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时间:22-09-14 网友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篇一:四川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CH-20-0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提示与说明

一、为规范前期物业服务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

定本合同示范文本,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解释。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尊重,充分协商,严格履行。

三、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不得修改相关内容。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

合同的,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又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相

抵触的,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四、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通用条款是指不能或者不

必协商的条款,专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或者可以协商的选择性、

填充性条款。

选择性条款中的可选项前用“□”符号标示,选择时在该符号内划“√”表

示肯定或者划“×”表示否定。填充性条款中标示有下划线,双方将协商达成的

一致意见填入,无意见的划“×”、或者“-”表示删除该填充性条款。

五、一方当事人预先选择或者填充,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视

为格式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对相对人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并且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监督。

六、与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通知、说明或者合同中的另附页等书面文件,

是合同的组成文件,双方确认后应当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或者缩短。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明确前期物业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以□招投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就前期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对业主的效力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将《临时管理 规约》与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物业交付前,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方享有

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物业交付后,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业主(包括物业实际使用人,下同),业主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第二条 委托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委托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居住物业(□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

□)□公共物业(□办公、写字楼□商业□工业园区□)

坐落位臵:市 县(市、区)(路、街)

东至

南至

西至北至 规划建筑面积: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有关制度、物业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承接查验资料并告知全体业主;

(二)负责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部位细目见附件三;

(三)负责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细目见附件四;

(四)负责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等;

(五)负责物业公共园林、景观及设施的养护和管理;

(六)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安全防范等事项;

(七)负责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八) 装饰装修管理;

(九) 。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一) 《 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

篇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威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威海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印制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

威海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供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

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

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

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可以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

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5、双方当事人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的,补充协议(合

同)中的条款与本合同中条款相矛盾的,以本合同为准。

6、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威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营业执照注册

号:

企业资质证书

号:

组织机构代

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

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

话:

通讯地

址:

邮政编码:物业服务企业(乙方):营业执照注册

号:

企业资质证书

号: 组织机构代

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

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

话:

通讯地

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

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

合同。

甲方应将本合同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并向购房人明示。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全体业主

(以下简称“业主”)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委托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 】坐落位置: 县(市、区)(路、街)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本物业分 期开发建设,总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

多层住宅万平方米 高层住宅 万平方米

别 墅万平方米 商 业 万平方米

配套公建万平方米 其他万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三、

四。(签订本合同时,物业构成细目中尚未明确的内容,在项目

竣工后予以补正)。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篇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篇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1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 2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 3 -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 区/县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 4 -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 5 -篇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住房[204]1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臵 ;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篇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20年五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批准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第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四至:东至:南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具体物业构成及所配置的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管理事项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的构成明细详见附件三;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5、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会所、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等公共物业的经营;

10、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1、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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