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信息科技外包合同
项目名称:XX银行 项目
委托方(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地点: XX省XX市
委托方(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地:XX省XX市金宇路6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0537-
通讯地址:XX省XX市金宇路6号
电 话:0537-
传 真:0537-
邮 编: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由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1条 项目内容和要求1.1项目时间:
1.2项目目标:
1.3项目范围:
1.4项目内容:
1.5项目方法:
第2条 项目实施1
2
2.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交项目计划书。
2.2项目完成进度: (可附件) 。
2.3项目实施地点: 。
2.4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2.5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3条 项目交付3
3.1乙方应当按以下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甲方项目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要求进行施工,并交付相关管理文档。这些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项目计划、项目周报、阶段总结、项目总结等。
(2)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且交付成果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向甲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成果时,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具体的可实施的技术资料。
第4条 项目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4
4.1乙方完成项目服务后,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标准、方法和步骤应由双方共同制定并确认。
4.2甲方应在10天内通知乙方验收结果,如乙方未在验收期内收到甲方通知,则视为验收通过。
4.3如乙方未通过验收,则须在一周日内做出响应,并在提出整改方案。整改后,再次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5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RMB
5.2合同款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在合同生效后XX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XX%作为预付款,RMB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2)乙方在XXX,按照项目要求阶段工作,X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X%,RMB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3)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剩余款。
5.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 址:
账 号:
第6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6.1负责按照双方确定的项目实施计划要求,确定本方的项目负责人。并协助乙方完成工作。
6.2本项目实施完成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
6.3甲方应保证所有以书面形式已经或将向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在重大方面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且在任何重大方面不存在误导性。
6.4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并满足付款条件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
6.5甲方对乙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定期给予评价,确因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表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变更人员请求,乙方应在收到请求后XX个工作日内对甲方做出答复。
6.6在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项目工作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并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以保证乙方能够按照服务流程完成工作。
第7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7.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7.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和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7.3乙方人员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各种乙方补助等。
7.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小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管理,以确保本项目的质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小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7.5乙方应保证派驻甲方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但如遇特殊情况需撤换驻场工作人员,乙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立即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接替人员。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接替人员须接受甲方入场前对其进行的面试和考试。
7.6乙方应确保项目人员参与甲方组织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等方面培训。
7.7乙方应确保乙方及服务直接提供方在项目建设及后续维护服务中,遵从法律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制度、及甲方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要求,做好内控及安全等方面工作,合规运行。
7.8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工作过程中,按照有权监管部门发布的要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第三方对乙方的审计或评估报告。
7.9乙方确保乙方对合同的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内容泄漏给第三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10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7.1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以下培训服务: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能使项目效果的充分发挥作用,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供自制功能使用手册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由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其它专职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7.12乙方须定期就项目的进度等情况向甲方进行报告,具体如下:
(1)乙方须依据服务水平协议提供月度或周度工作报告;
(2)与甲方进行定期(如每月)开展工作小结会议,对问题及时跟进;
(3)与甲方管理层的会议,讨论重大问题;
(4)接受甲方的其他调查和评估。
7.13乙方须保障业务连续性水平,以及提供相关资源的承诺;制定服务中断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如提供备份人员;在其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情况下保障甲方获取其外包服务资源的优先权。
7.14在发生银监会规定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或发生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类突发事件时,乙方须及时(3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报告,包括事件的影响以及处置和纠正措施。
7.15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破坏甲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7.1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在涉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分包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1)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主要业务分包;
(2)乙方须对服务水平负总责,确保分包服务提供商能够严格遵守本合同;
(3)乙方须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控,并对分包商的变更履行通知或报告审批义务。
第8条 合同变更及终止9.1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9.2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9.3如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在守约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XX个工作日,另一方仍未履行义务或未进行整改的,守约方有权提前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执行。任何一方接到书面通知,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认可的方式确定结束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或部分工作。
5
9.4对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将立即禁止与乙方终止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情节严重的;
(2)窃取、泄露银行业金融机构敏感信息,情节严重的;
(3)因管理过失,多次发生重要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或数据损毁、丢失、泄露事件的;
(4)服务质量低下并给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损失,多次提示仍未整改的;
(5)对风险监测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逾期仍未整改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其他重大信息科技风险事件的。
9.5对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双方均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发生变化;
(2)甲方或乙方的业务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充分,造成甲方不能履行监督义务。
9.6乙方在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过渡期间须履行的如下职责:
(1)进行知识交接,必要时,对甲方进行培训;
(2)进行相应的文档交接,包括功能规则说明书,系统设计规则说明书,操作运行手册,服务记录等;
(3)移交或销毁乙方保存的所有甲方的客户资料;
(4)进行物品交接,包括计算机、存储设备、门卡等;
(5)其他甲方规定的交接事项。
第9条 保密条款9.1甲乙任何一方应对项目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所涉及的要求接受方予以保密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和销售,亦不得用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之外任何其他用途。
9.2本条所述保密责任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9.3任何一方违反该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双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签订保密协议。
9.5乙方参与本合同下项目的有关人员须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个人保密协议。
第10条 知识产权10.1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乙方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专利申请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其它有关的权利均归 (甲、乙、双)方所有。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另一方的上述权利被侵害的,应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2)乙方保证在服务提供过程所使用的产品、技术以及开发服务成果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和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第11条 违约条款11.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造成项目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如期完成项目交付,乙方承担滞后履行的责任,每滞后一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滞后履行违约金。若乙方的滞后履行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XX% 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XX%。
6
11.3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当及时修正。
11.4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能按期到达现场或者无法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请第三方帮助解决,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11.5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文件或其他物品的丢失、损坏、污染,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1.6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乙方应在XX日内通知甲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应如数退回。
11.7如在守约方发出索赔通知后XX天内,违约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违约接受。
第12条 不可抗力12.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 ,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义务。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12.3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12.4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30天,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60 天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13条 合同争议13.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名词术语15.1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15条 其他约定16.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经评标确定的具有标价的报价单。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16.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争议解决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事项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6条 合同的生效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生效,自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终止。
17.2本合同一式X份, 双方各执X份。
17.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7条 附件附件一 保密协议
(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市金宇路6号
乙方:XXX
地址:XXX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在项目实施、技术支持等方面存在合作关系;
2.双方就该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同时接受方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同意,不得泄露任何有关项目的保密信息。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在双方的合作期内以及合作期满后5年内有效。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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