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承包合同15篇

时间:22-09-21 网友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15篇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程施工地点:

  工期:开工日 年 月 日

  竣工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 元(大写: )

  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项目,并对乙方进行施工内容交底,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具体要求进行施工:该工程工艺、施工材料,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 省装饰装修合同》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应达到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附件:施工图纸。

  2、施工期间,施工项目中额外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出入证件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不包括甲方配送材料)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催缴、收取客户中期款。待项目竣工,客户支付项目尾款后,甲方需给乙方结算清该项目工程款。

  3、甲方按照合同造价的30%提取公司的管理费用。每个项目工程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写:壹仟元)售后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10000元大写(壹万元)后不再收取。保修期按照《 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标准执行,常规项保修期为两年,防水保修期为五年。以最后一次施工项目验收合格日为保修期计算起始日。保修期内,质量保证金由甲方留存,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项目予以及时保修,保修期内未与客户发生纠纷且达到客户满意,五年保修期过后,甲方将收取的1000元(大写:壹仟元)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当日,应立即对门窗,下水口,防水,电路等室内设施进行检查及成品贴膜保护。日后发现毁损,维修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施工中,工长或工人不得在工地周围承揽私活,如若违反规定,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或延期半年给付施工工程款。

  6、如客户前来参观,乙方应热情主动进行接洽,并将客户的联络方式上报公司,若与客户达成协议,签单成功,将给予乙方本次业务工程造价5%的业务提成。

  7、乙方承接此次工程,需向甲方缴纳 元(大写:壹万元)押金。如双方解除合同,乙方施工竣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待最后施工项目竣工满一年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否则押金将不予退还。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验收单》进行施工。此单每项必须由业主、监理或设计师签字认可,工长、客户、公司三方各自留存,达到上述要求方可进行施工。完工后,工长将此验收单交给甲方,甲方凭此验收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施工现场必须张贴物业核发的开工许可证。每项完工,乙方必须约请业主对该项施工内容进行验收,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整改。合格后,《施工进度验收单》必须请业主验收签字。

  10、每张施工图纸必须由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甲方将对施工验收单客户验收签字进行审核,待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未达到甲方要求,将暂扣此项工程款。

  11、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照物业要求配备灭火器,临时座便器。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吸烟、赌博、喝酒、打架、盗窃、住宿、嫖宿及大声喧哗。

  12、乙方对施工现场每日必须于中午饭前及晚上收工前,打扫卫生。渣土入袋,清离出场,并将沿途遗撒物清理干净。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应于2日内,立即进行项目保修,如无法及时保修,应当立即告知甲方,甲方将另行派员为乙方装修项目进行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施工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公司工服。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1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项目交底进行施工,禁止乙方人员与客户私自进行项目变更,不可对客户恶意增项。

  15、乙方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必须开窗通风。如无法达到环保检测标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现场严禁儿童出现。乙方施工人员不可向客户或他人进行诋毁、谩骂、诽谤甲方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设计人员,不得损坏甲方公司形象。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设计师或监理的管理及质量要求,并认真执行,为便于甲方管理,乙方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1000元违约金,如果情节严重或不服从管理甲方可以终止协议。

  17、此协议只对乙方本人向甲方进行项目承包使用,不对第三方。乙方所带领的工人应具有各项保险,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保险费用。乙方与施工人员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施工现场,乙方施工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及刑事案件,乙方承担全部刑事及附带民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18、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项目,如因乙方原因耽误工期,乙方应按每日 元(大写 )支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保密,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引起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或北京鸿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请明确)人民法院即 法院起诉。

  2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市签署,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2、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住房结构:__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 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工期 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 元,大写(人民币): 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 元;

  第三次,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 元;

  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 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 方设计施工方案。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 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及做法:

  5、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总共历时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 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

  工行账号:

  开户行: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5

  甲方:ZZ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对 进行装饰装修。

  三、定金及取费标准:甲方收取乙方合同定金 万元(见收据有效)后对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1、甲方将 等不少于 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一次性自动发包给乙方

  2、乙方严格以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定额为取费标准下浮 %后向甲方收取承包费用

  3、甲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开工时间、擅自改变甚至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

  4、定金的退还: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签证:

  甲方将设计图纸以内的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按图施工,施工中凡遇局部图纸调整甲方(或委托方)应先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乙方实施后应及时找甲方办理签证(本签证部分不参加审计),甲方有意搁置或拒绝签证即被视为恶意阻碍工期,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

  六、付款方式:

  七:工期

  乙方承接该工程,自 开工,到 结束,共计 个有效工作日。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采购承包合同以内的所有材料,认真把好质量关,并就必要材料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九:质量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严格遵守我国行业内质量管理标准(或条例),同时严格按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刻接受甲方委派监理的技术性指导意见。

  十:工期

  乙方进场开工后,积极做好总体施工部署及相应工种的协调、交叉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 (电话 )负责该工程隐蔽及增量部分的签证工作,同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若甲方发现乙方技工人员明显不足难以保证进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或补救措施,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延误工期或使甲方的预期开业计划受到阻碍并产生额外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安全与文明施工

  本工程绝大部分虽属室内作业,但仍不能忽视安全。乙方须积极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除局部高架作业外,乙方工作人员尤以谨慎“电老虎”为最。乙方危险工作人员须自行购买安全保险后方可进场施工。现场人员须正确佩戴头盔,凌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空中抛物,禁止违规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未经协调私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乙方工作人员若淡化安全意识,不听训诫,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施工期间,乙方须自行在危险施工段设立警示标志,酌情清除本作业面的建筑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十二:双方责任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和电源,并协调好“地方与邻里”关系以促进乙方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自己专业的技术员和技术骨干,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和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方案”施工,乙方至始至终均维护施工环境直至退场时积极清理建筑垃圾。

  十三:结算

  工程完工后,乙方将结算报告递交给甲方签收,甲方依本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甲方逾期未能向乙方付清工程余款,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对该拖欠款额外承担3%的民间利率且最长拖延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十四:质保金和税金

  工程竣工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留下 %质保金 个月内付清,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税金。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6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本工程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 镇 小区(街道) 号楼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二、合同价款 大写 元(¥ 元)。

  三、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付总款50%,剩余款项工程结束一次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甲方超出合同内的装修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事项,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20% 的违约金。

  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项目工程施工表附后。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7

  装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元,设计费 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320_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13600元;

  (3)余款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其它约定

  七、违约责任

  甲、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4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份,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系规范文本,不得翻印或复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1.4工期:总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标准,质量合格及以上。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附物品详细清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工程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做好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向甲方提供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施工图纸以及具体的施工方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3.2指派田海继(联系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程相关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6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以施工报价单上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载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4.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为保证工程统一管理和保护甲方利益,乙方严禁施工工人与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变更或进行其他私下交易。与工程相关所有事宜,甲方应与乙方的工程代表联系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3已施工完成的项目如需变更,则完成部分将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以乙方列出的单据为凭证。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每一笔款项,超过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效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5.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

  6.2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在设计方案不变、材料品牌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不另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3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对阶段工程、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完成对该段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完成相关手续。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必须应予承认。

  6.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两次验收时间差不得超过5天,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工程价款费用、工程结算和保修

  7.1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5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分两次结清。

  7.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款支付至下列制定账户: 姓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每次支付工程款后,由乙方出具收据,并捺印。

  7.3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格的5%。工程总体保质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保修期止2日内向乙方结清所预留质保金,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 %滞纳金。

  7.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5天内结清尾款,如超过5天,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 %的滞纳金。

  7.5乙方应认真核对施工图纸,仔细报价,工程结算总价不能超过合同价格的5%,若超出合同价格的5%视为甲方无支付能力,不予结算。

  7.6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并开具工程保修单。(未出现在报价单上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

  7.7如果本工程结束,验收及交接手续未办清之前,甲方就开始使用该场地,本工程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八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需经甲方或监理确认,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乙方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2本工程按照报价图纸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3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对材料的质量、数量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应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9.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4由于乙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5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宽限期过后(宽限期为5日),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以此类推。

  10.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视为已验收合格。

  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此合同(除合同条款规定的以外)。

  11.2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管辖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按现场情况或者甲方意愿需要增加工程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12.3本合同履行做法说明,项目施工前,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施工预算。

  12.4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 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 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 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50%,计¥(元整);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45%,计¥(元整);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5%,计¥(元整);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 委员会提请 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工程预算书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

  单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装饰装修承包合同10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下列承包方式择一选择,双方商定第 种。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工程期限:

  总 日历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6、合同总价款:

  7、价款支付方式: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根据装修要求提供图纸、图套;

  9、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按期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工程竣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验收。

  四、工程变更,装修方案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延误处理

  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3)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5)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2、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 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3、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 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八、质量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 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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