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承包合同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1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店面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店面(店名)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 (大写) (¥ )
1.设计费元(此费在总预算之内)。
2.工期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工程保修期:一年(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有关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带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有甲方自理。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其他成员归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每日十二小时施工时间,否则工期顺延。补误工费。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交给乙方。工程验收结算余额后,原钥匙交给甲方。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有关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所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建筑物结构及各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设备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人证过程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乙应双方及时办理阶段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验收、签单。否则乙方有权停工处理,所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负担,且工期顺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添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字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增添款项随时结清。凡私自与工人商量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为甲方开据保修单。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计发生了质量问题或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负责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备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如果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50/天的误工费;甲方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且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天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且视为验收合格。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1、补充条款
12、附件
﹙1﹚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有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表及报价表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4﹚主要材料说明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验收单
﹙7﹚工程结算单
﹙8﹚其它
甲方: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2委托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接方(乙方):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店铺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 。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施工项目表》和施工图。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总天数: 天。
二: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大写) 元,详项见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款的50%;约(大写) 元。
2.当木工结束乳胶漆开工前应付工程款的40%;约(大写) 元。
3.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结清余款10%;约(大写) 元。(在工程完工当日结清。)
4.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付款,逾期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或须要变更的项目,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所增项目价款,当场结清。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施工工期顺延一天,依此类推。
7.项目施工后,甲方要求拆除和改动的,甲方须补出所用材料费及人工费,郑州市以外地区,酌情收取异地施工费。
8.工程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需当日结清余款方可入驻使用。
四:工程工期
1.若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每日按总工程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若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施工人员工费由甲方支付(_00元/人/日)。工期顺延。
2.由甲方自行提供的材料,因材料自身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效果和工期的,所造成返工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继续施工。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负责人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甲方自负。
五: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施工项目全部结束后,乙方须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仍未验收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默认质量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若甲方自行搬进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3.验收合格后,当日付清所以工程款项。
4.工程验收及结算人,以本合同签订人为负责人。
六: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提前声明特殊注意事项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2、二次装饰工程前,甲方应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未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如有丢失或者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负责人在无特殊情况下,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或留下备用联系方式,以便发现问题时,当场及时协商解决,以保施工的顺利完成。
4.特殊尺寸和特殊要求(如货架的样式,及灯具的类型,室内灯光控制,门头是否要求灯光,插座,开关,电话线的安放位置),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前,到场详细告诉乙方负责人员。否则,乙方按常规施工后,甲方要求重新整改的,乙方可不予整改,或收取整改所需费用。
5.异地施工费收取标准:_元/公里。
七: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后,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单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额补偿。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快积极协商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工人及材料进场后,若单方须终止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给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解除。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工程项目预算表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施工内容,以工程项目预算表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3甲方:
乙方: 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元)为人民币 元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 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装饰公司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包料",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除此之外,甲方如果要求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应向乙方另外支付费用。
三、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三万元整,小写(:30000元)作为主材料采购款;
2、乙方完成地面铺装工程后,甲方付给乙方后期工程材料采购
3、乙方完成木制作工程后,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元)作为后续工程施工费用;
4.全部工程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材料标准采购进场施工;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要求支付的所有款项并且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造成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房屋装修承包内容
(一)水电项
1.乙方负责安装本套房内的管、线、灯具、开关插座、洁具,燃具采用美的牌三件套(天然气灶、吸油烟机、热水器),其他材料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款进行采购;
1.乙方负责安装完成本套房内地面砖,厨房、卫生间、客厅阳台、饭厅墙面砖安装,完成灶台安装,完成墙面开标准门洞2个;
2.甲乙双方商定的材料规格如下:大厅采用800㎜×800㎜地板砖,房间采用600㎜×600㎜地板砖,墙面贴砖部位采用300㎜×600㎜墙砖,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采用300㎜×300㎜地板砖,材料标准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款进行采购;
(三)木工项
乙方负责完成厨房、卫生间300㎜×300㎜的铝板天花吊顶,客厅、饭厅、阳台石膏板吊顶,主卧、次卧、小孩房、客房的石膏线安装,3个房间的墙壁柜,1个电脑桌,1个电视柜,装饰隔断1壁,4张床(㎜×1800㎜=3张,㎜×1500㎜=1张),进户门包内套1个,厨房吊柜1个,电视墙1个,星星标准套装门4套,厨房移滑门1道,卫生间门2道,阳台钛合金推拉门1道,无框阳台玻璃1套;本项的施工尺寸、风格按照当地师傅的常规做法完成施工。
(四)油漆项
1.客厅墙面采用墙布;
2.其他的墙面、顶面采用干粉涂料装饰;
1.厨房、卫生间、卧室窗洞的防盗网安装。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双方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5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
2.居室规格:
3.工程造价:
4.委托方式:单包(人工)包辅料(人工)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施工费:开工付元,施工过半付元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2.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票据,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3.工程旎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l%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乙方工地代表郑震,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6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现场测算装修工程量,现就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装饰施工及工程报价。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万元。
第三条: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于年月工, 年 月 日全部完工。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施工队入场付20%
2、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剩余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应保证施工及人员安全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设施图纸装修,若因其装修作业不当造成的任何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更改设计造成与原设计内容差异较大,甲方无法认可的,乙方应当重新按照图纸设计装修,造成的返工及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无法恢复,甲方就此向设计不予支付装修款,并有乙方最大程度进行修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装修合同。
第七条:乙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甲方规定的装修材料,如经发现,乙方需按照甲方所停工的材料重新给予返修,由此造成的所有支出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因乙方自己的原因所造成不能按时装修完毕,每延迟一天乙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有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
乙方(签字):
身份证: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承包合同7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4、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 类承包方式。
a类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b类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c类为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设计费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1.6、工程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按(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执行。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及相关说明。
5.2、项目变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项目,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办理签证,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结算的依据。
5.3、因甲方提出设计或项目变更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6.2、甲方接到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三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6.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6.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担保修,并视为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__ 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 %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7.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 %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7.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8.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8.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九条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
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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