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劳务合同

时间:22-09-22 网友
销售员劳务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销售人员):

  姓名: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甲乙双方为建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销售业务员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用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武汉

  2、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部经理,主要负责全国业务的开拓、客户的维护以及销售款项的回收等。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配合,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不安排乙方出差的,乙方应遵守甲方正常上班制度,按时上班。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安排和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月薪制计算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含社会统筹)

  2、乙方的月薪工资构成:月发放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定价销售额1%+超价格销售的价位差额的50%)+出差费用报销+话费补助+保险(甲方负责意外伤害保险,其它保险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作满月发放。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每月20号。 4 乙方的业务提成每月结算,甲方根据乙方业务货款回收完结情况结算,未回收货款的不予结算,等货款回收后结算。定价销售的提成为销售额的1%,超价格销售的提成为价位差额的50%。

  5 乙方出差费用报销采用全额报销。话费补助标准为元/月。

  第五条 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价位浮动范围之内向外进行销售。

  2、乙方负责业务开发,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协助甲方回收货款,乙方不得私自回收货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 乙方对外销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签字,如未经甲方同意签字认可产生的所有经济纠纷由乙方个人负责,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乙方有责任向甲方书面报告上月的销售业务情况,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月的销售业绩、客户维护情况、款项回收以及市场信息分析等。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有业务客源属乙方,如乙方离开公司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甲方方可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

  3、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可以提交劳动部门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第九条 双方一致确认,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住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或住址视为双方送达法律文件的有效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销售员劳务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二)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

  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销售员劳务合同3

  甲方(管理方):吉林省宏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吉林唐华农业集团标准化粮仓

  1.2 工程地点:吉林长春 内蒙 四平

  1.3 劳务方式:采用协议单价费用包干的方式,该费用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

  1.4 工程内容及价格:合同总价暂定 元元;附属工程另计价。(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 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 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2.3 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

  2.4 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依据本合同9.2条规定执行。

  三、工期

  3.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3.2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按管理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进场时应向甲方提交用于本协议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及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发现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或其他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管理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

  3.3 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 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3.3.2 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 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 乙方必须严格按管理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 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 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程量(任何一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未达成协议时可由双方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双方确认依据审定结果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确定的工程量。

  四、劳务费用

  4.1 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4.2 本条第4.1项约定的劳务费用及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

  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

  4.3 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

  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4 施工期间乙方使用的 等施工定额材料消耗费,按月由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核定,并根据核定量相应冲减甲方当期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乙方如对甲方当月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委托双方确认的 第三方中介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

  4.5 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按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并按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6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5.1劳务费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 %支付进度款,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劳务工的报酬,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报酬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5.2经甲方、乙方双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第六条6.2项约定核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后支付到 %,剩余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业主向甲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返修,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迟延返修的,相关责任参照第九条9.2项约定执行。

  六、乙方工程量的确定

  6.1 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报由主管施工员出具月完成工送,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程量表,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实,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经营科计算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单据,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2 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任务后,向甲方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由甲方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由甲、乙双方确定的` 第三方中介审价,审价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为依据,本合同未约定单价的,本项目部有相似分包单价的,按照相似分包单价执行,无相似分包单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单价。双方确认以审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价结果偏差率如不超过20%的,审价费由乙方承担;审价结果偏差率超过20%的,审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6.3 甲、乙双方依本条6.1—6.3项确定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按本合同附件劳务单价核定应付乙方劳务费用,扣除下列税、费后的余额(如有),业主款项到位后,按5.1款执行。

  6.3.1 甲方已付劳务费用(包括甲方已付进度款及乙方依本合同第四条应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

  6.3.2 核定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6.3.3 乙方应承担劳务费总额%的税费;向甲方提供劳务费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工程价款代扣代交。

  6.3.4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如有)。

  七、设备、材料供应

  7.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合同附件劳务费用单价表中已包含施工定额材料费用。

  7.2 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严禁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合理节约,超耗材料由乙方承担。

  7.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材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应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7.5 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并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销售员劳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性别: _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在甲方

  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销售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房地产营销行业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办公用品。

  (三) 对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销售任务。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点 元/月。

  (二) 午餐补贴 元/月。

  (三)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未从事过销售行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在销售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 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年 月_ __日 年 月__ _日

销售员劳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乙方承包范围:整栋楼砖砌体、内墙外墙抹灰及外墙贴瓷砖等工序。

  二、 承包方式

  甲方以单做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中甲方只提供合格的材料,乙方施工中产生的任何工具由乙方提供。

  三、 承包单价

  1、 砌体单价按每块砖元/块计算,双方现场清点为准。

  2、 内墙抹灰每平米除,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为准。

  3、 外墙抹灰打底和贴砖所有工序在内每平方米41元,所有洞口面积扣除,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为准。

  四、 质量要求

  乙方应该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

  格造成返工、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提供技术指导。内墙抹灰要求垂3cm、平5cm,外墙垂5cm、平8cm.

  五、 工期要求

  在45天完成,即合同签定之日起,除停电、停水等原因工期顺延。正常情况延期一天罚500元/天,提前一天奖励200元/天。

  六、 文明施工与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采取安全施工的防护措施,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的发生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每天保持现场清爽,不能有任何材料浪费现象。如经发现,甲方可根据浪费材料的原价加倍罚款,乙方在施工中应与甲方和其他施工组团结相处,不能在工地上和任何人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七、 验收结算支付方式

  本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一个星期内进行验收,20天内进行结算,在一个月之内付工程款的95%,保质期6个月后付5%,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拨工程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销售员劳务合同6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 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年月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4)在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6)在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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