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
身份证号:
住宅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宅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出租下列房屋(包括周边空地及空地上的附属物)及其鱼塘,达成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房屋及鱼塘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定南县历市镇村 组,为两层半楼房一栋,共15间房间。占地面积 平方米,空地面积占地 平方米。
甲方鱼塘(以下简称该鱼塘)坐落于定南县历市镇村 组,水面面积约为 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10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承租权,租金按当时市场价协商一致后继续续约。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该房屋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为3000(人民币)元/月(大写):叁仟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为3600(人民币)元/月(大写):叁仟陆百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为4300(人民币)元/月(大写):肆仟叁佰元整,
2、该鱼塘、房屋周边空地及空地上附属物租金为1080元/年,(大写):壹仟零捌拾元整。
租赁期间,按上述租金缴纳,中途不涨房租。
支付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免除乙方8个月租金,即租金缴纳从 年 月 日开始。
乙方应每月月底前支付当月房屋租金给甲方,鱼塘及房屋周边空地租金为每年年底前支付当年租金,房屋不足一月时按实际租赁时间算租金,鱼塘及房屋周边空地不足一年时按一年时间算租金。
如乙方在规定日期未能支付租金,且拖欠2个月以上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且押金不退。
四、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清空房屋及房屋周边垃圾,并提供部分改造所需材料,协助乙方对房屋做经营所需改造,并且做到水电安装到户,室内水电改造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对房屋、鱼塘及房屋周边土地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鱼塘及房屋周边空地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乙方无法经营需甲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六、 押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支付甲方 金额作为押金。
七、有关合同解除的约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补偿。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租金,逾期迟交租金累计达2个月以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7日的。
2.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3.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4.甲方不承担约定的建设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八、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经通知未及时纠正的,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30倍押金金额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对方的其他损失照价赔偿。
九、如在租赁期间如因政府需对房屋做拆除征收等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房屋主体部分补偿归甲方所得,由乙方建设装修部分及其经营性补偿归乙方所得,且甲方应无条件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十、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本合同租赁物进行转让,但需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十一、乙方租赁期满后,水电,门窗,地板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
十二、在租赁期内,若遇甲方的租物转让或变更时,甲方应提前3个月与乙方商量,甲方应确保该合同一切条件得到继续履行和不影响乙方经营前提下,双方同意且签订补充协议方可生效,反之视为甲方违约担全责。
十二、在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的一切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签字生效,如协商不一致可向当地法院协商调解或公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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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渔村房屋租赁合同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