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经销协议
产品代理经销协议
甲方:吉林国际合作集团药业*限公司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 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产品,授权在 (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
售,代理期限为 年;
2 、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 、 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 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4 、 双方合同一经签定,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 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 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赋予退换(返货的发 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 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理市场,并 追讨窜货人或者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赔偿标准:进货总金额的 5 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 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者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 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抛却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定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既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 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 甲方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 销售上浮现任何问题(非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匡助协调处 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物价批 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药店,一经发现,取销 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 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 50 万元;
三、双方协定: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甲方负责将货物通过邮局、铁路和货栈发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不
包括航空快件、特快专递、公路短途运输),发货方式由甲方决定,如因乙方 责任造成发货失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如因本协议发生的经济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调解,如调解无效, 则向签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单位公章:印章:
日期:日期:
经 办 人:经 办 人:
产品总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诚 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商议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在 市的总经销 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 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 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 印件,并首批订购全套 20 万元产品,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首批订 货定金,为定货金额的 %。以保证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以 及信用保障等。甲方向乙方交货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甲方授权 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 甲方有义务保护 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再也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 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至少销售 五万元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销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 于五十万元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完成年度销售目 标按进货总量的 2%年终返利,超额部份按 4%年终返利。 六、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 人、公司或者其他主体取得“产品”。亦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 司或者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 以进口和销售“产品”。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 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 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者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者出 售“产品”的第三者。 七、价格 1、甲方赋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 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时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 当利润。
2、甲方赋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 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 , 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 30 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 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 ,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 _ 的折扣。
八、单独合同
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九、最惠条款
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赋予经销商和创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 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者创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 条件时, 甲方应即将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十、甲方的责任
甲方允许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 、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彻底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 、3 折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 ,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 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 ,时常提供有利 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促销员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 ,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 ,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 甲方承担责任或者赋予免费更换。
十一、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 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 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 ,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 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人员和培训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 ,他们会全面了 解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 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 , 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 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 用于商业目的。
十二、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 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者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 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者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 事, 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 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者雇主和雇员的关 系。
十三、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
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者它们的简称或者变称,并得标明自己 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
如乙方提出要求, 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 册并保持其效力。
十四、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 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 ,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 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 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 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者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者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者允许提出破产申请或者其他救济 申请,或者被裁定破产,或者解散,或者清理,或者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者对该方指定了产业 管理人或者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 本协议,或者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 , 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 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将终止本协议。
十五、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者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 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伤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十六、保证
1、标准
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 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创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
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者因侵犯专利、商标,或者因在“地区”内销售或者使用“产 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 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
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 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 即将予以调换或者对乙方赋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者补
偿而引起的伤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十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 电话。在独家经销 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 告费的 50%,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 2%,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 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 方。
3.甲方保留对产品技术规格,市场价格的调整权,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新价格 生效前 15 日通知乙方。
十八、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 以致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者无 法履行本协议及(或者)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者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 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者机械 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 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 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 止进口或者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者其他类似或者不类似上述原于是非该 方或者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者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失去根 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者双方 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 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 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软件产品代理合同书(二)
甲方:
乙方: 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发展的 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商议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 .销售范围和销售权有效期 1.1 乙方授权甲方在在 地区范围内取得乙方的网站建设、域名注册、 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代理权。 1.2 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 责开辟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 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伤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组建销售队伍,营建销售网络,制定销售策略和
销售方法。
2.3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彻底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 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伤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 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 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 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 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 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在销售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对乙方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责 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2.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者身份证件。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赋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匡助甲方提高技术能 力,拓宽业务范围。同时,乙方拥有调查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时甲方是否有 违规的行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权利。
3.2 乙方为支持甲方开展销售活动,按甲方实际业务量配发甲方宣传资料。
3.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科技经营证等相关证照及文件。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电话或者通过电子 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
3.5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赋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和技术支持,主要地点在 _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 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对于甲方与其客户 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 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乙方视必 要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 责任;
4.2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4.3 甲方如在经销期间接受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相同或者类似代理,或者展示与乙方 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或者个人的广告和促销材料,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 失的,按成交额两倍对甲方处以罚款。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
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
6.1 双方商议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 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者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 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 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 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经甲乙双方商议允许,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者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赋予一定期限仍 不履行义务或者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 或者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 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 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 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 .合同附件
7.1 代理价格表
7.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个人身份证。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彻底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 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者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 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 双方商议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者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 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 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 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 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 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商议,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 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 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 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 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 盒/件 138.00 元/盒 元/盒 件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 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者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 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销。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 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允许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 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辟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
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 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商议结果,首批提货量为 件;年任务量 件; 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 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
200 件以上),应提前 10 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商议解决,如商议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 自 2005年 月 日至 2022年 月 日。
甲 方:
乙方: (签名)
签 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 2005年 月 日
网络产品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名称:
代表人: _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_
帐号:
乙方名称:
代表人: _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_
帐号: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商议,乙方申请成为 网络的代理商,并彻底接受 乙方的管理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 代理商必备条件,双方允许签 署本代理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者服务的代理体系,保证乙方销 售或者提供的甲方产品或者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甲方授予乙 方作为自己全权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 的全权代理权,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 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和 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全权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第 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 网络产品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 户(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 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相关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 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 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伤害甲方和/或者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独 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 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甲方有权 不提供。 2.1.3 依照甲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乙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 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乙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 付款余额。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 反本协议的行为,要求中止协议的,帐上余款可以退还。 2.1.4 依照甲方规定,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 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公开报价。 2.1.5 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 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伤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伤害甲 方利益的行为。
2.1.7 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 网 络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 “代理”、“地区代理”或者“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 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网络”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 系,其企业名称不得浮现“ 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 或者总代理、地区代理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者引起混淆的行为, 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关联公司、全权代理或者其他实质性 关系单位。
网络产品代理协议
甲方名称: _
代表人:
地 址: _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_
帐 号:
乙方名称:
代表人:
地 址: _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_
帐 号: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商议,乙方申请成为 网络的代理商,并彻底接受 乙方的管理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 代理商必备条件,双方允许签
署本代理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者服务的代理体系,保证乙方销 售或者提供的甲方产品或者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甲方授予乙 方作为自己全权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 的全权代理权,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 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和 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全权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第 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 网络产品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 户(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 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积极宣传推广相关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 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 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伤害甲方和/或者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 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独 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 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甲方有权 不提供。
2.1.3 依照甲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乙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 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乙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 付款余额。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 反本协议的行为,要求中止协议的,帐上余款可以退还。
2.1.4 依照甲方规定,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 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公开报价。
2.1.5 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 行。
2.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伤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伤害甲 方利益的行为。
2.1.7 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 网 络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 “代理”、“地区代理”或者“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 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网络”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 系,其企业名称不得浮现“ 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
或者总代理、地区代理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者引起混淆的行为, 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关联公司、全权代理或者其他实质性 关系单位。
2.1.8 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彻底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 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伤害,乙方应承担所有 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1.9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 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 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 争。
2.1.11 本协议所称“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 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 乙方如非 CNNIC 授权代理,则不得以 CNNIC 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 动,否则责任自负。给 网络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2.1.13 乙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 册条款,乙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直接向 乙方追究责任。
2.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乙方与客户服 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 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甲方不与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 乙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乙方递 交,甲方便视为乙方及客户允许注册此域名,甲方将在乙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 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乙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甲方接到乙方的在线申请 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 在乙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者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 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 客户。
2.2.4 及时将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
(普通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 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匡助乙方提高技术能 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 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者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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