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购销合同范本样本2022
篇一:种子购销合同模板
授权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 需方:
地址:
授权代理人: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二、供方义务:
1、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种子。
2、供方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或种植地所感染病虫害供方不承担保证义务。
1、需方保证按合同提货及付款。
2、需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第3项规定进行复检。
3、需方保证依据第七条规定操作,如有违背则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如供方已承担则有权向需方追偿。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1、供方仓库交货,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提货后期满之日种子的风险转移至需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提货,需方还应承担逾期的仓储费用。运费由需方自担。
2、提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货的须于年月 日前之前将合同约定数量的种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货款。付款地为供方主营业地。如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则交货日期与承兑日期间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权拒绝发货,需方按法定违约金承担责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货物之前,须将所提货物的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货款两清。)
六、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
承担。需方派出的提货人员为其委托取样人,并承认其取样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提货的全部数量。抽样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鉴定机构为“新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
七、特别约定
1、供方及需方应按种子储藏要求进行仓储(包括低温、干燥、防霉、防蛀等),在仓储期间应建立定期抽检档案备查。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产品,需及时验收,在收货后14日内将验收结果(包括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完好率,以及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提出异议)邮寄或传真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限内未报,甲方则视此批产品为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质量指标中纯度指标除外。纯度的复检应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长周期内完成。如不复检或在以上复检期内未提出局面异议,视为种子已达合同标准。
4、如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书面异议,则需方保证在提出异议后7日内负责将货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担退货运费及清退货款,否则,视为需方接受该批种子,需方应按《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办理相应批准手续,供方将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封存样品协议书》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二零某某年月日
篇二:种子购销合同
甲方:遂宁市众满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合同法》、《种子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乙方自愿代理销售甲方品种,并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和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爱玉
并负责该区域的宣传、售后服务以及新品种的实验、示范。维护所在区域的市场秩序,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将种子销售到委托区域范围外,否则取消代理权。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包装种子质量符合《GB44O4.1—2022》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水份、净度、发芽率和小包装计量在乙方收货后半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舍格,纯度指标以次年大田生产表现为准,若种子纯度超标则根据《种子法》及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质量鉴定和处理,经鉴定确属杂株超标造成减产损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为乙方承担种子质量事故以外的其他法律、经济及民事责任。
四、甲方本年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销售之前公司统一定价,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个月内向甲方交纳种于预付款,超过期限则为无效合同,甲方有权在当地重新寻找代理商。
五、预付金结算方试: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金(1-5万元)按月息1%计算,(5—10万元)按月息1.5%计息,(10万以上)按2%计悬。乙方向甲方打预付款之日起到甲方给乙方发货之日止为计患时间。(此结算方式只限本公司水稻品种)
六、优惠政策:在9月1日之前交纳种子预金(1—5万元)价格优惠0.2元/Kg(5—10万元)优惠0.5元/Kg(10万元以上)优惠0.8元/kg(此优惠政策只限本公司玉米品种)。
七、付款方式:统一按结算价金额付款提货,种子预付款及利息在第一次提货时全额冲抵货款。
八、包装运输:包装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仓库提货或由甲方在乙方指定物流公司代发,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告知所负责区域经理,避免造成种子遗失或销售脱节。
九、甲方根据乙方代理品种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画,配合乙方进行宣传。
十、退货:乙方退货数量不得超过总提货数量的10%,超过部分按0.60元/公斤收取拆袋费。
十一、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管理,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品种擅自窜入其他区域,如有此现象,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扣除甲方给乙方的返利,并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
十二、如因甲方对窜货管理不到位,造成乙方退货,甲方将全额补偿乙方实际退货数量的应得利润。
十三、甲方所有品种及后续品种由乙方独家代理。
十四、乙方销售甲方的品种,不得低于合同签订时的数量。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年 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遂宁市众满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南津路156号鑫发地址:
商住区19栋1层11室
代表:周鹏 代表:
开户行:工行遂宁南津支行开户行:
帐号:2310462309100027191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一般格式
供方:江苏建湖兴建种业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需方: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某某年五月二十三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疫管理办法、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提供的杂交稻种子必须符合GB4404.1-2022国家标准,生产过程的合法性由供方负责,包装销售过程的合法性由需方负责。
2、甲方办理本合同规定品种的调运出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内复检完毕,纯度在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甲方及时告知乙方海南鉴定结果。
4、供需双方按照种子批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22年10月)。
5、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三、包装损耗:提货抽检,到乙方仓库后复检,损耗超出%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甲方提供编包装。
五、交(提)货时间:20某某年5月23日,地点:江苏建湖县。
发运方式:甲方代办货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法和期限:付款发货,留10%种子款做保证金,10月底前种子无质量问题付清。
七、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种子款。
八、种子质量违约责任:
1、需方须将种子包装情况及销售去向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9月30日前告知供方,作为种子质量理赔时依据。
2、如需方发现种子大田种植纯度低于合同标准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必须到现场鉴定。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委托种植地省级种子管理部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纯度每降低1%,按全部调入种子数量供应大田生产0.75公斤/亩用种量计算,每亩赔偿需方商品稻谷伍公斤折价付款。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章): 需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至:20某某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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