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协议书 15篇

时间:22-09-19 网友

保管协议书 15篇

保管协议书 1

  合同编号:

  保管人:

  存货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仓储物

  仓储物名称: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仓储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 ;保险人名称: 。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与时间及期限: 。

  第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 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违约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 。

  (二) 。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存货人(盖章):

  保管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管协议书 2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存货方: (简称甲方)

  保管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物资仓储

  保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及瑕疵:

  1、货物品名: 。

  2、型号规格: 。

  3、数量: 。

  4、货物包装: 。

  5、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

  二、 计费项目和标准:

  1、仓储费

  按库存重量计算:仓储费单价 元/吨〃天。

  2、货物入库、出库费:

  入库费单价 元/吨,出库费 元/吨。(厢式货车装、卸货每吨加收人民币 元)其它收费标准: 火车到达 元/车皮,下线费 元/吨,集装箱到货掏箱费、出库装箱费各:20尺箱每箱 元,40尺箱每箱 元。

  转户费不动机力人力 元/吨,动机力人力 元/吨,如产生包装等,其他业务,双方另行协商费用。拆、装箱费 元/吨。

  以上费用为正常工作时间费率标准,如需延点及节假日服务,双方另行协商,甲方须在工作时间内通知乙方。 其它收费标准: 分拣费 元/吨。如产生包装等其他业务,双方另行 协商费用。

  3、储存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凭合同约定提货凭证提取仓储物。甲方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标准双方另行协商。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三、 结算时间和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 甲方每月收到发票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结算方式: 支票、现金、电汇 。

  甲方如未按结算时间缴费,须按 应付费3% 向乙方缴纳滞纳金。

  四、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可以留臵仓储物。仓储保管合同

  五、 货物验收:

  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仅负责依据甲方提供的货物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外观或外包装的品名、数量和外观或外包装状况进行验收。外包装上无品名、数量标记的,以甲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和方法验收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储存保管

  1、储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储存场所: 库房 。

  七、 入库、出库手续:按照乙方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

  甲方需提供提取仓储物的提货凭证样本,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特殊入库、出库手续约定如下: 甲方预留提货单样单,出库凭出库单原件或传真件发货。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双方约定: 无 。没有以上约定的,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

  八、 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储存需要特殊保管条件的货物时,如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管措施,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合同到期后,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还应按 5% 偿付违约金。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发生的货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乙方的责任:

  (1)货物在保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由于货物本身性质发生变化,货物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以及货物超过保质期限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有特殊保管条件的货物,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特殊原因,使甲方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

  (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如甲方违反入库、出库手续或凭证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收、发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 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2、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3、赔偿货物的损失,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其它: 无 。

  十、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 在合同履行中,若出现纠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一年。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资金帐号: 资金帐号:

  单位 单位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保管协议书 3

  甲方: ;

  乙方: ,性别 ,毕业学校: ,专业: 。

  一、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从毕业离校时至就业前两年免缴档案保管费,超过两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毕业生档案保管费 元。

  二、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凭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接收单位调档函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甲方可为乙方出具人事档案中的有关证明,办理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自费留学等政审。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出具各种证明材料每次 元;办理出国政审每次 元。

  四、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家庭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管协议书 4

  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保管人:

  寄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

  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性质: 数量:

  价值:

  第二条 保管场所:

  第三条 保管方法: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五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六条 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 保管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 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 保管费(大写) 元。

  第十一条 保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十二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保管人名称: 寄存人名称 ( 姓名 ):

  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保管协议书 5

  甲方:

  乙方(保管方): 停车场;地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 ,型号为 ,车辆号为 ,汽车购买时间为 年 月 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 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 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

  3.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联系 联系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管协议书 6

  合同编号:

  保管人:

  寄存人: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性质:

  数量:

  价值:

  瑕疵:

  保管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保管场所: .

  第三条保管方法: .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

  第六条保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寄存人交付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 .

  第十一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违约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四条合同争

  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物品保管合同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保管人(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寄存人(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保管协议书 7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模具交给乙方保管以便于生产,模具数量及名称规格以本协议附件为准,附件名称:《模具交接清单》。

  二、保管期限:自模具交接之日起,至甲方拿回模具或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三、保管细则条款:

  1、甲方将该模具交给乙方保管期间,乙方只有接到甲方生产计划单后方可按单生产,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计划交予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使用该模具生产产品交予其它客户。

  2、该模具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模具转让、转租、复制交予第三者生产或作为其它任何之使用。

  3、乙方自接管模具之日起,须负责模具的一切免费保管及维护责任。

  4、甲方将不定期对所保管模具进行检查、若发现乙方因保管不妥,使模具生锈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严格按甲方计划生产、并每日对相应模具生产产量做好记录,每月月底前交甲方进行统计。

  6、在模具保管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擅自修改模具,甲方要求整改的模具、乙方应及时送回甲方指定地点整改,乙方对整改、维修的模具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试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入库或生产。

  7、该模具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的立即把完好无损的模具交与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包括多余存货甲方有权拒收)。

  8、乙方对于甲方所委托报关的模具及技术资料应当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不得转交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技术外协赔偿,具体金额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定论。

  四、《模具交接清单》是《模具保管协议》的附件,内容为双方共同承认并生效的附件文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模具交接清单》时效与《模具保管协议》相等。

  五、违反本协议保管细则条款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损失费甲方将从乙方代加工费中直接扣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交接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若双方交接签字者离职,本协议书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协议书 8

  甲方: ( 届 专业毕业生)

  乙方: 大学

  甲方因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委托乙方保管其户口和档案,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商定如下:

  一、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毕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2.甲方毕业后没有学籍,不再隶属于乙方,不能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因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后果完全由甲方本人承担。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须办理 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甲方在户口和档案保管在乙方期间,每隔 个月须与乙方保管档案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一次,告知就业进展情况。

  5.甲方若在毕业后 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及时与乙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约定时间,来校办理派遣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6.甲方若 年到期(至 年 月 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必须来校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否则,如果户口、档案迁移中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毕业后 年内保管甲方的户口和档案,乙方免收档案保管服务费用。

  2.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甲方可参加乙方举办的招聘活动,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咨询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

  3.乙方可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有关的证明。与户籍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卫处或辖区派出所按有关规定办理;与档案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管档案的学院办理,必要时由乙方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签章。办理相关证明的,乙方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收费,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无关的证明。

  4.若甲方在毕业后 年内落实工作单位或本人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

  业,乙方在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5.若甲方在毕业后 年到期(至 年 月 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乙方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甲方办理户口和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手续。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字):

  通信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大学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保管协议书 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一、保管方法

  二、保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先行交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的20%(即人民币 元)做为保证金。

  2.在保管期满,乙方未能出售保管物品,甲方需在期满20天内提取保管物,并返还乙方所交保证金;

  3.乙方在保管期内出售保管物品,需在保管期内向甲方支付保管物品价值75%的金额(即人民币 元)。

  4.以上条款所有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保管物的交付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甲方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期满,乙方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甲方。不能归还当已出售处理,即支付甲方保管物品价值70%的金额。

  六、保管期满20天内,甲方未向乙方返还保证金,或未提取保管物,乙方可以留置保管物。

  七、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声明及保证

  (一)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3个月。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一、通知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本着友好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6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月日

保管协议书 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希望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就合作中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技术、图纸,产品,模具,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证上述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并予以妥善保存。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合作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2、所有由甲方通过任何有效形式发送给乙方的产品图纸,样品,或者技术信息,产品说明,无论是供乙方报价或者生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用,发给其它任何第三方,或者对外进行宣传。

  3、所有甲方投资制作的模具,生产完后由乙方代为保管,但是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销毁,转让,或者给自己或者其他第三方生产,甲方有权随时将模具收回。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报纸杂志,产品宣传册,产品展厅,网络上使用甲方产品的图纸,模具或者产品本身,包括实物或者照片进行宣传,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介绍给任何第三方。

  5、乙方需要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进行。乙方关联公司或乙方工作人员就以上事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6、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协议书 11

  甲方(注册店名称):

  乙方(顾客):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保管产品。

  第二条、甲方保证乙方领取的产品为近期生产的产品。

  第三条、代保管产品的保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后若还需甲方代保管产品,甲乙双方另签订协议。 第四条、本协议书由服务部经理、保管人(负有验货的责任)和顾客共同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顾客须持代保管产品证明书领货,领货时在两份证明书(编号相同)上签字。 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顾客持有,一份由服务中心保管人持有。

  保管人签名: 顾客签名:

  注册店名

  年月日

  代保管产品证明书

  服务中心 编号:

保管协议书 12

  保管人:存货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第二条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 ,型号为 ,车辆号为 ,汽车购买时间为 年 月 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协议日)为 公里。

  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第五条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 天内交一次,协议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第六条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 天内末交清车辆保管费,协议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七条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2.

  

  3.

  

  第九条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第十条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第十一条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 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 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乙方可不负保管义务。甲方应按乙方已保管天数支付保管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好保管义务,则应退还保管费给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为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车辆保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余用于办理手续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管协议书 13

  甲方: ;

  乙方: ,性别 ,毕业学校: _,专业: 。

  一、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从毕业离校时至就业前两年免缴档案保管费,超过两年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毕业生档案保管费 元。

  二、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凭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接收单位调档函及时到甲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甲方可为乙方出具人事档案中的有关证明,办理因私出国(境)探亲、旅游、自费留学等政审。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出具各种证明材料每次 元;办理出国政审每次 元。

  四、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_ 家庭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保管协议书 14

  甲方:

  乙方:

  甲方年老体弱,日感不支。为妥善处理好委托人的财产问题,防止经济纠纷,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财产,双方就此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财产包括: 现金70000元(大写: 柒万元整),由乙方代为保管;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处分该财产;

  三、委托人的医疗费用、必要的生活费用等合理开支可从该被保管财产里支出;

  四、涉及财产处分的重要决定,乙方需在征集甲方意见后方可代甲方做出决定;

  五、代为保管的财产,产生的孳息,归甲方所有,乙方一并代为保管,不得非法占有;

  六、本协议签订前已获取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七、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均予以确认并表示无异议,本协议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八、要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保管协议书 15

  存货人: 发米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 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贸易部(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租于乙方位于珠江路33号,仓库用于储放大米

  第一条 计费和结算方式

  1、储存费:0.34元/吨 天

  2、搬运费:由乙方协助甲方,并由乙方先代甲方垫付,甲方必须签名确认。

  3、费用每季(月)结算一次。

  4、协议期内上述费率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后再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 年__月__日,始至___年__月__日上。

  2、协议期间,因公司规划需要,不能履约双方免责。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需延续协议,经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方法

  1、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进仓单上的品名、货号、规格、数量包装号进行入库验收。

  2、甲方进库大米外包装须无潮湿、无损坏、无霉变、无虫害等异状。

  第四条 货物的进出库手续

  货物进入库手续

  1、货物出入库。甲乙双方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货物出入库甲方应提前一天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货物出入库的准备,确保甲方货物进出库顺利进行。

  2、货单同行:货物出入库必须标有甲方开具的有效凭证,一份留存乙方,经乙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五条 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乙方义务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对仓库进行合理部署和消毒。

  2、货物验收后双方签名确认,并一份给甲方留存,作为存方凭证。

  3、货物出库,根据双方商定由甲方开具有效提货凭证,乙方及时给予合理调拨。

  4、在货物保管期间,造成货物丢失、短少,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根据气候变化乙方有义务对仓内进行机械通风及观察粮情,如发现货物发热、虫害、变质及时通报甲方。

  6、保管期间,货物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义务及责任

  1、必须提供货物的有效相关证件。

  2、因货物自身的质量问题,引发的货物变质,由甲方负责。

  3、货物一旦存在质量问题,如需整理,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建筑物毁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5、货物进出仓,甲方必须派员协议。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发米业( )有限公司 乙方: 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贸易部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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