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8篇)

时间:24-09-20 网友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第号租赁合同,现因,使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伍佰元(¥500.0)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 年 月 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柒仟元(¥7000.0)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柒仟元(¥7000.0)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壹万肆仟元(¥4000.0)。

四、双方再次证明, 年 月 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年 月 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二)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在上海所签署的关于乙方租赁甲方位于路号号楼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的租赁合同(编号:),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乙方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若该保证金低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第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补足其中的差额。

2、甲方同意乙方于 年 月 日提前结束该单元的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到 年 月 日终止。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房屋退还之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物业管理费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赁费元。前述水电及其他费用应首先结算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乙方须另行支付押金元,根据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房屋退还之日实际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该押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4、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返还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该单元,并将该单元内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注销乙方注册于该单元内相关信息(如有,乙方须签署承诺函),与甲方办理该单元的交房手续(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注册于该单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信息,乙方须于前述时间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办理证明。若未能在前述时间提供出相关注销证明的,则每迟延一日,视作延期交房一日,超过协议生效 日还未注销掉相关信息的,应当另外赔偿甲方相当于第一年3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 年 月 日后,乙方遗留在该单元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可搬离、丢弃或处理。如乙方延期返还、清空房屋或延期注销相关注册信息,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每日 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占有该单元并清空掉该单元的注册信息为止。

5、双方约定,乙方返还该单元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持该单元正常使用状态的保证金元,在乙方返还该单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在乙方返还该单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三)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 《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 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 年 月 日。

二、从 年 月 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

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四)

您好,关于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合同法》有以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补充: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 房屋(共四层,包括地下室)出租给乙方使用。因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导致餐馆无法经营下去,因此甲乙双方协商,至今于 年 月 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超过租赁期限为五天(每天租金 元,五天共计 元),由乙方付给甲方。因此甲乙双方手续已清再无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附注:

1、乙方在甲方重新向他人出租房屋之前乙方将屋内自己的所有东西全部搬完。

2甲方在这期间不得干预乙方搬运自己的东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现由于甲方经营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恪守: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2.乙方已全额支付甲方的房屋租赁合同上的违约金共人民币 元(¥),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共人民币 元(¥)。

3.双方均同意在该终止协议签订后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以原租赁关系为由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要求的权利。

4.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七)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在上海所签署的关于乙方租赁甲方位于路号号楼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的租赁合同(编号:),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乙方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没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同意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若该保证金低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第条约定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补足其中的差额。

2、甲方同意乙方于 年 月 日提前结束该单元的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到 年 月 日终止。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房屋退还之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物业管理费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赁费元。前述水电及其他费用应首先结算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同时乙方须另行支付押金元,根据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房屋退还之日实际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该押金多退少补(不计息)。

4、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根据《租赁合同》第条约定返还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的该单元,并将该单元内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注销乙方注册于该单元内相关信息(如有,乙方须签署承诺函),与甲方办理该单元的交房手续(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注册于该单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信息,乙方须于前述时间内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注销办理证明。若未能在前述时间提供出相关注销证明的,则每迟延一日,视作延期交房一日,超过协议生效 日还未注销掉相关信息的,应当另外赔偿甲方相当于第一年3个月月租金的违约金)。 年 月 日后,乙方遗留在该单元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可搬离、丢弃或处理。如乙方延期返还、清空房屋或延期注销相关注册信息,则每延期一日,应按每日 元/平方米收取房屋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占有该单元并清空掉该单元的注册信息为止。

5、双方约定,乙方返还该单元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持该单元正常使用状态的保证金元,在乙方返还该单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在乙方返还该单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状态时,甲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7、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模板(八)

租房合同终止协议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

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按照合同履行了各自的合同义务,但由拆迁,该房产的产权人提前通知甲方解除租赁合同,致使甲乙双方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特订立本协议:

一、房产坐落于区村邻路。

二、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提前终止。

三、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已收取乙方交纳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共计: 元(大写: ),现甲方同意扣除乙方已经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 元(大写: )后,将剩余的租金元(大写: )退还给乙方,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乙方应将标的物上之信号塔设施拆除。合同范本

五、双方其他要求事项全部放弃。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币)的租金;以后应在每(月/季/半年/年)最后一个月的日前付清下一(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0条为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11条当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缴纳租金或者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利从保证金中扣取。乙方应补足保证金。如果乙方经甲方通知后日内未补足的话,则甲方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12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13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撤销、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计币元由承担。

第15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免租装修

第16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装修期,在此期间由方负责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此间期间免收乙方的租金。

第17条装修期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方负担。

第六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8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9条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因转租带来的额外收益归方所有。

第20条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21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2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房屋修缮

第23条租赁期间,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超过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5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6条租赁期间,房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方负担。

第27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28条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29条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部分保险责任

第30条在租赁期限内,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方承担。

第九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3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3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币元,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

第3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3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3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搬出房屋,则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3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3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第3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3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4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4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4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年,自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4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4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4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4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4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4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部分通知

第4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部分争议解决

第50条本合同归国法律、法规管辖。

第51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部分合同生效

第52条本协议自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53条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54条由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该代理人应向对方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应和对方应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委托方书面追认的,对委托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部分违约责任

第55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56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部分索赔

第57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58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币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59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币元(大写: )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60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61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62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七部分保证

第63条由作为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按照此合同履行义务。此保证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保证人的权利义务见附件。

第十八部分其他

第64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存份,税务部门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5条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66条因所租赁房屋本身及其附属物质量量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对第三人之损害有过错的除外。

第67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第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第68条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69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70条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甲方签字:(出租人)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二:《保证合同》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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