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分包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四、材料、设施供应
1、工程施工所用施工工具及吊篮由乙方自备,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2、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附有合格证等资料;
五、工程款计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式:本协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真石漆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综合单价分析表详见附件。
1)本协议承包单价包括本工程施工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具(械)费、装卸及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抢工费、文明施工、施工水电费、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及税金等所有直至工程完工竣工验收的一切费用。
2)本协议承包单价包括乙方应计取的各项税费和市场价格浮动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减风险;乙方对现场情况已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将采取的措施做了全面考虑,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承包单价不得调整。
2、工程款计算:按各种不同装饰面层的完成面积_相应装饰面层的综合单价。
3、付款方式:预付款
1)工程外墙腻子完成,底漆涂刷完毕且面层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合同单价_装饰施工面积)价款的 %;
2)本外墙装饰工程完工,由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
3)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一年且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款的 %,工程质保期满 年且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的 %(质保金不计利息)。
4)拨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
5)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需按甲方程序办理,且必须经过现场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认可。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本工程要求,外墙真石漆(喷涂效果)产品厚度(面层厚度)最薄处2mm以上,颜色以 为基准,乙方现场做出施工及颜色样板,由甲方选择确定;大面积施工前,必须经甲方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资料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2、乙方在施工之前,乙方须检查外墙抹灰面,如有缺陷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待有缺陷的抹灰面进行维修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外墙装饰各层粘结牢固、涂层和腻子层无开裂、无透底和起皮反锈、面涂不褪色掉色;涂层和其它装饰材料及设备的衔接处需保证界面清晰、吻合严密;外墙漆的颜色及整体观感效果必须和现场已完成的样板保持一致,否则,乙方须自费修复至甲方满意为止。
4、该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通过甲方、建设、监理或质监等部门的联合验收,严格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5、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工序后,经乙方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返工或整改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相应条款执行。
6、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最终质量验收均以甲方确认的样板为标准。
7、外墙装饰施工时,乙方必须对外墙上的门窗、阳台栏杆、空调栏板、雨蓬及其他相近的物品进行保护,避免施工中污染上述已完工工程。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8、乙方承诺,保修期外墙真石漆不得出现脱落及裂缝,面层不褪色、不变色。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效果图、作业要求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2、为乙方施工工人提供临时住宿场地,所需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4、对乙方的材料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5、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协调。
6、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合同价款。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工人进场后,应及时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监理单位;
3、服从甲方项目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各项目标的实现;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4、乙方按照设计、规范、方案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并提供相关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通知甲方代表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产品)。
5、做好施工现场的每日工后“落手清”,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6、积极响应、配合本工程的变更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成甲方下达的变更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相关违约责任条款执行。
7、对现场已完工程有成品保护的义务(包括甲方现场完成的所有工程);如乙方对现场其他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或自费修复至原状。
8、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并按规定办理各种用工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必须需服从甲方的安排并配合甲方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工作,并接受本工程总包方的指导与检查。
10、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满足总承包的工程进度及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要根据总承包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详细编制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表。
11、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施工内容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乙方对本项目的施工权,乙方无条件撤场。
八、工期要求
单栋楼施工工期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工期必须满足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与总包单位在工程进度上进行紧密配合,确保总体进度要求,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工期完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严禁烟火,对工人应进行上岗安全培训、教育,做好上岗前的交底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每次不少于 元的经济处罚。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同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期间安全、防火防盗、环保等承担责任。对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甲方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更改,而乙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予以保修,因乙方原因造成保修不能及时完成或不履行保修义务时,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施工,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抵扣,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质保金不够时,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索的权力。
十一、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逾期超过15日或施工工期已经明显不能达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除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乙方施工未达到一次性验收通过的,其返工整改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直至通过验收。
2、发生下列情况时,由甲方向乙方补偿损失:
1)甲方违约内容是指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工期。
2)因设计变更或颜色变更等,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时间达半年以上的,由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期工程款的利息。
第十二条其他
1、甲方驻现场代表: ,行使本合同的相关权利,电话: ;
乙方驻现场代表: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职责,电话: 。
2、甲方拨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乙方应首先解决人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资金,不得拖欠人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资金;不论乙方与任何协作单位发生纠纷,使甲方受到牵连(相关部门要求责成处理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查并处理相关纠纷,同时对乙方进行 元以上经济处罚,直至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且由此造成对甲方及工程项目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交验,保修期满结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施工合同范本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景观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职责,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人民币)¥ 元,大写: 。
四、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1、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带给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带给方便。
(2)甲方委派许志敏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2、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1)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2)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3)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务必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贴合要求为止。
2、工程竣工验收透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3、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4、本工程至年月日,苗木成活率为 %。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其他事项:
1、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礼貌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此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施工合同范本3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承包范围:
5、 承包方式:
6、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型号:
二、 合同价款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照《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计价》标准计价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
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 %,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五、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的内、外部关系,减少对工程建设的干扰因素,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5、对工程中出现的施工图纸问题及时处理,以利乙方工作的连续性;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其施工图纸组织施工;
2、承担绿化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
3、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4、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材料的报验工作;
5、对施工图纸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甲方,由甲方研究处理后再行施工;
6、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人走场清
七、 双方约定
1、 如遇下列因素,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工程设计变更;
2)工程现场签证;
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费用的增加。
2、 工程变更
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变更,双方应及时履行签证手续;并作为补充结算款项。
八、 竣工验收
九、 竣工结算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公平的原则及时协调,并以补充协议明确。
十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施工合同范本4
发包方: 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 公司 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2、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 ,装修完工前付 。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 公司与 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施工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地块名称、位置及方位。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四荒地__公顷。
三、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小写¥: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继续归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村委会集体所有。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施工合同范本6
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特别注明:施工现场闲人免进,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若施工人员因没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带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一、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管理公司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向对方现场负责人当面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各工种交叉作业有冲突时必须报公司现场工长协调,严禁发生争执或打架斗殴现象,如有发现任何后果自己承担,并且我公司将处以重罚。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具体落实事项:
1、双方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所有料具、建筑垃圾等任何东西必须集中后由塔吊运吊,严禁高空抛物。
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碴,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碴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碴墙、滚石沟等)。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4、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5、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 分钟内恢复交通。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6、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8、由于一方施工不当对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所有损失均由施工不当方承担。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施工合同范本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道路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维修
2、工程内容:清理老旧道路垃圾、重新修筑砼道路
第二条承包方式和工程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等所有施工内容
2、工程价款: 元(大写: )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0内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工期
该工程竣工后提交给甲方待验收的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条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2、对于乙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对施工内容提出变更要求。
3、甲方需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负责。
2、乙方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
3、接受甲方对工程的监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施工合同范本8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以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地下桩基础工程,1#楼及裙楼工程。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混凝土工程总量约为:2千多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并经甲方、乙方、监理现场代表审核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准,此工程量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方造价:钢筋混凝土每立方米为1000元,工程价款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1)该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劳保统筹费用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费用。
(2)此工程价款中已包含水电费用及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等费用。
(3)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尺寸及相关规定为依据。由甲方、乙方及监理现场代表负责确认,最终以甲方、乙方、监理确认的为准。
(4)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2%税金,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负责按甲方、监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且提供人工、材料,进行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钢筋笼制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3)甲方负责监管乙方桩基础工程施工及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施工、自行解决民工的临时用宿舍等临时建筑,甲方只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管,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桩基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以后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桩基础工程完成后预留工程款的20%待试桩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对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交齐相应的桩基资料后进行最终结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后全部付清。
六、工程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应按经过甲方及监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开工及竣工。乙方施工实行连续作业。施工工期为:自开钻之日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甲方、乙方及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工程完工后20天内,且在甲方拨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详实的内业技术资料四份。
八、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应提供确保桩基础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现场和通道等,为桩基础工程施工提供一切工作条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施工桩基础在监理的监督下和施工队配合进行桩基础定位放线。施工中钻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和挖土施工队,四方承担费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机械、材料及人工等的准备工作,按甲方及监理审批的、甲方指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日期进入现场、开工日期开工。
3、工程开工前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进行审批,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方案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于土质(如粉质淤泥层等)情况,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行业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桩及桩内钢筋的种类、规格、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单桩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试桩时,乙方应达到试桩必备的条件。若桩在施工后的承载力(实际使用价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7、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经甲方现场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碍物、空洞、人防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理。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9、乙方应与甲方及监理、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0、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三日内,人工、材料及设备全部进场。
11、试验桩必须加早强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试块的试验送检工作,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
13、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监理和甲方。
14、安全生产乙方在桩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和施工队提供工程标高控制点及主轴线,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及监理验线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并接入施工现场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施工合同范本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自来水管道安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自来水公司和规划局批复的方案,设计供水管网并按设计图纸施工。按本工程施工图纸所规定内容,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安装要求
(1)本工程采用包税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施工、包包装。
1)双方审定工程造价由乙方进行一次性大包干。
2〉工程量按经 规划局和 自来水公司批复的施工图纸计算,图纸外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材料及设备以甲方审定的作为结算价,其他项目措施费、包干费、设计费不再另计。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部人员及甲方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人员。
(2)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 %,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 %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3)安装要求:达到国家有关供水安装标准及 自来水公司供水管及水表安装要求。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 日历天。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和 市自来水管道操作安装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2)乙方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进度在主要进度控制点上延误一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由此工程通过 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取得相应的工程验收合格证后,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档案、竣工图一式 份提交甲方存档。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本工程的总价款不含市政路面修复费,不含供水主干管分摊费。
(3)本工程耗水费按人民币 元由乙方包干。
(4)本工程土方按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挖土超过 m计算放坡。
(5)本工程的余泥清运须统一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相应定额运距十公里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代扣。
2.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达 %并经甲方对进度进行确认后 天内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办理水质检验证明手续、通水后付至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
(4)余款待办理结算后 天内付清。
(5)以上款项,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每笔付款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仓库)。
(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 市自来水公司所规定使用的产品。如任何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3)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按 市定额站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八条双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设计部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 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造价并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组织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乙方须重新提供设计方案报甲方确认。
(6)于每月 日前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完工清场。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办妥管道安装所有相关业务手续(不包修复路面费用〉,负责整个过程中关掣、驳接、管道试压、冲洗、水质检验、工程验收等手续。
(14)乙方保证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于 前通过自来水公司的验收,并向甲方提交 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15)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 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设计部门、地区公司及乙方现场共同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乙双方各执 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6)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2个月内完成结算。
(18)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还给甲方。
(19)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向甲方提交 自来水公司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影响甲方竣工验收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中途擅自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5日内更换。否则,甩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工程所有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乙方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0)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1)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的工程量的,甲方已经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
(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支付。
(14)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见第2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条款(见第2章)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见第2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年 月 日施工合同范本10
甲方(总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施工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及层次:
二、工程劳务承包方责任
1、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分包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必须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7、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三、发包方责任
1、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四、建设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
重伤事故率控制 %。
轻伤事故率控制 %。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 人。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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