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买卖合同书(通用14篇)
食品书 篇1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省地方食品行业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食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和验收方法
2.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履行:
2.1.1、按国家标准履行。
2.1.2、按行业标准履行。
2.1.3、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2.1.4、卖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
2.1.5、卖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 个月。
2.2、验收方法
2.2.1、产品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买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卖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双方认可的经计量认证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2.2.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卖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三条 产品包装
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第四条 产品货款结算与优惠办法
4.1、货款的支付办法分两部分
4.1.1、第一部分,买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次日24点之前将所购产品总金额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汇入卖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卖方用于组织生产或者向生产商订货。预付款比例如下:买方采购量在 单位以上预付总金额的30%货款。买方采购量在 单位以下预付总金额的50%货款。
4.1.2、第二部分,在买方收到货物的次日起日之内将余款汇入上述甲方指定账户。
4.1.3、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4.2、优惠办法
4.3、交付货物采取方式,费用由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卖方责任
5.1.1、卖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买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5.1.2、卖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5.2、买方责任
5.2.1、买方若未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买方实际付款日工商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卖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5.2.2、买方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买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年 月 日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2甲方(供方):合肥品味轩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签订日期: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标准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代理的 糕点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杏仁酥(出厂单价40元/件,9.5斤)、熊仔蛋糕(出厂单价41元/件,8.0斤)、玉米宝宝(出厂单价40元/件,8.0斤)、好麦蛋糕(出厂单价41元/件,8.0斤)。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第二条 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单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万圆,每月最低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4、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15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6、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7、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8、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五条 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二)其他
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2、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有效期为月日;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二、合同供货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年 月 日签订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七、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当月供货期满后,根据实际供应量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甲方: 乙方:
时间: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4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货时间
品种——————产地——————商标或品牌——————
等级——————计量单位—————数量————
单价————————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
第二条质量标准、用途: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名称:买受人名称: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年月日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5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
品种
规格
产地
商标
交货期限
数量
单价
金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计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
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有机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
上海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无公害食品标准。
约定标准 。
第三条包装要求
包装方式及要求 。
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和货款支付
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 提货。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
第五条验收
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 %的违约金。
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
其他 。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6买方: (下称甲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卖方: (下称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式: (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总价: (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 ;货款的支付方式: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 。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 。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 。
2. 。
3. 。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 方式送达对方。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 等单位。
甲方:
乙方:
受权代表:(签字) 受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订立于 (地点)。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7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自行生产的休闲食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及其价格数量
产品名称、
品种、
规格
单价
数量
合计
第二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运输方法等)。
4.运输费用的承担: .
5. 保 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第四条 验收:
乙方收到产品应立即核对规格、数量、外包装等情况,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二天内告知甲方以便及时协商解决;就质……
第五条 货款支付:
1.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计 元人民币。
2.货款的支付时间: ;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当天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二手车过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年 月 日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8(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陕西省地方食品行业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食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和验收方法
2.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履行:
2.1.1按国家标准履行。
2.1.2按行业标准履行。
2.1.3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1.4卖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
2.1.5卖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 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2.2验收方法
2.2.1产品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买方应在收货后 天内书面通知卖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双方认可的经计量认证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2.2.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卖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三条 产品包装
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第四条 产品货款结算与优惠办法
4.1货款的支付办法分两部分
4.1.1第一部分,买方在本合同签订的次日24点之前将所购产品总金额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汇入卖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卖方用于组织生产或者向生产商订货。 预付款比例如下:买方采购量在5000单位(包括本数)以上预付总金额的30%货款。 买方采购量在5000单位以下预付总金额的50%货款。
4.1.2第二部分,在买方收到货物的次日起 日之内将余款汇入上述甲方指定账户。
4.1.2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4.1.3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4.2优惠办法
该优惠办法中所涉及的折扣金额,在买方支付此次买卖余款的时候相应扣除。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4.1买方预付款后书面通知卖方做交货准备,卖方于收到通知的次日起 日内将货物交付之双方约定的地点。
4.2货物交付在双方约定的 (你们自己填,比如买方指定地点某某地,要写的很清楚,便于区分责任)
4.3交付货物采取 方式,费用由 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卖方责任
5.1.1卖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买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5.1.2卖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 元。
5.2买方责任
5.2.1买方若未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买方实际付款日工商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卖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5.2.2买方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买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91、本合同有以下双方签订:
连锁总部:上海开x香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表人:
职务:
明确地址:
合作加盟者: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的地址:
现居住地:
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
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资12.46万元(甲方投55%,乙方投45%)并由甲方授权后开办连锁店,连锁门店是专门经营甲方开发、加工的“佬呆”系列食品和配送的其他产品,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连锁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连锁门店)
经营地址:
2.2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佬呆”系列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佬呆”商标,“佬呆”系列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
2.4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
熟食系列及公司的代理产品.
3、连锁经营费用
3.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
3.2管理费:第一年内不收,第二年开始按第一年营业额等级收取,营业额100万元以内,按每月200元上交上级公司;营业额100万元以上,按每月300元上交上级公司.
注:管理费为上级公司对合作加盟店员工培训、管理、广告宣传以及货物配送的贴补,管理费可作经营成本.
3.3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5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25%的商业毛利返回.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上海开x香食品有限公司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
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5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
4.6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
4.7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合伙门店结算.
4.8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及时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
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
5.1合伙门店按甲方要求(门店设在繁华商业网区和中高档住宅区,并由甲方认可),自行负责筹备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开业所需等手续,为连锁门店落实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设计进行装修,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连锁门店的开业经营条件.
5.2合伙连锁门店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方或连锁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在3日内通知甲方,连锁门店改变经营场址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
5.5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
5.6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
5.7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
5.8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6、连锁门店的管理
6.1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乙方连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7、督导制度
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连锁门店遵守连锁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在经营管理中,合伙连锁门店发生服务质量等其他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销售甲方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连锁门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连锁门店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三年内,不得将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组织.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执行《劳动法》,为其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放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违约方另付5000元(人民币)以上违约金.11.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⑴甲方的产品由于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差而使合伙方蒙受损失;
⑵甲方没能按指定时间将合伙连锁门店订购的产品送到指定地点,给合伙方的经营造成损失;
⑶甲方违反了同一街道直径500米范围内只能设一家门店的双方协定.
11.3乙方或连锁门店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或连锁门店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⑴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⑵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⑶自行制作或使用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⑷降低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⑸连锁门店不能如期足额交纳食品订购周转金;
⑹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管理,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⑺不按规定时间向甲方交纳管理等费用;
⑻私自改变食品价格和营业时间;
⑼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2.1乙方或连锁门店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⑴乙方或连锁门店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⑵乙方或连锁门店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强制执行;
⑶乙方的连锁门店遭政府拆迁;
⑷合伙方协议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⑴乙方权益擅自转让他人;
⑵乙方擅自改变连锁门店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⑶乙方或连锁门店不遵守《手册》内容或连锁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合伙连锁经营的,具有优先权,但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重新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合作关系即自行终止.
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连锁门店同样有优先连锁权.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或连锁门店应在10日注销连锁门店的登记.
13.2乙方或连锁门店应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5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其他资料.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或连锁门店应立即停止连锁门店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条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连锁门店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连锁门店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
时间:年月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10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
番薯的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一)有机食品标准;
(二)绿色食品标准;
(三)广州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
(五)双方约定标准: 。
三、包装方式及要求
(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四、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送至 。
2、实行提货的,甲方应到 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交付之日,即时结清。
2、甲方应于每批番薯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
3、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乙方交付该批番薯后,甲方应于每批番薯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至最后一批货物交清时,定金抵作货款。
五、验收
甲方应于收货当日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番薯的质量进行检测,检验标准为 ,检验地点 。
六、合同的变更
(一)交货时如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双方可对番薯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
1、交付的番薯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 日内负责调换,无法按期调换的,应扣除不符合约定的番薯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番薯的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的,应在 天内负责补齐,无法在该期限补齐的,按欠交番薯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的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则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2、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该批次价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不按约定收购番薯的,应向乙方支付该批番薯价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番薯变质腐烂等实际损失。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延迟货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农户):
经营地址: 地址(住所):
委托代理人: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期:日期: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11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定理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 养殖人负责 的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 的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 。
第二条 养殖人承诺养殖的 为 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 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登记的 千克(只、头)。
第三条 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是,其养殖的 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 养殖人养殖的 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 。
第五条 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禽畜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食粮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 。
第六条 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 种苗 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 。
第七条 销售人因技术知道失误或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质量问题给养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养殖人未按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条件和标准进行养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养殖人
养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销售人
销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居民身份这个号码:
委托代理人(章):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12卖方(_方):
买方(乙方):
依照《中华_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可另附表格)
名称品种养殖地日龄数量单位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1、交付的肉禽应符合以下标准:
2、_方应提供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_。
第三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_方定金元;肉禽交付后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货。
(1)由_方送货到。
(2)由乙方自行到提货。
(3)其他:
4、运费承担:
第五条验收
1、以下列第项方式验收。
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肉禽,并开具验收单据。
2、途损约定:
第六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肉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天内向_方提出异议。
2、_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_方交付的肉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_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_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肉禽价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_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13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 元/ 编号品名品种商标规格数量产地包装标准及要求保质期限及要求产品标准运输保管条件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
第二条出卖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 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
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办理。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合同解除:出卖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出卖人责任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追回责任: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出卖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出卖人提出赔偿。
第九条买受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年月日
食品买卖合同书 篇1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使双方在合作期间规范操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货方式:
1.乙方应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需提前 天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根据甲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如遇一些不可抗因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乙方有权延迟交货时间。
二、质量保证:
⒈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产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及等相关证件,同时保证所提供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⒉若因产品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假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退货,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惩罚。
⒊产品保质期规范: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保质期管理时效内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附保质期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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