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范本1
买方: 卖方:
电话: 电话:
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车辆
1、 车辆品牌及型号:
2、 车型:
3、 颜色:
4、 车辆台数:
5、 车辆单价(人民币):
6、 其他:
7、 车辆总计(人民币):
8、 交车地点:
二、结算:选择( )方式
1、一次性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
(3)财务确定
2、按揭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保险在本公司做)
(3)财务确定
三、质量及服务约定:
1、本合同交易的车辆由 整车购进,买方享有 和供方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2、卖方保证所提供单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汽车上牌,(但牌照号码不在承诺范围),汽车上牌所需要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1、买方要求变更定购车辆,包括车型、颜色和配置,需取得卖方书面认可。
2、因生产厂家调整生产计划等原因导致买方已预定车辆无法按约供货,买方同意供方更改车型、车身及内饰颜色或延期供货,卖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3、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新的配置和价格责任。
4、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均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卖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二份。
买 方: 卖 方:
经手人: 经手人:
日 期: 日 期: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3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适用车型
牌号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条款
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按 “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2.出卖人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年。
3.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4.运输方式: 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买受人负担。
5.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6.包装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由出卖人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7.买受人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买受人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出卖人,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8.结算方式: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结算期限:
9.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其它约定事项:
季一
季二
季三
季四
季五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出卖人
(章)
买受人
(章)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地址
邮编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到站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付款方式
委托代理人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某,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5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一.车库情况
车库位置编号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单价合计金额 ㎡元/㎡元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支付全部车库款。
三.甲方应将乙方竞拍选中的车库于一个月内交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所购车库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车库内的照明、车库门等设施在保修期内如系非人为因素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保修。
五.物业管理方应保证乙方所使用的车库前畅通无杂物。
六.乙方购买的汽车库个人无产权,只拥有使用权,使用年限按其所属建筑物年限为限。如今后乙方拥有的仙林校区茶苑住宅上市交易,其购买的汽车库与产权房不能一并上市交易,即拥有产权的住宅可上市交易,汽车库须退还给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旧后退还乙方部分金额。
七.乙方所购买的汽车库不得私自转让,若乙方不再需要,必须退还给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旧后退还乙方部分金额。所退车库由甲方重新拍卖。如拍卖金额超过其使用权原拥有者的`购价,则超出部分按三七分成,即学校得30%,原使用权拥有者得70%。
八.乙方应保证所购汽车库内的管、线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管道上不得悬挂任何物品;如系人为损坏,应由行为人及时报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非人为因素损坏,使用权人有义务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线进行维修,不得借故阻碍维修人员进出。
九.乙方所购汽车库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转租或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饲养家禽、宠物,不得堆放有碍卫生的杂物。
十.乙方购买汽车库后,还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协议,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按章管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各执一份。
十二.如乙方违反使用权合同,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房管科代盖):
乙方( 幢 室)
房主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6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7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某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年 月 日至月止,每 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某时,将相当于某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某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8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江西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对汽车销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购买汽车时与经销商约定之用,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在签约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本省汽车经销商在制定汽车买卖合同(协议)等格式条款时可参考本示范文本。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自愿原则,本合同相关条款中留有空白行,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中未被修改的合同条款视为双方协议的内容。
4.本合同中可选择或填写内容的条款,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处打某,以示删除或不同意。
5.本示范文本中所涉及价款、违约金等计价如无特指,均按人民币结算。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电话:
销售人员: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住所(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对汽车销售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与价款
(以上标的价款不含为汽车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汽车交接时,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上牌、保险及抵押等有偿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定金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车款总额的20%以内): 元。定金可作车款,汽车交付时将余额: 元(大写: )付清。
2.一次性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 元(大写: )。
3.消费贷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 ,计: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双方确认或乙方选择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金融机构办妥消费贷款事宜 (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且余额未按时支付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由甲方帮助贷款的除外。
4.其他付款方式:
第三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 或行业标准 ,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表明的标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商品,并且在上牌照时,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环保等部门的检测的汽车。
2.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3.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汽车在交付乙方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四条 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
2.提车方式:乙方到店自提□,甲方送车上门□,其他□。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60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汽车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汽车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维修网点信息。
(4)汽车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汽车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对所购汽车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乙方提出的整车或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异议,甲方负责处理、调换。对整车或内饰、随车物件及使用功能等存在隐蔽瑕疵的甲方负有保证质量责任。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应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 (见附件),即为该汽车正式交付。
第五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在售后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等问题,按国家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甲方应全面尽到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乙方所购汽车如属生产厂商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商的承诺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或交付汽车)的,经双方协商可延期,自协商延期截止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或交付汽车)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或交付汽车)超过1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交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违约方收取定金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 )。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经过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追究生产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如不履行厂家维修保养手册所承诺的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5.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大写: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违约金不足
6.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元(大写: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汽车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有国家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 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该产品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提出质量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 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商品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 车卖给乙方,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 年 月 日 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10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11
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近一次年检时间: 年 月。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 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 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 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1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现将一台车牌号 发动机号 ,色的` 车卖给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心情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以现金形式交易,车款一次性付清。
2、此车从日时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此车从日时以后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对甲方的此车手续、车况、外观、内饰等认可后签字。
5、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6、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双方签字后永不反悔,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现在住址: 现在住址:
年 月 日 时立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13
买方:
卖方: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号: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 》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三、车款与验收
1.车款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 (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 %,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 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五、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买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六、卖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在买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方提供:(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七、买方权利义务
1.买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买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未向买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九、保证
卖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十、担保
担保人须对卖方保证,买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五、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买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卖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1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定地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定时间:某某年x月x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x型号x发动
机号x合格
证号x车架号x海关
单号x商检
单号x颜色价格x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x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x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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