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商务咨询服务合同 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内容
1、甲方为拓展商务、扩大影响,委托乙方进行网络广告宣传。
2、甲方选择 广告形式,发布位置 , 发布时间 ,投放期限 广告内容 广告超文本链接地址 。 备注 。
3、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
4、在确定发布网络广告工作前,甲方必须将所需资料交给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符合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文件本身并无瑕疵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全、不及时、不真实、或不合法,造成工作延误和一切法律纠纷,应由甲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
5、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链接及发布需要的图文信息文件;
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符合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文件本身并无瑕疵。因甲方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应由甲方负责。
3、提出项目变更时,及时与乙方沟通。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乙方是指定网站的合法所有者和经营者;
2、乙方保证指定网站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能够正常运行;
3、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图文信息文件置于指定网页的指定位置;
4、配合甲方做好试用工作,负责修改使用中出现的错误,咨询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5、乙方保证不包括且不通过乙方网站提供任何被认为或可能认为属于下述内容的材料: a.中国的法律认为是色情、淫秽或诬蔑的内容; b. 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四、合同金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全部金额为 元人民币整。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合同金额,即 元人民币整。
五、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另一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以上第2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八、合同终止
1、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后,即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双方协商的广告内容完成甲方的网络广告发布。
2、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九、违约责任 在广告投放过程中,如遇到网站访问不了或其他故障影响广告正常投放,乙方应对甲方投放时间加倍赔偿。
十、汇款方式 银行汇款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编码: 汇款请注明: 十
一、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附件一份。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乙方: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附件:(略
篇二:商务咨询服务合同 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入建设部第33号令《 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篇三:商务咨询服务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市XX公司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 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a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元整。大写 。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 市XX公司 开户行:中 账户:X9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市XX公司 签字: 盖章: 日期: 联系人:马X 电话
篇四:商务咨询服务合同 篇四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一四年 年一月一日在深圳签署。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
电话: 传真:
被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
_
电话: 传真:
公司银行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商务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务咨询服务事项
1.1 甲方需乙方提供商务咨询服务内容:企业规划、产品定位、市场调研、营销渠道的建立、业务拓展等方面。
1.2 甲方承诺乙方是上述服务事项中唯一的委托人。甲方亦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但不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1.3 乙方应尽忠实义务,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之行为。
第二条:费用核定
2.1 咨服务费用以乙方参与项目所产生实际营业利润的百份比来核定,以双方确认签署为准。
2.2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核定确认后的咨询服务费用。实行月结方式。
2.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公关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费用支付
3.1 每月咨询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再行支付。
3.2 乙方需提供正规税票给甲方。
3.3 经双方确认后的咨询费用,甲方应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汇入乙方公司帐户
第四条:保密
4.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和信息,应视作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4.2 本合同终止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归还资料和信息的,另一方不得迟延归还。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
第七条:其他
7.1 本合同的手写文字与打印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商务咨询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站建设服务、软件 技术服务事项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二、协议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 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合同中的网站建设的网页、图像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6、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环境说明、发现问题时的程序报错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提交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维护和软件技术服务,并及 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4、向甲方提供软件安装、使用、模板制作等各类咨询服务,对服务范围内 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两天之内)答复;
5、对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五、费用的支付
1、费用以乙方每次提供服务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于服务工作结束后以服务 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确认;
2、甲方于双方共同签署服务确认单 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或者汇款的方 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号: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 正在或将要违约, 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 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 3 天内,及时 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 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 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 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 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 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合同 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篇六:商务咨询服务合同 篇六
委托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居间人(乙方): 住所(地址): 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万元),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 个月。由 和公司股东 提供(担保) ,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 乙方寻找有合法 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
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 名: 开户行: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 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
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
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其追索债权人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时,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出借展期合同》,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到的居间费用不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
1.1违反
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
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1.2违反
3.5项约定,不按贷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
3.5、
3.6、
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
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
1.5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
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
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
2.1除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
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
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要求,如有丢失、毁损应承担补办责任;
4、
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活动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
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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