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中涉及到已经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必须在获得承包农户委托书的前提下,向乙方进展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假如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视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消费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处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展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获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方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展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效劳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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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书 x县x镇xxxxx第 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甲方〕
x县x镇xxxxx第 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家庭承包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展互换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相对集中、有利于耕种的原那么,依法达成如下互换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xxxx第__组 农业社的承包地 块,面积 亩,折合面积__亩.与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xxxx第__组农业社的承包地 块,面积 亩,折合面积 亩,进展互换。
甲方地块名称 性质 ,合计面积 〔亩〕
乙方地块名称 性质 合计面积 〔亩〕
二、互换起止日期:自 年 月 日起到永远。
三、互换后假如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时,所得到的补偿,各自享受或承当互换前的土地。
四、粮食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地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合同不变。各自享受自己原来该享受的,各自承当自己原来该承当的。 即各自享受或承当互换前的土地。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一份。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双方应尊重对方在使用土地〔互换后〕上的消费经营自主权,互不干预对方经营活动;各自利用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新主人。
甲方〔户主〕:乙方〔户主〕: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中间人:
村委会〔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年 月 日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
甲方〔出让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让方〕: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 的承包土地 亩,位于 的柴山地 亩,位于 的绿化林 亩的经营权 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处:甲方于XX年 月 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消费,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 元,大写 万 元整;乙方于XX年 月 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一本;2.《林权证书》〔编号: 〕一本;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 〕一本;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 〕〔粮食直补贴金〕一本。
五、其他约定:1.甲方假设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当全部责任;2.流转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展调整的,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 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六、合同纠纷处理:假设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恳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消费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2.乙方违犯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特此订立合同
附:转让地界四至界限图。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二〕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标准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在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出让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用处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土地类型
质量、等级 面积〔亩〕
1、耕 地
其中:田地
2、林 地
3、草 地
4、其 他
合 计
流转土地坐落方位简易图附后。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采取 方式补偿〔管理〕。
五、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四条所列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黄谷〔大米〕 公斤,共计 公斤作为土地流转费。假如以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前述黄谷〔大米〕价值按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计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对于流转土地所享受的国家给予的各项政策性补贴由 所得,并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六、付费方式及时间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消费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地块上具有消费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消费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处,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展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加强平安消费,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当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的本合同所根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才能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消费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犯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处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根底设施的;③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 乡〔镇〕人民政府进展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受让土地,经甲方同意,可退回甲方或由乙方出让给第三人经营。
2、在合同期满后,假设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村〔社〕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出让方〔甲方〕: 〔签字〕**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签字〕**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乡〔镇〕人民政府 〔章〕
鉴证经办人: 〔签字〕**年 月 日
990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合同范文 990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根本情况及用处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的约 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消费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应乙方。假如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25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1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当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展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预。如因国家建立和甲方村镇建立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立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立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消费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立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那么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那么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假如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本钱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确实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等农户〔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生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1
发包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乡 村面积 亩〔详细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处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处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效劳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展监视,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处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进步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进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处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立与约定用处有关的消费、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那么,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局部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当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当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当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立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当。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将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那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xx镇新农村一组面积 亩〔详细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处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处为:
2、承包形式: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立、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地上的电力、水利设施的维修、维护、保管有甲方负责,甲方的现有农机设施的使用、维护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展监视,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处合理利用,并使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进步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进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答应证。
4、协助乙方进展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假设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展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处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单独享有和承当,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立与约定用处有关的消费、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回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迫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获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当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当义务。
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消费,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立〔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进步土地消费才能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当。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将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假设因未到达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以下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别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那么按应付未付局部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那么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那么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进步土地消费才能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3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展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那么,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县〔市〕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 消费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处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处,用于非农消费,合同双方约定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分 次,按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 。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 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催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消费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消费经营活动的自主消费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处,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进展消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消费。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当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根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才能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消费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当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 元。
〔四〕乙方违犯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元。
〔五〕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处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进展消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消费,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根底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双方各自收取 ﹪;
4. 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 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 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 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 元;
3. 由乙方按时撤除,恢复原貌, 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 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假如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xx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xx]16号、x办发[xx]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根底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将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当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视权,对乙方违犯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处、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根本建立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根本建立、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催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消费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消费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效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好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当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当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回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工程。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处,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那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当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当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处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局部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早申请,经甲方同意前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展小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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