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9篇

时间:22-12-15 网友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9篇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协议书第四百二十四、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经委托方和居间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并执行。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 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 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

   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2

  甲方(委托人):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省 市(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

  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 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即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居间人共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3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范本(一)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 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 (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 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 》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范本(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居间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 %或者(大写) 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 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委员会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 》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范本(三)

  甲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乙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 》,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相关商务事宜。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或提供工程信息有效,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项目居间费用总额

  项目信息费

  项目提成 。

  A、项目信息费

  装修面积 ㎡(含)项目, 元项目;装修面积 ㎡项目, 元项目。

  B、项目提成:净合同额的 %

  1)居间人仅提供工程信息,不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居间成功提成 %。

  2)居间人,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参与到合同谈判中,居间成功提成 %。

  3)净合同额指除去建设单位等返点, %税金后的合同额。

  4)居间人能协助洽谈,获得较高利润时,可协商项目提成额度。

  2、项目信息费发放:乙方参与建设单位报价,且报价后客户可跟踪,报价后两周内发放。

  3、项目提成发放: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度款比例逐次发放,每次发放为进度款入账一周内,或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采用那种方式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4、乙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协议终止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有效期 年。

  七、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范本(四)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 》,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省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 ;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 %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 差 等 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 委员会 。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合同范本?|?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4

  市政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 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 %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身份证:

  电话:

  居间人:

  身份证: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5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 ;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 %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 等 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

  合同签订地: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6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 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 (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 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 》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工程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合同范本?|?施工合同范本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7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 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 (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 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8

  甲方:

  乙方:

  甲乙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 》,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关于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相关商务事宜。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承包合同。乙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甲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或提供工程信息有效,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项目居间费用总额=项目信息费+项目提成。

  A、项目信息费

  装修面积300㎡-700㎡(含)/项目,¥1000元/项目;装修面积700↑㎡/项目,¥1500元/项目。

  B、项目提成:净合同额的3%,5%

  1、居间人仅提供工程信息,不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居间成功提成3%。

  2、居间人,引荐和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参与到合同谈判中,居间成功提成5%。

  3、净合同额指除去建设单位等返点,3.41%税金后的合同额。

  4、居间人能协助洽谈,获得较高利润时,可协商项目提成额度。

  2、项目信息费发放:乙方参与建设单位报价,且报价后客户可跟踪,报价后两周内发放。

  3、项目提成发放:项目签订合同后按照进度款比例逐次发放,每次发放为进度款入账一周内,或项目验收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采用那种方式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

  4、乙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六、协议终止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有效期一年。

  七、其他事项

  1、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 9

  公共工程项目居间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万元.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的 日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做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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