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是我最钟爱的。
在之前的之前,我一直不敢翻看余华的书籍。这样的不敢是缘于一种害怕,在我的积累的听闻中,这是一个真实书写着生活的残酷无奈与绝望的作家。我是那么喜爱着温暖与干净,以致于连眼睛都拒绝着影视中的血腥。朋友说,你的前生一定是个心如铁石的屠夫,所以今生才会如此的柔弱与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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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来杭州住了几天,那几天电视是属于她的,电脑是属于空气的,所以我买了一箩筐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使用了我一个夜晚的时间。第一遍我跟随情节,第二遍迷恋文字,第三遍试图梳理回忆的顺序,第四遍开始想我是否该写点什么。
1哀而不伤
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孙光林作为故事的出发者和回归者,由他推而及上的三代家庭以及由他扩而横之的朋友生活。余华在序言里说: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拌脚石,他随时都准备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已经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地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的哭泣。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张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当我敲下这几句话的时候,我仿佛又看到孙光明丢下两只篮子洋洋自得地走向死亡,孙光平挥着菜刀不要命似的追打着拿着鱼叉王家的儿子,那个无赖的父亲捏了儿子相亲女家的屁股,被别人一脚揣下楼梯,朝我滚过来,然后我和孙光
林与老爷子邂逅在南门口,一起看到了烧毁孙家的那一场大火。这些情节不需要再去翻阅与回忆,就像是我所熟悉了知的一个家庭,鲜活的生活在过去的时光里。
曾经与朋友谈论过苏童与余华,苏童的文字如同是在阴森的老房子里看到一幅描金的大红缎面,他的悲伤浸淫着大雨过后菊花腐烂的气息。而余华的人群是生活在土地之上的命运,悲凉无奈却也透露出丝丝的柔和,如同台风过后一片狼籍短枝残砾的地面,你却知道阳光会暖暖的照耀这片重新而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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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治者的语言
余华自己在序言中说的话:我再次去阅读自己的语言,比现在年轻得多的语言,那些充满了勇气和自信的语言,那些貌似叙述统治者的语言,那些试图以一个句子终结一个事物的语言,感染了今天的我,其节奏就像是竹子在燃烧时发出的“劈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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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本十八万字的小说里,你找不到一句可有可无的废话。这是非常之不容易的。我习惯在喜爱的文字下用彩色铅笔划下痕迹,这样的喜爱尽情的流露在这一本书里。比如小说的起始有简单的一句:“阳光那时候似乎更像是温和的颜色涂抹在我们的身上,而不是耀眼的光芒。”温和与涂抹,没有比这两个字更具有回忆的温暖与晴朗,就如同是电影的回忆中,缓慢欢跳的孩童,阳光沉淀为乳白色的柔和,他们的身上发散出柔和的光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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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种游戏,触摸表达排列组合。玩童是需要天份的。如果我说,一条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乡间小路穿过了村口的一片金黄的稻田。这样的形容是平淡通顺的,但是你看到凌晨的呼喊被描写成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时候,是不是有种冲破黎明的涌动呢,这样的巧妙,随地可拾。如同是吃到了一颗奇妙的酒心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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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我”始终存在并以一个通晓结局的人在提前叙述事实的结局,仿佛是记忆的统治者,有着无可排除的命运的无奈。特别是写到孙光明的死亡:“就这
样,我一直看着孙光明洋洋自得地做向未知之死,而后面那个还将长久活下去的孩子,则左右挎着两个篮子,摇摇晃晃并且疲惫不堪地追赶着前面的将死的人。”
我留意到他落在结尾的日期,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七日,那时候他三十一岁,他所说的,试图以一个句子终结一个事物的语言:“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他一但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
也许文字只是表达你的思绪,只是如何让你的文字搜索到你的频段,让他人通过你的文字共震于你的频段而已。小时候踩踏浮松的青石板一角,溅起另一角的脏泥水,如此的乐此不疲我也一样拥有。你在他人的叙述中找到你的熟悉,你却说不出你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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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一个人都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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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出现的人物都是主角,他或她不以“我”的出现而单一只有一个铺垫与烘托,他们是一个人,在他们独立故事里是丰满而生动的主角。水乳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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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中重叠而出那么多小镇的人,人物的性格交叉投影,仿佛无足轻重,姓余姓张都只是一个称谓,一箩筐的人的出现只是烘托了一个李光头。这使我更加地喜欢《在细雨中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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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孙家三代的主角,我还是记得冯玉青,“她将木桶放进井中弯腰时,脑后的辫子就会掉落到胸前垂挂在那里,我看到了多么美妙的摇晃。”她在王跃进的婚礼上,将草绳系在树枝上,文静的布置出一个能将脑袋伸进去的圆圈。我记得鲁鲁,一个流着鼻血的小男孩在大街上与两个大男孩打架,他双手紧紧抱住一个人的腰,无论扯,咬,打,他就是不放手。记得在九岁就被父亲遗弃,开始送煤饼的刘小青,甚至是刘小青楼下那个阴深的老太太,她害怕路口的那只黄狗,
更害怕狗的死去,因为她认为死去的黄狗会在阴间等着她。那个虚弱到极点的李秀英在屋子里摆满了小凳子,上面摆着众多的内衣内裤,随着阳光的移动,她移动凳子。“她尖利的嗓音突然响起:„王立强是被你们谋杀的。‟”王立强这个她的丈夫强健无比的男人,被一个牙尖的女同事发现了他的隐情,被迫他拉响了与人俱焚的手榴蛋。记得一辈子让祖父垂着双手谦卑地站在脚盆前的祖母,她十六岁“她的脸蛋像是一只快从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即使如此她依然被涂上了厚厚的胭脂。”还有那个曾祖父母在一个月光冷清的夜晚,睡着后被一条野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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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笔墨多少,都是一个个尘土中,活生生各有性格不同的人,他们不需要赵钱孙李,他们只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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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永恒的友情
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所以你也许会看到我眼里常噙着泪光,慌乱的扯着餐巾纸擦去从鼻孔流出的清水。眼泪也许并不能代表什么,但是在我心里,眼泪却也是一种语言,它告诉你,你内心柔软的东西被轻轻的碰了一下。苏宇在马路上抱住了一个女人,这样的结果是他进了牢教所一年。有一天在皎洁的月光下,他描述抱住那个女人的感受“其实不是抱住郑亮的肩膀,是抱住你的肩膀。我当时就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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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句,我的眼泪就涌了上来。我仿佛看到了已经老去的我们的岁月,在岁月中年少的朋友。我甚至有一写往事回忆的冲动。虽然我幼稚的笔端面对十多年的沧桑与日渐模糊的记忆如此的薄弱。但我开始写了。是因为:“苏宇的微笑和他羞怯的声音,在那个月光里时隐时现的夜晚,给予了我长久的温暖。”
我不否认我是一个恋恋往事的人,所以我分外的喜欢余华在序里的一句话。他说:因为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
把这句话作为今天的结束语。
安之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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