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协议书汇总10篇
供货协议书 篇1甲方(采购方): 住所: 乙方(供货方): 住所: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本合同供货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备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长期友好合作的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合作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自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项抵触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已本合同为准。
1.2 本合同附件:在双方业务往来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订单、传真、图标、信函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限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抵触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 具体合同:双方可按照以下约定的第二条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
2.1 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订单为准,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合同/订单。
2.2 交货:乙方应按甲方合同/订单规定的时间如数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费。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方式交货。
2.3 包装方式及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相应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 验收:在乙方送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认的样品、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等进行验收。
3.2 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提供货物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当天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中提供非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换货或补货的,依据以下第四条相关约定条款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的承担
4.1 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要求等(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前需经严格检验。包装亦需符合甲方要求,以避免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出现异常。
4.2 质量事故:若乙方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的,经双方、技术监督部门或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的,则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及支付方式
5.1 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及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严重不符合市场行情谋取暴利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解除本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当地市场最低
价。
5.3 支付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等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入账之后 天内支付相应款项。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动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甲乙双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
6.2 甲乙双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双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披露,但事先需告知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
6.3 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6.4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一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当事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6.5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6.6 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甲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逾期交货:因乙方逾期交货而影响到甲方的业务,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总货款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截止
日10天乙方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乙方仍须立即付给甲方上述违约金,同时无条件退回甲方支付的所有合同款项。
7.2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追讨赔偿损失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交通费、误工费、调查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7.3 违约通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在7日内予以回复,如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违约方默认守约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的不可抗因素。
8.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8.3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决定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第九条 廉洁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或提供回扣,已经发现并核实,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处以受损利益双倍金额的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成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 个月内双方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除填写必须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等信息外,任何涂改、增加或删除的条款均无效。
12.2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2订货人(全称):
供货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二条订货
(一)订货要求
浇筑部位
性能要求
强度等级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
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
规格
产地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验收方式: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 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
2.外加剂: ;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 ;
4.砂、石骨料: ;
5.其它: 。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 ;
2.冬期施工要求: 。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
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 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 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 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 。
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 ,强度试验单位 (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 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 (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 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 (时间)内以 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 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 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 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 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 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 供货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址: 住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或专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二、使用本合同时,合同主体双方应就预拌混凝土的供货、产品质量等事项逐一填写清楚。
三、本合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非法人提供法人委托受权书、资质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
六、有关问题的解释:
1.工程名称是指订货人将预拌混凝土使用于某在建工程的名称。
2.工程地点是指预拌混凝土交货地点;
3.浇筑计划是指订货人根据合同约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向供货人提供有关实施预拌混凝土浇筑的具体供货起止时间、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供货数量、混凝土技术要求、参与交接验收的人员、注意事项等详尽的实施方案。
七、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供货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供货合同
一.供货价格
以年 月 日的家装价目表为准。若根据 市场行情调整产品价格表,甲方有权相应调整产品供货价格。调整的出厂价自调价规定之日起生效,甲方按调整后的价格向乙方供货,调价时涉及的相关政策执行 发布的调价通知相关规定。按PPR 折, PVC,PVC穿线管 。
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展板,样品,资料,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报价表。
2、 甲方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并及时供货,不得借故延误。
3、 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 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赔偿。
4、 在伟星公司制定的试压范围内,公司免费提供试压一次并刻录光盘一张。如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二次试压,则公司收取少量服务费。
5、 乙方应在提货时结清货款。
6、 乙方采购的 产品不得流向零售市场或其他家装公司,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供货合同。
7 、乙方出售 产品给业主不得低于市场的正常零售价。
8、家装 全年完成销售额3-6万, 年终返利销售额2%
全年完成销售额6-10万, 年终返利销售额4%
全年完成销售额10万以上,年终返利销售额7%
9、工程管(灰色)另外。
如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当地法院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价格表、订单、销货清单、双方往来传真、函件等作为本合同之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4甲方(购货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乙方(供货方):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分别为购货方及供货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保障双方经济利益特签订以下条款:
一、供货协议期限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间内,任何一方有终止合约意向,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二、供货内容及双方责任
1、甲方根据营业需要,月初与乙方确定好当月各商品的价格,该月商品价格均以此价格为准,乙方不得调价。甲方制定进货计划,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必须贴有质监局合格标签。乙方保证按甲方送货要求、送货地点、送货时间交送货物。
3、乙方送交的货物验收标准由甲方确定,乙方送交的所有货物,由甲方指定专人验收,特殊货物须经甲方使用部门最后确认方可验收。乙方送达、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
4、乙方送达的所有货物,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由甲方仓管员签名确认,其中确认单的一联交乙方作为送货回执,乙方根据该联与甲方财务对账和收款凭证。
5、乙方提供的供源如有伪劣产品、短斤缺两、变质变味,一经发现甲方即时终止协议,并不付任何货款,由此引起客人或员工中毒或生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每月按市场批发价和甲方重新定价,定价后双方不得中途改价,除非经双方协商后。
7、乙方有采取不正当行为欺诈或其它手段勾结本店员工进行交易,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请乙方提供涉货清单。
9、乙方必须提供全部合法证照给甲方。
三、结算方式及其他规定
1、甲、乙双方货物的货款结算为月结(自然月),每月 号对账一次,统计每月所送货物所有单据总额,经双方核对确定金额无误后,由乙方开相应金额的收据。甲方在次 号之前支付上月的所有货款,甲方可以以现金支付或按照合同指定的银行帐号进行汇款。
2、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收清所有货款。
3、乙方现金请款时,必须携加盖公章的请款委托书及请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要银行汇款,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银行具体账号。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供货协议书 篇5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1。 涂料品牌:涂料
2。 涂料品类:
1)。弹性涂料
2)。防霉涂料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标准。
2、乙方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地点、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合同价款:
1。 供货地点: 3区、8区、9区、11区
2。 外墙弹性涂料数量(暂定) 295吨 。合同单价:贰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2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柒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7375000。0 元。
3。 防霉涂料数量(暂定) 105吨。合同单价:一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1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1575000 。0 元。合同总金额(暂定)捌佰玖拾伍万元整 (大写)。人民币(¥) 8950000 。0 元 。最终的供应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第四条 涂布量
1、经甲乙双方确认 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1)。弹性涂料:2。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防霉涂料:3。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10 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5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2、乙方将每批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货款的70%。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个年10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5%。
4、剩余5%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100%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6%计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6%的支付。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5%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4)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供货协议书 篇6甲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 户:
乙 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23层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 户:
协议签署地:上海市黄浦区
一、产品
甲方向乙方购买附件一所列产品,乙方保证该产品为原厂家生产,并符合
原厂家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二、包装和运输
产品均采用原厂家出厂时的标准包装。如甲方有特殊包装需要,需在签署
本协议书时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新包装事宜。
产品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下列交付地点和交付客户(最终用户)。甲方同
意,乙方将产品运至下述地址即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
交付地点:
交付客户:
联系人:
三、交付和验收
1、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之前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
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
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 日内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安装验收。
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时间内未对产品组织安装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四、产品的保修
产品按原厂家标准保修。
五、货款及支付
1、本协议项下产品总价款为 。采用如下方式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总价款的 %;
(2)交付产品前 日内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
(3)产品交付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2、若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有权在不终止协议的前提下暂时中止交付货物,除非甲方向乙方交纳与迟延交付款项金额相同的保证金。
3、乙方应在货款全部付讫后 日内为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税务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如下: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合同章方可生效。
七、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约如期付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为日计未付款部分的0.1%。
若乙方未按约如期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为日计未交付产品价款的0.1%。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其提货之日起1个月内提货,如提货逾期,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预付款将作为违约金,乙方不再返还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议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双方协商协议的解除。
原厂家遭遇不可抗力视为乙方遭受不可抗力。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执行。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送货单据、发运单据、提单、仓单及对帐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7甲方(购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销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保证蔬菜供应,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蔬菜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1.乙方全年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 斤,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 ;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 ;第三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 ;第四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 。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详见附表。
2.蔬菜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规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蔬菜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约通知单,乙方凭单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 %。
第二条 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完成所订品种 %以上者,均按已执行合同对待。
第三条 在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的情况下,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斤化肥指标。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 起至 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及时承付菜款,最迟不超过 小时(天)(根据不同品种规定验收期限)。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乙方按季(月)交售蔬菜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 %,二级菜达到 %,三级菜不多于 %,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多付运输费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供货协议书 篇8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徽中霍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甲方将所需霍山石斛等产品由乙方供给,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名称 霍山石斛(以下泛指)
霍山米斛鲜条,枫斗,石斛花 2.霍山铜皮石斛鲜条,枫斗,石斛花 3.霍山铁皮石斛鲜条,枫斗,石斛花
二、价格
1、总价:根据实际到货数量的总数为准 2、本合同为含税价
3.包装款及发货款双方协商后再行确定
三、交货规定
1.甲,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当甲方发送发货任务后,由乙方负责包装及发货。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发货任务后,可以拥有一天的延迟误差。若超过一天后还未发货按照商品总价的5%向甲方赔偿。
3.如甲方下达发货任务错误时,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将货物发错
由乙方负责,其它问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4.乙方接甲方每日下单的截止时间为每日的下午5点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如乙方每月将货物如约按照甲方下达任务完成后,在下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内支付货款,包装等全部乙方费用。
2、其乙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备好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货款作为定金。定金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质量要求
1.乙方货物质量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签订质量确认书。 2.乙方若在发货上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只允许由乙方一家公司负责供货,当甲方在合同期内另行选择供货渠道,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3万元整。
2、在合同期内若乙方长期(10天内)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提出3万元整的违约金。
4、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经确认后乙方负责更换。
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在合同期内所遇问题甲乙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5、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180天。
八、合同附件
1、物流费用 2、包装费用 3、货款定金
甲方: 乙方:安徽中霍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日期: 日期:
供货协议书 篇9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 大众号(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2. 精壹级(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食品厂(盖章)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 法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协议书 篇10供方:咸阳xx橡塑有限公司需方:联系人: 王卫东 联系人: 电话(传真):13389254394 029-83188695 电话(传真):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充分磋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项目名称、型号、单价、数量、金额:
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供货时间: 2、供货地点及供货方式: 正街70号招商局地下停车场);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供方企业技术要求生产制造,同时供方保证按需方提出的协议供货质量保证承诺条款履行合同。
四、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时间: 供方安装完毕后; 2、验收方式: 供需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共同验收;4、提出异议期限:安装完毕后一周内;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供方提供安装所需的附件,安装工具由供方自行解决;
六、售后服务、保修期:按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配件责任规定》提供产品三包;供方对产品免费保修一年;
七、付款方式、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预付供方合同金额 30% ,即元,供方安装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需方在 七 天内结清余款。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除按《合同法》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最高不超过5%)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联,供方、需方各执一联,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咸阳xx橡塑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咸阳市xx区高新工业园 联系人: 联系人:王xx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xxxxxx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咸阳xx支行 帐号:帐号:xxxxxx0500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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