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7篇)

时间:23-05-12 网友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省市(县)的区域性的独家总代理,代理" "产品的销售、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包括今后开发的系列新产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销售该产品,也不允许其他人在上述地区销售该产品。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权在上述区域内设立分代理和分经销商,有权组织业务活动,并承担业务所需的旅差费、会展费、区域广告费。甲方对分代理和分经销商不承担责任,不干涉其业务。

2、甲方供货出厂价为:2型(超声波清洗)元/个,2型(内镀钛金)元/个;3型元/个。甲方开具发票并承担运费,乙方若需发汽车快运、铁路快件包裹或集装箱运输则另付运费。

3、乙方保证在以上区域内的年销售总数:2型离子水瓶个,3型离子水瓶个;首批进2型(超声波清洗)产品个,2型(内镀钛金)产品个,首批进3型产品个。乙方除向甲方汇付首批进货的货款(和运费)元以外,并汇付年销售与首批进货数之差额的1/10货款(元),作为取得总代理权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一年内能完成总代理的年销售总数,该总代理权定金充抵每年最后一批进货款计算,并优先取得次年的总代理权。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条文一般照旧。

5、甲方将上述地区的独家总代理证书颁发给乙方(需镀钛证书者另交工本费),并向乙方无偿按比例配给电视和报刊的广告策划,提供广告录相带、光碟,随货按比例配给彩印广告海报标贴广告和资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零售信誉卡,同时配给已发表的文章。当乙方要求增多配给的数量时,所需工本费由乙方负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在区域内制版印刷分发,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货时进行运输保险,途中如有配件损坏,乙方在收货后10天内寄回给甲方掉换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给维修使用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确定给分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零售价可适当优惠。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行信誉销售法,认真为用户办"零售信誉卡",承诺使用180天内无效退货。乙方应要求分销商对初期的用户作书面记录,定期跟踪调查其饮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实例,为扩大区域性销售打好基础,同时为品牌建设和产品信誉作出贡献。

8、乙方在市场上发现仿造侵权的产品后,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9、本合同有效期至2 年 月 日。期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可声明总代理权定金不充抵货款,同时要求续订次年的总代理合同,并汇付次年的首批进货款,甲方才能将次年的总代理权再次授给乙方。

10、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乙方按合同第3条汇付的资金到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帐号: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二)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受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 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委托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邮政编码:监制部门:

受托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邮政编码:印制单位: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三)

委托方(甲方): 住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第 项事项:

1.代订机票

出发地: ,目的地: 出发日期: 年 月 日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乘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机票价格: 元/张,共 张;合计金额: 元。

2.代订住宿

宾馆所在地及名称: 标准:

数量: 间;入住时间: 年 月 日,退房时间: 年 月 日共 晚。

单价: 元/间,合计金额: 元。

3.代送签证(签注)

目的地国家(地区): ;代送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金额: 元。

4.其他委托事项

单价: 元,合计金额: 元。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

2.甲方以下列 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帐号为: ;

(3)其他方式: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的,应承担需支付金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完成代办事项,或代办事项的完成不符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额 %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飞机、入住宾馆、进行签证签注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代办事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是委托合同,不属于旅游组团合同,不适用《旅行社条例》中有关《旅游合同》的规定,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相应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选择确定,乙方不存在选择或推荐的义务。因委托事项下的承运人、宾馆、签证(签注)部门等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给委托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直接与上述单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四)

委托方(甲方):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加工产品数量:

3、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

2、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甲方无特殊要求之零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限 之内。

五、费用结算

1、此次加工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整,此价不含税。具体明细见附件二.

2、甲方首先支付乙方 %总额货款作为押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确定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开票交税额由甲方返回乙方。甲方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总额货款,交货当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 %总额货款。

3、甲方以银行汇款或国库直付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的专利产品或侵犯甲方专利权的产品,不得传播甲方提供的图纸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权利。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加工方(乙方):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及行号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行号: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五)

甲方: 乙方:

现本单位委托协助推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以下协议:

1、乙方应从甲方处拿取样板并按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范围进行推销。

2、乙方在确定销售客户、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后,提供对应有效的地址和联系人给甲方,由甲方发货。

3、由于甲方不强行要求乙方单一从事本工作,所以在乙方完成箱/月的销售任务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月的奖励,任务不完成不兑奖;基本任务部分订单单价不能低于出仓单价的 倍;超出基本任务的部分,按单价差(订单单价和出仓单价扎差)和数量计奖。并且乙方自行承担社保、医疗、工伤、差旅费等所有的个人费用。

4、乙方有义务协助采购单位填写采购订单,甲方收到订单货款后才货物出仓,并按订单的要求给予发货。销售人员有义务监督其拓展的客户按照甲方指定市场销售单价为元/箱进行销售。

5、如采购单位单次采购数量在箱以上的话,甲方结合当时的运费行情再议出仓单价后给予免费送货。(具体以每次采购订单为准)

6、乙方新开拓的销售客户能在单月内出货箱的话,甲方给予乙方元奖励。

7、奖励金额按第6点的兑奖比例递增。

8、如乙方开拓的销售客户是甲方已有客户,则不予兑奖。

9、本产品的所有解析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具有良好信誉和雄厚资金实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材料/设备数量和双方商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 万元。(见附件)此金额是估算或设计数量的预计金额,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按最终双方签认实际消耗的材料/设备数量乘以材料/设备单价确定。

2、工程季度/月计量:

甲方每季度/月日前对乙方当季/月完成当季采购并经监理、质检员检查及实验检验合格,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相关资料。

甲方核定乙方当季/月购买的材料/设备量后,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当季/月完成的材料/设备款,扣除质量保证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在日后支付给乙方。

3、工程完工结算:

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完工结算。

根据每季/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 %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

4、余款支付:

剩余 %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义务的,质保期满后 日内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工程业主的有关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按甲方、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并经甲方报监理、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返工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如果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段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不能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业主、监理或甲方质检工程师发现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责任由乙方承担时,则乙方负责无偿清退缺陷材料/设备出场,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缺陷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每季度/月按时办理乙方的材料/设备计量和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设备货款;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

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

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含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

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七)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 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 政府 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 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 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 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 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7篇)》相关文档: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04-07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加快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04-07

委托区域性总代理合同(7篇)05-1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