥匙 .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和《 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临时公约 》.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 0 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3 %计算.

第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 0.1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 二 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 知到达之日起60日内根据乙方的付款方式选择以下对应的方式退还乙方款项.

方已付总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方尚未归还银行的本金和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有甲方承担.有乙方授权甲方优先归还剩余本金和剩余利息以接触乙方与银行的贷款协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退还乙方首付款与乙方已归还银行的每月还贷本金总和〔不含贷款利息〕,并按还乙方首付款与乙方已归还银行的每月还贷本金总和 〔不含贷款利息〕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款[已交付款是指1、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已交付款为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总款额: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已交付款为乙方首付款与乙方已归还银行的每月还贷本金总和〔不含贷款利息〕]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x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 0 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

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 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

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 甲、月日前,由 地产登记中心 办理价格申报与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 0.01 %; 2008 年 6 月 30 日之日起的 180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05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 0 %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

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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