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购销协议书(精选17篇)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
供方:
需方:
依据,供需双方本着友好、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具体清单及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 元整在三个月内假如有不好卖的产品,甲方接受调换,换货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担当,乙方退回公司调换的货物要求包装完整并具备再销售的品相。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在授权地区销售甲方产品,可依据需要在经销区域内招商,依据甲方供应的适合市场实际状况的营销策略和建议进行操作。
8.2向用户供应售后服务,帮助维护甲方及产品形象及名誉,准时向甲方反馈信息。
8.3在本协议期间,在授权地区内为产品的经销和广告活动中使用“ ”系列产品的商标,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权利许可给任何其他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本协议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9.2在本协议行过程中,不行抗力或国家政策特别状况造成的违约行为,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9.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须通过诉讼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条:
10.1本协议壹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效力,协议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10.2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签章:
日期:日期: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8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本着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全都达成以下协议,详细如下:鉴于甲方拥有"千年情'系列工艺品在中国的独家生产权、商标权、专利权,且甲方情愿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地区的产品区域独家代理商,而且乙方情愿接受该授权。有鉴于此,甲方和乙方签署本协议,同意下述条款和条件。
第一条:授权
1.1 为促进产品销售之目的,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独家区域经销商,乙方接受该授权。乙方为猎取该授权,须在本协议签订当天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批进货金额达到人民币整(¥: 元)。
1.2 前述授权仅在区域市场有效。
1.3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经营必备文件,便于乙方开展经销前期预备工作。
1.4 乙方如销售产品至授权以外尚未有甲方区域独家经销商的地区,须取得甲方认可并自行担当售后服务。
1.5 在授权地区以外已有甲方区域独家经销商的地区,乙方不得推销产品,如跨区冲货(调查结果为乙方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产品独家经销权。
1.6 在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区域独家经销商发生了纠纷时,甲方应尽力协调,并拥有裁决权。
第二条:购买产品及嘉奖的政策
2.1 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在授权区域要完成肯定的销售指标。(详见下表)月份(20xx年)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年度销量销量(万元)
2.2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达到1.1的商定,否则本协议自行失效。
2.3 乙方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甲方根据进货额的3%向乙方供应一次性嘉奖作为广告宣扬资金。如连续两个季度不能完成月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权。
第三条:经销产品
3.1 除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义务外,乙方应尽量努力在该地区内经营、销售产品。
3.2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时,向乙方供应肯定数量的宣扬品协作乙方搞好产品宣扬推广工作。
3.3 乙方单次提货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一万元人民币),甲方担当物流费用。
第四条:与客户关系
4.1 甲方不定期投放广告及举办全国或地方性"昆虫蝴蝶展'宣扬活动,促进产品销售和千年情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乙方享有与甲方联合办展并共享获利。
4.2 乙方依据甲方供应的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产品销售。
4.3 甲方不对乙方作出的有关甲方的任何虚假声明和宣扬向客户负责。
第五条:提货方式及价格体系
5.1 甲方坚持款到发货原则,乙方按协议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货款到账后,甲方一周内将货发出。
5.2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时,参照区域独家经销商价格执行,乙方在地区经销产品时,应严格根据最低零售价规定。
5.3 甲方可依据市场状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4 执行价格体系:(见附表)
第六条:商业隐秘
6.1 乙方确认并同意,由甲方供应或与甲方有关的全部信息是甲方的商业隐秘,在本协议期间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或供应信息。
6.2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和解除后,归还甲方信息,包括报价、定单、手册、客户名单或任何其它资料等。
第七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7.1 合理规划市场,设置并监控经销网络;价格体系的制定,及调整,地区销售目标的制定,终端市场管理及策略。
7.2 甲方有为乙方供应产品经营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义务,按协议规定在精确 的时间和地点为乙方供应合格的产品,甲方向乙方供货时,经乙方验收,如发觉产品破损,应在一周内照实向甲方反馈信息,如属实,甲方应进行免费调换。
7.3 乙方所进货物(特殊注明不许调换的商品除外)在三个月内假如有不好卖的产品,甲方接受调换,换货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担当,乙方退回公司调换的货物要求包装完整并具备再销售的品相。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 在授权地区销售甲方产品,可依据需要在经销区域内招商,依据甲方供应的适合市场实际状况的营销策略和建议进行操作。
8.2 向用户供应售后服务,帮助维护甲方及产品形象及名誉,准时向甲方反馈信息。
8.3 在本协议期间,在授权地区内为产品的经销和广告活动中使用"千年情'系列产品的商标,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权利许可给任何其他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在本协议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9.2 在本协议行过程中,不行抗力或国家政策特别状况造成的违约行为,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9.3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须通过诉讼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条:
10.1 本协议壹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效力,协议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10.2 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月日到20xx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9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就选购玉石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 乙方向甲方选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交接货物时间:
乙方向甲方选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方案应在每批供货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 ,由乙方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担当,其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担当;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
产品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三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的全部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担当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担当。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则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0
卖方: (下称甲方) 买方: (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卖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及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商定的艺术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艺术品概况
序号
/年月
艺术品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尺寸
质地
保存现状
瑕疵
备注
第二条艺术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全部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照实披露艺术品瑕疵。
第三条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 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商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艺术品的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于交付时进行验收:
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年月、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条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艺术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 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担当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的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 日内取回艺术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要求采纳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担当,乙方不担当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商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商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行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开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大事,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大事如战斗、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行抗力大事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行抗力的一方应马上将事故状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行抗力大事结束后 日内,供应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临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通知
1. 依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便利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1
供方:
需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需双方本着友好、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具体清单及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 元整(¥ 元),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供方必需采纳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实行包装,并担当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供方自行担当。
四、验收方法:
根据相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与样品难免有差异存有,所以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需方预付供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全部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需方在7天内支付余款,即合同价的50% 元整(¥ 元)。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供需双方商定交货地点为 。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3、运输费:供方担当。
七、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需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外形的,需征得供方同意,在和供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担当所以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供方必需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商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需方同意,未经需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担当所以引起的责任。
3、因供方缘由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外形不符合本合同商定时,供方应实行更换;供方如供应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商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需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因为需方缘由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供方交货日期相对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需方缘由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需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担当。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 在地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商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就关于甲,乙方案长期生产展现架合作一事,在双方充分沟通,友好磋商达成方案共识 如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型材结构严密、美观、外表洁净无污点、划痕,整体结构坚固。
第三条:双方签字后,供方须接受买方在7-15个工作日内对市场了解认可后方可运行此协议,否则视为无效签约。
第四条:认可后(预付款)按总货款的10%。余款提货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个月内完成全部交货。
第六条:提货时间,数量有买方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确定为准。
第七条:供方收到10%定(预付款)后本协议生效,开头计算交货时间。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7天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全部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3
甲(需)方: 地址:
乙(供)方: 地址:
本着诚恳信用、公平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下述现货购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货物,产品名称、型号、成色、数量及金额如下:
名称单位数量重量含增票价金额
总计:
总金额: 人民币第二条货物质量标准
乙方必需依据甲方确认的样品,并按甲方指定的数量、要求严格制作,甲方在验收大货时发觉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返修、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依据以下第
1、预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预付订金(大写)种方式付款 元人民币,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收地后,乙方支付尾款(大写):
2、一次性支付方式:
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额货款(大写)将货物运动到甲方指定交收地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乙方在商定时间内
第四条乙方需收到货款当日开具甲方所购货物相应货值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名称: 纳税人识别名: 开户行及账号:
第六条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货物运致甲方制定地点。
第七条交货方式
1、乙方全部货物生产完成后,在甲方指定交收货物地点交付货物;
2、甲方收到全部货物、由甲方对货品进行验收。
第八条甲方指定交收货物地址接收货物指定地点: ;
第九条乙方经办人信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产品不符合商定不能交付甲方交付于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货值总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根据商定时间付款后,乙方未根据本合同商定时间交付于甲方指定交收货物地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货值总额 %的违约金。
3、其他违约行为由违约方担当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其他相关附件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如有补充或变更,须以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方式补充或变更。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中消失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陈设工艺品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具体清单及规格外形等见附表、附图。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元整(¥*元),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需采纳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担当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担当。
四、验收方法:
根据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与附图上所示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全部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天内支付余款,即合同价的50%*元整(¥*元)。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商定交货地点为。
2、交货方式:大酒店现场交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运输费:乙方担当。
七、 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外形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担当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需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商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担当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缘由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外形不符合本合同商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供应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商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缘由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缘由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需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担当。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未尽事宜商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 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5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就关于甲,乙方案长期生产展现架合作一事,在双方充分沟通,友好磋商达成方案共识 如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型材结构严密、美观、外表洁净无污点、划痕,整体结构坚固。
第三条:双方签字后,供方须接受买方在7-15个工作日内对市场了解认可后方可运行此协议,否则视为无效签约。
第四条:认可后(预付款)按总货款的10%。余款提货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个月内完成全部交货。
第六条:提货时间,数量有买方依据实际状况进行确定为准。
第七条:供方收到10%定(预付款)后本协议生效,开头计算交货时间。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7天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担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全部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就选购玉石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一、 乙方向甲方选购的产品如下(含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交接货物时间:
乙方向甲方选购的产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进度交货,乙方需求方案应在每批供货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确认)通知甲方。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 ,由乙方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担当,其产品损耗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担当;
四、质量标准、产品验收方式及异议期限
产品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乙方收到货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三个月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的全部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担当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担当。
七、纠纷处理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应尽力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则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艺品购销协议书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就 玉石 选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明细、简介。
1. 乙方所购产品(品名、产地、材质、数量、单价)
2. 简介:新疆和田玉白玉籽玉玉牌,牌型规整,质地温婉,莹润光泽,成色匀称。正面雕江南山水,亭台楼宇,依水而立,三五好友,结伴而行,泛舟湖面,悠闲闲适。雕刻写意精细,有山水画之气韵,高雅脱俗,畅怀隽永。取其景美字香,意境悠远之祈愿,而达天人合一,静心明志之境界。此中情趣,值得细细品尝。 新疆和田玉白玉籽玉,玉质温婉,细腻缜密,油亮光滑,莹润色泽,手感舒适,推举把玩。雕刻裸女,秀发如瀑,体态丰盈饱满,单膝跪地,双手自然置放于身前,姿势优美动人,神情温婉含蓄。雕工精湛,比例精准,线条运用动听自然,构图布局和谐美观,生动传神,具有艺术美感。作品为"玉跪人',取其谐音,意为遇贵人,预示生活上会有贵人相助,从今吉顺如意,事事通达。新疆和田玉墨玉作品,玉质分散,油润丰盈,光滑滋蕴。随形雕梨形茶壶,壶身呈圆形,口小腹大,圆润饱满,温婉而秀丽;壶嘴和壶把呈方形,棱线凹凸分明,有棱有廓,权衡比例,秀丽可爱。整体构思奇妙,自然和谐,高雅大方,庄重大气,适合保藏。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商定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尺寸、价格、件数等。
2.包装物由甲方供应,费用由甲方自行方担当。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甲方送货: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运费由甲方担当。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甲方供应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依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合格报告。
2.乙方依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甲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准时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签署本合同时,乙方支付货款全部的 5 %,计人民币 105000 元。 20xx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 95 %,计人民币 1995000 元。
2. 乙方需将相应选购款余下项汇至甲方账户
账户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履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应担当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15 %;甲方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求连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连续履行本合同。
2.乙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担当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单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乙方应当担当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不行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实行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削减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在5日内将大事的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大事发生后 15 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止。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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