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施工合同6篇

时间:23-03-11 网友

顶管施工合同6篇

顶管施工合同 (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管道穿越工程

  建设地点:

  第二条:工期

  施工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及现场情况协商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只承包施工(包括管线回拖水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工作坑乙方负责开挖,甲方负责一切外围协调)。

  第五条:工程材料及质量要求

  发包方所提供管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条: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管线长度计算。

  第七条:施工进度要求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受质量监督部门、发包方和发包方监理单位的监督。

  2、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资料与实际不符,或重要机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材料有缺陷,应当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一天内进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工程单价: 元/米 (地质条件恶劣处再行协商,包括卵石及沙)

  1、 发包方负责一切相关手续。

  2、 如需更改管道路由,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变更路由的有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的,补签变更工程合同。

  3、 发包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赔补手续和施工手续。负责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手续并协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4、 施工前,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共同向市政供水、供电、电信、规划、排污等到部门了解施工地段管线的分布情况,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的位置,认真调查现场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做好位置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不损坏其他管线。如甲方提供管线位置不准确发生管线损坏,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承包方责任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上接受监督部门和发包方的监督。

  2、 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严格控制管道铺设位置,保障所铺设管道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燃气规范要求,否则不合规范操作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3、 编制施工方案,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探测记录,收集隐蔽及自检资料,服从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4、 承包方在施工中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和交通事故,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文明施工,维持现场整洁,承包方应建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的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施工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保障地下及周围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7、 承包方须于本工程完工前完成有关本工程的管线记录。

  8、 施工时由于承包方不按照发包方提供管线资料错误施工,造成管线损坏由承包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

  发包方因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双方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成按工程增减轻的规定进行条整和结算。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机械进场后钻孔开始工作2天内付10%,回扩完成后付40%,拖管完成后验收合格一周内付40%,剩余10%全线拖管完成后燃气公司验收合格付清所剩工程款。(每道单算)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和补充条款

  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预算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都应签署及存档。

  第十五条:甲方派随工一名,负责工程量认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承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

顶管施工合同 (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管道穿越工程

  建设地点:

  第二条:工期

  施工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及现场情况协商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只承包施工(包括管线回拖水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工作坑乙方负责开挖,甲方负责一切外围协调)。

  第五条:工程材料及质量要求

  发包方所提供管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条: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管线长度计算。

  第七条:施工进度要求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受质量监督部门、发包方和发包方监理单位的监督。

  2、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资料与实际不符,或重要机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材料有缺陷,应当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一天内进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工程单价: 元/米 (地质条件恶劣处再行协商,包括卵石及沙)

  1、 发包方负责一切相关手续。

  2、 如需更改管道路由,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变更路由的有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的,补签变更工程合同。

  3、 发包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赔补手续和施工手续。负责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手续并协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4、 施工前,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共同向市政供水、供电、电信、规划、排污等到部门了解施工地段管线的分布情况,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的位置,认真调查现场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做好位置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不损坏其他管线。如甲方提供管线位置不准确发生管线损坏,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承包方责任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上接受监督部门和发包方的监督。

  2、 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严格控制管道铺设位置,保障所铺设管道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燃气规范要求,否则不合规范操作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3、 编制施工方案,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探测记录,收集隐蔽及自检资料,服从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4、 承包方在施工中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和交通事故,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文明施工,维持现场整洁,承包方应建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的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施工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保障地下及周围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7、 承包方须于本工程完工前完成有关本工程的管线记录。

  8、 施工时由于承包方不按照发包方提供管线资料错误施工,造成管线损坏由承包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

  发包方因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双方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成按工程增减轻的规定进行条整和结算。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机械进场后钻孔开始工作2天内付10%,回扩完成后付40%,拖管完成后验收合格一周内付40%,剩余10%全线拖管完成后燃气公司验收合格付清所剩工程款。(每道单算)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和补充条款

  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预算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都应签署及存档。

  第十五条:甲方派随工一名,负责工程量认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顶管施工合同 (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20xx),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排水顶管施工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六安市凤凰苑小区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污水顶管约320米,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和路面、绿化的恢复以及土方外运等。总造价: 。乙方不提供任何税票和税务金额,现金结帐。

  第四条、合同工期:

  在本工程开工时,如没有遇到阴雨天和电源耽误情况下,30个有效工作日完成本工程。

  第五条、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在本工程结束后30天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

  第六条、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水电接口、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水电费用。

  2、现场技术、安全交底。

  3、负责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按双方确定的顶管施工时间安排乙方进场。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质量标准,合同工期及总价所含的全部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的施工。

  2、按照确定的时间组织方案中承诺的管理人员,劳动力及机械设备准时进场。

  3、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并按六安市的文明

  4、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清场工作。

  第八条、质量标准:

  1、在施工过程中,沉井、接收井每道工序需设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乙方不按图施工所造成后果均有乙方自负。

  2、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符合相应国家及六安市工程验收标准。

  3、甲、乙双方在顶管施工过程中,共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组织施工,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现场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因本小区业主已入住,施工范围内必须做好施工围挡,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因安全措施不到位所引起的一起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顶管施工合同 (4)

  甲方:

  乙方:

  为把 工程保安全、保质量如期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条件下,特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原则:

  乙方以包工、包工期(包括钢管保管)的方式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承包合同:

  按钢管支撑外架实际搭设立方面积,施工道路、防砸棚、井架操作平台、卸料平台。

  三、工程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进场后接受施工企业质量技术交底,遵循施工质量规定,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经业主、监理、质监、设计人员验收达到合格为准。确保质量、安全都第一。若乙方施工技术差,不按图纸和变更后的图纸施工,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返工,则一切工料费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不做乙方工程量结算,并终止乙方施工合同。

  四、安全责任要求:

  施工活动中,乙方生活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负责对本工种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好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制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及安全操作规定规范作业,严格遵守公司、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积极配合业主、监理、项目部安全、质量等各项检

  查工作。若乙方违反上述制度条例违章违规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和意外工伤事故,则一切工程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单价:

  在安全完成承包合同达到质量合格要求前提下,按实际搭设立方面积计算工程量,单价为:支模架 元/m3; 外架元/ m2。

  六、付款方式:

  钢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70%,总工程量竣工后20天内付清工程量价款的30%

  七、工期:

  按甲方要求遵循本工程建设施工总合同的原则,每层工作量施工工期为天,严格按施工企业项目部每月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工程量,如未按时完成项目部安排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下所有工程价款总款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随时监督、跟踪、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质量,发现不合格品有权责其返工纠正或暂停施工。

  (2)随时检查乙方安全生产,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努力创造安全施工环境。

  (3)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办理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责任:

  (1)负责对所承包分项工程内容及所属各员工劳动的调配技术、质量、安全等事项的管理、教育工作。

  (2)必须持有(或办理)现场劳务员工身份证、健康证、计生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参加工伤保险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资料备案。

  (3)按合同规定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4)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及施工企业制度约束,认真接受甲方、施工企业、监理指导检查工作,严禁乱接电线,私接电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执行有关城管、环保、劳动计生办等制度,并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甲方交给乙方的钢管和扣件,若乙方丢失,少一个扣件扣少一米钢管扣 元,预埋管由甲方提供。

  (6)做好施工现场的产品保护和安全保障工作,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合同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要求,工程款项结清后终止失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顶管施工合同 (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20xx),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排水顶管施工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六安市凤凰苑小区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污水顶管约320米,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和路面、绿化的恢复以及土方外运等。总造价: 。乙方不提供任何税票和税务金额,现金结帐。

  第四条、合同工期:

  在本工程开工时,如没有遇到阴雨天和电源耽误情况下,30个有效工作日完成本工程。

  第五条、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在本工程结束后30天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

  第六条、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水电接口、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水电费用。

  2、现场技术、安全交底。

  3、负责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

  4、负责按双方确定的顶管施工时间安排乙方进场。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图纸要求质量标准,合同工期及总价所含的全部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的施工。

  2、按照确定的时间组织方案中承诺的管理人员,劳动力及机械设备准时进场。

  3、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并按六安市的文明施工要求及安全施工要求组织施工。

  4、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清场工作。

  第八条、质量标准:

  1、在施工过程中,沉井、接收井每道工序需设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乙方不按图施工所造成后果均有乙方自负。

  2、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符合相应国家及六安市工程验收标准。

  3、甲、乙双方在顶管施工过程中,共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组织施工,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现场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因本小区业主已入住,施工范围内必须做好施工围挡,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因安全措施不到位所引起的一起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顶管施工合同 (6)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管道穿越工程

  建设地点:

  第二条:工期

  施工工期: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及现场情况协商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只承包施工(包括管线回拖水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工作坑乙方负责开挖,甲方负责一切外围协调)。

  第五条:工程材料及质量要求

  发包方所提供管材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条: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管线长度计算。

  第七条:施工进度要求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受质量监督部门、发包方和发包方监理单位的监督。

  2、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资料与实际不符,或重要机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材料有缺陷,应当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一天内进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工程单价: 元/米 (地质条件恶劣处再行协商,包括卵石及沙)

  1、 发包方负责一切相关手续。

  2、 如需更改管道路由,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变更路由的有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的,补签变更工程合同。

  3、 发包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赔补手续和施工手续。负责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手续并协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4、 施工前,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共同向市政供水、供电、电信、规划、排污等到部门了解施工地段管线的分布情况,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的位置,认真调查现场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做好位置和标高的测量工作,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下管线(网)及建(构)筑物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不损坏其他管线。如甲方提供管线位置不准确发生管线损坏,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承包方责任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上接受监督部门和发包方的监督。

  2、 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严格控制管道铺设位置,保障所铺设管道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燃气规范要求,否则不合规范操作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

  3、 编制施工方案,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探测记录,收集隐蔽及自检资料,服从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4、 承包方在施工中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如发生人员和交通事故,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文明施工,维持现场整洁,承包方应建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的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 施工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保障地下及周围管线(网)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7、 承包方须于本工程完工前完成有关本工程的管线记录。

  8、 施工时由于承包方不按照发包方提供管线资料错误施工,造成管线损坏由承包方承担损失。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

  发包方因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双方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成按工程增减轻的规定进行条整和结算。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机械进场后钻孔开始工作2天内付10%,回扩完成后付40%,拖管完成后验收合格一周内付40%,剩余10%全线拖管完成后燃气公司验收合格付清所剩工程款。(每道单算)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所有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和补充条款

  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预算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都应签署及存档。

  第十五条:甲方派随工一名,负责工程量认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承包方授权代表:(签章)

  本合同于20xx年 月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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