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时间:22-09-26 网友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1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 式挖掘机 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 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 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 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 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加节部分

  1、标准节每节每月 元(租费)。

  2、扶墙每道每月 元,用几道算几道(租费)。

  3、扶墙安装人工费(包括汽吊、汽车运输、安装、升节、拆节、资料)每道扶墙 元。

  三、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项目部工程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实际设备进退场结算。

  四、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押金待租赁设备使用完毕时退回。

  2、租费:从设备安装调试合作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可以拆卸之日为止,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月租赁在每次 月 日前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将塔机拆卸归还。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其中安装包括汽吊25吨以内,超出部分差价按实计算,运费含塔机标准独立高度以内,超出部份差价按实计算)共计元/每台,均由乙方负责。

  4、设备基础连接螺丝按实际计算,由乙方负责。

  5、塔吊设备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未调试合格,乙方立即使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在使用期内所有材料费、修理费、保养费等都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3、本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解决。

  4、本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负责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如不按规范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由于机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5、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费用。

  六、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另见附件。

  2、如有争议协商不成,可上诉至法院。

  3、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完毕款清自行失效。

  4、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租赁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

  

  二、租赁内容:

  详见乙方提供的附件《项目及价格清单》。

  三、租赁方式:

  乙方按照《项目及价格清单》提供器材安装、调试、使用及租赁项目。

  四、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合同价款:

  本次租赁项目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如有增减设备或制作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合 元人民币)的预付款项,租赁结束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七、甲方工作:

  1、尽可能为乙方提供安装的便利条件:即施工、电力、时间、场地等,以保证正常施工;

  2、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项;

  3、保证现场器材的安全。

  八、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用器材的运输、安装、调试及使用。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项目及价格清单》(即附件)。

  2、提供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协调及支持。

  3、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安装与拆卸。

  九、维护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器材,若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器材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或支付维修费),若损坏的器材已无法修复,甲方要按乙方购进此器材的价格全款向乙方赔偿。

  (1)甲方人员在非乙方人员授权情况下私自操作而导致的器材损坏。

  (2)设备因欠佳的环境而导致的`故障,如过高的输入电压等。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器材与《现场布置及所用设备项目及价格清单》不符或未达到本合同对设备、器材的质量要求,由乙方免费更换,如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如因客户原因,甲方须更改此次活动的时间、地点,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取消此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款项50%的经济补偿;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本次活动不能进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须支付乙方已发生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和调试清单所列器材,致使甲方活动未能正常进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损失程度,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十一、争议:

  本合同履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积极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4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担保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协议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 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 按 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 年 月 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协议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协议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技术安全要求: 。

  第十条 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协议期内不能承担协议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协议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协议,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协议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协议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协议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 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协议。

  5、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协议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协议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 。

  第二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担保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5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

  1、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机械,并定期经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以及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负责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4、在接近带电设备作业时,应保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现场监护、指挥。

  5、租赁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人为因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材料损坏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6、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二、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改者,可依据我矿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处罚。

  2、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时,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三、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此协议有效期 至 止,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6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用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乙方因公路施工生产需求,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概况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日期:

  设备运转台时:

  设备数量:

  作业用途:

  最低生产能力及质量标准:

  使用地点:

  进场时间: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将设备运抵乙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施工生产不需用时为止。

  第三条租赁机械调遣费和操作手工资

  1.租赁机械的进退场调遣费由乙方承担。

  2.机械操作手由 方委派,费用由方负责,每月工资 元。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租赁单价

  1.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的不同,在“年度租赁设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调%。

  2.机械租赁单价执行股份公司或工程处制定的“年度租赁设备最高限价”。单价定为: 元/月; 元/台班; 元/立方米; 元/台时; 元/吨。

  3.以为计价标准租赁时,甲方设备的实际作业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或乙方规定的定额产量,否则乙方将根据定额标准在租赁费结算时给予扣除。

  4.合同期内,除月租设备外的设备停驶费自负,不负责因自然或非自然因素造成的设备停驶费用。

  第五条燃油

  1.月租设备的燃油费用由乙方负责(主油),甲乙双方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核定该设备的最高油耗量,经双方核定该设备千克/小时,如在使用时油耗超定额,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2.采用台班、台时、计件为计价标准时,燃油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规定

  1.月租设备每天工作小时以上为1个台班,不足时按实际台时统计支付费用。

  2.合同期内,甲方设备由乙方统一管理使用,乙方下达合理生产任务,甲方应听从指挥调遣,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按乙方规定的时间、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当日施工生产任务。

  3.甲方应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时间(费用自理)。

  4.甲方操作手应遵守乙方规定,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承包的路基、结构层、桥涵等设施损坏,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租金结算

  甲方根据乙方每日签发的.机械作业单为结算凭证,每月 日结算。

  第八条安全生产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的规定。

  2.甲方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可根据规定拒绝作业。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甲方发生的人员、机械事故,责任自负。

  第九条租赁机械的毁损、灭失或丢失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机械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时,乙方有责任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并经相关部门核实鉴定,乙方不负修理或赔偿责任。

  第十条附加条款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以向甲方提供食宿、配件等必需品,费用从甲方收入中扣除。

  2.甲方不能执行乙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作业时间规定时,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甲方机械在达不到乙方规定的作业产量、质量、工作时间,或机械设备故障率高,或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停工、误工,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上报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附件:驾驶员身份证和操作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7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型号及技术要求:

  四、机械使用时间: 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至共计 天。

  机械进场时间: 月 日;机械投用时间: 月 日。

  五、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 月;实际使用不足 月部分按照 月租费÷30天 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 月计算。每月的' 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 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 月按 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 按 计算租费。

  4.其它: 。

  六、技术安全要求: 。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 月租费/30),如果一个 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 日,扣半个 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 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管辖法院为 法院。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 。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8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建设部166号令的规定,为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作业的实施,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以下协议书,作为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补充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承包范围、方式:

  3、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

  二、甲方安全责任

  1、负责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⑴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⑵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⑶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应具有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配合安装或使用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或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6、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每月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台班运转记录。

  三、乙方安全责任

  1、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2、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将登记标志附着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编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6、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7、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审核出租单位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9、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四、履约事项

  1、对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相关的具体规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 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定吊车租赁合同的同时签定吊车使用安全协议,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1. 甲方必须按规程作业,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负担因甲方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损失。

  2.甲方有权利、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察,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行为劝诫和经济处罚。

  3. 甲方担负吊钩以下,行走部分以外的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4.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6.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会议、学习交底等活动。

  7.若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对吊钩以上及行走部分以内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 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乙方对吊车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1. 乙方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 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必须由乙方配备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驾驶证、操作证。

  13. 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吊车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做好保养记录、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14. 遇有大风(风速>10m/s)、大雨、大雾、影响安全作业,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吊车司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防风、防雷措施。

  15. 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工作时间之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出现的伤亡事故,后果自负,并接受甲方处罚。

  16. 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岳阳脱硝项目工地现场其他管理规定以及业主和监理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因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制度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10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意见。对限期不改者,可依据我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处罚。

  4、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在进出场路途行驶(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地方道路行驶(运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进出场行驶(运输)所出现的任何交通违章事故负全部责任。

  2、乙方所出租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机械,并定期经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要求。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或人为因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材料损坏事故、工程设施破坏事故,应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6、乙方应对进场一般操作辅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7、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8、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9、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1、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保护现场,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第四条

  在执行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满止,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11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 名,其每人工资 元/月,由 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 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 元/月, 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 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 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机械设备租赁协议书12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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