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建议书范文(共6篇)

时间:24-11-09 网友

篇一: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

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

**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自组建以来,在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增强协调配合,注重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办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受理行政投诉件4件;初核信访件的9件;立案查处案件5件(其中大案要案2件),结案5件;处理党员干部的5人。现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履行查办案件职能,确保查办案件质量,谈几点思考、体会和建议。

一、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综合素质有所欠缺。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交流过来的,以前少有或基本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导致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二是"传帮带"活动开展较少,使纪工委、监察分局新进人员转变角色较慢。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缺少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而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性、业务性和原则性又很强,造成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时主动性不够,缺乏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2.工作机制需要完善。一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多个内设科室,因职能、任务、联系单位性质及分工等原因,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难免有时会出现重叠、交叉、脱节、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导致工作难以沟通和协调,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二是虽然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却高于机关内设科室,各科室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指导或跟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是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管理和运作经验,而原有的管理模式或传统固有的管理机制,又限制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挂点联系各单位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的发挥。

3.办案阻力有待克服。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大都是本地人,在现行体制中无法实现异地任职和异地办案,且身处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无法避免的人情环境中,难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遭受外界的各种白眼和不理解,承受种种外界压力,导致家人、朋友因为自己的职业性质得罪人而遭到种种排挤和打压。在这种压力下,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党性觉悟不高,一遇到办案压力

就会出现种种畏难情绪,办案时抱守"多栽花、少栽刺"中庸之道,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导致办案效率低。

4.线索分析不够全面。一是不善于发现和挖掘办案线索。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及清理,都是发现违纪违规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因缺乏办案经验,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案件破解的方略、技巧与敏锐性,或就事论事、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挖掘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案源流失。二是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方面,由于线索来源单一和匮乏,加之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部门彼此间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渠道。

二、有效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的建议

1.争取各级支持,推进办案环境优化。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查办案件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基础。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不搞"禁区、特例"。二是争取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当成查办案件新的主力军,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做到"三倾斜"(领导重视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精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内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从线索发现或提供到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整个过程高效运转。三是争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相关科室沟通,互通有无,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已结案件跟踪制度、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审制度、整合办案信息、人力资源、措施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

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案人员素质。一是开展跟班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安排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到省、市、区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业务,掌握案件办理流程,熟悉从案件线索收集到案件审理、处理处分执行的各个程序,增强规范

办案的意识。二是开展"传帮带"实践培训。在查办案件时,采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骨干"传帮带"作用,实现"办案一线"实践培训。三是开展

专门的办案工作培训。制定培训方案,编制专业培训教材,聘请高校老师或刑侦、预审专家讲授办案方法、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与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的联系与沟通,争取业务培训指标,有针对性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有条件的,也可选派干部参加党校、大专院校的脱产学习,系统学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资本市场等现代科学知识和办案业务知识。

3.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案力量增强。为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有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建立一支查办案件的生力军,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必不可少。一是建立查办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办案具体任务,落实办案责任,增强办案的使命感和主动性。二是建立查办案件联动机制。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机关若干个科室捆绑重组,合理整合成几个查办案件的大组,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查办案件力量。三是建立案件查处机制。严格办案制度,完善办案规章,规范办案流程,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四是建立查办案件激励机制。对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或予以记功,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可以开展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对办案质量差的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充分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

4.把握重点环节,致力办案程序规范。从办案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把握案件线索处理环节。明确案件线索收集范围和处理程序,规定案件线索在限期内办理信访登记手续,经领导交办后方可进行信访初查。二是把握初步核实环节,是成案的基础,对初核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认真仔细分析解剖,注意从的蛛丝马迹中发现案件线索,寻找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三是把握立案调查环节,是成案的关键。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调查的工作要求和调查权限,准备充分的立案前预审材料。四是把握案件移送审理环节。明确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程序和案件装卷规范,加强对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资料来源:/data/xdth/

篇二:浅析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日趋突显,特别是培养一支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事关重要。目前,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日趋完善、要求越来越严格,并且反腐领域又不断出现新的课题,遇到新挑战。作为纪检干部身处反腐倡廉建设第一线,在腐败与反腐败的激烈斗争中备受关注、承载期待。因此,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预防意识、监督意识、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目前乡镇纪检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乡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只是一种形式,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因此对乡镇纪检工作不够重视、不够关心、支持不力,甚至有干预的现象。二是有的乡镇干部包括基层干部认为开展乡镇纪律检查是束缚他们的手脚,就是整人,存在应付和抵触情绪。三是农民群众参与意识淡漠,认为在乡镇纪检组织

只是为领导服务的,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做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看而已。

2、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硬件设施不到位。四川省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2]3号)文件中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组织的设置"九有一落实"的规定。但大部分乡镇都能按要求落实,极少数乡镇不重视规定,办公场所,硬件设施等,仍然和其他办公室共用,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基本的交通费都很模糊。

3、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制度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规章制度仅仅是停留在嘴上、墙上、纸上,如同虚设。

4、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设置有待改进。乡镇纪委书记管理工作多,负担过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名专职纪委副书记,甚至部分乡镇还只是一名在乡镇上不享受中层待遇的党政工作人员,三到四名纪委委员都是各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上的事还得纪委书记来领导和安排,所以也就达不到减轻纪委书记工作负担的效果。事实上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都是一个人在做,只不过有些地方是纪委副书记在做,纪委委员只是挂个名而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职不在岗。待遇一样、职责一样,难免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打击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消极地认可或变相鼓励"懒政",给干部的规范管理带来障碍。如果查办案件,还会产生更大的矛盾,将履行职责、认真工作的纪检

干部推到矛盾的对立面。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例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对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要求也比较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遇到新的课题,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国家主席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也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同时也是落实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对于增强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动力不足、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敬业精神、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该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配齐配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乡镇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尽量不兼管其他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要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不准、情况不明、业务不熟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并将培训范围从以往仅培训乡镇纪委副书记,拓宽至乡镇纪委委员,确保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尽快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同时,积极调选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区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通过参与办案值班、对象看管、谈话旁听,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技能,使其从查案办案的"门外汉",尽快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2、创造顺畅优越的乡镇纪检监察办案环境。一是乡镇纪检工作压力大,纪委书记除了要从事纪检工作之外,大部分时间都被安排在重点工作、驻村工作和分管工作当中。有的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甚至身兼三、四职。纪检监察干部全年大部分时间忙于此类事务,本职纪检监察工作倒成了"副业"。所以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要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落实在健全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上来,落实在解决经费、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上,落实在为纪检监察干部撑腰壮胆、解除后顾之忧上,切实担负起对纪检工作的领导之职。二是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把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并单独列支,确保工作经费充足到位。首先要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津贴发放到位,调动纪检干部的工

作积极性;三是要加大乡镇纪委硬件建设,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组织的设置"九有一落实"的规定,使各乡镇纪委全面实现了电子化办公和办案,切实优化乡镇纪委的工作环境,确保乡镇纪委各项工作运转顺畅高效。

3、提高纪检干部素质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对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施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其主要内容是围绕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围绕提高领导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提高岗位实践能力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围绕提高干部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干部人事工作创新。这对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打造一支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篇三:用好监察建议书是实现"再监督"的好办法

用好监察建议书是实现"再监督"的好办法 来源: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3-09-10 15:55 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针对监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向监察对象下达相应的改正措施、处理意见等建议的行政法律文书。它既体现了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法定职权,也是强化监察机关"再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一些地方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特点,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在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一是针对工作作风方面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针对监察对象存在的一些工作作风问题,积极运用监察建议书,推进问题整改和作风转变。比如,2011年,湖南省襄阳市监察局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弊端积习实施动态监督,针对群众举报反映市卫生监督局部分执法人员接受酒店吃请,存在执法不公、态度恶劣等违规问题,经调查属实后,对市卫生局下达监察建议书,建议免去涉案人员的行政职务,并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整风肃纪活动。

2012年,江苏省无锡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检查组对鹅湖镇行政服务中心、条线单位驻镇站(所)工作窗口等进行了检

查,发现存在没有办事指南、窗口服务资料不完整、服务承诺制未得到落实等问题。无锡市锡山区监察局及时向该镇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镇政府根据建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有力促进了机关干部效能意识的提高。

二是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在发现案发单位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制度存在漏洞、管理存在不足等问题时,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或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从而有效发挥以案促防的作用。比如,2011年,湖北省监察厅在调查处理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北省盐务管理局原局长周某有关违纪违法问题时,针对该单位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监察建议,取得了以案促教、以案促纠、以案促建的良好效果。

2011年,湖南省宁乡县监察局在查办农机补贴系列案的过程中,在对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同时,针对农机

补贴发放制度存在的漏洞,及时向县农机局发出监察建议,要求从管理上、制度上加强整改,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县农机局落实监察建议情况的跟踪督查指导,确保了该县农机补贴发放工作全面规范。

2011年,湖南省长沙县监察局在查办某镇镇长违纪违法案件后,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应急工程在招标、规划、评审方面存在的漏洞、疑点,分析原因,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该镇落实监察建议,健全应急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预防类似腐败行为的再度发生。

三是针对不履行监管职责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加强对行政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针对其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和拒不履行监管职责等行为,提出监察建议,切实推动相关部门解决效率低下、办事推诿,奢侈浪费、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有力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比如,2010年,湖北省监察厅针对恩施州巴东县清江水布垭库区发生滚装船侧翻事故,制发《关于恩施州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及整改的监察建议》,提出"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水布垭库区综合整治的力度"等多条监察建议,强化对非法建造、非法营运、非法停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2011年,安徽省长丰县监察局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个别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作风不实,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违规违纪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县监察局立即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要制定长丰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责任追究"的监察建议。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建议,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实施了《长丰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被市交通运输局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全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执法单位参照执行。 2011年,江苏省新闻广播台报道了超限货车在无锡境内只要给带路人缴纳保护费就可以不被路政查到的新闻,无锡市监察局调查后,向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新区分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管理,科学安排夜间治超工作,加强执法车辆的管理使用和制定随车押车员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有力促进了无锡市营造良好的路政环境。

四是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监察机关坚持以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针对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行为。比如,2011年,湖南省襄阳市监察局针对媒体和群众广泛关注的汉江禁渔期间,渔政人员不作为、不监管,致使非法捕鱼愈演愈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向市水利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对分管渔政的领导和渔政执法队长

等人分别给予问责和纪律处分,责成水利局立即整改,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有效杜绝了非法捕鱼现象,消除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些地方的实践表明,用好监察建议书对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查办案件、执法和效能监督、纠正不正之风等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有利于夯实监察业务、拓展监督渠道,是强化"再监督"的好办法。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既不能越位、错位,也不能缺位、不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把监督职能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上来,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意发挥监察建议书的作用,实施好对监督的监督,不断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孙志勇)

篇四:规范使用监察文书的几点建议

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以监察文书的形式依法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是依法履行《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赋予职权的重要手段。规范使用监察文书,是落实中央纪委"三转"精神的具体举措,不仅能促进依法监察、增强监督实效,而且能有效避免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监察文书的使用与管理现状

《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了监察建议、监察决定等监察文书的适用情形、启用程序、法律救济等使用与管理的内容。为规范文书格式,监察部于1999年印发《关于实行监察文书格式标准文本的通知》,中央纪委监察部2000年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各级监察机关遵照执行,但也存在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监察决定书方面,有的地区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人员等非监察对象作出行政处分的决定;有的监察决定书缺少被处分人基本情况、作出处分决定的主体和批准时间、告知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等主体要素;有的引用条规的条、款、项表述不全或错误,多种错误事实未分别表述适用法条及其量纪情况等;有的未按法定用词表述,如将"申请复审"写成"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提出复核"、"申诉复审"等;有的未严格执行法定时限,如处分期到了未办理解除手续、超时限办理申诉案件等。

监察建议书方面,有的当用不用,以"函"或"通知"的形式发文;有的不当使用,建议内容不符合《行政监察法》规定的10种情形;有的法律依据不具体、缺项,或者用"有关规定"替代法条;有的擅自缩短异议提出时间,侵犯了被建议对象的权益;有的监察建议书发出后监督落实不够到位,建议落实情况存在到期未反馈、延期反馈等现象。

而在文书格式方面,也存在着未遵循统一格式文本的问题:有的用机关文件版头替代监察决定书、监察建议书的格式版头,文号编写及摆放位置不统一;有的监察文书无标题,或以"监察建议书"做标题;有的未按规定在版记部分分列主送、抄送,参照机关公文格式将主送对象写在文头;有的排版格式错误,字体字号、页面设置随意编排等。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缺位。有的认为监察文书用多了,难免出现疏忽、错漏,容易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产生能不用尽量不用的想法,缺乏依法监察和敢于担当的意识。

业务培训不够。基层许多岗位只有1-2人,人员岗位调整后难以传帮带,定期培训的机制又未建立,接任者只能依葫芦画瓢或按个人的理解去操作。

规范调整滞后。现行的监察文书格式规范与陆续颁布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未衔接,有的环节规定不一致,监察机关在公文审核把关时无所适从,造成各地监察文书的文本格式不统一。

派驻指导缺失。派驻机构在监察文书的使用方面享有与派出它的监察机关相同的权限,监察机关承担着指导派驻机构监察业务的责任。由于派驻机构人员较少,尤其是市、县(区)派驻监察室大部分只有1人,监察文书制发过程缺少指导、把关环节,容易出现不当使用的情形。

提升监察文书法治水平

抓规范。一是规范格式文本。统一修订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的文本格式,避免出现监察文书格式与现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不一致的情形,如取消主题词,统一用纸规格、字体字号、页面设置、落款及时间格式等。二是规范派驻机构监察文书的使用。对派驻机构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实施分类规范与指导,尤其是市、县两级派驻监察室,在文书制作、把关、审批方面做到审办分离,规范运作,以减少差错,维护监察文书的权威。三是规范监察决定书的适用种类。明确规定统一使用监察决定书格式的种类,将解除行政处分决定、申诉复查决定、复核决定、追缴违纪款物决定等纳入其中。

抓培训。做到全面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培训对象不仅仅是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还要兼顾各级派驻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新上岗的工作人员。

抓应用。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制作并推广监察文书应用模板,通过固化监察决定书和监察建议书等监察文书的文本格式,让新调整到岗的同志也能在模板的帮助下,制发符合格式规范的监察文书。

抓整改。结合案卷评查、日常督查,指导各级监察机关发现监察文书使用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能改则改,不宜改的着眼于规范长远。

篇五:全国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测试试题[1]

全国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测试

(测试时间:120分钟)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年龄: 成绩:

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和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两种。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

是案件 的一种。

13、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特别是

14、党内监督要与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和。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1、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 )、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 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 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a. 核对账簿记录的事项及金额与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b.核对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是否相符

c.核对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价金额与合计数是否相符

d.核对各类总账账户的借、贷金额是否平衡

4、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党委 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

c.同级党委或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

d.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或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人

5、凡经过立案的案件,如果撤销,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并报( )核准。

a.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b.本级党委 c.本级人民政府 d.批准立案的机关

6、案件检查调查的任务是( )。

a.对举报的材料进行核查证实 b.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

c.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 d.查清被反映人的情况

7、承办案件调查任务的纪检监察室对全部案件材料审查后,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提出( )的意见。

a.处理 b.定性 c. 结案 d. 移送审理

8、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坚持审理部门( )案件制度。

a.民主讨论 b.集体研究 c.集体审议 d.群众参与

9、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该党员处分的批复或通知后,应在( )内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四个月

10、复审政纪申诉案件,主要采用三种方式:( )、直接调查和与原办案部门共同调查核实。

a.材料审查 b.派人调查 c.委托调查 d.书面审查

11、使用证据时,切忌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去看待证据,要将全案的证据看成是一个( )体系。

a.证据 b.依据 c.物证 d.证明

12、纪律检查建议书,应当是在检查之后,根据检查的结果,提出纪律检查( ),制作纪律检查建议书。

a.意见 b.结果 c.建议 d.问题

13、案件审理工作业务指导采用 ( )指导的原则。

a.集中 b.分散 c.分级 d.分片

14、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要请案件检查部门补充调查,甚至可以将案件( )。

a.留存 b.退回 c. 改正 d.撤销

15、贪污行为的违纪主体是( )。

a.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企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b.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c.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16、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b.留党察看

c.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7、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中失职、渎职,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c.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d.开除党籍

18、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 )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a.委托行政机关 b.自己

c. 自己或委托行政机关 d. 自己和委托行政机关

19、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a.二 b.五 c.十 d.十五

20、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 )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直接涉及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b.有限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事项

c.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

d.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事项

三、判断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维护与被维护的关系。 ( )

2、按行政违纪案件的分级管辖,行政公署及其专员、副专员的违纪行为由监察部进行受理和查处。 ( )

3、案件检查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 )

4、申辩是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案件检查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 ( )

5、匿名检举、揭发材料,可作为查证线索,也可直接作为证人证言。( )

6、案件检查受理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核实。 ( )

7、几个、几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调查的案件,涉案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分别立案。 ( )

8、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要贯彻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 ( )

9、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经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主管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 )

10、分清责任,就是要分清在违纪案件中违纪人员应负的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但对于同一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不应该有区别。 ( )

11、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做的决定。如果要改变的下级纪委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委批准,上级纪委也不需要与下级党委协商。 ( )

12、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反映,在反映期间,可以暂缓执行。 ( )

13、案件审理部门受理申诉案件的范围,不应该包括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上级纪委予以复议或复查的案件。 ( )

14、在审理工作中,应十分注意在证言之间发生矛盾时,不能用双方对质的方法来鉴别证言。( )

15、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给予较轻的处分。 ( )

16、侮辱、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查他人住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 )

17、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 )

18、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

19、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但要提前公布收费标准。 ( )

20、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

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 ( )

四、简答题(共4题,每题5分)

1、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独特特点是什么?

2、纪检监察案件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种监督制度有哪些?

4、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五、实务题(共2题,每题10分)

1、李某为x省a市(地级)市委副书记,群众举报李某在任x省b市(地级)市委常委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 ①a市纪委 检查室对该举报进行了受理,后经 ②该室负责人 审批,同意进行初步核实。 ③该室经过分析,认为过早通报情况不利,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暂不进行通报。经初步核

实,李某在任b市市委常委期间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该室报经 ④上级纪委常委会 批准后,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 ⑤通知给李某 、 ⑥通报给b市市委组织部。

请问:划横线的内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2、挪用公款后又谎称被盗应如何定性

党员张某系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科室的小金库。1995年3月,张利用职务之便,陆续将小金库内的2400元现金挪用、花光。10月上旬,张某办公室被盗,室内物品被翻乱,但张的办公桌未被撬,财物未少。张上班发现这一情况后,想起自己平时花去的钱款无法偿还,便扭掉办公桌抽屉锁,伪造了被盗现场,谎报2400元被盗。三天后,盗窃分子被抓获,交待了盗窃经过,张某伪造现场、谎报案情的假象被揭露,挪用公款后花光的事实被查清。

讨论此案时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挪用公款错误;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贪污未遂;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定贪污错误。

请问:张某的行为到底应定何种错误?请说明理由。

试题正确答案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简明教程》部分

一、填空题(20分,每题1分)

1、保护没有违纪的人不受追究(《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18页)

2、实事求是(《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35页)

3、供述动机 供述障碍(《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49页)

4、暂停其公务活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92页)

5、主动及时(《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122页)

6、党纪案件 政纪案件(《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137页)

7、案件调查任务(《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2页)

8、保障作用(《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32页)

9、证据确凿 手续完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35页)

10、监察建议权(《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68页)

11、分级办理 全面审查(《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99页)

12、审理报告(《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150页)

13、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条)

14、党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五条)

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四十一条)

16、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

17、表决权 选举权 被选举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1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第二条)

19、书面凭证(《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20、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41条)

二、选择题(20分,每题1分)

1、d 2、c 3、d 4、d 5、d 6、c 7、d

8、c 9、a 10、d 11、d 12、c 13、c

14、b 15、c 16、d 17、b 18、a 19、b

20、c

三、判断题(20分,每题1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四、简答题(20分,每题5分)

1、①案件检查主体的双重性(1分) ②案件检查对象的交叉性(1分) ③案件检查手段的独特性(1分)④案件检查依据的多元性(1分) ⑤案件检查任务的艰巨性(1分)

(参考《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简明教程》第27页)

2、①对错误事实的审核 ②对证据的审核 ③对错误性质的实核 ④对处理意见的审核 ⑤对办案手续的审核 ⑥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审核 (每少答一点扣1分)

(参考《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简明教程》第82页)

3、①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0.5分) ②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0.5分) ③述职述廉(0.5分) ④民主生自学成才会(0.5分) ⑤信访处理(0.5分) ⑥巡视(0.5分) ⑦谈话和诫勉(0.5分) ⑧舆论监督(0.5分) ⑨询问和质询(0.5分) ⑩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0.5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章)

4、①合法行政 ②合理行政 ③程序正当 ④高效便民 ⑤诚实守信 ⑥权责统一 (每秒答一点扣1分)

(参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五、务实题(共2题,每题10分)

1、①不正确。应为x省纪委。(2分)

②不正确。应为分管领导。(2分)

③正确。(1分)

④不正确。应为本级纪委常委会。(2分)

⑤正确。(1分)

⑥不正确。应为x省省委组织部。(2分)

2、张某的错误应定贪污错误。(4分)

理由: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私用现金2400元,在账面上仍存在着这笔公款,尚属挪用必质,但后来张某借办公室被盗,伪造现场,谎报2400元被盗,这说明张某的主观故意就不仅是侵犯公款的使用权、收益权,而是公款的所有权。实际上张某已完成了贪污的全过程。(6分)

篇六: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5年7月)

抓好纪检监察培训工作,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必然要求,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

一、存在的问题

在纪检监察课程培训安排上,比较注重案件查办,接访处访、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业务学习,对金融财会、信息技术等等涉及较少。

二、对策及建议

1.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由财政单列经费,保障培训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组织、宣传、党校、人力资源等等部门以及其他专业机构相互协调,通过内容互补,联合办学等方式,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融入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个环节,形成覆盖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网络。培训方法的运用上,要借鉴别人的先进方式方法,采取启发教育、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对策研究、双向交流、菜单式选课等方式,以及远程教育网络和网上教学等现代手

段,创造条件增强学员与教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2.以在线学习、在线授课、在线答疑、在线交流等方式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能力;以在线练习、在线考试的方式测试纪检监察干部掌握业务知识的能力;以督查检查的方式来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质量,充分利用好纪检监察网络资源,实现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能力的目标。按照不同职级纪检监察干部任职水准,强制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任职内必须达到,对不能达到的,实行待岗、下岗或降级使用,后备纪检监察干部不获得任职资格不准任职,以此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在学习动力。

3.学习对于纪检干部来说是一种需要、是一种整治责任、是一种精神境界和事业追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始终把学习作为终生需要、终身任务,牢固树立学习就是立身之本的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带着问题学习,达到解疑释惑的目的。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在课程安排上实行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制定自学计划,自学相关业务书籍,鼓励和支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脱产学习、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积极参加各类学历学位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优化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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