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应急预案

时间:22-10-26 网友

环卫应急预案

篇一:玉林市环卫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玉林市环卫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在玉林城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最快速度恢复城区道路环境卫生和环卫基础设施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梁 森

副组长:晏瑞新 李雄成 冯祖红 吴 兵陈 军

梁成福 辛寿华

成 员:唐 军 林雄德 陈进清 李进华 张勇强

李 宁 谭福珍

领导小组成员未在玉林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应急事件的全面工作,对做好应急工作进行部署、贯彻、落实、监督。

2、副组长负责部署、检查、督促在应急期间分管部门应急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唐 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在应急期间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部门的联络,

及时传达组长的指示。

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主要职责

1、秘书科:负责保持与市政府、市建设局或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收集险情和灾情,并报告领导小组;保证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市政府、市建设局或有关部门的会议;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安排;负责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一报送工作。

2、生产科:负责检查全处险情、灾情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负责玉林城区范围内环卫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在应急期间组织应急清扫小分队,确保应急期间清扫工作顺畅运行。

3、城东管理所、城南管理所、城西管理所: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管理所辖区范围内险情、灾情(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落实参加应急清扫小分队的队员。

4、车队: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车队险情、灾情(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在应急期间组织应急清运小分队,落实所需车辆,确保应急期间清运工作顺畅运行。

5、处理厂、永宁场: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厂、

场内险情、灾情(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负责组织开展厂、场内环卫基础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财务科: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在突发事件中环卫处遭受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环卫处防灾、救灾资金的应急拨款工作。

7、设备科: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提供应急装备保障。要制定紧急情况下抢险设备、物资配备、储备和调配方案,并报领导小组。方案可结合玉林市环卫处日常工作、事故防范和抗洪等防灾需要统筹考虑。

8、稽查科: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在应急期间组成应急小分队,支援其他部门。

9、收费大队: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在应急期间组成应急小分队,支援其他部门。

四、沟通与协作

处领导小组在应急期间要加强与市政府、市建设局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撤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玉林市环卫处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

篇二: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荣昌县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3

1.1编制目的……………………………………………………………………3

1.2编制依据……………………………………………………………………3

1.3工作原则……………………………………………………………………3

1.4适用范围……………………………………………………………………3

2、组织体系……………………………………………………………………3

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3

2.2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4

2.3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灾难救援组织体系图…………………………………5

3、预警与监测…………………………………………………………………6

3.1预警分类……………………………………………………………………6

3.2 市政环卫设施检查监测…………………………………………………7

3.3 事故报告…………………………………………………………………8

4、应急响应…………………………………………………………………9

4.1 分级响应…………………………………………………………………9

4.2 基本处置程序……………………………………………………………9

4.3应急结束…………………………………………………………………11

4.4闻发布……………………………………………………………………11

5、后期处置…………………………………………………………………11

5.1 善后处置 ………………………………………………………………11

5.2社会救助…………………………………………………………………12

5.3保险理赔 …………………………………………………………………12

5.4调查和总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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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障措施…………………………………………………………………13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13

6.2 救援力量保障……………………………………………………………13

6.3 救援装备及物资保障……………………………………………………13

6.4 救援资金保障……………………………………………………………13

6.5责任追究…………………………………………………………………13

7、宣传、培训和演习………………………………………………………14

7.1 安全宣传…………………………………………………………………14

7.2 预案培训…………………………………………………………………14

7.3 演习………………………………………………………………………14

7.4 预案更新…………………………………………………………………14

8、附则………………………………………………………………………14

8.1 预案制订与解释…………………………………………………………14

8.2 城市市政环卫设施定义…………………………………………………14

8.3 预案公布实施……………………………………………………………15

9、附录…………………………………………………………………………15

9.1县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电话………………………………………15

9.2市政行政主管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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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完善处置市政环卫安全事故,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市政环卫设施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重视生命;加强管理,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灾难和险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2、组织体系

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荣昌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委)为县市政环卫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

县政府应急委下设荣昌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市政环卫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设立荣昌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市政环卫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成立荣昌县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武装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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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组、善后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1)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制订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有关情况,督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先期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

(2)县安监局:负责提出应急救援工作建议,落实县领导的指示、批示;负责检查应急预案启动执行情况,组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信息收集、上报;督促、协调乡镇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4)县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围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控制环境污染应急措施,消除事故现场危险有毒有害物质。

(5)县公安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提供必要应急资源和技术支持,负责指挥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组织人员疏散。负责现场灭火、排爆和清理工作,参与事故现场抢险救援。

(6)县卫生局:负责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医疗救治。负责调配现场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期间的天气气候信息。

(8)县监察局:依法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查处失职、渎职行为。牵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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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县总工会:负责指挥、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和稳定工作,支持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为受事故影响的人员提供相关权益咨询保护。

(10)县财政局: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经费保障工作。

(11)县武装部:负责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3 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灾难救援组织体系图。

荣昌县市政环卫安全事故灾难救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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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北安集团四分公司 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预案

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北京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市建委、市政管委、市卫生局《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要求,为保证企业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确实保证职工和民工的身体健康,做哈奥各项卫生防病的各项工作。

2、 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卫生防病工作的相关文件,对卫生防病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3、 个专业工程部、个项目经理部要成立相关机构,明确责任,责任落实的人。

4、 做好职工和民工食宿卫生管理。食堂严格执行“食堂卫生许可证”、饮管人员执行健康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三证”必须齐全方可开饮。

5、 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防病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疫情和事故时,及时准确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检疫、处理等工作。职工、民工患传染病期间不得上岗。认真做好外地名工进场前的健康检查“健康证件“工作。

6、 认真做好职工、民工卫生防病知识的教育。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学习国家有关卫生防病的管理法规,直销施工现场卫生防病各项制度与要求。

为了把在施工及作业现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急性食物中毒事故及疫情突发事故,给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的严重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公司特别制定以下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及应急工作程序。

一、 职业卫生应急预案

(一)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常见原因

(1) 由于施工作业中的各种因素、容器、管道、地沟、低下等作业中

课发生空气氧气不足,有毒气体的聚集等造成窒息性气体中毒。

(2) 缺乏职业知识不能识别职业病危害,区分设施防护及个人防护造

成中毒。电焊作业、防水作业在自然通风不良的环境下很容易发

生急性中毒。

(3) 有毒材料使用不当,保存不当,或不符合标准,违章操作,造成

中毒事故。

(4) 防护用品使用不正确或失效,造成急性中毒。

2、 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1) 立即停止导致危害事故的作业,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

态扩大,把事故危害减低到最低程度。

(2)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救治,进行

医学观察,严重者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对管道、山沟、地下

可疑毒气中毒者救援,施救人员应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以免发

生续发性中毒。

(3)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危害的材料,设备和工具。

(4)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a、 用人单位立即报告公司卫生办公室负责人。电话:62275165

b、 用人单位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

位、时间、地点、发生情况、伤亡人数及原因。

(5) 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善后的处理工作。

(6)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经公司安保部门、

公司卫生办公室同意后可恢复作业。

(二)急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的原因,施工作业活动中集体食堂因采购食品不符合标准、加工不规范或食品污染造成的人体感染及中毒性疾病,统称为食源性疾病。

2、发生事故后对遭受或可能遭受事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救治,严重者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或打120急救电话,对症状较轻者就地进行医疗观察,有医务人员对症处理。

3、根据事故的程度应立即成立以主管力道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现场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理、积极配合的要求做好救援工作。

4、事故的报告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卫生办公室,有关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现场协助所属单位处理有关事宜。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食物中毒病症,用人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所。

5、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立即停止就餐食堂作业,并保护做好作业现场及餐具食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6、做好应急状态下后勤保证工作。现场人员的饮水、饮食要及时供应,加强现场卫生的各项管理,做好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7、根据事故的调查定性后,用人单位要查找事故原因及负责人,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公司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决定恢复食堂作业。事故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和纠正((预防)措施,报公司卫生办公室。

(三)疫情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疫情突发事故的原因:施工现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人员来自全国各地,相对卫生条件差,容易使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

疫情(传染病)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人。

疫情(传染病)流行:是指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发病率超过该病例当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当发生法定传染病乙类可疑病例,应立即送往医疗单位治疗,在明确诊断为传染病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其暴发与流行。

2、当疫情发生后迅速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完成应尽的工作报告。

3、 疫情报告。发现传染病例、疑似传染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并报告公司办公室。报告内容:患者姓名、病种、人数、发病地点、患者接触的人群、采取的措施。

4、 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采取就地隔离观察,对易感染人群采取预防服药措施。

5、 对患者居住的居室进行消毒处理,对其生产、生活环境进行必要的消毒。

6、 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人员的安抚工作。

7、 加强对外出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

8、 疫情解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发现新发病例,经卫生防疫部门同意后可接触以轻。

9、 工作总结。对传染病的发生及应急处理过程进行工作总结。

二、 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公司针对

篇四:环卫局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阿左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恶劣天气及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讨论稿)

为有效应对巴彦浩特地区时常发生的大雪、暴雨、大风与沙尘暴天气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诸如环境污染、城区渍涝、道路积雪结冰等次生灾害,提高应对各种常见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或避免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巴彦浩特居民安全出行,特制定本应急工作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巴彦浩特建城区域内发生的恶劣天气、灾害性天气和恶劣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一、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公共服务职能,“分工协作、快速高效”的联动协调机制,“准确及时、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

二、组成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瑞仁(阿左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成员:唐恩泽(环卫局综合办主任)

胡志东(东城区环卫管理所所长)

叶金山(新城区环卫管理所所长)

王春升(旧城区环卫管理所所长)

石永福(环卫局清洁队队长)

曹克秀(垃圾处理厂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环卫局灾害性天气应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制定有效的应急工作方案,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实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恶劣天气及次生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指挥和组织各项应急、抢险工作的实施。

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上报执行情况。

5、及时上报应急工作进展。

6、及时上报灾害天气及次生灾害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应急工作机制构成和职责

1、应急工作机制的构成:

应急工作实施部门由环卫局后勤、各环卫管理所、清洁队、修理厂、垃圾处理厂组成。各部门要充分履行恶劣天气及灾害性

天气应对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2、各部门应急工作职责

后勤:负责协调应急工作人员、车辆的调度;各种应急工作所需工具的储备、发放;融雪剂储存、调配。

三个环卫管理所:负责在遇到应急任务时派出清扫、清运人员接受清扫、清运、除冰、积雪清扫、融雪剂喷洒等工作;负责保障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转,确保垃圾转运顺畅;负责派出清运车辆完成积雪、垃圾清运任务。

清洁队:负责化粪池应急清掏、检修工作;负责公共厕所等环卫公共设施的管养、检修、抢修工作以及建城区内涝时期的积水、淤泥清理、清运工作。

修理厂:负责机械、车辆等设备的故障排除、检修、抢修等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的抢修、检修;负责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派的其它设施的检修、抢修工作。

垃圾处理厂:负责巴彦浩特建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灾害天气产生的积雪、淤泥、渣土处置。

三、预警机制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灾害天气预警机制。与气象部门长期保持联系,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灾害性天气做到提前预知,对可能对巴彦浩特地区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指挥工作

提供决策依据。领导小组要及时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并提前组织开展各项应对措施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前期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立即进入待命状态。领导小组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方案并协调各部门做好应急工作的前期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气象局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为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案启动:一旦发生恶劣天气或灾害性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响应程序:

1、各部门在接到天气预报后,应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 作。各级工作人员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恶劣天气及次生灾害发生时,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恶劣天气发生后各部门要迅速有效的组织人员到位,根据各自职能和应急处置工作细则开展相应的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如果恶劣天气引发次生灾害,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城管局并迅速组织人员到位,协助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相应的救灾工作,并到达现场对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实时上报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参与救灾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

五、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细则

(一)大雪天气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细则

1、各环卫所要充分考虑雪天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的影响,接到降雪预报时,提前做好除雪作业各项准备工作,并将车辆进入待命作业位置,掌握好出车的时间,确保车辆准时到位进行除雪作业。

2、降雪发生后3小时之内,各环卫所调派车辆前往城区主街道和重要路段实施融雪剂喷洒作业,防止降雪过程中道路积雪结冰。夜间降雪时,主要道路和重点地段融雪剂喷洒作业应在次日早8时前完成。

3、各环卫所应在降雪停止后1小时内组织清扫人员到达管辖区域内各主干道和重要地段实施清雪除冰作业,并在4小时内完成清扫、清运作业。不能及时清运的积雪应在指定的转运点堆积,并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如发生大雪、暴雪,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清扫、清运工作完成时间。

4、降雪天气发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正常上班时间为准),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大型超市及居民个人按照爱卫办划分的灾害天气环境卫生责任区开展除雪工作。积雪应在指定的转运点堆积,由阿左旗环卫局负责清运。(责任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

4、清雪范围均含两侧人行道,清雪作业标准要达到路上无积雪、积冰,路面可见,道路畅通,除雪时首先要确保垃圾清运通道的通行。

(二)暴雨天气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细则

篇五: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预案0904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 环境卫生应急预案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09年2月

1.适用范围

1.1自然灾害

根据历史资料和专家分析研究,对上海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风暴潮、赤潮、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大雪、地质、地震灾害;可能影响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风暴潮、高温及地震灾害等。

1.2事故灾难

1.2.1 因作业操作失当,引起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损坏造成停产,从而造成垃圾物流梗阻,影响垃圾及时处理。

1.2.2 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正常运作。 1.2.3 船舶特别是油轮发生泄漏,造成水域油污污染。

1.2.4 船舶航行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大量垃圾或粪便进入水域,严重污染水域。 1.2.5 船舶航行时拥挤、沉没,造成航道堵塞,造成生活垃圾、粪便不能及时运输。 1.2.6 机动车辆泄漏,造成路面油污污染。

1.2.7 其他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1.3公共卫生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市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是疫

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需单独收运处置。

1.4社会安全事件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并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

1.5.4.1 对大型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实施人为破坏,造成停产等。

1.5.4.2 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

1.5.4.3 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造成城市不能及时保洁,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垃圾、粪便物流梗阻,影响及时处理等。

1.5其他市容重大环境卫生事件

例如: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5万,需要突击应急保洁、垃圾收运等环境卫生服务的公共活动),纳入环境卫生保障系统。

1.6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上海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1.6.1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小范围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6.2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联动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6.3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调度有关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6.4 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全市相关公共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设立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本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应急处置人员、装备配置和预案。根据市和局有关应急指挥部门的要求和指示以及发生的环境卫生方面的应急事件,适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实施组织指挥。负责协调与市和局应急指挥部门有关事项。

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为指挥,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为副指挥,市废弃物管理处处长、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市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处长以及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发生人员变动时,接任岗位者自然更替)。

2.1.2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兼顾平时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工作,上海市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三个专项应急办公室,分别为废弃物收运处置应急办公室、道路保洁和公厕配置应急办公室、水域保洁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市废弃物管理处、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市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

专项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事故预防及

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应急处置规划、预案。指导各区(县)编制区域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相关宣传、培训与演习。

2.1.3按“区域联动、区域互助”的原则,设立6个“区域环境卫生应急指挥分中心”分别为:浦东新区、徐汇区、普陀区、宝山区、青浦区、奉贤区。并由区的市容环卫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分中心主任。各指挥分中心对应区域为:

东片分中心,对应浦东新区、南汇区

南片分中心,对应徐汇区、卢湾区、闵行区、长宁区 西片分中心,对应普陀区、静安区、黄浦区

北片分中心,对应宝山区、虹口区、杨浦区、闸北区、崇明县 西郊分中心,对应青浦区、嘉定区、松江区 南郊分中心,对应奉贤区、金山区

指挥分中心主要职责是: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在完成本区的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对有困难的区,调配分中心内成员单位的应急人员和物资予以支援。

各区(县)环卫部门的环卫科长为联络员,负责与应急指挥部和三个应急办公室的联系沟通。

2.1.4 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设立区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办公室,建立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体制和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相应组织网络,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区的环境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2.1.5 组织体系框架

2.2组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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