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协议书(精选13篇)
咨询服务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民法典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 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 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 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 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 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 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 投资融资咨询。
7、 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 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 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
10、 。
二、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2、 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 其他约定事项: 。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2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 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3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icp经营许可证。
三、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代办icp经营许可证(包含bbs专项审批)。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协议总费用为:壹仟伍佰元整。
3.本协议一经签定,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成功通过初审后,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八、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捌佰圆。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1.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版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费用的10%作为手续费。
十二、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执行期间或者期满后,甲方办理icp年检业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甲方自行办理除外。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年月日日期:X年月日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4立协议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协议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协议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mail)。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 /季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 /季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 /季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协议资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 %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协议前已详细阅读本协议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按照 执行,有效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六条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协议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协议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时,协议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协议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协议,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协议人: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签约日:
乙方签章:
地址:
电话:
签约日: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5甲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X声明共同遵守:
一、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icp经营许可证。
三、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 为甲方代办icp经营许可证 (包含bbs专项审批)。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 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五、费用的支付
1. 本协议书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 本协议总费用为: 壹仟伍佰元整。
3. 本协议一经签定,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收据;在成功通过初审后,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交纳的全部代理咨询费用。并退还甲方全部资料。
八、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1.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 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版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费用的10%作为手续费。
十二、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执行期间或者期满后,甲方办理icp年检业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甲方自行办理除外。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6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鉴定如下业务约定书,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服务范围仅限如下:为甲方资质升级提供相关的资料文印服务及其它咨询服务。
二、相关费用及支付
1、本协议总费用为:15万元整,包含资料的收集、编辑、装订、刻盘等费用;包含外借职称证使用费;资质业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包含二个建造师的一年使用费,直至甲方完成升级。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需向乙方交纳定金 万元,资料完成后付 万元,市住建局审验合格后上报省厅时付 万元,省厅公示合格后付清余款 万元,乙方将公司信息上传至省厅网站并给甲方光盘一套,协议结束。乙方收取费用为代收,不提供发票。
3、由于甲方升级时缺少二个二级建造师,乙方为甲方提供二个二级建造师,费用包含在内,甲方取得二级资质到约定时间应无偿将建造师归还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关信息,需要甲方出面时应配合好乙方协调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省厅初审公告需要申诉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补充和修改直至资质申请通过。
2、如果甲方准备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不存在任何问题,乙方应在材料齐全起9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准备完毕,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合同日期自动顺延。
四、免责条款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人事变更、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
五、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7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市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项目与定义
1、icp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2、icp经营许可证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
3、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3-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3-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的规定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根据本协议附件约定的范围,为甲方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服务和/或咨询。具体服务内容为:
1-1协议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协议附件约定范围内对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1-2在收到甲方按照有关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将该材料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3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修改或补充后的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4如双方在附件中约定需要乙方提供材料整理服务(如撰写等)的,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具体内容在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进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时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5在乙方完成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服务后,甲方应自行与办理icp证的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其要求及规定履行填表、公示、取证等相关义务。必要时,乙方将予以协助。
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本协议的签订即意味着乙方有权将甲方申请icp证的相关服务、资料等转交或报送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部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保证不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上述资料信息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乙方做出赔偿。(本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 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按照附件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选择服务内容并支付所有费用(详见附件一),乙方收到该等费用后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 乙方因办理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甲方已经明确认识到该申请是否成功是由国家政策、甲方自身条件、办理时间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因此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乙方保证甲方icp证申请成功。如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甲方应自行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九条 乙方免责的约定:
1. 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上述行为导致的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如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2. 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部赔偿。
第十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因通信管理局的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但若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通信管理局的原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约定费用的20%作为手续费。
对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发生,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 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证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式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 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4. 本协议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6.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协议自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乙方相关服务和/或咨询义务履行完毕即告终止。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市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8甲方:
乙方:
中国公司为一方, 国 公司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9甲方:
乙方:
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的 设计和指导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1.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分析
1.1.1.通过标准问卷、现场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对甲方进行全方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诊断。
1.1.2.通过系统分析,形成详细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1.2.组织职位体系
1.2.1.梳理并编制襄阳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1.2.2.设计符合甲方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结构。
1.2.3.编制新组织结构的部门职能、关键岗位的岗位、关键岗位的职位发展矩阵。
1.2.4.对新组织结构的各岗位进行人员定编。
1.3.绩效管理体系
1.3.1.编制绩效管理手册。
1.3.2.编制各部门及关键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形成《绩效指标辞典》。
1.4.薪酬福利体系
1.4.1.编制薪酬福利管理手册。
1.4.2.选择岗位价值评估模型,完成核心岗位的价值评估。
1.4.3.设计各职族职等的宽带薪酬体系。
1.4.4.对各岗位人员的薪酬数据进行重新定位。
1.5.建立员工培养和发展体系
1.5.1.设计满足甲方发展战略的员工素质模型。
1.5.2.设计持续不断满足员工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体系。
1.6.建立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
1.6.1.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流程。
1.6.2.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制度。
1.7.咨询方案的指导实施
1.7.1.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
1.7.2.指导甲方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实施。
二、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有效的组织职位体系、绩效体系、薪酬体系、人才培训体系、人力资源流程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满足甲方当前和中长期人力资源有效的开发和管理,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培养及输出的需求,最终实现提高甲方人力资源竞争力和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三、项目时间计划
3.1.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时间为十二个月,内容分为五大部分:
3.1.1.第一部分:完成项目启动和现场诊断调研工作。
3.1.2.第二部分:完成调研分析报告的发布,组织结构、职位描述和人员定编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30个工作人日。
3.1.3.第三部分:完成绩效管理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60个工作人日。
3.1.4.第四部分:员工培训体系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人日。
3.1.5.第五部分:完成核心流程和制度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人日。
3.2.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时间为十二个月,乙方派驻一名顾问常驻甲方十个月,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协助甲方推动咨询方案的深入实施和有效执行。
四、项目培训计划
4.1.第一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培训主题为《现代组织设计与管理》和《工作分析与职位描述》。
4.2.第二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绩效管理体系的培训主题为《目标绩效管理》。
4.3.第三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二次实施,每次半天,薪酬福利体系的培训主题《如何进行岗位价值评估》。
4.4.第四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主题为《如何编制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时间为半天,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并掌握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的规划识别方法、编写方法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双方共同的义务
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规定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5.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甲方应就本项目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同时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项目组及各部门人员的沟通,并代表甲方组织进行内部研讨、审批确定咨询和工作过程中所交付的各种咨询成果。
5.2.2.为保证项目按期完成,甲方应对项目进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决定,对乙方交付的各种咨询方案和文本及时反馈意见。在乙方交付各种阶段性咨询方案和文本后的二周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阶段的咨询成果。
5.2.3.甲方应提供乙方因咨询工作需要的相关信息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项目顾问按计划进行培训、讨论等工作。
5.2.4.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履行服务时必须的独立办公室、网络、桌子、椅子、长途电话及交通便捷等。
5.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乙方应就本项目成立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应经过甲方项目组的认可。
5.3.2.乙方应按照协议的要求,根据项目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服务范围所规定的工作,按时向甲方提交合同要求的各种咨询成果及培训资料。
5.3.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甲方对项目执行及提交成果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正。
六、项目费用
本项目的费用包括两项,分别是咨询服务费和差旅费,其中:
6.1.项目费用的第一项为咨询服务费,咨询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6.2.项目费用的第二项为差旅费和食宿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顾问来往甲方的所有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此份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RMB: )。
七、保密
7.1.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7.2.本项目成果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约,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咨询费。
8.2.乙方应按项目工作计划提供阶段咨询结果。若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经甲方审核后未被认可,且经三次修改后仍未被认可,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不放弃条款
任何一方因疏忽而未追究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该方放弃了任何应有的权利。
十一、协议的完整及其他
11.1.本协议及附件已构成双方当事人的全部合同意图,并取代之前就本项目所做出的一切口头或其他书面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11.3.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10甲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
鉴于:
1.甲方系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在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乙方系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甲方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第二条 服务提供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为 。
第三条 服务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为 。
第四条 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期约定协议约定服务期为 个月,自甲方向乙方开始首次操作建议时起计。
甲方:
乙方:
时间: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11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深圳市万维网信息技术*限公司 联系人:陈*兰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华丰大厦2703 邮编:518000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项目与定义
1、ICP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2、ICP经营许可证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
3、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3-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3-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的规定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根据本协议附件约定的范围,为甲方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服务和/或咨询。具体服务内容为:
1-1协议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协议附件约定范围内对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1-2在收到甲方按照有关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后 个工作日内将该材料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3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修改或补充后的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4如双方在附件中约定需要乙方提供材料整理服务(如撰写等)的,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具体内容在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进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时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5在乙方完成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服务后,甲方应自行与办理ICP证的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其要求及规定履行填表、公示、取证等相关义务。必要时,乙方将予以协助。
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本协议的签订即意味着乙方有权将甲方申请ICP证的相关服务、资料等转交或报送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部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保证不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上述资料信息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乙方做出赔偿。(本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按照附件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选择服务内容并支付所有费用(详见附件一),乙方收到该等费用后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乙方因办理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方已经明确认识到该申请是否成功是由国家政策、甲方自身条件、办理时间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因此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乙方保证甲方ICP证申请成功。如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甲方应自行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免责的约定:
1. 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上述行为导致的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如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2. 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部赔偿。
第十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因通信管理局的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但若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通信管理局的原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约定费用的20%作为手续费。
对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发生,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12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 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 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
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国×公司
地址: 地址:
电传: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国×公司
咨询服务协议书 篇13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技术咨询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 。
2、咨询要求: 。
3、咨询方式: 。
二、进度要求: 。
三、甲方提供的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
2、提供工作条件: 。
3、其他: 。
4、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 。
(2)方式: 。
四、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报酬(包含评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 (一次性/分期)支付给乙方。
3、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 。
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
(1)开户银行: 。
(2)地址: 。
(3)账号: 。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技术咨询费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过一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造成技术咨询工作停滞、延误或终止的,其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合同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方案不能按时完成、返工或评审未通过,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合同期不得顺延。
3、甲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为: 。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所有权归属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七、通知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
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时,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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