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9篇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1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在本小区所拥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停车位编号
车位的编号为:
第二条承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甲方车位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空停车位;
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4、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不负责赔偿,但有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义务。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4、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约定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已交租赁费用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3、甲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剩余部分。
4、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2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位置: 面积: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为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__月 日。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
人的活动。
第五条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由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
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一方不采取积极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责任方应就扩大部分损失予以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由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七号文库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合同范本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
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的生效须以乙方购买甲方 地下停车场编号 停车位为前提条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租金
本车位租金 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 ,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违约及处理方式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4代出租人:三亚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相互协商,甲方同意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车位位于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__国际社区
阁楼下 号车位,地面质量为水泥砂浆地面。使用面积 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月租金 元整,年租金 元整。交费时间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内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地下车位停泊车辆车牌号 ,车型 ,颜色 ,车位所停车辆必须为此牌号车辆。
5、乙方在租用期内有权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车位,该停车位仅供停车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车库内修车、洗车,也不得随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内应爱护公物及消防设施,禁止使用烟火或携带其它危险品,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应做好地下停车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及监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检查和防范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规定在地下停车场内停放好车辆,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车内。
9、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为停车场地的占用、维护、维修费,甲方不负责车辆丢失等的赔偿责任,应由责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租用车位必需提供保险公司文件复印件一份备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间内,甲方不得将乙方已租用车位挪作它用或转借。
11、乙方应遵守园区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13、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违约责任,乙方若因欠费或其它严重违约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车位,以销售为先,可通过甲方适当调整车位。
16、另附《地下停车场出入注意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5合同编号:140582
甲方(出租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小区 栋 单元 号
房屋产权人: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位置: 面积: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__月 日。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一方不采取积极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责任方应就扩大部分损失予以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的生效须以乙方购买甲方 地下停车场编号 停车位为前提条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6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有一车库位 ,车库号码 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 (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 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 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 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7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甲方拥有产权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 市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__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半年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半年的租赁费在 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租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百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3、在合同期内,如果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至少 天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
第十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8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提要: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编号:
甲方: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 号楼 单元 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 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 号。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月,共计 元(大写 )。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
2.位置: ;
3.车牌号码: ;
4.颜色: ;
5.车辆名称: ;
6.车型: ;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
8.车辆状况: ;
9.保险种类: ;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书9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租用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位于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圆)乙方在协议签定后以现金方式支付车位租金。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日后实际生成数由乙方按时交付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
第二条租用期限
租用期共年,出租方 年 月 日起将出租车位交付租用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库:
(1)租用人利用车库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租用人私自存放危险、违禁物品,危害甲方车库安全的;
(3)租用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4)租用人擅自拆改损毁车库结构或改变其用途的。
2、甲方保证在出租该车库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车库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租用方享有优先权。
2、按协议要求及时交付车库租金、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车位及其相连设备(如电动卷帘闸等)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租用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租用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名盖章)租用方(签名盖章)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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