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书通用版 5篇

时间:23-04-15 网友

保密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为了保护甲方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甲方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时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及乙方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认为每一位乙方均是甲方的主人,为此甲方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乙方提供履行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万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固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其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三、保密范围

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乙方没有预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准许,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泄露给他人: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蓑、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遭,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

容等);

2、甲方财政预算、决置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万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5、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甲方各级乙方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6、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7、甲方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每个乙方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

保密;

8、客户透露给甲方乙方的资料,或甲方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甲方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9、甲方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甲方规定和合同要求。

四、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或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5、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6、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在离职时,或于甲方提出请求时,退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固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__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六、保密期限:

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劳动合同解除后的__年内。

七、争议的解决万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八、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保 密 协 议 书 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寻求企业的发展,需要相互透露彼此的相关机密信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技术、商业秘密的交换等保密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 协议宗旨和目的

为确保甲、乙双方在产品开发合作过程中,为避免相关信息被擅自使用或为第三方非法获悉,而损害双方利益,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定义

2.1 商业秘密是指为一方公司所有或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指任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提供给予对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与合作目的有关,且经披露方以机密或类似用语标示之技术、方法、制程、程序、设计、文件、样品之技术信息,及业务策略与计划、客户名单或其它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产品之商业信息等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符号、图画照相、录音录像或电磁记录等方式呈现者)

双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应予保密而向对方透露的相关信息。

2.2 以下信息非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

信息被披露给对方之前,即己进入公众领域,随时可被公众知悉;或在被披露之后非因接受方的过失而进入公众领域;或接受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信息在被披露之前即己为接受方所知悉或持有。

2.3 信息在下列情况下,不应视为进入公众领域:

2.3.1 信息接受方或第三方在信息被披露前所持有的信息仅包含被披露信息的概要;

2.3.2 公开文献上仅以概略方式描述该信息,不足以呈现该信息之详细内容。

3 保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能影响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技术、商业秘密等信息:

3.1 以有形载体形式为载体所承载的产品设计、程序、技术指标、测试数据、电路图、流程图、算法等技术资料信息;

3.2 涉及双方的客户名单、存货及货源情报、价格、营销策略、市场和销售情况等商业信息;

3.3 如所提供的信息是无法或难以用文件等有形方式表现时(如口头或视觉检视等),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在信息被披露之日起60日内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确认该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获悉信息的一方亦可以请求披露方在60日内答复,以确认该信息的性质。如通知或答复该信息为商业秘密,则自该通知或答复被送达对方之日起,亦需按本协议执行。

4 保密期限

接受信息的一方就本协议所负的保密义务自接受之日起五年内均为有效。

本协议所设立之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对甲、乙双方均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协议签订前一方己披露并明示应予保密之信息。

5 保密责任

5.1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对属于本协议第3条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5.2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5.3双方保证只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露该信息。

5.4双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对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双方在该保密协议书签署后,将各自公司涉及的员工姓名及职务等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5.5 任何一方如发生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有遭误用或侵占等情形时,另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6 商业秘密的使用及相关权利的授予

6.1 双方保证只在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范围内,使用获悉的对方技术商业秘密。

6.2 获取信息的一方不因本协议而取得对方所提供之商业秘密的所有权、技术专利权、著作权及其它与该信息相关的任何权利。

7 商业秘密载体的归还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终止或自收到另一方请求归还商业秘密载体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其所获悉之商业秘密的全部原始载体及有关复制资料归还对方,并出具经其主管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表示己按本条款规定办理之证明书。

8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

8.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8.2 本协议所称的一方违约,即包括其职员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情形,其职员对保密义务的违反,视同其该一方对本协议的违反。

9 免责条款

一方依照人民法院的命令或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必须将接受之信息向外披露时,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收受信息的一方知悉此类情况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为对方采取相关法律行为,争取合理的处理时间,并予以协助。

10 法律适用、管辖法院及争议的处理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 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声明条款

11.1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商业秘密的提供形态及质量有决定权。

11.2披露信息的一方对信息的正确性、性能表现、商业可行性或特殊用途的适用性等不负保证责任。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属于其所有,并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技术信息等。由此而导致的侵权责任由披露方承担。

11.3 一方不行使依据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可以行使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依据其它条款可以行使之权利。

11.4 一方放弃行使基于另一方之某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对其它较早、同时或后来发生的其它法律权利的行使。一方对任何一项法律权利的放弃,应以其公司的名义声明,应由其被授权代表,以书面方式代表公司签名,。

11.5 本协议书中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之便利而加注,对本协议书各条款不具解释或补充作用。

12 协议的部分无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应由双方商定,以最接近协议签订时双方真实意向的合法有效的条款取代。

13 其它

13.1 本协议书的修改需经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签署进行。

13.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13.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3.4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员 工 保 密 协 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叁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30万元。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1.保密范围

(1)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2)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和银行账号。

(3)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4)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5)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6)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7)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和电脑软件。

(8)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9)甲方专有产品技术、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等,以及售后服务技术。销售合同、销售网络和渠道。

2.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2)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的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3)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4)乙万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 元罚款。

(3)乙方违发优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4.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年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电话号码、手机号码、QQ号、微信号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营或与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进行与甲方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或者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六、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八、免责条款

1、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3、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九、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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