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机械租赁合同5篇
吊车机械租赁合同篇1
承租方: (简称甲方)出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 型 吨吊车,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财务结算
一、计收费标准: 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二、进出场费: 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 个班)由甲方支付。
三、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 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 天 元的预付款,以后每 天付一次,预付款 元。
四、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五、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一、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五、歪拉、斜吊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八、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十、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十一、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十三、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四、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它:
一、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 方负责。
二、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 方负责。
三、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方负责。
四、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5月15日开工到20xx年11月15日结束。租赁期限暂定为6个月合同暂定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到期前5日之内向乙方提成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结算依据:由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签字审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分公司经理批准,任何以个人名义的口头承诺或者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条款无效,均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涉。
6、本合同加盖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盖“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项目技术专用章无效”。
七、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商定的日期及时进场。
2、乙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牌照、行驶证操作证齐全有效的吊车。乙方配备司机必须技术熟练、责任心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要请假。
3、机械司机必须听从甲方合理调度,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作业。
4、坚持做好机械日常保养维护,确保甲方的施工需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保证半天内恢复正常使用,如遇到半日内修复困难,乙方自行调配其他吊车进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夯实,遇到场地无法进出甲方必须采取弥补措施,要备专人负责。2、使用中甲方必须指定有上岗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指挥,指挥人员做到不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享有机械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租或作财产抵押,非机械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拆除任何部件及机械内的工具,如有类似情况,经发现赔偿一切损失。
4、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金。
5、甲方施工中必须注意机械操作人员的劳逸结合,防止疲劳作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承担。6、外区域甲方负责驾驶员的住宿、就餐。
九、合同争端
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租金结清后自行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机械租赁合同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6、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2、使用地点:涧东大桥
3、工作内容:桥面系及其它零星工程
4、租赁价格(以月租计):26000元/月,单价含税金。租赁费按月租结算时,必须依据项目部机械设备部发放的《行车命令本》为准,天对天为整月,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天数结算。乙方机械完好率每月必须达到90%以上,即乙方机械每月维修保养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天,正常情况下施工天数不低于27天,如达不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天数租赁费。另外,每月因不可抗拒因素或项目部及业主原因造成长时间停工,5天以内甲方承担租金,超过天数则不予结算。操作手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故意拖延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租赁费,情节严重者辞退操作手甚至该机械。
5、乙方必须承诺其提供的机械设备与合同上报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功率等相符,如不相符接受甲方任何处罚。
6、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税收标准提供正式合法的完税发票。
7、进退场费:机械设备进退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进场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退场时离开现场即为交付,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机械运行期间,甲方给乙方操作手发放《机械运行命令本》,此本由甲方施工员填写,乙方操作手保存,月底交回甲方统计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乙方操作手不得随便填写,否则扣除所填的工作天数租金。甲方施工员每天收工后填写当天工作记录,若甲方施工员没有填写,乙方操作手可以拒绝第二天施工。
2、甲方只负责机械设备的主油,特油和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维修,费用从包机费中扣除)。
3、乙方车辆的柴油耗费标准由项目部油料员按第一次到第四次加油所工作的时间得出每小时平均耗油量,然后对四次的每小时耗油量再平均得出相对准确的每小时平均油耗量,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命令本上的机械运行记录必须由施工员填写,要注明工作地点、内容、工作时间,由总工作时间依据标准油耗推算出总油耗量,超出部分从租赁费中扣除。
4、乙方操作手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须向机械部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无请假,按双倍扣除当天月租。
5、因工作需要,乙方必须保证24小时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停租机械,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与付款
1、租赁费为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后甲方根据业主计量款的支付情况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按时提供进场设备或提供的进场设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操作手在施工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的村规民约,如果乙方人员与当地民众发生纠纷或因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操作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操作手误工引起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附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吊车机械租赁合同篇5
承租人(甲方):(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
表一、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表(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表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资计算表
表三、机械设备进场费计算表
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每台按25000元计算(见表一)。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每台共计贰万壹仟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实际到场之日起计算,(如有提前使用,按照提前使用日期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不含税金,若甲方需要税务发票则相应税费由甲方承担。
(2)租金:使用满一个月的次月10日前付清前月租金。在机械出场前五天付清所有租金。
第二条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5年,(租赁时间为20年3月2日至20年3月1日);少于5年,按5年结算租赁费。
2.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吊车必须交付承租人;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3.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无法使用机械,租赁费均按照正常租赁计算。
4.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7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操作、由乙方负责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5小时内(白天)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24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48小时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之日起5日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乙方承诺协助办理。
7.甲方负责提供司机工地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
8.甲方应负责修造坚实的道路及场地,满足吊车进场出场、吊装和车辆运输,甲方委派现场负责人员协助各项工作,若因甲方原因无法进行的由甲方负责相应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9.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如有增设他物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机械出厂合格证许可证、行驶证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行业确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负责代提供吊车司机1名/台,指挥工甲方自备名/台。进场前,负责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
5.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6.负责机械设备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及相关费用。
7.租赁期满后/日内,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及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机械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臵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2.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负责。
3.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1.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2.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臵、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5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租金逾期满30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超过5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5000元。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5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及时返还保证金,应按照每逾期一日/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署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陆页,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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