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销合同范文五篇

时间:22-10-31 网友

总经销合同范文五篇

总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 产品在 市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首批订购 套 产品,甲方授权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 套 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 套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在独家经销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告费的50%,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2%,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甲方保留对产品技术规格,市场价格的调整权,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新价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对非人为损坏和非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对乙方终端用户实行一个月包换,二年免费保修,终身服务的售后服务。

  5.甲方应向乙方配套提供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宣传品,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支持,销售培训,经验交流等服务。

  6.甲方有义务保证充足的产品供应,在产品供应紧张时期,优先供应给乙方。

  七、价格、运输与付款方式:

  1.甲方供货价格见《订货合同单》。

  2.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签定产品订购单。

  3.每批订单数量为 套以上者,由甲方通过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免费发货,到站乙方自提,其它运输要求由乙方支付运费。每批发货数量在 套以下者,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现款现货”的原则,甲方收到货款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出产品给乙方。

  八、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约日期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订购首批资格授权产品,且全额货款到帐后,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到时自动失效。

  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期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为止。

  十、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通过 市司法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总经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敬修堂”牌系列产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区域及经销渠道: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白云山敬修堂”品牌合同约定产品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州) 县(区)的 渠道的独家经销商。

  二、经销产品:

  1、见《经销产品目录表》,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期内乙方须调换或增加经销产品的双方需重新商定,如增加产品需增加任务量。

  2、双方约定的经销产品中,乙方连续 个月未拿货的产品甲方有权将其从经销目录中取消。 三、销售目标及考核办法: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对乙方按以下任务表进行考核,表中所约定的任务量按乙方向甲方实际进货额计算,不包括甲方给乙方的返利、促销支持等货物价值。

  业绩考核表(单位:万元)

  2、乙方如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进货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销售整改报告,征得甲方同意后认真整改,如仍然无法完成月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经销区域作出调整或取消乙方经销权,如市场交接后乙方没有串货和低价抛售等行为,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

  3、非甲方供货原因,在无正常理由情况下,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进货,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一周内仍未进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经查实乙方没有串货和低价抛售等行为,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

  4、乙方完成 (月、季、年)进货任务甲方给予乙方进货总额 %的返点,在下一个(月、季、年)以货物的形式返还。

  5、其他约定: 。 四、经销期限

  经销期限年,即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五、价格及市场保证金

  1、产品价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经销价供给乙方(不含税),详见合同附件《价格表》,以甲方盖章有效。

  2、乙方供给销售点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供给乙方经销价的110%,并要求二级经销商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零售价等价格体系,否则按恶意倾销处理。

  3、甲方规定的特价推广产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涨价,如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客观原因确需涨价的,应提供涨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提前30天通知乙方。

  5、为了杜绝串货及低价倾销,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更好的保障双方利益,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万元。

  六、货款支付

  1、款到发货,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的方式将货款交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3天内发货给乙方。

  2、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乙方须在年 月 日前将市场保证金元,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七、订货与发货

  1、乙方首次进货不少于万元。

  2、乙方以传真订单或电子版的方式向甲方定购货物,订单须有乙方订货负责人签字和乙方公司盖章方为有效。

  3、乙方指定的订货负责人: ;收货负责人: ;收货电话和传真:;收货 。

  4、乙方所下订单其数量在甲方未发货时可以更改,货物一经发出不得更改或取消。 5、甲方在确认乙方订货单和货款无误后3天内将货物发出。

  6、甲方将货品送到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若乙方无指定物流公司,则由甲方指定物流公司发货,乙方对配送物流费用不得有异议。

  7、甲方在总部或其他地点将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从甲方发货地到乙方所在的城市两者之间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货发到乙方所在城市后在产生的市内运费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收到货品后要仔细验货,若发现运输过程中发生缺损,乙方应在提货点取得有效的缺损证明,及时提出以便向承运单位索赔,否则,缺损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收货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同甲方所发货物与乙方所下订单相符且无缺损。

  八、窜货管理

  1、乙方不得向合同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销售我公司产品。对窜货者一经查实,第一次:甲方将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向合同区域外销售的产品,收购价与供货价的差额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次:甲方将取消乙方返利, 已经享受的返利在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向合同区域外销售的产品,收购价与供货价的差额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次: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全部的市场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2、乙方恶意低于采购价抛售甲方产品超过 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无责单方面终止执行双方签订的试经销合同并没收乙方市场保证金。

  3、试销期内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授权任何第三方经销合同约定的产品,如自行销售或授权第三方经销约定产品一经核实,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市场损失,且双倍退还市场保证金。

  4、如有第三方窜货到乙方市场,一经查实甲方将按窜货实际金额1:2给予乙方赔偿,如发生串货三次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市场保证金。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查询本公司产品在乙方的进销存、点销售等经营状况。

  2、甲方提供的产品及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质量和包装说明的相关规定,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包装说明违规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拒收及退回质量不合格的货品,但必须持有收货凭证,(即:甲方的仓库发货单)并以书面形式将实际情况反馈给甲方,将货物返运回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得销售更不得擅自贴牌生产甲方产品的仿冒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仿冒产品金额的3倍对乙方予以罚款,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市场开发及管理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经销区域内全面进行市场推广,扩大产品铺市率不断完善销售点的建设,为了保证市场销量,乙方必须在月内,发展销售终端(药店、卖场、专柜等) 家,并制定详细的《终端建设进度推进表》(作为合同附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同时乙方每月应将所开发销售点的资料一报给甲方存档备案,以便甲方有效实施监督、维护市场秩序。

  2、乙方每月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上月进销存报表,以便甲方及时备齐乙方所需产品和及时更新品种,否则因此导致供货不及时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甲方品牌的信誉与形象,并积极打击仿冒产品假货。

  4、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推广赠品作货品出售,若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暂停相关市场支持工作。 5、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宣传用品积极用于市场宣传推广,不得浪费和闲臵,否则甲方有权停停止配送相关宣传物资。

  十二、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执行该合同全部条款或部分条款,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同甲方的业务人员发生借货、借款或其他相关财务行为,如因此产生的纠纷或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本合同期满,若双方合作正常,且双方均有意愿续签合同,双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办妥合同续签的相关手续。

  3、甲方所收取的区域市场保证金,在合同结束时退还也可转作下一年度合同的区域市场保证金。 4、甲方开发的新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有优先经销权。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签章)乙 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代表人: (签章)委托代表人: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总经销合同 篇3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在乙方赞成甲方企业文化、特许加盟理念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开设甲方系列皮具代销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总则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有偿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循劳伦蒂萨企业文化,发展劳伦蒂萨皮具事业。

  2、乙方是与甲方相互独立、自由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主体,乙方须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按当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实行独立经营核算。乙方因其自身的任何经营活动(包括经营甲方产品)而产生的各类法律关系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除经甲方特别授权外,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作任何声明、承诺签订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乙方必须在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所签定合同只约束其与第三方,对甲方没有任何约束,若因此而导致纠纷的,除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特许加盟商的选任与受任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选任乙方为其产品的特许加盟商(类型: )

  a:区域代理商(非独家经营)

  b:区域总代理(整个区域的供货)

  2、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万元,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三、经销区域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的经销区域为:省市县街号。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从事甲方皮具箱包系列产品的批发或零售专卖业务。

  2、经销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和表现扩大或缩小其经销区域。

  四、经销商品条款

  约定经销商品:品牌:

  种类:□男女手袋□男女皮夹□男女皮带□男女公文包

  □男女休闲包□其他

  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销售任务的进展情况,扩大或缩小其经销商品的品牌或种类。

  五、经销权限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进、销品牌皮具或种类。

  2、乙方经营的产品只限于甲方提供的带有甲方商标标志品牌的皮带、皮夹、皮包等皮件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经营任何别的品牌和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扣减合同保证金和年终返利。

  六、商品价格及结算方式条款

  1、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为:

  皮带、皮夹为公司统一标示零售价的%

  女包为公司统一标示零售价的%

  男包为公司统一标示零售价的%

  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下换货条款:

  ①乙方第一次进货,是由甲方统一配货,若在一个月之内某种款式产品一个都没有销售出去,甲方负责换货。

  ②乙方自行选择的产品,甲方不予以换货处理。

  ③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各地相互调换的信息交流平台。

  ④调换产品要保证里外包装的完好整洁,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影响产品第二次销售的,不予调换或退货

  ⑤产品调换必须按甲方的统一规定执行。

  3、乙方平时订货时,应提前将所订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书面通知甲方(填写订货单),甲方核准后,乙方先支付30%定金,货品到甲方仓库之前,乙方应将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号,甲方在货款全部到帐后3天内将乙方所需货品安排发运。若乙方款项未到帐,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4、乙方接到甲方的提货通知后,超过7天仍不汇款,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订货品,乙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5、价格管理体系:

  ①甲方品牌所有产品实行统一零售价,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私自调价或打折。否则甲方将视情况处以罚金、停止供货直至取消代理权。

  ②在同一区域内,不得进行冲货或降抬价。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停止供货,直至取消乙方代理权,且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6、甲方根据促销需要有权调整建议零售价及供货价,但应该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逾付款时,遇到甲方进行价格调整时,在原价格和新价格中执行较高的价格。

  七、最低销售任务条款

  1、乙方首批进货款式不得少于 款(其中男包 款、女包 款,男女皮夹 款,皮带 款),并约定合同期内最低回款额为人民币 万元,月均进货额 万元。

  2、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或连续三个月的'进货额低于合同规定的月均进货额,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八、加盟商市场费用与支持条款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精神,甲方将乙方实际回款额的4%作为对乙方的支持基金,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乙方在当地投放广告前应以书面申请,经甲方考察并书面同意后,乙方先行支付,事后凭广告媒体发票向甲方报销,但不得超过支持基金帐号的剩余金额,乙方不能够发行或者赞助发行一切误导性的、促销性的、欺骗公众或有损于甲方及商标、良好名誉、名声的广告。甲方策划的广告活动,经双方同意后各出50%。

  2、乙方在当地策划促销活动前应以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先行支付,事后凭有关发票向甲方报销其中50%,但不得超过支持基金帐号的金额,甲方策划的促销活动,乙方无条件配合,促销活动所推出的赠送品及宣传海报等,甲方按成本价提供,乙方不得自行提价销售。

  3、乙方的50%货架费用。经整改后验收合格方可报销50%货架费用。

  4、甲方将定期派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乙方维护市场和拓展零售加盟商,巡查零售店铺,检查店铺产品陈列及理货、策划及执行广告促销活动,跟进加盟商及其下属加盟零售商每周及每月的进销存状况,以免滞销品积压及畅销品脱销,组织客户之间的货品调换,及时处理客户及消费者的投拆和合理化建议,给加盟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出差费用,由甲方支付。

  5、乙方确定开业日期后,由甲方派专人协助乙方搞好开业策划及开业促销活动。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以下资料及有关帮助:

  ①有关专卖管理和培训资料;

  ③广告招贴及产品宣传资料;

  ④特许加盟证明文件;

  ⑤派专业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周期性经营指导。

  6、乙方向甲方所订特价商品不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支持及奖励政策(是否属于特价货品的定义权属于甲方)。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及违约责任

  为规范乙方的经营行为,乙方需在签署本合同前交纳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促证金在合约期内不能冲抵货款,经营期满后,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无息退还,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部份或全部扣减合同保证金,若双方第二年续约,则此保证金可转为乙方下一年度保证金。乙方违约责任处罚金额如下:

  (一)经甲方调查,乙方确有以下行为的,承担5000至所有保证金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价或折扣;

  2、乙方漏报、虚报、错报销售数据;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进行货品调配;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关闭或擅自停止营业一周以上;

  5、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二)经甲方调查,乙方确有以下行为的,承担5-10万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vi、si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自行制作或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3、降低特许加盟企业的服务质量,致使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十、年终返利奖励条款

  年终返利为多指标考核,兑现时间为第二年3月1日至3月15日,以货代款实现。

  1、回款任务达标返利

  乙方达到合同期内年度回款指标,则全额返利3%,超标部分返利5%。

  2、准时回款奖

  每次准时回款从不拖欠货款,接到甲方汇款通知3天内汇出货款,以收到货款单传真件时间为准,甲方每年评选若干优秀进行物质奖励。

  3、信息反馈及支持配合奖

  积极配合特许人(甲方)的市场调查、广告、促销工作,及时且准确e-mail(电邮)或传真每周(月)《进销存报表》,甲方每年评选若干优秀进行物质奖励。

  4、店铺管理规范奖

  店铺装修及货品陈列符合公司vi(视觉识别)标准,不经销假冒本公司的产品及同时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竞品),不挪用甲方的促销品用于其他品牌,支持配合本公司的店铺广告促销活动,甲方每年评选若干优秀进行物质奖励。

  十一、订单处罚条款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需要正确填写甲方制定的《意大利劳伦蒂萨皮具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并由乙方负责人或加盟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

  2、在整个订单处理过程中,双方传真的文件都为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应妥善保管。

  十二、货物运输、保险、验收、退换货条款

  1、运输:北京市内的运输费由甲方负责,北京市以外的托运费及办理托运所需保险费,额外包装费等由乙方负责。

  2、保险:甲方按乙方指定托运站发运货品,如乙方没有特别申明,甲方将代为乙方货品购买全额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如因货运站发生意外,其过程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由乙方向货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

  3、货物验收:货物到达乙方仓库,乙方应在收货时按照甲方的《出仓单》予以验收,检查是否多发,少发或错发货,若在收货时发现货物短缺、湿损、破损,乙方必须立即要求货运公司在卸货记录上签名盖章,证明货物损失情况,并及时向货运保险公司索取赔偿。乙方在验货时若发现所收货物与订单不符,应在3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其收货3天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甲方视乙方收货正常(即该批货的品种、数量、质量符合乙方要求)。验收货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货品在乙方仓库储存期间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

  4、换货约定

  乙方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应事先填写甲方制定的《退换货申请表》,经甲方书面同意签名盖章后,乙方才可安排发运回甲方仓库,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该批货品。因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负责,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乙方负责。

  5、货品调换条件

  人为造成的质理问题(包括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样板残次),影响第二次销售的不得调换;未售出商品出现皮面明显残破的,可以调换;调换商品要保证内外包装完好整洁,不得影响第二次销售。

  十三、商情报告条款

  1、乙方作为特许加盟商应支持配合甲方市场调查和广告促销工作,每周二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存报表,每月3号向甲方提供上月进销存报表。

  2、乙方在商情报告方面不能支持配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酌情扣减广告、促销、装修支持费用和年终返利奖励。

  十四、知识产权的保护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对方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行为方负责。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不得从其他渠道订购本合同内的品牌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还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制作带有劳伦蒂萨及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及影音制品,例如电视广告、录影带、vcd、名片、文件、信函、服饰、礼品和赠品等,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有责任对经销区域内生产及销售假冒甲方公司产品行为进行举报,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打假”。

  5、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在经销区域的专卖店/专柜上使用甲方商标,乙方只有该商标在指定场合和时间上的使用权,并不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6、在合同期满或中止合同30天内,乙方应主动归还甲方发给的文件手册及拆除其店铺上有关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商标,甲方验收后将无息退还其合同保证金(违约金除外)。

  十五、保密条款

  1、乙方对一切关于甲方的技术和管理文件,例如销售合同、政策、计划、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人事及财务状况均应对任何第三方保密。

  2、在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对其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都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通知条款

  执行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如果任何一方要改变公司资料,如法人名称、地址、邮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都应在发生改变前一天让对方知道(以对方签名盖公章的确认回条为准)。

  十七、转让条款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本合同和转让店铺(转由第三方作为甲方的加盟零售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再授权”(即不能将甲方给乙方出具的授权书再授权给第三者)。

  十八、完整契约

  1、本合同是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文件,并参考甲乙双方此前的有关讨论、意见和协议,一切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九、合同终止及续约条款

  1、如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约或乙方未能达到最低销售任务,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区域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结束在该地区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在经销期间库存的货品,自合同终止三个月内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不得擅自跨区处理或卖予他方。

  3、合同终止后30天内,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货款,交回甲方所发文件手册、授权书。并拆除店铺中甲方的标识和商标,甲方则无息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违约金除外),否则甲方有权扣减保证金。

  4、合同续约方式:双方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另一方表明是否将合同延期的意向,并在合同期满前续签下一年的经销合同。

  二十、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事先约定选用以下二种方式的一种方法解决:

  a:仲裁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与法院判决一样具有约束力。

  b:诉讼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其他补充协议

  相关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结尾条款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不论有否公证机关的鉴证,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名,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与合同保证金后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生效。

  5、乙方应给予甲方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影印件备案。

  6、合同双方当事人注册登记资料及其签名盖章如下:

  甲方(特许人): 乙方(受许人):

  法人名称: 法人名称:

  法人 法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纳税人账号: 纳税人帐号: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总经销合同 篇4

  一、订约双方:

  甲方:

  负责人:

  通信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通信

  电话:

  传真:

  二、经销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经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确定由乙方经销甲方的产品及配件,确定甲方给乙方在约定区域(以下简称为约定区域)的经销资格。

  1、特定区域:

  2、经销产品:

  3、经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最低进货量:乙方保证平均月进货量,不低于 平方米,乙方保证全年进货量 平方米,上市期间的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 平方米,不含上市期间平均量(前6月)至完成 平方米。

  5、店面建设:

  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开设中心形象店。乙方交给甲方保证金 元,甲方提供所有生产的产品样品发放提供给乙方。

  6、价格:

  经销前提货价格,甲方以所定的或不时的经书面通知调整的“经销商提货价”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产品。

  7、直销价格:

  甲方可以随时在任何地点(包括在约定区域,进行工程项目的直接销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如物流、安装协调等,甲方在工程项目结束后支付乙方相关的佣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8、竞争限制: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乙方不得经销与其甲方具有竞争的任何产品。此外,乙方有意在约定区域外从事类似本合同规定的任何经销或其他活动前,应与甲方协商。

  9、交易方式:

  1)甲方代办公路发运,其运费由乙方负责。

  2)订货:乙方每次订货按甲方制定的经销商提货程序办理。

  3)验货:每次到货时,乙方应认真核对甲方产品的型号、数量,并检查外包装箱质量。如准确无识,应在甲方供货单上签字并传真给甲方,三日内未传真给甲方,双方视同乙方准确收到供货。如发现缺损,应当(2日内)书面提出,由甲方复核协同处理,过期由乙方自行负贡。

  4)结算:

  现结:发货前付讫全示,货款付至甲方的帐户上,甲方负责将货品发出。

  订金:根据乙方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不同花色或规定)需要乙方交总款的30%为订金。甲方收到定金后组织生产。乙方付迄全款提货。

  10、安装:乙方自行安排安装队伍,并严格安装规范操作,并应承担安装的质量费任。为确保安装符合规范,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装工作。

  11、市场推广: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展览会、报刊等。

  2)甲方与乙方共同计划区域性广告。广告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乙方全额垫付,甲方所承担的部分将折成货款,以进货防水型时折让 元/每平方米摊还,分期摊还。

  3)宜传资料:

  《彩页、海报》由甲方按乙方进货给予定量提供,其他类如证书、铜牌按成本折价提供。

  4)店面统一形象: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店面图纸,由甲方根据总公司市场拓展策略,计划及装修标准,提供设计方案及相关展示设施,经双方认可后由乙方自行装修。甲方确认店面装修效果后,发给证书,并根据乙方装修的面积,按每平方 元补助,在乙方进货达到防水型5000平方米一次性返还,甲方提出的门市和宣传要求,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注:工程板系列和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除外)。

  12、双方地位与关系:

  1)甲乙双方为平等、独立民事主体。白主经营、自负益亏,自己承担经营后果,甲乙双方均独立处理自身业务和承担各自民事责任,双方为商业合作伙伴关系,互相不存在隶属关系。

  2)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纳税。

  3)乙方应合法经营,因违反法律、条例或其它规定引起的纠纷和侵权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损坏甲方声誉或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同意在甲方出示书面通知之口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与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及退、换货保证:

  1)甲方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在特殊的情况下,由于生产原因造成并在安装前发现的瑕庇产品甲方负责换货,并在乙方下次提货时补齐。

  3)乙方的货物滞销,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不负责退换货及损失。

  A、按乙方特殊要求生产的产品

  B、货品开箱、包装严重损坏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

  C、因经销商、消费者安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

  14、假冒:乙方如有伪造甲方产品,一经核实,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违约处罚金。

  三、乙方的义务

  约定区域内有关产品的经销商,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承担以下职务和义务:

  l、促进销售:乙方应通过亲自争取和访问约定区域的已有客户、未来客户设计院和装饰公司,并通过其他方法,积极努力的促进有关产品的陈列、示范、宣传、销售、安装和提供售后服务。

  2、市场调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所进行的市场调查,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关于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销售价格和条款等有关资料。

  3、参与销售:乙方必须参与并执行在约定区域内甲方所策划的区域的促销。

  4、提供预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就本合同的销售需求预测,并于每个预测阶段前至少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述需求预测。

  5、销售店:乙方应就甲方产品维持宽阔的、备有胜任的导购员的销售店,并应确保在任何时刻以突出的方式展示甲方的产品,维持甲方产品的形象。

  四、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列产品在约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并负责发展,维持该地区的相应市场。

  l、乙方可在约定区域内针对工程项目和零售开展业务,可在约定的区域内从事批发和委托经销业务。

  2、乙方不得在约定区域之外开展批发、零信、工程项日及委托经销业务,但甲万特许者不在此限。

  五、奖励制度

  奖励制度月返制,详细情况请联系业务科。

  奖励制使年返制,详细情况请联系业务科。

  六、参照法律:

  本合同遵守《合同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对不正当竞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广告法》等法律条文。

  七、合同延长、终止或争议

  1、本合同在规定期限届满30天内,双方如有意延长经销期限,应重新签订合同。

  2、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相应销售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而无须赔偿乙方的任何相关损失。

  3、乙方恶意串通他人损坏甲方利益的,除终止本合同外,乙方因此所得之利益归甲方所得。

  4、本合同一经终止,乙方所欠甲方的任何债项,应立即成为到期须付款项单就立即支付。

  5、为维护双方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乙方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首批进货量。否则,本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协调一致,可以补充规定,该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总经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 产品在 市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首批订购 套 产品,甲方授权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 套 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 套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在独家经销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告费的50%,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2%,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甲方保留对产品技术规格,市场价格的调整权,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新价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对非人为损坏和非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对乙方终端用户实行一个月包换,二年免费保修,终身服务的售后服务。

  5.甲方应向乙方配套提供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宣传品,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支持,销售培训,经验交流等服务。

  6.甲方有义务保证充足的产品供应,在产品供应紧张时期,优先供应给乙方。

  七、价格、运输与付款方式

  1.甲方供货价格见《订货合同单》。

  2.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签定产品订购单。

  3.每批订单数量为 套以上者,由甲方通过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免费发货,到站乙方自提,其它运输要求由乙方支付运费。每批发货数量在 套以下者,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严格执行“款到发货,现款现货”的原则,甲方收到货款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出产品给乙方。

  八、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约日期起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订购首批资格授权产品,且全额货款到帐后,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到时自动失效。

  九、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期从 年 _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为止。

  十、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通过 市司法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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