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租赁协议【一】:冷库租赁合同
冷 库 租 赁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甲方将位 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仓库租赁面积经双方认可确认为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
1.2此为独立的两层砖混结构仓库,自成一体。租赁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免租期及租赁期限
2.1 仓库及办公用房租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
3.1 仓库一楼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二楼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3.2 乙方应于每月 日或该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逾期 天未支付,自第 天起应向甲方按 %/日,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和保养
4.1 乙方在免租期内,对仓库进行装修、改建,加装监管设施。乙方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实施。
4.2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仓库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仓库内专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保证在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仓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检查监督。
4.3 甲方在仓库的管理上,必须保持仓库的清洁、干燥、卫生,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不发生霉烂生锈、虫蛀,保证货物安全储存。
4.4 甲方负责乙方租用仓库水、电的供应,提供基本设施及装卸设施,以保证乙方的正常工作,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租用办公用房的水、电以及通讯等基本设施,以确
保乙方的正常工作,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4.6 甲方应在仓库按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和其它消防设施,保证已通过定期的消防验收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4.7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做好消防工作。
4.8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保险。凡因发生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及时报告,并按照有关法律处置。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协议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仓库,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冷库租赁协议【二】:冷库租用协议
贵州雪花冷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冷库租赁及商品冷藏协议
出租方贵州雪花冷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的冷库用于储藏商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贵阳市龙洞堡机场路1号雪花冷库租赁给乙方用于储存冷冻货物。
2、 甲方将C 号低温冷藏库,总面积为 :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3、 租凭期限:2011 年 8月1日起至2012年 7月31日止,入库时间从2011年 9月1日起计算,2011年10三个月甲方给予乙方优惠使用,库房租金按每月60元/每平米计算,三个月后按甲乙双方协商冷藏收费标准执行。乙方不得中途退库,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保证金并追加三个月冷藏降温空置费用补助。租赁费用以租用冷库面积按月计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超过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具体费用以甲方每月下发的交费通知单为准。
4、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每平米80元人民币作为冷库设备使用保证金,履行完本协议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1 |如遇市场竞争加大,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租用价格以保证市场竞争力,每年4至9月,属于冷库租用淡季,乙方可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减少库房的租用面积,但不得超过总面积的20%。
5、 冷藏收费标准
1低温冷藏库费一楼每月90元/平方米计算、二楼每月80元/平方米计算。甲方对外出租库费价格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协商价格(见缴费清单)如有低于乙方拿出缴费单,可终止合作,甲方不得干涉,退回乙方所交保证金并承担责任。
2进出库装卸堆垛费分别按 10元/吨计价,若在下班和节假日期间装卸的,在正常堆垛费10元/吨的基础上另行收取5元/吨的延时装卸费。
3本收费标准不含税费在内。
6、 结算方式及日期
1结算方式现金存入或转账
2 结算日期乙方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5日内缴清(一般为每月1号至6号),若乙方逾期不交纳,每日按应交纳费用总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若乙方逾期15天不交纳相关费用,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停止其进出货物的权利;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十五日内未来处理相关费用问题,甲方有权在第三方的监督下处理乙方库内商品,用于抵押冷藏费、滞纳金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甲方对乙方库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使冷冻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库内温度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并力求保持库房温度、湿度的稳定,由于甲方设备、设施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8、为保证储存商品质量,低温库房保持—18°C,在大批量进、出库货物过程中,库内温度的波动不超过(+、—)4°C。
9、甲方质检人员将不定期对乙方租赁库房内的商品进行抽检,如发现库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对商品进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工商、税务证照(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原件)供甲方验证,并将上述证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1、乙方要求进库的商品应向甲方提交具有检验、检疫资格单位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进口食品应提交报关手续及有关进出口商品检证,检验、检疫报告(复印件),待甲方质检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2、乙方承诺不会将以下产品带入冷库
11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品。
12患有传染病禽畜的肉类商品。
13编制腐败、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商品。
14用盐腌或盐水浸泡,没有严格密封的商品,流汁、流水的商品。
15易燃、易爆、有毒、有化学腐败的商品。
13、乙方保证商品进库后,产品冷藏时间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期限,如有违反,造成的商品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原因造成冷库设备、设施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4、乙方使用冷库期间需遵行甲方有关冷藏设备管理规定。
15、乙方在库房内要留有合理的走道,商品须离开库房壁不少于10公分,二层库房货物高度应离库顶不少于40公分,便于库内设备通风、车辆通行、设备检修,保证安全等。
16、乙方在进出库及库内操作,要防止运输工具及商品碰撞冷库库门、风帘、电梯门、柱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工艺设备。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7、乙方不得将解冻的商品散铺在库内冷冻,也不能在库内进行产品加工。
18、乙方不得把商品直接散铺在地坪上或垫上席子等冻结、严禁将商品及器具等在地坪上摔击,以免砸坏地坪、破坏隔热层。
19、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将租赁库房转租、及调换,并报经甲方公司统一安排。
20、乙方不得违反冻库的相关规定将未达到温度要求的商品带入库房。
21、协议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2、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各方约定违约金为本协议所涉总金额的10%。
23、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议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4、本协议可因下述原因而终止
21 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22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履行不能达到九十日以上;
23 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违约赔偿责任并不因为本协议终止而消灭。
25、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以及政府行为等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无法控制的事由的出现,致使甲方或乙方不能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履行受挫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履行受挫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由的出现立刻告知另外一方。在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履行受挫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6、双方可以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经过协议双方签字的有关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贴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8、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9、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电话
冷库租赁协议【三】:冷库租赁协议
冷库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冷库给乙方储藏果蔬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己的冷库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自 年 月 年月日止。
二、租金按件计。每件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租金( ,剩余租金 元,(大写 ),货出完付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缴纳库房内的电费和水费,(不含工人生活用电)。
2、甲方负责保证乙方在冷藏果蔬所需的温度内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保证制冷机开到乙方货物全部出完,方能停机。
四、乙方责任
1、如乙方在不关冷库门或进、出果品时,库温如升至方自己负责。
2、果蔬出库后乙方在运输途中产生变质、腐烂、一概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造成冷库库体、保温层,库内设备及设施、住房、仓库等损坏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
接经济损失。
4、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文明经商,安全生产。
五、甲乙双方在租库经营期间应做好配合工作、协调关系,做到遵纪守法,如因发生人类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洪灾等),造成库房停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六、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进行无理干涉。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冷库不得私自转让,不得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且不退还库房租金或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未按照其权利与义务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双方损失情况进行一定赔偿。
2、本合同约定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冷库租赁协议。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互相商议、补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冷库租赁协议【四】:冷库出租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冷库租赁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冷库的坐落位置、面积
冷库座落于 上虞市百官街道凤山路487号大通农批市场地下一层,共有7间,其中高温库2间,建筑面积均为6㎡,层高3m,库温-5—2℃;低温库5间,1号库建筑面积为184㎡,2、3、4、5号库建筑面积均为1268㎡,层高3m,库温控制在-20℃以下。机房2间,冷却塔2只。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抵扣事项
第四条 电费及承租方营业费用的承担
承租人自行承担冷库的电费及除合同明确约定由出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租赁冷库库房的用途
第六条 冷库库房维修义务的承担 出租方提供正常的电源、水源,提供完好的设备,按时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由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损坏应由承租人自负费用。
第七条 冷库库房的装修及增设他物的权利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享有对冷库库房改造装修及增设他物的权利
第八条 转租条款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冷库库房进行转租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冷库用途或者转租的;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对冷库库房进行改造或者装修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冷库租赁协议。
1、冷库库房不具备相应的冷藏条件,经承租方书面通知后且经过改造后仍不符合冷藏条件,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冷库库房的;
3、出租方擅自干涉承租方经营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库房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库房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冷库库房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如因人力以外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的份数、效力、生效日期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冷库租赁协议【五】:冷库租赁合同范文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 话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电 挂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 话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电 挂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 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本合同附表及第 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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