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浅析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面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按照胡总书记的指示,建立起高素质和高水平的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内部、外部环境,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执纪监督部门,要正确地履行职责,用“四强四优”的目标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这一艰巨的任务,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人的素质在表现形式上分为一般素质和特殊素质,这是由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所决定的。一般素质,是指作为社会人,必须具备这个时代对人才素质的普遍性要求;特殊素质,是指作为一个专业人才,必须具备某种专业对人才素质的特殊要求。而一般素质和特殊素质,在一个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身上,应同时具备。由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的职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这是构成从事纪检监察这一职业的综合素质的核心要 求。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指政治信念,包含:政治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政治品格,包含:政治责任感和纪律性等;政治能力,包含:政治鉴别力、政治敏感性、分析解决政治问题的能力等三个部分。纪检监察工作是党性、原则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坚持党性原则特别重要。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地从党的原则和政策出发,搞歪门邪道或庸俗的资产阶级政客那一套,必然有损于党的形象,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不仅做不好纪检监察工作,反而直接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效果。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的履行职责,就必须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自觉地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应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要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最重要的是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具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不同的立场,观察问题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其职业性质决定了其政治立场,即站在党的立场,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立场,站在人民的立场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纪检监察干部所从事的一切纪检监察工作,无不从这一立场出发。
(2)应具有坚定的原则性:原则性就是言行办事要遵循法则或标准,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实事求是精神。纪律是行为的准则,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就是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同一切违反纪律的现象作斗争。坚定的原则性是维护纪律的前提条件,是第一位的。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到说话有依据,不凭想当然办事,不被假象所迷惑,不受各种思潮的干扰,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
2.业务素质:纪检监察作为执纪部门,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有其自身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同时又和其它学科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为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丰富,扎实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这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客观要求。从实践角度而言,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具有熟练的业务理论知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侦查学、心理学、专业文书制作的知识,具备准确处理违纪人员、违纪案件的水平。因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涉及面广泛的工作。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方法等基本知识,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具有精通的专业才能:专业才能不是与专业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更为专业的一种应用能力。它包括以下两方面:首先是具备岗位专业技能,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指纪检监察干部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专业技能,如:谈话、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宣传等,这是胜任本职工作的首要条件。其次是具备较强的认知能力,能够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及时作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到里的加工处理过程,抓住事物的实质、要害,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它体现的是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综合分析能力的高低,这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成效的影响(包括:质量、效率、成效)至关重要。其三是具备快速应变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环境具有多变和复杂的特点,各种突发事件随时都会发生,有些案件在基本把握的情况下还会突发变故。因此,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一种快速应变能力,在各种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人民的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害。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有三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完成这三项主要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着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在协调过程中,一是准确定位、明确目标,要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二是抓好任务的部署和分解,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其按照各自分工主动开展工作;三是掌握方法,知道抓什么,当前反腐败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和艰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靠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包打天下、也包打不了天下,如何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反腐败资源,推动反腐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必须注意方法,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做好组织协调预案是基础;二是争取领导,协调各方是关键;三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是长效之计。同时应把握几条原则,要顾全大局,并有一定的灵活性;要讲究程序,按程序办事,按程序组织协调,事事求顺畅。否则,就会人为地增加组织协调的难度,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使组织协调者陷入两难境地。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其他干部要求不同的地方,就是在道德上应具有特殊的职业素质。
(1)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风亮节精神。将个人利益、荣辱、升迁等置之度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计报酬,甘于奉献。努力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恪尽职守,坚持原则,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教育、挽救、监督、处理的职责,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地接受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约束,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这样才能挺直腰杆去纠正、处理别人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的利益和威信,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要站的稳、行的正,把握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和色情关,始终保持道德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经得住清苦,顶得住歪理,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模范形象。
(3)具有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正气凛然,敢于碰硬,刚正不阿,不被人情所扰,不畏权势所压,做到违者必究,执纪必严;要尊重事实,以理服人。重调查,重证据,重程序,不偏听偏信,不带任何个人、领导和组织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公正严明办铁案;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不论职位高低,不论熟人与生人,不论说情与否一个样,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做到公道正直不徇私。
4.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指人在感知、想象、思维、观念、情感、意志、兴趣等多方面心理品质上的修养,它是一个内容非常广泛的概念,涉及人的性格、兴趣、动机、意志、情感等多方面的内容。科学研究表明,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工作效率方面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以下心理素质和能力。
(1)具有坚定的信念: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所处的工作环境、条件、对象都是非常复杂的。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超常人的心理素质,才能不断地适应尖锐复杂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展开与违法、违纪和犯罪分子的斗争,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同时,具有大无畏的心理素质,坚定信念,不信邪,不怕困难,坚信正义一定能战胜邪恶。
(2)具有坚强的性格:纪检监察工作的高风险、高压力,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坚强的性格。一方面,应有忘我的敬业和牺牲精神,强烈的进取意识和顽强的毅力,以及高强度的忍耐性等性格品质;另一方面,还应具有直面失误的心理承受力。由此所形成的纪检监察干部性格方能真正承担今天更为复杂的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顽强的承受力:纪检监察干部是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工作,工作中随时随地可能受到上级领导,同级领导、社会、亲朋好友的压力,也随时可能受到来自腐败分子的威胁利诱。因此,心理承受能力就显的非常重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排除干扰,迎难而进,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敢于克服困难的勇气,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
(4)具有健康的心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淡泊名利,视党和人民的事业重如泰山,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适时调整自己的心理,找准自己的位置,积极愉快地开展工作,时刻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三.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提高综合素质: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不仅面临着执纪环境更为复杂,而且肩负的工作任务也更为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与时俱进,在学习、实践、总结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应对新形势下的复杂局面,要提高综合素质,就必须做好三个方面:
1.学习:学习是人类(个体、团体或组织)在认识与实践过程中获取经验和知识,掌握客观规律,使身心获得发展的社会活动,学习的本质是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超越。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因为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掌握基本原理及精神实质上下功夫。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指导工作。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问题,研究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其次要学习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地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因此,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2.实践: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第一次对实践作出了科学的说明,实践就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它是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和科学技术得以应用和转化为现实效果的唯一途径和过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不断丰富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同时,要勤于实践,在实践中进行锻炼,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实践再丰富理论知识,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本领和真知的源泉。因此,只有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创造、才能得到充实、提高,才能不断地增强自己的综合素质。
3.总结:总结是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分析、评判,从理论认识的高度概括经验、教训,明确方向,指导今后的工作。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人类总得不断的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这段话精辟地阐述了总结的作用和意义。因此总结是非常重要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论是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还是向周围的同行学习,都有一个总结的过程。通过总结得出的往往是学习的精华部分,是从失败的经验和教训中汲取精髓。同时,总结的过程,既是对自身工作实践的回顾过程,又是思想认识提高过程。通过总结,把自己零散的、浅肤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的、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汲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既可以作为先进的经验推广,又可以为其它单位所汲取、借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学习、实践和总结的最终目的都是在积累知识、汲收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积累经验,提高效率,使自己的综合素质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学习、实践、总结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学习是实践的基础和前提,实践则是在学习指导下的行动;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我们存在的不足,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至于总结,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对学习与实践的提高和升华。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三者并重,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在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要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有效地履行职则,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修养和素质。
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有科学的途径和方法。实施素质建设工程,就要围绕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围绕提高领导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提高岗位实践能力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围绕提高干部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干部人事工作创新。这对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打造一支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推进素质建设工程,必须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首要任务。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离开了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建设学习型机关,是素质建设工程的应有之义。创建学习型机关,要通过学习激励机制,提高全体干部持续地学习、运用、创新知识的能力,为机关履行各项职能和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地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通过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持久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推进素质建设工程,必须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始终。实施素质建设工程,其本质是做“人”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促进干部成长发展这个核心来展开。第一,必须尊重人的发展需求。领导班子要多层次、多角度把握干部的发展需求,既考虑干部当前的现实需求,又研究干部成长的未来需求;既尊重干部的共性需求,也关注干部的个性需求,做到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积极为干部成长进步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制定培训教育方案、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时,要把有利于干部的成长摆到重要位置,尊重干部的发展需求、激活干部的成长动力、创造干部的锻炼平台、提供干部的实践条件。第二,必须遵循人的发展规律。人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提高干部履职能力,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干部作风、素质和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的深层次问题,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一个大的提升。第三,必须依靠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实施素质建设工程,纪检监察干部是主体。必须从营造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抓起,大力营造有利于干部成长进步的环境,最大程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推进素质建设工程,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改革创新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实施素质建设工程,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同样需要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来加以推进。强化创新意识,要勇于打破路径依赖,破解体制束缚,把知识优势转化为智力优势,把创新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要善于把上级精神具体化,对上级机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部署,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加以细化、量化、具体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善于把外地经验本土化,对外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善于借鉴,为我所用,在消化的基础上开辟新领域,在融合的基础上创造新经验。善于把本地工作特色化,注意研究规律、总结规律,鼓励创新、支持探索。善于把特色工作制度化,对工作中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
推进素质建设工程,必须把实际成效作为检验标准。素质建设工程的质量,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其标准就是看实际成果如何。对此,要避免包罗万象的内容设置。素质建设工程面向的主体是纪检监察干部,核心是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因此,内容设置要紧紧围绕提高干部履职能力这个核心来制定,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想干事、愿干事的氛围。要充分认识素质建设工程系统性和长期性特点,克服急于求成的认识,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思想,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把各项任务实化、细化、目标化、责任化,并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要把素质建设工程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促用、学用结合,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不断凸显其实用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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