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常用版(四篇)

时间:23-02-20 网友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常用版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 ,电话: 。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 ,电话: 。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 ,电话: ;

甲方因 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 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的用途 ,房屋的产权性质 ,房屋的结构 ,房屋的总楼层数 ,房屋所在的楼层数 ,房屋的朝向 。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第二条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其中常住人口 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户口 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

2、丙方情况:

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 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 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价,小计 元。

2、装潢补偿金额 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 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 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 ,补偿金额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 。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 ,结构 ,用途 ,房屋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 。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 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 。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 ,差价由 方于 年 月 日前向 方支付,支付方式: 。

第六条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 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 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 元,临时安置补助费 元,其他补助费 元,共计 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 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 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元,其他补助费 元,共计 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 。

第八条【乙方】【丙方】在 年 月 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 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 %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 个月,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 %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 。

5、 。

(二)【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 )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 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 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3)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 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 。

(三) 。

第十三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十六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丙方各持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安置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略)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三:合同补充协议(略)

附件四:被拆迁房屋平面图(略)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常用版(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于 年 月 日从乙方借款 笔,金额 万元,用自己拥有合法权利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并在主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因城市建设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和土地列入拆迁范围,拆迁主管部门与甲方达成协议,用即将建成的部分门面房置换进行补偿。现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门面房为贷款设定抵押的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甲方与县拆迁主管部门达成的协议(见本协议书附件),对在建的位于 县城 街 排 端东西各 间共 间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在内)合法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代替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 年 月 日从乙方的 万元贷款提供补充抵押。

三、本协议约定的补充抵押,不影响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 年 月 日从乙方的 万元贷款设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四、本协议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办理权利证书完毕之日起 日内,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五、本协议约定财产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评估、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财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甲方对本协议约定财产不得预售、转让、抵押、出租等。

七、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除另行提供相当价值财产抵押外,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1%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报乙方主管部门 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甲方: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常用版(三)

编号: 号

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 身份证号码:

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为实施南宁市建设工程,根据国务院 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南建房拆字[ ]第号房屋拆迁公告的规定,甲方依法拆迁乙方建设工程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乙方同意按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被拆迁房屋补偿款及安置费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对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即甲方以货币形式对乙方进行补偿并由乙方自行安置。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书或有关建设批文。(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证明文书号: )。

3、乙方的房屋座落于路(街)巷号

栋单元房,属住宅级地段,结构,建筑面积 M2,其中住宅 M2。

4、乙方应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款如下:

(1)、根据评字第号房屋拆迁补偿分户估价报告的结果,乙方被拆迁房屋部分的拆迁补偿款为元。(详见评估报告)

(2)、装修部分:

(3)、附属物:

(4)、其他:

上述乙方应得补偿款合计: ¥元(大写: 仟

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5、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款的80%即: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元),以乙方的名义存入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活期存折交付乙方(若乙方被拆迁房屋为公房的,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以转帐形式支付)。同时,甲方按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支付给房屋使用人货币安置费。货币安置费包括:

⑴、住宅搬迁费: M2 8元/M2=元;

⑵、非住宅搬迁费: M2 8元/M2=元;

⑶、搬迁误工费: 户 150元/户=元;

⑷、住宅临时过渡补助费: M2 元/M2 3个月=元;

⑸、停产停业补助费: M2 元/M2 6个月=元;

⑹、电话迁移费: 户 260元/户=元;

⑺、有线电视安装费: 户 340元/户=元;

⑻、宽带网迁移费: 户 元/户=元;

⑼、空调(式)迁移费: 户 元/户=元;

⑽、房屋所有权证办证补助: 户 元/户=元;

⑾、三相电源安装费: 元 千瓦=元;

⑿、管道燃气安装费: 户 元/户=元;

⒀、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 户 元/户=元;

以上货币安置费合计: 大写: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角分(¥元)。

6、乙方应在收到上述补偿款和安置费活期存折后日内搬迁完毕,并结清原住宅水、电费,才能与甲方办理交房手续,房屋交接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款的20%即: 仟佰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存入乙方存折。

7、根据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乙方在拆迁期限内签约和搬迁完毕,并与甲方办理脚房手续,给予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按公布的奖励办法执行。

8、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甲方可以依法向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裁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甲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因执行拆迁所发生的租住临时安置房、搬迁、执行等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货币补偿款和安置费中扣除。

(2)、甲方不按规定期限支付货币补偿款和安置费的,由拆迁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9、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如协调不成的,可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南宁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裁决。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若乙方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12、若乙方不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乙方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壹式伍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备案壹份;乙方要求对本协议进行公证的,公证处存档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是有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样本怎么写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常用版(四)

私(侨)房(含非住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私(侨)房(含非住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拆迁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厦府[ ]地 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字( )第 号,厦国土房拆通[ ] 号拆迁通告,乙方在 路 号 梯的房屋(产权证号 ),因“ ”项目建设需要,应予拆除。甲、乙双方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拆除乙方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产权面积 平方米(含住宅面积 平方米,非住宅面积 平方米),无产权面积 平方米,空地面积 平方米。住宅房屋实行 的补偿方式。按《规定》经评估,标准房市场价 元/平方米,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 元/平方米,则区位房屋补偿价 元/平方米,补贴金额 元/平方米,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 元/平方米。

1.货币补偿的产权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为 元/平方米,按产权建筑面积×(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贴金额)+红线内空地面积×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乙方要求单体评估,经 评估,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非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委托 评估所评估,评估单价为 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 元。共计人民币: (¥ )。

2.实行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区位房屋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或经评估),单价为 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安置户型为跃层 套、三房二厅 套,三房一厅 套,二房二厅 套,二房一厅 套,一房一厅 套,安置房地点、幢号、楼层: ,经评估安置房单价 元/平方米(含楼层调节价 元),安置房评估价人民币: (¥ )。因安置房地点距被拆迁用地红线五公里以外,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低于安置房评估单价(不含层次调节价)的,同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产权调换后, 方按规定应补 方差价款人民币: (¥ );

3.因乙方房屋为归侨、侨眷建国后用侨汇购、建的私有房屋,甲方应付给乙方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重置价元/平方米的15%给予补偿。计人民币: (¥ )。

上述条款合计, 方应付给 方共计人民币: (¥ )。

二、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补偿、补助费共计人民币: (¥ )。

1.搬迁补助费:住宅产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非住宅产权面积 平方米,按20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

2.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经评估为人民币: (¥ );

3.有线电视、电话、电信宽带等各项补助费计人民币: (¥ );

4.根据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 人,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元/人、月,给予经营者和职工六个月补偿,计人民币: (¥ );

5.根据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 元,一次性给予经营者六个月经济补偿,计人民币: (¥ )

三、综上所述, 方应付给 方人民币: (¥ )。(详见补偿安置费用表)

四、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搬迁完毕,并将原房屋及附属物完整地交给甲方拆除。甲方按《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给予乙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区位房屋补偿价的10%即: 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作为搬迁奖励;乙方逾期不搬迁的,取消奖励,甲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因安置房原因需过渡,乙方选择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按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至 年 月止,甲方应按《规定》第49 51条规定预付给乙方 月过渡安置费,计人民币: (¥ );乙方选择周转房过渡方式,周转房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六、实行产权调换的,办理土地房屋权证所需税费由拆迁人支付。

七、付款方式:本协议第三条款项于乙方搬迁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的,甲方应按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补充条款: 。

九、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含甲方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应承担的安置房产权办理义务),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 项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壹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国土房产局壹份、拆迁实施单位贰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私(侨)房(含非住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私(侨)房(含非住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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