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
因 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 亩,坐落于 (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 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址: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址: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鉴证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二)甲方(代表):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等地共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土地共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三)甲方(入股方):
住所:联系电话:乙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镇村组亩土地(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元。
入股土地详细明细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份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3.其它方式支付。。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 年支付,即于上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 。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四)甲方(入股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受让方):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区(县)乡(镇)村组(社)的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乙方从事(主营项目)合作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股。
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1.该土地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积)与登记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不一致的,双方约定转包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登记面积计算。
2.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公红利:
①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②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如果原来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 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价款,以后的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转包价款;以后每 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年递增%(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价款。
4.其他五、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入股前对该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及在该土地上的青苗、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土地转让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转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一次性全部交付。
2.交付资料: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含红线图);
②土地交付时的地形、地貌、土质、青苗、构(附)着物等情况的书面描述、图片等(经双方确认);
3.交付时间为: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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