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优秀商户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广大经营者文明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激发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回馈社会,共同营造文明诚信、富有爱心的社会氛围。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社区优秀商户”推荐评选活动。
一、申报对象
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商业、服务业经营活动,依法注册、证照齐全的各类商户(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商户采取自愿申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的商户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公平经营。依法取得营业登记满一年以上,做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等均合法有效,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照章纳税,明码标价,不偷税,不漏税,不欺诈,共同创造守法经营的市场秩序。
2、诚信为本,诚实经营。做到诚信经营,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不乱抬价、不乱收费,不短斤少两,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服从管理,文明有序。遵守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遵守行业协会章程,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占道经营,不乱停车辆,不私拉乱接,不乱堆乱放,不乱贴广告,不乱涂写,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不超标排放油烟,保持店内环境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整齐,“门前五包”维护良好,共同打造井然有序的城市形象。
4、奉献爱心,承担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争创文明诚信商户,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共同营造文明诚信的社会氛围。
5、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两年内无工商、税务、公安、安全、环保和城市管理等其它执法部门通报及违法处罚记录。
四、评选程序
“社区优秀商户”评选采取考评的办法,展开评选活动。
第一步:宣传动员
时间:2021年4月1日--5月28日
充分利用公众号、物业微信群、入户讲解等方式加强宣传,通过电子广告屏循环播放“社区优秀商户”创建活动宣传标语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商户人人皆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第二步:组织申报
时间:5月31日--6月4日
采取自愿填报或社区推荐的方法,参评商户要提供单位产品有无虚假宣传、有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安全经营责任事故发生等实际情况的书面承诺书。意向商户填写信息后连同承诺书交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第三步:审核评选
时间:6月7日--6月10日
街道办事处营商办组织对报名商户进行资格审核,了解生产经营和活动开展情况,对照申请表所列评分标准逐一打分,对排名前20的商户评出符合标准的“社区优秀商户”候选名单。
第四步:公示审定
时间:6月11日--6月18日
对入选年度“红色商家”的商户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反映问题。
第五步:挂牌奖励
对通过审核及公示的商户,颁发奖牌,并给予每户1000元现金奖励,挂牌商户接受各领域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投诉,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受到部门处罚或相关投诉经查实的商户收回奖牌并撤销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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