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地 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地 址: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详细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准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平安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23年5月1日前,将开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根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根本租金根底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展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展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利,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获得购置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给商联络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施行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当。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根本条件〔含根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详细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根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到达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开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处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展有效的监视。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当相应责任。如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当。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当。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此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构造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假设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构造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展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展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展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开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迫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详细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获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别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那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那么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背本合同的约定或违背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详细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那么属违约,并承当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那么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 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那么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 发送,那么以 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别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详细接触过程中,所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那么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那么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当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酒店租赁协议书 酒店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 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详细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
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 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准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平安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
租赁共10年,即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2023年5月1日前,将开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根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根本租金根底上每一年递增5%.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
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展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
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展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
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利,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获得购置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给商联络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施行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当。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根本条件〔含根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详细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根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到达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开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处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展有效的监视。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当相应责任。如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当。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当。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此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构造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假设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构造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展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展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展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开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迫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详细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获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别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那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那么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背本合同的约定或违背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详细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那么属违约,并承当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那么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 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那么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 发送,那么以 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别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详细接触过程中,所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那么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
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那么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当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酒店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省 市 路 号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将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xx酒店”整体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租赁的详细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出租给乙方的位于 路与 路交接处的“xx酒店”。该房产整体租赁,建筑面积为33494.5平方米〔最终准确面积由房产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月,计币:壹仟贰佰零伍万捌仟元/年。
2、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对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燃气、消防平安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甲方的物业附带现有的配套设施〔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并据此作为约定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因素。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合同期限租赁共1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物业交付日期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开工的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租金:按照乙方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根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从租金计算日第三年起,在根本租金根底上每一年递增5%.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及相关部门要求的租赁费发票,乙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证金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作为保证金,开业前将保证金存入双方共管账户中,甲乙双方预留印鉴进展共管。保证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100万元,开业时付100万元。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顺延5个工作日〕,将上述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待甲方依合同约定能顺利完工,能在规定时间内顺利交付物业而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可在开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物业不符合乙方经营的要求,致使乙方无法进展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双倍保证金。
第六条 租赁甲方拥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体出租给乙方经营的权利,并特声明酒店出租已获得购置酒店业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权不清,发生有关纠纷,造成乙方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设施设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给商联络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应立即组织维修,甲方未及时施行上述行为,乙方有权自行联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当。保修期过后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标准;乙方负责所有设施、设备的年检和物业内正常的维修、维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 酒店的物业使用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酒店经营,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经营酒店的根本条件〔含根本装饰、二次装修、消防、冷暖气空调设备、停车场、电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备〕。详细要求见国家酒店评定标准、星级酒店计分标准,上述根本条件在约定交付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
3、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赁费发票未能到达当地税务局或政府其它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交税款、罚款或遭受其它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可以选择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损失。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如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5、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开工及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处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其它经营所需的缴交税收及各种费用。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展有效的监视。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当相应责任。如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当。
4、乙方须合理科学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当。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卫生等费用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此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赁费。
2、酒店经营属于主体构造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假设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构造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展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展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展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开工,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及有无被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迫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详细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获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别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那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正常营运,否那么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背本合同的约定或违背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即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500万元的违约金及补偿对方受到的详细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缴交场地租金,时间超过1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1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超过60天那么属违约,并承当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对租赁物的权利出现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须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营运受到影响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那么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通知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或通过 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那么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 发送,那么以 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保密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别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详细接触过程中,所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本合约期满后如乙方想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那么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如因与甲方有关的其他特殊约定,导致停水、停电、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八条 附那么
1、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赁合同不能生效,甲乙双方各自承当在此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并互不追究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签署: 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酒店租赁协议书范本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经济合同法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法规,在租赁期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业位置:位于市路号〔路与路交汇处角〕号楼层至层。
二、租赁物业用处:对该物业改造成多功能综合性商务酒店进展经营。
三、租赁物业面积和范围:租赁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包括不计租金的首层大堂和整幛大楼运作效劳的设施设备〔包括现有的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及设施设备用房、外墙立面、楼顶等都是租赁物业的组成部分。
四、租赁期限:该物业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计算和支付方式:
1、租金按每年 元/层〔¥ /层〕计。
2、付款方式:租金按每 年度缴纳一次。
六、改造装饰期间的租金计收方法:
本合同签订后且该物业开发商正式向甲方交付了该物业后,甲方将该物业交付乙方进展改造和装饰。由于该物业交房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故暂定为甲方交付乙方该物业的时间为年月日。假设开发商向甲方交房时间推延,那么甲方向乙方交房时间亦相应顺延。改造装饰期限为 年,改造装饰期内甲方不计收租金。
七、对物业改造装饰的约定:
乙方在不改变大楼总体构造和使用平安的前提下对租赁物业作部分的改造,以到达大楼立而亮丽美观、内部装饰典雅豪华舒适,配套设施设备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平安。甲方同意乙方以下改造装饰方案。
1、重新改造大楼的外立面,将现有的外墙砖铲除,用外墙漆装饰外立面,同时修建空调主机位隐藏于外墙立面中。
2、增加大楼的消防配套设施。
八、物业改造装饰的造价和投入方法:
改造装饰的造价人民币 万元〔包括铝窗改造、外立面改造、增加消防设施等费用〕,该费用全部由乙方筹资投入。
九、租赁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形式:
1、甲方只出租物业给乙方,由乙方独立自主守法经营,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2、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不承当经营的盈亏风险,不参与分享乙方的经营收益。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只提供物业的出租,对乙方经营该物业所产生的法律、经济和治安、消防等责任问题不负连带责任,但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上述工作。
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拥有该出租物业的产权未出现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未向任何人转让、或设定抵押,未被法院查封或其他限制甲方经营、使用权利的情形。租赁期间,因甲方出租的物业权属问题或甲方其他原因与第三方产生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纠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使用该物业的、那么视为甲方违约。
3、租赁期间,乙方拥有该租赁物业的使用权、经营权和转租权〔乙方可将全部或部分租赁物业转租〕
4、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逾期缴纳那么按应付租金额每日0.3%扣罚滞纳金,逾期超过一年未交租金的刚视为乙方违约。
5、租赁期内,如因市政规划建立需要,甲方收回物业的,乙方应服从。但有关拆迁建立部门支付给甲方的补偿费,应按甲方建立该大楼的投入与乙方改造装饰的投入的比例分配补偿费。甲方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之事由而提早收回特定的均视为甲方违约。
6、乙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解决好环境卫生和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当相关费用。
7、租赁期满,乙方投入的经营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如甲方继续出租上述物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8、本合同双方签署生效后,甲方将该大楼的相关资料包括全套建筑图纸、产权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乙方。
9、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手续〔包括用章、用产权证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0、租赁期间,大楼的供水、供电、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由乙方管理。甲方办公时使用的水电可设分表计费,水耗、电耗按使用是的比例同双方分摊。甲方使用乙方其它设施设备的,视情况应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乙方改造装饰租赁物业和购置附属设施设备的投入总值后 年租赁期限进展折旧分摊,甲方双倍赔偿乙方未分摊部分的投入总值。
2、如乙方违约,那么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在租赁物业上的投入全归甲方所有。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包括设施设备运行出现的非管理不善的故障或意外引发的灾害〕造成租赁物业受修,如乙方提出修复继续经营的,那么物业构造部分的受损由甲方负责修复〔或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经营的设施设备部分那么由乙方修复。同时甲方并视乙方损失程度和修复难度,适当免除乙方维修期间的租金;乙方放弃恢复经营的,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承当。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中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地位,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络 : 联络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租房协议免费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经济合同法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法规,在租赁期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业位置:位于市路号〔路与路交汇处角〕号楼层至层。
二、租赁物业用处:对该物业改造成多功能综合性商务酒店进展经营。
三、租赁物业面积和范围:租赁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包括不计租金的首层大堂和整幛大楼运作效劳的设施设备〔包括现有的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及设施设备用房、外墙立面、楼顶等都是租赁物业的组成部分。
四、租赁期限:该物业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计算和支付方式:
1、租金按每年 元/层〔¥ /层〕计。
2、付款方式:租金按每 年度缴纳一次。
六、改造装饰期间的租金计收方法:
本合同签订后且该物业开发商正式向甲方交付了该物业后,甲方将该物业交付乙方进展改造和装饰。由于该物业交房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故暂定为甲方交付乙方该物业的时间为年月日。假设开发商向甲方交房时间推延,那么甲方向乙方交房时间亦相应顺延。改造装饰期限为 年,改造装饰期内甲方不计收租金。
七、对物业改造装饰的约定:
乙方在不改变大楼总体构造和使用平安的前提下对租赁物业作部分的改造,以到达大楼立而亮丽美观、内部装饰典雅豪华舒适,配套设施设备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平安。甲方同意乙方以下改造装饰方案。
1、重新改造大楼的外立面,将现有的外墙砖铲除,用外墙漆装饰外立面,同时修建空调主机位隐藏于外墙立面中。
2、增加大楼的消防配套设施。
八、物业改造装饰的造价和投入方法:
改造装饰的造价人民币 万元〔包括铝窗改造、外立面改造、增加消防设施等费用〕,该费用全部由乙方筹资投入。
九、租赁该物业的经营管理形式:
1、甲方只出租物业给乙方,由乙方独立自主守法经营,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2、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不承当经营的盈亏风险,不参与分享乙方的经营收益。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只提供物业的出租,对乙方经营该物业所产生的法律、经济和治安、消防等责任问题不负连带责任,但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上述工作。
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拥有该出租物业的产权未出现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未向任何人转让、或设定抵押,未被法院查封或其他限制甲方经营、使用权利的情形。租赁期间,因甲方出租的物业权属问题或甲方其他原因与第三方产生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纠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使用该物业的、那么视为甲方违约。
3、租赁期间,乙方拥有该租赁物业的使用权、经营权和转租权〔乙方可将全部或部分租赁物业转租〕。
4、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逾期缴纳那么按应付租金额每日0.3%扣罚滞纳金,逾期超过一年未交租金的刚视为乙方违约。
5、租赁期内,如因市政规划建立需要,甲方收回物业的,乙方应服从。但有关拆迁建立部门支付给甲方的补偿费,应按甲方建立该大楼的投入与乙方改造装饰的投入的比例分配补偿费。甲方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之事由而提早收回特定的均视为甲方违约。
6、乙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解决好环境卫生和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当相关费用。
7、租赁期满,乙方投入的经营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如甲方继续出租上述物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8、本合同双方签署生效后,甲方将该大楼的相关资料包括全套建筑图纸、产权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乙方。
9、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手续〔包括用章、用产权证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0、租赁期间,大楼的供水、供电、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由乙方管理。甲方办公时使用的水电可设分表计费,水耗、电耗按使用是的比例同双方分摊。甲方使用乙方其它设施设备的,视情况应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乙方改造装饰租赁物业和购置附属设施设备的投入总值后 年租赁期限进展折旧分摊,甲方双倍赔偿乙方未分摊部分的投入总值。
2、如乙方违约,那么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在租赁物业上的投入全归甲方所有。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包括设施设备运行出现的非管理不善的故障或意外引发的灾害〕造成租赁物业受修,如乙方提出修复继续经营的,那么物业构造部分的受损由甲方负责修复〔或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经营的设施设备部分那么由乙方修复。同时甲方并视乙方损失程度和修复难度,适当免除乙方维修期间的租金;乙方放弃恢复经营的,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承当。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中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地位,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络 : 联络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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