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应部规则
确保安全
第一百五十四条 外出购料、交款,最少不低于2人(包括司机),否则扣相关负责人5分。
第一百五十五条 随身所带票据必须用票据夹,不得弄脏、弄湿、涂改、折叠;现金必须用不透明的包装袋携带;所有票据、现金、必须有专人保管,否则扣相关负责人5分。
案例:2007年,某铁厂采购车上放有20万元现金,中午吃饭时现金放在车上,没有专人保管,被人用铁锤砸坏玻璃,取走现金。
第一百五十六条 装货时,监装人员必须站在有利位置,以防铲车、运输车辆撞伤,否则扣监装人4分。
第一百五十七条 运输车辆在未出示相关合法手续或未经辨别确认前,拒绝装车,否则扣监装人5分。
案例:2007年9月4日,在某选矿厂执行采购任务时,监装人员在未曾辨别相关手续,没有确认是否是自己的车就装车了,导致货物被别的厂拉错。
第一百五十八条 供应人员外出采购配备车辆时,必须要求司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否则扣用车人2分。
案例:2007年11月13日,外出采购,司机中午喝酒,供应人员没有制止,造成蹭车事故。
第一百五十九条 供应人员外出购料需用的运输车辆和车队,必须可靠、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防车辆半途作假,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否则扣监装人4分。
案例:2007年9月3日,我公司采购人员在外采购焦炭,监装5车。卸车时质检人员发现焦炭中掺有煤矸石大约有3吨,随后联系该监装人员否是焦厂的问题。监装人在知情后马上联系当事车辆。车辆老板以没有卸净煤为由而乱说一气,然而车辆司机却承认半途卸了焦炭,掺上煤矸石。如果不是质检人员及时发现,则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第一百六十条 供应人员进入生产区时,一定要看安全警示标识。到场地注意行人、车辆,确保自身以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做到“三不伤害”。
保质保量确保生产需求
第一百六十一条 基本规则
(一) 采购品种:
1. 原料:(1)精粉[碱性、酸性(粗细)];(2)外粉;(3)氧化铁皮;(4)返粉;(5)矿石。
2. 燃料:(1)焦炭;(2)喷煤;(3)烧结煤;(4)焦粉。
3. 入炉料:(1)球团;(2)烧结煤。
4. 辅料:(1)石子;(2)白灰粉;(3)高镁粉;(4)膨润土;(5)萤石;(6)红纱;(7)煤泥。
(二)质量标准:
1.原料:TFe-品位 S-硫 SiO2-二氧化硅 P-磷 TiO2-二氧化钛 R-碱度
(1)碱性精粉:TFe≥64% S≤0.5% R≥0.3% P≤0.04% TiO2≤0.2% 水份≤10% 否则扣相关人1分。
(2)粗酸性精粉:TFe≥67% S≤0.2% SiO2≤5% P≤0.04% TiO2≤0.3% 水份≤10% 否则扣相关人1分。
(3)细酸性精粉:TFe≥65% S≤0.2% SiO2≤7% P≤0.04% TiO2≤0.3% 水份≤10% 细度≥60%(200目),否则扣相关人1分。
(4)外粉:TFe≥60% S≤0.1% SiO2≤5% P≤0.04% TiO2≤0.2% 水份≤10% 否则扣相关人1分。
(5)返粉:TFe≥55% S≤0.1% R≥1.5% P≤0.04% TiO2≤0.2% 水份≤3% 否则扣相关人1分。
2.燃料:V-挥发份 A-灰分 C-固定碳
(1)焦炭:A≤13.5% V≤1.9% C≥85% S≤0.7% 水份≤8% M40≥78% 粉≤3% 粒度3-12cm,否则扣相关人1分。
(2)喷煤:A≤11.5% 8%≤V≤12% S≤0.5% 水份≤8%否则扣相关人1分。
(3)烧结煤:A≤16% V≤6% S≤0.5% 水份≤8%否则扣相关人1分。
3.入炉料:
(1)球团:TFe≥63% S≤0.05% SiO2≤7% P≤0.04% TiO2≤0.3% 粉≤7% FeO≤12% 否则扣相关人1分。
4.辅料:CaO-氧化钙 MgO-氧化镁 CaF2-氟化钙
(1)石子:CaO≥50% S≤0.2% SiO2≤5% 粒度4-8cm,否则扣相关人1分。
(2)白灰粉:CaO≥76% S≤0.2% SiO2≤4% 粒度0-3cm,否则扣相关人1分。
(3)高镁粉:MgO≥65% S≤0.2% SiO2≤5% 粒度0-3cm,否则扣相关人1分。
(4)膨润土:胶质价150-200 膨胀溶8-12 吸兰量20-25 水份≤10% 细度≥95% (200目),否则扣相关人1分。
(5)红沙:无杂质即可. 否则扣相关人1分。
(6)煤泥:无杂质细度≥90% (200目),否则扣相关人1分。
(7)萤石:CaF2≥70%粒度2-8cm,否则扣相关人1分。
(三)用量:
1.原料:
(1)碱性精粉1200吨/天;
(2)粗酸性精粉100吨/天;
(3)细酸性精粉250吨/天(两座竖炉);
(4)外粉200吨/天;
(5)氧化铁皮100吨/天;
(6)矿石50吨/天;
2.燃料:(1)焦炭750吨/天;(2)喷煤100吨/天;(3)烧结煤70吨/天。
3.辅料:(1)石子250吨/天;(2)白灰粉50吨/天;(3)高镁粉20吨/天。
(四)库存:
1.春、夏、秋三季,原、燃料及辅料的库存不低于7天用量,否则扣相关负责人5分。
2.冬季原燃料及辅料库存不低于10天用量,否则扣相关负责人5分。
3.春节期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正月初五)原、燃料及辅料的库存不低于20天用量,否则扣相关负责人5分。
4.青石子的库存在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必须备足1个月的用量,否则扣相关负责人5分。
(五)合同:每缺一项扣合同签订人1分。
1.合同编号。
2.甲方(供货商)乙方(公司全称)。
3.签订日期、执行日期(年、月、日)。
4.货物名称。
5.价格:
(1)含税(承兑、现汇);①一票结算;②两票结算。
(2)不含税(承兑、现汇)。
6.数量(加量加价、不定量;定量不加价)。
7.质量要求、奖罚标准。
8.计量标准(需方、供方)。
9.运费(需方、供方)。
10.付款方式。
11.化验结果(需方、权威机构)。
12.结算方式(平均结算、单车结算)。
13违约责任和争议的处理办法。
14.双方盖章签字。
(六)保密工作:
1.合同(专人管理),否则扣合同管理员4分。
2.价格,否则扣相关人员4分。
3.化验结果,否则扣相关人员4分。
4.客户资料,否则扣相关人员4分。
注:以上涉及到的内容不得泄漏于第三方,否则扣相关人员4分。
第一百六十二条 采购程序:
(一) 采购员要求:
1. 采购员必须先到质检科现场接受培训1个月,掌握各种原、燃料及辅料的外观质量,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出外采购,否则扣负责人2分。
2. 外出采购,不低于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供谈判,否则每条扣负责人2分。
(1) 与供方、中介人有利益、亲属关系的;
(2) 待岗学习经考试未合格的;
(3) 正式上岗未满3个月的;
3. 购料监装人员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独自担任货物监装及运输业务,否则每条扣负责人2分。
(1) 与供方(中层以上领导)有利害关系的;
(2) 与承运单位(如配货站)、车主有利益及亲属关系的;
(3) 业务学习不及格或未转正上岗的;
4.在谈判中有特殊情况或有变动,随时汇报;谈判结束后,十分钟之内向主管领导汇报,否则扣谈判人员2分。
5.采购员不得暗箱操作任何采购业务,禁止用他人名义变相上货,否则扣采购员5分。
6.采购员必须回避跟自己有利害关系人的化验、质检、圆票程序,否则扣采购员5分。
7.采购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总举止、仪表、礼节等问题,否则扣采购员1分。
8.采购员对于自己的出差报销不得多报、瞒报、虚报,否则扣采购员5分。
9.采购员在执行复样任务途中,要做到样品不离手,否则扣采购员3分。
10.采购员要懂成本、会算成本,如:焦炭的单价+粉价+水份+运费=到厂价,否则扣采购员2分。
(二)质量控制程序:
1.采样:每批料采样次数不低于2次,每次采样点不低于10个,否则扣采购员3分。
案例:在**选厂采购精粉,由于在其生产期间没有采样,只到订货时采了一次样,结果采购回的精粉质量与采样结果出现较大的误差。
2.装车:采购人员必须现场监装,重点注意参假、掺粉,否则扣采购员5分。
案例:2007年9月22日,在**矿选矿厂装精粉,由于监装人员脱离现场,拉回3车掺假精粉,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3.磅差:50公里以外要有规定路耗,50公里以内采购干料时,磅差不超0.2吨/车,出现异常及时复磅,否则扣采购员4分。
(三)决定定价因素: 质量、数量、运费、付款方式。
(四)手续:
1.先付款后提货:
采购人员写好支付手续(承兑、现汇、支票)经总经理签字,到财务支取,(含税票据必须让财务背书)交到供货商,由供货商出示收据,回公司当日到财务交换手续,并开具对账单。
2.先位货后付款:
拉完货后第二天等化验单出来后,到结算中心圆票,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开对账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支付货款。
3.原、燃料付款后,必须在当月收回增值税发票。
案例:2007年上半年从**拉焦炭,付款按含税价,拖了几个月才陆续把税票追回,占用了公司的流动资金。
(五)货源信息:
1.掌握各种原燃料、辅料产地。
2.网卡查询。
3.客户介绍。
4.同行业间访问。
5.出外考察。
6.销售人员反馈信息。
第一百六十三条 内勤规则
(一) 卫生:
1. 室内:
(1) 上班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地面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无纸屑,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2) 窗台保持干净无杂物;玻璃保持明亮干净、无污渍、无水迹、无破损、无乱粘贴,每周日擦洗一次,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3) 桌椅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保持干净无灰尘,办公用品和文件摆放整齐,用完及时归位,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4) 盆景的盆内无杂物,花草每周一浇一次水,要浇透,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2. 室外卫生区每天早上上班前打扫完路面,确保路面无杂物,无原、燃料的洒落,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二) 报表:
1. 单价报表:
(1) 要掌握各种原燃料的单价和收购质量标准,每天向本部门领导了解各个供货商的单价是否出现变价情况,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2) 根据各个供货商所签定的合同中的质量标准、单价,对照化验单算出当日的平均单价,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3) 当月平均价=当月总金额÷当月总吨数
2. 原料成本报表:
(1) 每天向本部门领导请示各供货商合同中的单价、运费、中介费是否有变动,否则扣内勤人员1分。
(2) 水份折价=化验单超出的水份(焦炭,公司承担8%的水;精粉,公司承担10%的水)×单价。
(3) 粉末折价=超标出粉率×单价。
(4) 到厂价=单价+水份折价+粉末折价+运费+中介费。
(三) 合同:
1. 录入合同
(1) 合同号:要以合同签定的年、月、日编号录入(如2007年12月12日所定合同,则录入07121201如果同一天所定合同很多,后面的合同编号以此类推)。
(2) 签定日期:录入所签定合同的日期。
(3) 部门:选定供应部。
(4) 业务员:签定此合同人的姓名。
(5) 合同类型:选为普通合同。
(6) 供应商:选定供货单位名称。
(7) 存货:选定所定合同货物的名称。
(8) 数量:录入所定合同数量。
(9) 含税单价:如果供应商能够开具≤采购专用发票≥,则在:“含税单价”栏中直接填入合同中签订的含税价格,在后面的“税率%”栏中填入增值税率。如果供应商不能开具≤采购专用发票≥,则在“含税单价”栏中直接填入合同中签订的价格,在后面的“税率%”栏中填入“0”(表示“不抵扣”)。
(10) 含税金额:录入含税单价后将自动生成。
(11) 计算标准:
1 供方为准:以供方的计量、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 需方为准:以需方的计量、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3 供计需检:以供方计量、需方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12) 含粉率:如果采购合同中涉及含粉率条款,在这里输入相关的指标。如果采购合同中不涉及含粉率条款,则在此处输入“否”。
(13) 粉末折价:如果合同中对含粉也支付购买价款,则在“粉末折价”中填入单价(“元/吨”)。
(14) 运费类型:
1 一票结算:上面的含税单价中,已经包含运费在内。
2 两票结算:即运费与存货价格分离;在选择此项时,后面的运费单价、运费税率可以填写。
3 需方自提:支付给第三方的运费或自己支付的运输成本,不参与结算。
(15) 加价:企业为鼓励供应商适时供货而采取的一种激励措施。输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加价标准(计量单位为“元/吨”)。
(16) 指标: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对存货定义的相应化验或检验指标,在这里直接选择。
(17) 扣罚方式及上限、下限值(结算条款的主体):
1 上限扣重:如化验指标或检验指标低于允许的上限指标,则按“上限-指标”计算扣罚的重量。
2 下限扣重:如化验指标或检验指标高于允许的下限指标,则按“指标-下限”计算扣罚的重量。
3 下限扣价:指化验指标或检验指标高于下限值,加价为负数,减价为正数。
计算公式:基价-(化验值-下限值)×价格率(加价负数,减价正数)
4 上限扣价:指化验指标或检验指标低于上限值,加价为负数,减价为正数。
计算公式:基价-(上限值-化验值)×价格率(加价负数,减价正数)
(18) 精度和精确方式
1 精度:化验指标或检验指标精确到小数位数。
2 精确方式:化验指标或检验指标的计算值精确方式,系统提供“默认(即“四舍五入”、“全舍”、“全进”等几种方式。
(19) 平均方式(结算方式)---关键内容
①“按单样”---精确方式: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收货磅单》和《收货质检单》一一对应,按合同条款匹配结算;如果《收货磅单》没有对应的《收货质检单》(如取样时漏选该车号(对应磅单)),则系统缺省按合同结算(视同全部指标合格)。
这种结算方式,要求对供应商的存货进行“精确取样”,即每张《收货磅单》都有《收货质检单》与之相对应,不存在取样漏车的情况。
②“按天”---非精确结算方式,折中算法: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系统按天匹配《收货磅单》和《收货质检单》,即将当天的《收货质检单》按单据数“简单平均”作为当天的质检数据,按合同条款匹配结算。
如果《收货磅单》和毛重日期、皮重日期不一致,则系统按皮重日期确认该《收货磅单》的日期归属和统计依据,这样该《收货磅单》按皮重日期的《收货质检单》简单平均数作为其质检数据,按合同条款匹配结算;如果在皮重日期没有《收货质检单》(即当天没有取样、质检业务发生),则按合同结算(视同全部指标合格)。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不要求企业对供应商的存货进行“精确取样”,即取样时可以只记录供应商、存货等信息,不要求一定匹配到每个车号(每张磅单)。
3 全部简单: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供应商与企业结算某特定时间段内的《收货磅单》,,系统将《收货磅单》归属期间的《收货质检单》按单据数“简单平均”作为该期间的质检数据,按合同条款匹配结算。
在这种结算方式下,不要求企业对供应商的存货进行“精确取样”,即取样时可以只记录供应商、存货等信息,不要求一定匹配到每个车号(每张磅单)。
2. 合同的管理:
(1) 对供应商所签定的合同要进行保密,不得泄漏于第三方。
(2) 如有变价,需签定变更协议,要及时将上一次变更合同收回。
(3) 把合同按原料、燃料、辅料分开。
(4) 按品名分开。
(5) 按供货商分开,这样便于查找。
(四) 取样单:
1. 菜单路径:质检-进厂取样-采购收货取样
2. 操作说明
(1) 录入单据:单击“增加”按钮,进入新增单据录入状态;增加完成后,单击“保存”按钮,则保存当前录入的单据。
(2) 审核单据:单据检查无误后,单击“审核”按钮,系统将当前单据审核,并将当前操作员写入表尾“审核人”,同时“审核”按钮变为“弃审”按钮。
(3) 弃审修改:若单据发现有误,并已审核,则需要先弃审,才可修改。单击“弃审“按钮,系统将当前单据弃审,并将当前操作员写入表尾“弃核人”,同时“弃审”按钮变为“审核”按钮。
(4) 单据表头操作步骤(按填写顺序):
1 取样单号:手工录入,必填项。
2 取样日期:手工录入,必填项。默认值为当前业务日期,即进入系统时输入的操作日期,可修改。参照日历,录入必须符合日期格式,即“yyyy-mm-dd”。
3 取样时间:手工录入,必填项。默认值为当前系统时钟,可修改。录入必须符合日期格式,即“hh:mm:ss”
4 存货:可用鼠标双击或按F2键参照查找,必填项。
5 规格型号:随选择的存货,自动带入。
6 供应商:用鼠标双击或按F2键参照查找,必填项。
7 取样人:用鼠标双击或按F2键参照查找,必填项。
8 备注:手工填写,可为空。
9 制单人:新增或修改单据保存时,自动带入当前操作员。
10 审核人:单据审核时,自动带入当前操作员。
word/media/image1.png弃审人:单据弃审时,自动带入当前操作员。
(5) 单据表体操作步骤:
1 在表体的空白处鼠标双击,系统弹出可选择的车号。
2 用鼠标单击选择对应车号,点“返回”即可;选择不连续的多条记录时,可按下CrtI键同时用鼠标单击记录,点“返回”即可;选择连续的多条记录时,先选择第一条记录,按下Shift键同时鼠标单击最后一条记录,点“返回”即可。
◆节能降耗
第一百六十四条 调整原燃料结构,确保低成本运行,原矿破碎后有矿粉代替外粉。
第一百六十五条 稳定原、燃料的成分、降低水分。
第一百六十六条 保证最低库存量。
第一百六十七条 配车执行出差任务时。
(一)要合格安排行车路线,控制燃油,避免无谓的消耗。
(二)要求司机遵章守纪,防止违章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意外事故。
(三)不准乘出差时办私事,否则扣用车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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