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便道施工合同

时间:23-03-17 网友

宣城联邦物流大市场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合同

宣城市联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宣城首建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宣城联邦物流大市场临时便道改造

工程地点:双桥物流园区宛陵路以南里仁街以西地块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范围:临时便道长约260M,宽4M

二、合同工期

1、本合同竣工日期:

2、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工期违约,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工程量增加、变更确实造成工期延长的;雨天顺延,除甲方同意延顺的情况外其他一律不得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RMB)大写:(¥: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基本数据

2、负责监督施工工程管理

3、乙方工作

(1)本工程采用的所有材料,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甲方在这方面无特殊要求.

(3)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应遵守本市政府、市容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承担费用。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乙方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钱,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维修。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综合考评措施和施工可占用城市干道维护修复地下管网等。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7)图纸中未明确或不详细的工程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办理签证。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指挥。

七、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按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资料整理保证工程验收合格.因工程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施工过程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开盘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工程总价的90%,余款10%一年后付清。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申请报告,竣工图和资料及结算单、计算书等。甲方收到后对其核算,并组织双方校队确认。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宣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采取第(1)种方式未解决,并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因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停工,工期延顺,乙方不予索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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