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时间:24-03-02 网友

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理工作目标

第三章 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

第六章 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第七章 工程费用(投资)监理工作细则

第八章 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细则

第九章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第十章 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第十一章 组织与协调

第十二章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细则

第十三章 监理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四章 本监理合同段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

第十五章 环境保护

房建工程

监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本监理合同段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及马鞍山长江大桥的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细则,用以指导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其他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监理合同段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以及搞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优良工程。

二、编制依据:

1、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合同书;

2、本项目的监理投标文件;

3、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办法;

4、监理规划

5、设计文件(图纸和设计变更);

6、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7、国家或地方的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

三、编制内容:

1、监理工作目标;

2、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3、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监理工作细则。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房建工程

2、项目简介:

3、气象、水文:

五、监理服务范围:

1、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2、本项目共有3个施工点,见下表:

监 理

合同段

施 工

合同号

项 目 名 称

主线桩号

工程名称

建 筑

面 积

(m2)

总 计

(m2)

K4+730

综合楼

K15+755

综合楼

K25+070

办公楼

宿舍楼

K25+070

办公楼

单身公寓

水泵房

配电房

门卫

K46+100

综合楼Ⅰ

综合楼Ⅱ

汽车修理间

变电所

厕所

K42+000

综合楼

K63+540

综合楼

K75+113.461

综合楼

注:收费大棚建筑面积暂未列入。

六、工程内容: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图和单体两部分。

1、总图部分:总图部分包括:围墙、给、排水工程;供电配电、照明和弱电工程;绿化、道路工程等所有相关工程。

2、单体部分:单体部分包括:综合办公楼、收费岛及收费大棚、宿舍楼、食堂、设备房、维修间、加油站、、泵房以及水池等。

七、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期:10个月。监理服务期:1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第二章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商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在计划的费用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

一、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使工程优良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地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清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为优良工程。

二、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竣工。

三、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支付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

四、合同管理: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五、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

六、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工作的高效、迅速、准确。

七、工作组织协调管理:

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 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本监理合同段的驻地办是在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领导下,按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驻地十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业主签定合同归定的服务范围,正确执行合同所委托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承担本监理合同的监理范围任务,实行由公司委派,经业主认可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辅助人员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需要配备,各阶段监理人员的进场、持续工作时间、人员数量及素质保证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为了配合业主把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搞好,公司领导非常重视,派出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监理人员,成立了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第十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是根据业主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设置的。

一、施工准备阶段:

与业主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处理正式开工前驻地办所要准备或处理的一切事务,保证正式开工后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施工阶段:

进场时间:以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时间:预计23个月(包括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缺陷责任期阶段:

缺陷责任期时间:12个月。

缺陷责任期人员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3名。

四、组织机构框图:

五、监理人员职责

一)、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组织本驻地办人员完成驻地监理担负的各项工作,向总监办负责;

2、主持驻地办的监理业务工作,制定监理计划;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主持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设计详图,对其中技术比较复杂的设计图进行初审后,上报总监办、业主单位;

5、组织检查承包商的质量自检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6、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

7、审核承包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年度计划,审批月进度计划,报工作站备案;

8、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监督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9、巡视工地,检查管辖合同段的施工质量,审签质量验收单;

10、主持中间交工验收,审签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证书;

11、主持关键计量工作;

12、在总监授权的范围内,签署或签发返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监理指令;

13、初审承包商提交的支付报表、延期和索赔报告及其他函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送工作站、总监办;

14、初审重大和重要工程变更并提出处理建议;审批一般工程变更,签发一般工程变更令;初审变更的单价;

15、审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分包问题;

16、主持工地会议、尽可能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7、主持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评价及处理工作;

18、会同工程部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19、组织检查环保工作;

20、协调与相邻合同段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纠纷,协调承包商与地方之间的各种矛盾;

21、组织承包商到相关施工现场考察学习,交流经验;

22、完成工作站及其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理工作;

二)、计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所辖合同段工程结算工作(包括中期结算、交工结算、最终结算),初审各种支付证书,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2、参加关键性计量工作;

3、初审承包商提交的延期、索赔报告,提出索赔、延期的处理意见;

4、初审驻地合同段的合同分包问题,对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合同提出初审意见;

5、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拟定向工作站、总监办的报告,处理承包商来往函件,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一般工程变更令;

6、监督承包商办理合同担保等事宜;

7、负责收集汇总按规定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后上报;

8、负责往来合同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9、监督本驻地所属合同段的工程保险,风险发生时,协助业主和承包商做好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0、完成驻地高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结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按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监理工作,制定施工过程中结构专业的监理规划;

2、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出补救措施;

4、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商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

5、配合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总监办;

6、认真签认承包商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水、电安装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电安装工程全部质量、计量和进度监理工作,组织指导旁站监理工作;

2、审查各给排水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3、审查承包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4、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整理报告,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5、对管道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配合试验监理员对结构物各部位砼浇筑进行质量抽检、评定;

6、对给排水设计图纸和数据进行必要的复核,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重大错误、漏项等问题应报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便驻地监理工程师定夺,同时应报计量监理工程师

7、熟悉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8、管理好电气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技术方面管理和检测工作;

五)、驻地监理(监理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必须对各施工工序进行现场旁站,对主要工程、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坚守岗位,严格监理;

2、旁站监理必须严格要求承包商按图纸、按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对现场的违规施工行为要及时制止;

3、作好监理日记,逐日详细记录工地的情况。包括承包商工作及闲置的机械、人员情况、工作内容、工地发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材料进场情况下达的工作指令等;

4、监督承包商的自检取样,对承包商的自检试验进行旁站,保证自检结果的真实性;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5、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放样抽检工作,参与工程计量的联测工作,但不得独立签认变更增加的工程量;

6、及时向专业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地的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状况情况;

7、及时督促承包商按图纸、规范及合同的要求,正常、安全生产;

8、督促承包商做好工地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六、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精神并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1、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

2、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商的商业咨询,不接受承包商的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

3、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合法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七、监理人员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性别

本项目任职

准入证号

1

金松

总监理工程师

2

朱行水

驻地监理工程师

3

王安生

工程师

4

史××

工程师

5

高金辉

监理员

6

黄玉强

监理员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八、驻地办的管理:

一)、建立监理例会和汇报制度

1、驻地监理工程师召集驻地办人员每月召开一次监理会议,总结监理工作,布置下月监理计划,讨论和解决监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每月监理月报,向业主、总监办提交当月监理月报。月报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情况、质量情况、投资情况,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重大质量事故情况,天气情况及本月监理人员工作情况等;

3、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现场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

4、施工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5、施工监理过程中遇有重大的技术经济问题而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驻地监理应及时向总监办汇报,由总监办与业主共同组织研究处理。

二)、建立监理工作日记和考勤制度

1、监理人员,每天填写工作日记,记载工程监理主要情况,掌握工程的动态;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本专业监理日记,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由驻地办组织研究处理,对处理过程、结果要有详细的记载;

3、监理工作日记应认真填写,妥善保存,作为归档技术资料;

四)、技术资料的管理

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完整的资料能反应工程建设的真实情况。为管理好技术资料,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建立人工、计算机结合的管理系统。技术资料交由专职资料员收集,管理归档。要求做到分类建立目录,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技术资料主要有:

1、业主下发文件;

2、承包商上报资料;

3、驻地办、总监办下发文件以及与业主、设计方及承包商的往来文件;

4、设计变更;

5、其他资料。

五)、监理人员有关安全防护要求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程、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认真检查施工中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督促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随时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防护情况,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报驻地办,要求承包商及时纠正,并写进月报。监理人员亦应树立严格的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六)、其它

1、为使监理工作有序的开展,驻地办制定了办公室管理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财务制度等,使驻地办的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3、为配合施工进度,做好监理工作,驻地办制定了工地值班制度;

4、监理员进驻施工现场前,将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驻地监理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承包商;

5、协助业主按有关规定,将监理内容及所授权限书面通知承包商。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段的驻地监理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合同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协助总监办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帐目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记录月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后执行,定期向总监办提供有关数据。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场地交验及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成果;

4、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

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的资质;

8、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

9、审批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0、审查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1、审批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2、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3、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商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日计划,并督促承包商实施;

14、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工作总结;

22、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3、签发交工证书;

24、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5、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6、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27、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28、在业主与承包商(或第三方)来往中,为业主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意见;

29、帮助业主解决合同文件中出现的矛盾,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审查并对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30、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项目负责人(高级驻地)工程质量终生(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责任制。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 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人员进场:

监理单位应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的监理人员、进场日期安排要求,在开工日期以前的适当时间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主要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然后应按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数、时间及名单全部到位,监理期间除健康原因外,不考虑人员替换。若需更换人员,按施工监理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

2、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检测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碰撞、含糊不清等问题应尽可能查证清楚,找出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3、熟悉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按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和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所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再次现场核对,并配合设计代表确认,同时应按监理程序上报至业主。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尽可能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标明的地下结构物;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作占地;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危害等。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第二节 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单位负责人应正式制定和颁布承建本项目施工的总质量目标。

质量体系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工程项目质量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商为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能、程序、过程和资源构成的有机整 体。即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承包商的质量检验手段、质量检验标准都应根据合同段工程特点配置,以满足工程质保需要。

一、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核对,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进一步的了解。当进场的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监理工程师认为不满意时,可要求承包商更换。并应要求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一直在工程现场进行专门的质量管理。

二、承包商的自检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与制度,承包商自检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每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都应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人员的认可;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做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的养护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对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及时进行量测,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6)、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并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或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第三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一、发布开工令:

根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当合同段开工所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时,驻地监理员应通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呈总监办办理批准手续,并发出批准标段开工令,若合同段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得开工。

二、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或补充的机械设备分期进场计划资料以及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的机械设备其种类、性能、数量是否与承包商投标书的要求一致,并满足开工及进度计划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定符合开工的条件,否则,应通知承包商限期解决,不然不予批准开工。

三、检查验收承包商的施工定线:

驻地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商三方应会同到现场交桩,并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导线点的坐标和基准标高的数据给承包商,同时办理正式的交桩手续。

四、审查承包商工程材料:

驻地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土建承包商的工程材料的来源、材质、工地抽样试验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若有不符,按规定指令承包商处理。

第六章 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 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设计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品质;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二、质量监理的任务 :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二节 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一、质量控制检查程序:

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承包商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办、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施工。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

2)、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

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

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7)、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2、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商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商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商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承包商应根据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

3、中间检查:

1)、中间检查的安排:

承包商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驻地办,以便驻地办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检查程序:

(1)、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2)、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用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承包商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4)、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

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6—1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3)、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1)、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

(2)、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商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后续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

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3)、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

4)、现场监理日志表及日报表;

5)、工作指示单;

6)、工地会议纪要;

7)、开工申请单;

8)、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

9)、分项工程完工图纸;

10)、其它。

5、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

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

审查开工申请单

进行下道工序

返工

每道(步)工序完工后

不合格

承包商自检

合格

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不合格 合格

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单

返工

分项工程已完工

不合格

承包商自检

合格

填报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不合格 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

合格

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图6-1 质量检查程序

二、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商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商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使能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4)、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驻地办;

2)、驻地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包商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办,并抄送有关各方;

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总监办;

5)、驻地办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末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质量事故处理框图见图6-2。

施工过程事故发生

承包商暂停工作

承包商向高级驻地办报告

驻地监理现场查办

向总监办报告

承包商向高级驻地办建议补救工作

驻地监理下达指令

承包商复工

联合查勘

暂时停工

写出总结报告,确定处理方案

驻地监理指示承包商复工

图6-2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四、监理试验工作程序:

1、驻地试验的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驻地监理员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并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驻地监理员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单。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驻地监理员要及时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并通知承包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定。原材料的试验程序见图6-3。

复核承包商原材料试验报告

以规范频率抽检原材料

无条件完成的项目,送样给指定实验室

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核、抽检报告

图6-3 原材料试验程序框图

2)、分项工程检验程序:

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实验室应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承包商原始试验记录,在驻地监理员的监督下,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承包商,并报送驻地办。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6-4。

审查分项工程自查和抽检资料

以规范频率对分项工程复查检验

无条件做的项目送指定实验室

提交分项工程试验报告

图6-4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

第三节 监理工作细则

一、监理准则:

1、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在施工前应将检查部位的质量要求、隐蔽检查的内容、数据、标注在施工图中(设计变更应有设计书面修改通知,并经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审定),严格按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隐蔽验收。

2、承包商根据施工段的划分,将质量检查进行分区。梁、板、柱钢筋和模板每区给驻地监理员抽查的时间分别不少于半天,剪力墙封模前的钢筋抽查不少于半天。承包商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复检。监理复检前,承包商必须同时出具该区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和质量自检记录给监理核定,自检记录与实物不符,待承包商整改合格后,再次通知监理进行核定。

3、施工中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驻地监理员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商整改,并上报监理处。

二、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一)、基础工程

1、事前控制:

根据勘察单位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单位的基础施工图纸及说明,要求承包商编制合理的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了解基础的详细情况,基坑边界周围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2、事中控制:

(1)、机械开挖基坑时,注意基坑的放坡和支护,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2)、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说明,若该土层为砂土层有丰富的承压水,须采用井点降水。

(3)、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3、事后控制:

隐蔽工程须勘察、设计、业主,监理等部门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二)、钢筋工程

1、事前控制:

(1)、只允许使用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厂家的钢材,钢材进场后,先应用“工程材料报审表”表申报,通知驻地监理员验收。经核验出厂合格证与所进场钢材的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相符后,旁站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监理在“工程材料报告单”上签字认可,该批钢材才能进行加工。

(2)、用于钢筋焊接的焊条,Ⅰ级钢筋必须采用E43型焊条,新Ⅲ级钢筋采用E55型焊条。

(3)、监理对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考查,对素质低、责任心不强、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班组及时提出撤换。

(4)、督促承包商合理安排柱筋(包括暗柱)的电渣压力焊时间,要求在下层楼面砼施工完毕再进行上层柱(包括暗柱)主筋的电渣压力焊,便于清扫焊渣。

(5)、检查督促承包商,钢筋下料单应由技术主管审核方能投入加工。

2、事中控制:

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在通知的有效时间内,驻地监理员对已绑扎好的钢筋进行隐蔽前的核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抽检,主要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检查内容如下:

(1)、楼面及梁钢筋:检查板面、梁底、梁侧保护层垫块是否垫好,预埋管线、留孔、套管是否预埋预留,铁件位置是否正确。模板面和梁内是否清理干净。

(2)、梁钢筋:检查上下层主筋的直径、根数、排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下支座处负筋直径、根数及支座两边的长度以及主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检查梁端自柱边算起的箍筋加密长度,加密区和非加密区箍筋直径、间距、肢数、高度和宽度。检查集中荷载处的吊筋或加强箍筋是否遗漏。梁腰筋、拉结筋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留孔处的加强筋是否遗漏。

(3)、板钢筋:检查板下层主筋的直径和间距,锚入梁中和支座的长度,板罩筋的直径和间距,支座或两边的长度、直钩的高度。分布筋的直径和间距,双层筋和罩筋的撑筋是否遗漏,间距是否均匀。

(4)、钢筋接头:检查对焊钢筋相邻接头是否错开符合要求,接头两边钢筋折弯角度是否符合规范。焊缝长度是否符合规范,焊渣是否清理干净、焊缝、焊包外观质量有无缺陷。同一断面接头筋占全断面筋的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规范允许在梁中采用的搭接接头,接头区的箍筋是否按规范加密。

(5)、墙、柱钢筋:检查墙、柱、暗梁、保护层垫块、预埋管线、铁件情况,检查板、梁、柱电渣压力焊接头的焊包外观、轴线偏移、折弯角度等情况。检查钢筋接头错位情况,检查柱主筋直径及排列方向、根数,检查楼面和梁底处柱箍筋加密区、非加密区箍筋直径、间距、肢数、高度范围,检查墙主筋直径、间距、端部锚固长度,墙内暗柱、暗梁拉接筋直径、竖横向间距、根部内外竖筋与下层竖筋与上层竖筋搭接长度。

3、事后控制:

砼浇灌过程中,督促承包商安排钢筋工护筋,随时整理钢筋骨架、保护罩筋不被损坏、移位(特别是通晚施工)。检查钢筋工值班是否落实、是否负责。

4、质量评定:

(1)、保证项目:检查钢筋材质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检查钢筋规格、外形、尺寸、数量、锚固长度和接头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a、钢筋绑扎缺口和松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扣的10%,且不集中。

b、弯钩的朝向应正确,每个搭接头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

c、箍筋数量符合设计,弯钩角度与平值度符合规范。

(3)、实测项目:骨架的宽、高度±5㎜,长度±10㎜,受力筋间距±10㎜,排距±5㎜,箍筋间距±20㎜,钢筋起弯点位移20㎜,受力筋保护层梁柱±5㎜,板±3㎜。有90%其以上的实测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三)、模板工程

1、事前控制:

(1)、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应根据进度要求,了解承包商所配备的模板数量是否满足施工,拆模时间,必需要以现场砼试块或快速测定砼强度为依据,当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必须推迟拆模时间,根据进度要求,确定是否要求增加模板套数。

(2)、审定施工方案或现场监理时,拼角模的结构是否合理,安装后不变形、不移位。梁板底模支撑和板楞间距是否适当。

(3)、模板安装前和拆模后,是否清理干净、刷隔离剂,破损的模板必须修补更换,特别是毛边的模板不允许再用。

(4)、对施工班组施工质量和熟练程度、速度进行考查,对不熟练、责任心不强,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班组及时提出撤换。

2、事中控制:

(1)、督促承包商在墙、柱未封模前必须用水冲洗清除干净根部杂物和松石子电焊渣,抽检发现未达到要求,必须下达重新清理的指令。

(2)、抽查墙、柱轴线和断面尺寸的标记其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注意轴线偏中和易出错的尺寸抽检。

(3)、在按规定通知监理对钢筋隐蔽抽检的有效时间内,墙、柱钢筋未经钢筋隐蔽核查和处理合格复查,不得封模,已封模的监理有权要求拆模补做隐蔽核查,不论拆模后补检钢筋质量是否有问题,承包商都不得有异议。

(4)、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抽检柱模内空尺寸和垂直度、夹箍牢固程度,楼面模及底楞的密合程度;梁窝、板窝、模板尺寸位置及牢固程度,墙模中门窗洞口模框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墙体厚度、墙模的垂直等是否符合设计、墙角模是否变形、移动等。

(5)、大于4m跨的梁模起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检查与砖墙连接的柱拉接筋,在柱模上钻孔,拉接筋外露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焊接。

3、事后控制:

(1)、规范要求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值不允许拆除的底模,不准拆除和松动。

(2)、在新浇的砼楼面上堆置施工荷载,承包商一定要提供砼初期强度资料,以及荷载计算资料,附于施工方案中,严格按方案中的加载时间,施工荷载的堆置部位大小进行施工,不允许估算和侥幸施工。

(3)、督促承包商做好模板拆除后的清理、修补、涂刷脱模剂等工作。

(4)、砼浇灌前,必须安排木工护模,随砼的浇灌不断检查支撑系统,对模板走模、下沉、变形、漏浆随时进行处理,检查护筋护模人员是否到位。

4、质量评定:

保证项目: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承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检验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墙、板的模板上粘浆和涂隔剂累计面积不大于1000㎝2。

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剂累计面积不大于400㎝2。

实测项目:轴线误差3㎜,标高+2㎜、-5㎜,截面尺寸+2㎜、-5㎜,每层垂直度3㎜,两相邻板表面高差2㎜,表面平整度5㎜,预埋件位移3㎜。有90%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四)、混凝土工程

1、事前控制:

(1)、在浇砼前,承包商必须申请报验(钢筋隐蔽、模板安装等),填写“ 报验申请表”,经驻地监理员检查批准,下发“砼浇筑令”,否则,不能对砼进行浇筑,申请报验中铁件、水、电及消防预埋等项目必须经承包商水、电及消防施工负责人认可,并在相关栏内签字后再向监理申报。

(2)、在进行各种强度等级的砼施工前,承包商均应由监理认定的试验室出具砼试配配合比报监理处,监理对用于该项目所用材料进行如下控制:

a、砂、卵石骨料:在材料进场前,根据承包商所选择的供应商,监理、业主共同对供应商料场进行现场踏堪,选择供应商并取样送检,一经确定承包商不得任意变更。根据试配砼的骨料粒径、产地要求,监理在审查申请报验时要检查骨料是否与试配骨料粒径及规范质量相符,注意骨料进场质量情况,发现不符,责令退货。

b、水泥:工程上使用的每批水泥,进场时承包商必须向监理员申报“工程材料报审表”,通知监理进行质量验收,并见证取样送检,同时,出具该批水泥出厂合格证,监理必须了解水泥安定性是否合格,合格证上出厂日期是否与包装袋上相符,品种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c、外加剂进场前必须取样、送监理认可的试验单位进行性能测定,报告中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施工所需技术性能要求。施工单位进货后,向监理申报“工程材料报审表”,现场监理凭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进行验收,验收同意签字认可。

(3)、监理对参加砼施工的工长和班组的素质应边施工边考查,发现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特别是砼振捣操作人员要从严从高要求,不能随便安排和更换人员)必须提出撤换,称职的班组应相对固定。

(4)、对砼后台计量系统进行监督,骨料、外加剂必须按试配称量准确,搅拌机上必须带自动加水装置,且经常检查加水量,若加水装置失灵,必须及时修复。

(5)、砼施工前,振捣机械必须齐备(平板振动器和插入式振动器),对钢筋密集区应有针、片状插入振动器配合,对砼施工机械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解,是否满足连续施工或正常施工的要求。

(6)、当处于冬雨季施工时,覆盖物必须准备充分,对未准备充分不得开始浇灌;夜间施工照明设施不完善,护筋工、护模工、值班施工员等未安排妥当或材料准备不足不得开始浇灌。

(7)、开始浇灌前要检查承包商浇灌运输道的搭设布置是否合理,临时跳板不得压坏钢筋,并能保证安全施工。

(8)、开始浇灌前,钢筋应经隐蔽验收合格,模面、模内已浇水湿润,承台及地模内积水已排除干净。

2、事中控制:

(1)、督促承包商按规范留置砼试块。砼试块制作时必须经驻地监理员旁站制作,试块必须标明强度等级、制作日期和工程部位。承包商借一组砼试模给驻地监理,便于监理随时抽检砼试块强度等级。

(2)、经常检查砼后台计量,是否每车过磅防止流于形式,加水装置是否失灵,承包商应经常检查砼坍落度,监理旁站抽查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承包商浇筑砼前必须将模板浇水湿润,承台、地模内排干积水。

(4)、督促、检查、控制承包商浇灌墙、柱时的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必要时在中部要有开口,必须用插入振动器分层震捣。楼面砼施工顺序必须先梁后板,后退法施工,插入式振动器振梁,平板振动器捣板。

(5)、楼面砼厚度控制:承包商要有明显标记便于控制,便于监理跟班检查,督促排除表层浮浆。

(6)、督促检查墙、柱、板施工缝的留置必须符合规范。

(7)、墙体施工中窗台和大洞口下部部分,砼不易汇拢捣实,监理应督促在砼初凝前,应在留开口处及时补浇,捣实接平。

3、事后控制:

(1)、拆模后承包商应立即对砼结构表面进行外观质量自检,包括检测蜂窝麻面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裂缝情况、走模情况、外观几何尺寸等,填写自检报表,并通知监理进行核验,未经监理核查同意的部位不得进行修补。严重超规范或不符合设计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写出质量分析,处理报告,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后,会同质监站、监理、业主、设计院进行核定,同意后再行处理。

(2)、督促承包商对砼进行浇水养护(或采用其它养护方法),夏天和冬天要求承包商必须采用覆盖物,并检查养护人员是否固定和足够。

4、质量评定:

保证项目:砼强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无裂缝。

检验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1)、蜂窝(优良):梁、柱上一处不大于200㎝2,累计不大于400㎝2,露出石子深度不大于5㎜,但不大于保护层厚度。

(2)、孔洞(合格):梁、柱上一处不大于40㎝2,累计不大于80㎝2,(深度超过保护层厚,但不超过1/3截面),优良:无孔洞。

(3)、主筋露筋(合格)梁、柱上的露筋长度不大于10㎝,累计不大于20㎝(主筋没有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但梁端主筋锚固区不允许露筋)优良:无露筋。

(4)、施工缝处无缝隙或夹渣层(优良等级)。

实测项目:柱、墙、梁轴线偏差5㎜;标高每层±5㎜;全高±30㎜;截面尺寸±5㎜;墙柱垂直度;每层5㎜;全高H/100且不大于30㎜,表面平整度8,电梯井、井筒长、宽对中线误+25㎜,-0㎜;全高垂直度H/1000,且小于30㎜。有90%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五)、砌体工程

1、事前控制:

(1)、所有砌体材料的材质,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所有砌体材料和其它材料(砂浆)应取样,做试块进行检验,砂浆标号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施工规范。

(3)、各部位的砌体工程必须有原材料的试验报告、砂浆试配单、砂浆强度报告和施工记录。

2、事中控制:

(1)、控制砌体轴线、标高,做到组砌方法正确横平竖直,砂浆饱满。

(2)、抽查砌体的平整度及垂直度。

3、事后控制:

对完成砌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进入下一道工序。

4、质量评定(见施工验收规范)。

(六)、装饰工程

1、事前控制:

对所选用的各种石材、墙砖、板材等各种装饰材料除有出厂合格证外,实际到货后还需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内墙粉饰样板间,外墙装饰材料先试做样板,待设计、业主、监理认可后进行施工。

2、事中控制:

(1)、所有轻质隔墙、砖墙与柱、梁相接处的内外墙粉刷及不同的材料的交接处的粉刷应铺设钢丝网,孔眼9×75㎜,每边铺设宽度不小于250㎜。

(2)、外墙石材须采用干挂施工。

(3)、外墙面施工,在同一个平面上,面砖的横平竖列的行列中不允许有小于1/2的非整砖,底灰要求平整无空鼓,且符合面砖模数。

(4)、内墙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要求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线角平直、清晰美观无抹纹。

(5)、内墙“888”仿瓷涂料墙面要求清理干净,涂料表面平整光滑。

(6)、楼地面基层表面应凿粗糙,清理干净,冲筋贴灰饼保证平整,面层水泥砂浆拉毛。

3、事后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对空鼓、不平整、阴阳角不顺直的墙面、地面面砖进行返工修整。

4、质量评定(见施工验收规范)。

(七)、屋面工程

1、事前控制:对进场卷材,SBS冷胶等材料抽样送检,抽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2、事中控制:根据规范要求和施工图说明对屋面各道工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3、事后控制:对完工屋面进行淌水试验,外观检查等。

4、质量评定(见施工验收规范)。

(八)、电气安装工程

电气安装工程为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工程,本细则将工程划分为七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列出主要的工序,在每一工序(或其中某一部位)结束后,承包商应通知监理工程师,经检查(或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办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复手续,同时提交设备、材料及器具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提交施工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仪表)、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质量保证体系等。

二)施工阶段

1、防雷与接地

1)人工接地装置在覆土前应及时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时承包商应填好《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接至电器设备、器具和可拆卸的其它非带金属部件的接地(接零)的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连接。

3)接地(接零)线的敷设应平直、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跨建筑物变形缝有补偿装置,穿墙有保护管,镀锌防腐完整。标志齐全明显;焊接连接的焊缝平整、饱满,没明显气孔、咬肉等缺陷,螺栓连接紧密、牢固,有防松措施。

4)接地(接零)线焊接长度:扁钢与扁钢等于或大于两倍扁钢宽度,且至少有三个棱边焊接;圆钢与圆钢等于或大于六倍直径;圆钢与扁钢等于或大于六倍圆钢直径。

施工工序,焊接接地装置—接地网—保护接地装置—引下线一避雷网。

2、电缆线路

1)运输与保管

(1)、所使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试验报告。

(2)、电缆线路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施工条件。

(3)、电缆及附件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镀锌制品。

(4)、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禁止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滚动方向必须顺着缠紧方向,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储存。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盘上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否则盘下应加垫),橡胶护套电缆应有防日晒措施。电缆附件与绝缘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置于干燥的室内。

《房建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相关文档:

最全商场营销策划方案(完整具体执行流程细则)09-04

期满特岗教师考核细则09-21

烟叶进口管理细则10-02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评先选优评选细则10-18

效能考核细则10-18

机关党组织建设考评细则10-18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细则模板(3篇)10-18

市直部门机关效能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10-18

小学课本剧比赛评分表及评分细则10-19

沈阳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细则10-2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