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购销合同(6篇)

时间:22-09-02 网友
瓷砖购销合同

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

五、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百分之三十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 %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二)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现就中江县守一养生火锅城瓷砖购买达成以下协议,购买需要清单货款结算方法:乙方付清货款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地现场,并负责搬运上楼,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责任要求:

1、甲方必须使用与样品一致的产品,如发现样品与实物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如有轻微色差除外,乙方应理解,不追究甲方责任。

2、甲方把货物运送到现场后,乙方不得退货,除非样品与实物不一致。贴砖后多余的产品不得退换,但在甲方仓库购买产品除外。如需补货 平方内,乙方不需要补货运费,但超出 平方后,乙方应补甲方每件 元的货运费,而且如有色差,乙方应理解,不追究甲方责任。

3、中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乙方的购买成本,如因价差,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供货方代表签字:购买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 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与包装

1.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 %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 %的订金。

2.乙方以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 %,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 %,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4.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 %的赔偿处罚。

5.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瓷砖购销合同(四)

出卖人(全称):买受人(全称):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

1、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产品的质量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标准名称及代号。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包装物应当足以保护产品在运输及存储过程中不受损害。

2、本合同产品包装物回收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不回收;

(2)需要回收,回收费用承担,回收方式: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1、收货人: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1)出卖人送货;(2)出卖人代办运输;(3)买受人自提。

3、交货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1、运输方式: 。

2、到达站(港)为: 。

3、 负责办理运输手续,运输费用由 承担。产品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验收标准: 按国标技术或行业标准,。

2、验收期限: 买受人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买受人在收到货物后,有一个星期的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期限。如收到货物十五日内买受人未对货物质量提出任何异议,则说明买受人认可出卖人所提供的产品。超出约定期限,出卖人不提供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产品更换 。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买受人在保管期内实际发生的保管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结算方式

产品的货款、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为: 。

第十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对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出卖人逾期 日仍未交货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按不能交货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出卖人按不能交货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的,应按退货部分货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欠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自提产品的,如果买受人未按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代为保管的费用。

4、出卖人送货或代办运输的,如果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出卖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 通知,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或者双方确立的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出卖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五)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签订地点:贵阳签订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标准:18242 20 )。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 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按规定包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一次交清,至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甲方负责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 标准,双方在买受人贵州大方县小屯煤矿施工现场验收。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元作为定金,待货物到场后转作货款支付给甲方。根据实际货物到场数量验收合格后乙方支付甲方全部货款。

第十一条 材料退换

1、根据乙方工程现场施工要求,本次采购数量只是暂估。所购材料根据乙方使用情况可多退少补,退货金额按采购价格计算。

2、验收时出现的破损等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的货物,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4、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附1、供货清单;

2、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 份、出卖人 份。

3、甲方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瓷砖购销合同(六)

合同编号: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以供货清单为主.

二、产品质量。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有甲方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三、产品价款以供货清单为准,验收合格 日以内结清材料款。

四、产品交付

乙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提货/乙方送货/乙方代办托运。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商业秘密

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披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乙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甲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乙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甲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联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6篇)》相关文档:

瓷砖买卖合同(12篇)09-02

瓷砖供货合同协议书(4篇)09-02

瓷砖供货合同书(4篇)09-02

瓷砖供货合同范本(通用15篇)09-02

瓷砖材料购销合同协议(7篇)09-02

瓷砖采购合同书范本(3篇)09-02

瓷砖供货简单版的合同范本(精选6篇)09-02

瓷砖供货合同范本5篇09-02

瓷砖供货合同(通用18篇)09-02

瓷砖合同协议书范文5篇09-0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