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供货合同协议书
甲方(食品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民法典》、《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种类、数量、价格、期限
1.1供应食品种类为:
1.2乙方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用量为准(或者xx克.袋.件 公斤/天 月 季 年左右)。
1.3供应食品价格为: 元/克。
1.3.1如乙方调整食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乙方降价则由乙方补偿甲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1.4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重新签订协议。
二,双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协议使用乙方供应食品的同类品牌。甲方做到按时结算货款。
2.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通知的食品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甲方验货入库。
2.3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食品质量、数量问题及2.3.1条问题食品,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3.1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4如因乙方所供食品出现2.3条及2.3.1条问题引起甲方与消费者的纠纷,或者对甲方工作人员或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违约责任外,另行给付甲方商业声誉负面损失费5-10万元。
2.5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相关资料的盖章复印件留存于甲方处备档。
2.5.1乙方在供货时应随同供应食品提供该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3.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愿意实行“滚动式月结”的方式进行结帐,即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当月的供货款,于次月15号由乙方与甲方核对帐目,于次月20号结算付款。
3.2乙方承诺向甲方所供食品的价格为同等条件下市场最低价格,如果超过市场最低价格的5%,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惩罚,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最低价格下浮10%结算乙方货款。
4.1除特别约定外,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后,承担违约金 元。
4.2守约方根据对方违约情况,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供应本协议食品,或者中止对方的供货资格。
甲方(食品方): 乙方(供货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供货合同协议书(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食品安全法)、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 专利权、 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双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第二条:订货及交货方式
1、甲方订货品种:如蔬菜、干杂、肉类、禽类、蛋类和调料类等,需每天甲方将所需种类、规格、单价及数量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送货。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标准采购食品,必须提供各类食品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资料。
3、如果乙方购买不合格食品,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确定了各类食品的品牌、规格、单价后乙方购买本地的供货产品不得超过行情的8%,否则发现一次处于500元- 元的罚款
第三条:数量及质量验收
1、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禁止三无产品和临期食品、保质期在四个月以上。
2、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规格、数量、质量及价格。
3、食品签收单据必须有厨师收货负责人、库管员和送货人三人的签字,所有商品必须过称,所有袋装或包装必须拆货验收,餐厅相关部门不定时检查。
第四条:结账方式
甲方根据送货单据给予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付款后必须取得乙方负责人的签收凭证。
第五条: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甲方质检部门有权对乙方所提 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不符合甲方采购要求,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并按照甲方要求,一般商品在一小时之内进行补货,如果因补货不及时或拖延,拒绝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按照销售金额赔偿)。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
甲方每日晚上22: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等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次日9:00_10:00点钟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收货必须由厨房负责人、库管、送货人三人到场方可收货)。如某一食品供应有变化乙方应在接到定单当晚10:30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按照酒店市场菜价表)。如果出现节假日(五一、国庆、春节-腊月20至大年15等重要节日,供货价格最多不高于市场价格的10%。(甲方不得私自更换产品的规格,如有价格变动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餐厅的供应商。乙方以1个月货款为供货保证金,如果甲乙双方解除供货合同必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本合同壹式 份,由签约方各执壹份为凭,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供货合同协议书(三)
甲方(食品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 》、《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订本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种类、数量、价格、期限
1.1供应食品种类为:
1.2乙方供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用量为准(或者 克.袋.件 公斤/天 月 季 年左右)。
1.3供应食品价格为: 元/克。
1.3.1如乙方调整食品价格,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乙方降价则由乙方补偿甲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1.4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重新签订协议。
二,双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协议使用乙方供应食品的同类品牌。甲方做到按时结算货款。
2.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通知的食品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甲方验货入库。
2.3乙方所 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食品质量、数量问题及2.3.1条问题食品,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3.1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4如因乙方所供食品出现2.3条及2.3.1条问题引起甲方与消费者的纠纷,或者对甲方工作人员或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违约责任外,另行给付甲方商业声誉负面损失费5-10万元。
2.5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相关资料的盖章复印件留存于甲方处备档。
2.5.1乙方在供货时应随同供应食品提供该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3.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愿意实行“滚动式月结”的方式进行结帐,即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当月的供货款,于次月15号由乙方与甲方核对帐目,于次月20号结算付款。
3.2乙方承诺向甲方所供食品的价格为同等条件下市场最低价格,如果超过市场最低价格的5%,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惩罚,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最低价格下浮10%结算乙方货款。
4.1除特别约定外,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后,承担违约金 元。
4.2守约方根据对方违约情况,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供应本协议食品,或者中止对方的供货资格。
甲方(食品方): 乙方(供货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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