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通用15篇)
建筑物设备 篇1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价格
备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2订立合同双方: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位置:
第二条房屋租赁范围:
前楼;
后楼除壹间外其余由乙方承租;
前院、后院;
门房。
第三条附属设施设备: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租赁期限:拾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租金总额: 万元整,即壹年租金为 万元整。
第六条合同履行顺序:乙方先予履行。
第七条租金交纳时间,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在三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两年租金,即伍拾陆万元整,从第三年,每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第八条租赁物交付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为租赁物交付期间。
第九条租赁房屋用途:乙方可用于合法经营。
第十条房产税:在租赁期间,房产税乙方每年承担 元整。
第十一条租赁物转租: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转租。
第十二条房屋装修及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其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租赁物的保护:乙方有义务保护租赁物的完整性、整体性、功能性,不得损毁,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租赁物的安全:乙方要特别注意防火,杜绝事故发生,甲方有权对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水、电、暖、税等费用的承担:乙方承担水、电、暖、税等费用。
第十六条设施设备的购置:在租赁期间乙方可购置新设施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装修费及新购置的设施设备费用补偿问题:租赁期届满后,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费及新购置的设施设备费不予补偿。乙方购置的新设施设备在租赁期届满后,可移动的乙方带走,但不得影响原来的整体性、完整性、功能性,不可移动的,影响原来的完整性、整体性、功能性的设施设备不得拆除。
第十八条特别约定:租赁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承担叁拾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可解除合同;乙方违约,承担叁拾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费及新购置的设施设备费用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约定管辖:若进行诉讼,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3承租方:
出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一、本租赁盾构机仅限于在
二、租赁设备概况和技术参数
盾构机适应条件:地质、管片拼装方式、隧道线路要求
1、盾构机适应地层地质条件:
地铁洞身位于第四系全新统第ⅰ海相层、第ⅱ陆相层、第ⅲ陆相层中,基底位于第ⅰ海相层、第ⅱ陆相层、第ⅲ陆相层上。岩性以粉质粘土、粉土、粘土、粉砂为主,局部地段洞顶、洞身、洞底分布有淤泥质土,土质松软,围岩分类为ⅰ类,结构松散。本段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丰富,洞身易发生坍塌变形和不均匀沉降,侧壁易坍塌失稳。基底易产生涌泥、涌水、隆起等不利现象。
2、盾构机适应管片要求:
管片外径6.2米,内径5.5米,宽度1.2米。管片采用50抗渗砼,抗渗等级≥10级。衬砌环全环由小封顶块、两块邻接块和三块标准块构成,拼装方式采用错缝拼装,管片块与块及环与环之间采用弯曲螺栓连接。管片砌衬之间的防水采用高弹性的三元乙丙橡胶条与遇水膨胀橡胶嵌入复合型框形弹性密封垫。
负管片采用通缝拼装。
3、盾构机应满足地铁设计规范要求:水平最小转弯半径300,竖曲线半径区间5000、车站端部3000,最大坡度30‰。
4、盾构机应具备主要配置、结构和功能:
⑴切削刀盘:应满足工程地质条件和开挖直径。
⑵盾构机壳体:应能满足地铁设计曲线要求。
⑶管片拼装机:按照设计要求拼装罐片。
⑷螺旋输送机:控制出土并防止喷涌。
⑸管片运输系统:将电瓶车上的管片送到拼装位置。
⑹皮带输送机:输送渣土到电瓶车。
⑺自动测量系统:能进行测量和导向
⑻自动监视和控制系统:能显示测量参数和误差、盾构机工作状态各参数、监视出土等。
⑼同步注浆系统。
⑽土壤改良系统。
⑾盾尾油脂加注系统。
⑿电力系统。
⒀二次通风系统。
⒁结构参数能和电瓶车配套。
⒂整圆器。
⒃超前注浆系统。
三、运输、安装调试、拆解
1、运输:盾构机由甲方存放地到施工工地的装运费用、施工工地场地内的运输装卸以及退场的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
2、安装调试:盾构机的起吊下井、安装由乙方负责,在甲方人员的全力指导下进行,由甲方完成试掘进100的工作,在此期间因盾构机发生的一切问题由甲方负责。试掘进结束后,交乙方管理,在甲方人员指导下进行。
3、拆解: 盾构机到达终点端头井后拆解工作又乙方负责,在甲方人员指导下进行。
四、使用、维修、保养
1、甲方要做好盾构机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盾构机的正常完好,确保施工的顺利开展。
2、在正常使用中发生的消耗材料如:电力、水、盾尾油脂、泡沫等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提出型号规格和技术要求,至少要提供两种以上厂牌供选择。维护保养:更换齿轮油、液压油、加注油脂,维修发生的盾构机配件如:油封、过滤器等易损件和其他各类配件由甲方负责。
3、在盾构机组装时甲方应将盾尾刷、主轴承密封、盾体铰接密封全部更新,切削刀具应能保证一个盾构区间的使用。
4、在盾构施工中发生刀具、刀盘磨损严重,需要更换刀具或者修复刀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随机人员
甲方要派驻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并服从一方的指挥管理,保证每班由一名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指导,并做好交接记录。
随机指导人员的费用已含在盾构机租赁费用中。
六、费用与结算
盾构机租赁费用按照每米元计算,每月月底按照掘进进度结算一次,按照总额的85%支付,业主验收合格后付清余额。
七、事故处理
1、在盾构机使用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盾构机发生的事故由甲方负责,但因乙方不服从指导而盲目操作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必服从乙方的生产指挥,乙方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
2、一旦发生事故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妥善处理,及时解决,甲方及时提出方案,尽快恢复生产,避免损失扩大。
八、配套设备及辅助设施的技术衔接
盾构机为大型施工机电设备,需要配套设备和辅助设施才能正常运转。
1、甲方配合乙方解决供电、电力电缆、通风管道、供水管道的选型配备工作,提出盾构机的技术要求。
2、盾构机反力架、始发托架、接收架、运输轨道的设计,由甲方提出技术要求,并指导乙方完成设计,设计文件经双方审核确定。
九、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设备预付租金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退租后3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十一、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
3、甲方技术人员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指导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甲方机手不得拒绝乙方要求的连续施工。
4、甲方机手应严格填写甲方机械设备运转记录表,和乙方一道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以便使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施工。
十二、乙方的基本责任: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技术人员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
4、乙方应在安装、试掘进100后,检查审核盾构机合格后,转入正常施工,否则由甲方处理,盾构机的安装调试时间不能超过45天。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或停机,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4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设备配备操作手 名,其每人工资 元/月,由 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 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 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 元/月, 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
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
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
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 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 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法院。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5出租方: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合同双方就上网设备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设备租赁期限为36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押金
甲方免费租赁设备给乙方使用,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及押金。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首次安装由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免费安装,日常使用由甲方负责培训乙方指定的操作人员。
乙方负责租赁期内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第五条设备维修
1设备在租赁期内的日常使用及保养由乙方自行负责。
2如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将设备快递(顺丰或者)给甲方【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控股大厦206,】,
给甲方维修或更换,来回快递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上述数量和型号(中兴8015)设备,并保证所提供设备为合格合法产品。
2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所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并登记。
3在乙方租赁设备期间,甲方拥有该设备的合法所有权,协议截止日期后乙方不得无故留置或者租赁设备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缴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设备价款、交通费、设备折旧费等。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解决网络宽带接入并支付宽带费用,并且提供设备网络接入的接口。
2租赁设备期间,乙方承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设备职责。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第三方,更不可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3乙方必须承担按时归还租赁设备的义务。
如租赁期间丢失或租赁期满拒绝归还,乙方须向甲方按每台800元标准赔偿损失。
4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可以退还甲方设备,但必须保证产品外观、功能等相关完好无损(正常使用或不可抗力因素的损旧除外)。
第八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以上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终止:协议到期或者中途乙方提出解约,甲方收到乙方退回设备之日即为协议终止之日。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盖章):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6承租方(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为保证本公司在开库线的施工顺利进行,甲方租用乙方推土机,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本着公平、合理、互相制约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提供机械消耗的主燃油,甲方不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不听从指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负责机械租赁期间对机械的保养、维修、维护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发生故障导致窝工的,则从租赁期内核减窝工天数,每 月有3天机械维修时间。
3、乙方必须保证机械在租赁期间的随叫随到,以满足甲方工程进度的需要。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退场否则甲方将扣除未付的工程款。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文明施工,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特别注意环保问题。
6、乙方负责所提供机械作业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己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拒不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7、乙方在施工期间为单司机施工作业,乙方提供的作业司机必须是操作熟练的司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三、承包方式
1、本合同租用费 元/月,大写。
2、本合同单价为机械在租赁期内的全部费用的单价。
四、结算方式
1、甲方在工程租用完毕后为乙方结算,并支付全部应付租金的50%,尾款在 年底前付清,过程中支付的修理费用为每 月的20%。
2、租赁期不足 月的按天折算。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可由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7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机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制定,本合同文本为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型机械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应当特别仔细阅读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以及对其本身有限制性的内容。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签订本合同,应保持合同页面完整、无缺页错页、合同条款字迹清晰完整;对合同条款的一切书面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当事人双方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当事人双方须在本合同中加盖双方合同骑缝章。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设备事宜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1.4建筑面积:
2.设备情况
设备名称: 设备管理编号:
生产单位: 规格型号:
产权单位: 总高度:
主要技术参数:
3.租赁期限、费用计取标准及结算
3.1租赁期限
3.1.1预计租赁期限为 个月(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1.2起租时间: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租赁设备运送进场,设备安装完毕经建委指定的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乙方组织各相关方对设备及机组人员手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达到使用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开具启用通知。按启用通知的启用时间开始计算租赁费用。
3.1.3停租时间: 根据具体施工情况,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场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场,从甲方通知退场的日期起,设备停止计算租金。
3.2租赁费用及计取标准
3.2.1租赁费用: 。
3.2.2计取标准
3.2.2.1租赁费为全部设备使用费用(每日24小时),包括但不限于机组人员的奖金、工资、津贴,各类保险(设备、人员等),设备保养维修费等;进出场费中包含顶升、锚固等费用;甲、乙双方确认,租赁费用及进出场费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3.2.2.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重大事故停工、政府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均暂停计算租金。
3.2.2.3春节停工: 。
3.2.2.4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的,停机时间在日(含)之内,甲方照常支付租金,停机时间超过 日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3结算及付款
3.3.1每月日前由乙方人员根据租赁设备的数量、单价、台班,出具《设备月台班表》,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存一份。非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的《设备月台班表》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授权签字人员: ;乙方授权签字人员: 。
3.3.2甲、乙双方于机械设备停用后办理最终结算,共同签定《机械租赁结算单》(见附件),该结算数额为机械设备租赁的最终结算数额。
3.3.3本合同的租金及进出场费的支付方式:
。
3.3.4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自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但对扣除情况应作出书面说明。
3.3.6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4.甲、乙双方的工作
4.1甲方工作
4.1.1设备进场前如实向乙方提供现场情况;提供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拆卸等所须的现场条件(如电源配备、现场照明);提供设备、配件放置场地(乙方自行对设备及配件进行照管及维护)。
4.1.2甲方有权对乙方编制的全部涉及设备拆立和使用的有关服务、技术、方案与安全预案进行检查,但甲方对乙方上述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以及确认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
4.1.3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图纸制作砼基础,电源接至塔基附近,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塔基的处理。
4.1.4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天内通知乙方安排设备的顶升、锚固等工作。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要求,做好预留孔X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4.1.5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制定多塔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进行交底。
4.2乙方工作
4.2.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租赁资质证明、设备权属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安检局检验合格证、机组人员操作证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各种有效证件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留存。
4.2.2设备进场前,乙方根据现场要求,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用电等安全管理协议。
4.2.3乙方组织各方做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相关责任人签字。在安装作业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核实
4.2.4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与拆卸。
4.2.5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如下主要内容以供备案: 实施依据、设备技术参数、安装方案、拆除方案、安全要求、群塔作业要求等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向甲方备案的内容进行安装、升顶及拆除等相关工作。
4.2.6乙方应在从事拆装工作2个工作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建委履行告知义务。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能够在当地建委进行使用登记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做好预埋工作。砼底座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完成。
4.2.8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验和调试,自检合格后,负责办理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的验收工作,经建委和质检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向总包、甲方、监理及其他施工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30日内办理完各方验收手续并签字。
4.2.9乙方提供设备附墙与主体连接所需的墙体内所有埋件或拉接件,确保附着连接件的质量,费用由乙方承担。配合埋件的预埋(或打孔)、拉接锚固工作。
4.2.10乙方负责对操作人员操作过程进行书面交底,并提交给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定期对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安全意识等进行必要的教育检查。
5.设备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必须派遣公司技术、安全人员及机组人员,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运行设备及附件进行日常检查和月检,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送甲方备案,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5.2机组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并报送甲方备案。
5.3乙方承担租赁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的义务,每天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租赁期间的一切检查、维修、保养费用(包括零配件)均由乙方承担,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不能影响甲方施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4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8小时之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乙方因租赁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累计停机时间每月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且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则超过8小时以内扣减一天租赁费,每超过24小时(含),扣减两天租赁费。
6.对乙方配备机组人员的要求
6.1乙方须保证每台设备配备名机组人员,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长要求有年以上操作工龄,机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6.2方配备的指挥人员、信号员、挂钩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明确指挥方式(对讲机或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人员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程负责租赁设备的指挥工作。
6.3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委规定相关上岗证件及资质证明,并符合劳动用工规定,技术等级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6.4对不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刁难甲方施工人员及在工地出现偷盗、打架等治安事件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根据工地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且甲方有权要求退换相关人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应以退换,被退换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合同约定工程有关的任何工作。
6.5对现场临时发生不属于结构施工的零星吊装工作(机械设备的迁移、装修吊装、设备安装吊装等),司机须配合工作。
6.6机组人员与乙方存在雇佣关系,机组人员及租赁设备的全部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安装完毕租赁设备、租赁设备在交付后3日内未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因设备故障在3日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租赁设备拆除出场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2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配备的机组人员原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安装拆卸单位原因、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及质量瑕疵、机械故障、机械设备本身缺陷、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及机械要害部位检查不到、未尽到维修保养义务等)导致发生责任事故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7.3租赁期间,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4因乙方人员违反各项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门、业主书面或口头警告处分的,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
7.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6乙方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违约责任、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需要额外支付的人工费。
7.7甲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付款义务,在甲方资金不畅不能及时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十个月的宽展期,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构成违约的,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累计不能超过未付合同价款数额的百分之二。
8.不可抗力
8.1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
8.2“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8.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该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并就此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9.合同通知送达和变更、解除条款
9.1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三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和文件的准确递送。否则,合同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9.2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次日视为送达。
9.3送达: 甲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单方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1款约定的,延误时间超过3日以上的;
9.4.2乙方不具备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或在租赁期限内丧失相应的租赁经营资质的;
9.4.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9.5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该方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甲、乙双方之间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确认书、结算书、往来函等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并持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的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10.2任何无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签订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10.3本合同签订地点: 。
10.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持份,甲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一切技术要求、安全、现场管理规定等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2.补充条款
12.1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如下条款不予执行:
。
12.2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均同意对本合同补充如下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住所: 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8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⒈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⒉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9出租方:
承租方: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进所列的设备;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为 年,从承租人验收设备之日起算。
3.总租金为 元,从承租人接受所租设备之日开始计租。在租赁期内,月租为 元,应于每月 号前交入 银行的出租人账户。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承租人不准时交租,则应向出租人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 %的利息作为处罚。
签约后一个月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交租。
4.出租人必须按 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租设备运交承租人。
5.出租人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单据:
1.提单正本 份
1.发票 份
1.装船单 份
1.出租人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 份。
6.货到上海港后,承租人要委托上海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承租人有权在货到 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出租人提出索赔;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7.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必须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使在事故中,遭受损失和伤亡的其他有关方也可受益。
8.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免费提供租后服务,包括所租设备的安装、运转、修理和保养。承担人必须妥善爱护所租设备,保持经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员的错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修理费应由承租人承担。
9.出租人应按优惠价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设备到达厂房一个月内,出租人要派出两名技术员到上海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承租人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达到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同意付给每人月薪人民币 元;其他一切费用则由出租人承担。
11.为达到第十条所述的目的,有关安装、调试、检查、修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资料应由出租人免费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术人员每季至少要对所租设备检验一次以确保设备正常开动。承租人则要给予他们必要的协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专利权纠纷,出租人应对其后果负责。
14.没有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15.当合同期满时,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选择:
--继续再租两年
--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用更长的时间
--按照双方同意的优惠价格直接购买设备。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挡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的时限应作相应的延长。
17.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一条条款并在 天内未作时,另一方可提前 天向违约方提交书面通知面终止本合同。违约的一方应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18.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按照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一个或几个按该规则指定的仲裁员最终仲裁解决。
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签订于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10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 2小时内归还仪器。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按月计算租金,当月25日甲方凭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结算单,并开具有效发票,乙方按发票金额进行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 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 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 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
3. 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八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11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及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及设备情况
l、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面积
为平方米,厂房类型,结构。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详见附表清单。
二、厂房及设备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及设备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及出租设备,乙方应如期归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l、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设备每年租金为 元。
2、甲、乙双方约定每个月交付一次租金,每次交付租金总额的 %由 年 月 日起交付租金。
3、租金交付 日起,厂房及设备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支配。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天内付款。
四、厂房及设备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l、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办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爱护该厂房及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对厂房装修或增设备的;应由甲方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及设备的转租和归还
l、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得到甲方的书
面同意如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及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3、归还设备按附表清单如数归还,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当予以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购置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隐瞒事实,不得利用厂房及设备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 月,甲方有权增收5 %的滞纳金。
5、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及设备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l、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十二个 月的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付甲方十二个 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厂房产权问题及设备所有权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乙方十二个月租金赔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证件号:
承租方: 证件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物设备租赁合同 篇1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的标的
根据 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 (下称租赁物件)。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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