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租赁合同(通用15篇)

时间:22-09-12 网友

广告位租赁合同(通用15篇)

广告位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租用甲方大楼楼顶做一个户外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坐落地点:

  二、广告位尺寸:

  三、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广告位租用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租赁费 元,计 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全额,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拆除画面。

  五、乙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如发现问题与甲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七、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发布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八、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甲方 %(按日计算)。

  郑重声明:本合同由租赁宝网根据网络资源收集整理,仅供用户参考。对使用本合同产生的相关纠纷,与租赁宝网无关。

  九、合同生效后,乙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发布,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甲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2

  协议编号:

  甲方:江西鸿美门窗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起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江西赣州

  签订时间:二○一四年七月

  广告位租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江西鸿美门窗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起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租用乙方在赣州大广高速唐江大桥处高炮广告位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场地的位置广告牌的位置

  1、广告位置;赣州大广高速唐江大桥附近

  2、广告的使用性质:商业广告。

  第二条 广告位租用时间

  1、本广告位租用时间为12个月,自 年 7月 1日起至 年7月 1 日止。

  2、甲方如需继续租用广告位,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乙方提出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该处优先使用权。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结算方式

  1、广告位租用费用为合计人民币¥ 80000.00 元(大写: 捌万圆整 ),含税。

  2、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付给乙方定金4万元;2)、余款经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项目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广告牌的安全正常使用,在非乙方人员对广告的安装造成任何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广告牌尺寸为高6米X宽18米X2面。画面由甲方自己提供。

  第五条甲方使用乙方广告位所做的广告需健康合法有效(如: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证 产品合格证等。发布内容带有特约 唯一 独家 代理等宣传词语,以及获奖荣誉 注册商标 专利证号等广告内容,均需真实)因甲方自身的广告而引起纠纷或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协议一旦生效后,协议各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其中条款。违反本协议书内任何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另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口头方式提出无效。被解除方有权向解除方索取因协议终止而带来的损失。

  3、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规定,一方对另一方因本协议项目行为而导致的收益或利益损失、未实现的预期利润、以及其他任何间接损失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订

广告位租赁合同3广告位租赁合同4

  甲方:

  

  电话:

  邮编:

  乙方:

  

  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个月。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安装筹备期,包括前期设计、制作、测量、勘测、安装,招商等。安装筹备期内免收租金。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管理或所有的合作场地内安置“专业汽车道闸信息平台系统”(即在各大楼宇进出口、停车库和停车场进出口汽车道闸系统上面进行广告信息发布,以下简称:“该系统”)。

  合作场地定义:

  道闸数量:

  2、该系统的安装数量

  甲方保证拥有该场地的管理权或所有权,乙方可通过该系统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它各类信息。

  3、甲、乙双方于此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独家经营权。

  第三条租金

  1、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

  2、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元,对应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后依此类推(租金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的安装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的信息更换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对位于其物业内之该系统的信息更换工作对乙方保留监督建议权,但不得影响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4、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如甲方要在除上述地点之外的区域加装该系统的,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甲方应保证与乙方所合作道闸系统的上下启动横杆应经常保持与地面平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广告招商经营。

  5、甲方确认在本合同书中涉及的该系统内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将对此予以保密。

  6、甲方确认其管理物业的业主委员会及发展商已同意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7、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物业管理方发生变更,则甲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新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乙方届时已支付的场地租赁费超过甲方应收的金额(甲方应收取的金额按月计算),则甲方应在物业管理方之后并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将剩余场地租赁费支付给下一物业单位。

  8、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之前,乙方所经营的道闸信息平台系统受损坏,甲方有义务对此给予第一时间及时通知,由乙方迅速维修,更换或重新安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该系统将放置于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物业内,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

  2、乙方负责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状况下安装、维护、运营该信息平台系统设备,以及对该信息平台系统作定期信息更换。

  3、乙方运营该系统产生的广告或其它收益归乙方所有,相应运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

  4、该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该系统所有广告内容的信息制作及更换工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所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机关要求和社会风俗。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有权将乙方安装的系统拆除,但不应影响道闸进出车辆的正常功能。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道闸数量(或可正常运行乙方系统的道闸数量)发生减少,则双方同意相应折算减少租金。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根据相应的损失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2、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一物业内若继续允许开发使用类似媒体(即利用在汽车道闸的公共部位发布信息的系统),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双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前的三个月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若双方决定续约,则应订立新合同书。

  3、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中文打印,涂改无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广告位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用于乙方发布商业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租赁甲方的广告位位于 规格: 。乙方设计了三种方案报城管委审批,乙方按审批下来的形式规格制作广告牌(具体位置及广告牌形式详见合同附件一、二、三)

  2、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保证金: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保证金后,开始计算审批时间,如在1个月内审批通过,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解除后,如乙方未拖欠租金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果在一个月内审批未通过,在甲乙双方确定终止合作后3日内退还乙方 元保证金,另外 元保证金视为乙方给付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如果因产权问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将保证金归还乙方,并赔偿乙方 万元整;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广告发布进展顺利,此项目运作良好,保证金冲抵最后一个季度的款项。

  4、租金:第一、二、三年度每年 万元,第四、五、六年度每年 万元,第七、八、九、十年度每年 万。十年共计 万元。(本合同租赁年度,是指租期开始后每满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场地租赁费以人民币结算,以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甲方财务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以季度为单位向甲方上付租金,自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第一季度(10月―12月)租金 万元,此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下一个季度的租金。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各项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2)乙方在进行广告牌改造或广告画面施工等正常广告经营活动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条件下,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如水电、人员进出等各方面)并提供便利,并由甲方提供长期使用的施工证件由乙方管理使用。

  (3)如甲方因无法避免因素转让该场地,为了保障乙方权利,甲方应向受让方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本租赁合同在阵地过户给第三方后继续有效,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如逾期未交,应当自欠付日起至全部交付日止,按照欠付租金的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文明经商,乙方可发布任何合法广告内容。

  (3)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权按政府审批下来的形式规格制作广告牌,在不影响和破坏大楼主体及其相关设施(含LED大屏钢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加大广告牌画面尺寸,但需提前通知甲方,广告牌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广告牌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6)合同期满或者因故解除的,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广告,如超过15天未能拆除,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无需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广告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乙方应确保广告位设备的安全牢固,如在安装施工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施设备等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8)乙方负责广告位的报批手续、设计、建设、安装,并承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管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9)乙方自行安装所需电表。乙方需按照甲方向商场承租商户的统一收费标准交纳电费。但甲方电费计费标准应按国家商业用电标准执行,收费价格最高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 %,电费按电表显示数字计算,由甲方收取,不计利息。

  7、违约责任及责任认定:

  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年合同额 %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违约,则由 有限公司向甲方 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广告牌审批手续委托 有限公司负责报批,广告牌设计、制作、改造及广告经营权由 有限公司独家全权负责,如甲方( 有限公司)将经营权交由其他公司经营,甲方应赔偿 有限公司一切经济损失。

  8、保密条款:

  缔约双方有义务保守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媒体价格,租期及乙方客户和竞争对手等相关的商业秘密,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承担。

  9、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办法:

  (1)在广告牌审批通过后合同履行中,因政府规划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甲方应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租金余款,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修改、变更和续签:

  (1)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需缔约双方书面认可,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未经缔约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如有变更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如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11、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楼顶广告牌位置示意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6

  甲方(承租方):新余新华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新余市明德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及期限:

  1、甲方租赁乙方位于新余市水西镇往东桥头户外广告贰块。

  2、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 三个月 ,即从 年 7 月 1 日至 年 9 月 30 日止。

  二、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牌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4000 元(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广告牌租赁期限为半年。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按广告的建造、报建、年审、制作、发布、维护、维修等。

  3、广告牌租赁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广告画面上架后,甲方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将租赁款全额支付到乙方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三、双方责权:

  1、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报批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广告发布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解决和支付。

  4、乙方负责广告牌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5、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6、如因台风、地震、车祸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四、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同意交由淮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新余新华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章):新余市明德广告有限公司

  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商量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位置: ( )

  二、规格:尺寸为: 宽× 高。

  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四、费用:

  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包制作、安装、维护)以上费用均不含税收。

  五、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负责与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及一切办理费用;

  2、协助乙方进行广告布幔的制作安装;

  3、负责协助乙方广告布幔的日常维护;

  4、协助乙方负责广告布幔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报告,如需更换版面,甲方应协助乙方;

  乙方:

  1、负责协助广告布幔的设计。

  2、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关于影响原状的约定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广告载体的原状。如要更换广告版面,应先前告知甲方。

  八、合同期满的约定: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先前30日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续租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九、先前终止合同的约定: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先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先前15天通知乙方,并退还终止日到合同期满日的广告费用。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十、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商量解决;商量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共贰页,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管理的全部楼宇电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安装广告机和框架广告,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播放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使用范围、安装位置、用途及数量:

  1、具体使用范围:乙方可以使用内全部楼宇电梯的内外部分区域(包括电梯口、轿厢、门),安装液晶广告机、框架广告及电梯门贴膜。

  2、设备安装位置:

  A、电梯口一侧安装液晶广告机,用于视频播放;

  B、电梯轿厢内三面安装框架广告用于刊登平面写真;

  C、电梯门外面粘贴贴膜,用于创意广告及保护电梯。

  3、使用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口安装液晶广告机1台,轿厢内安装框架广告3块,共使用部电梯。

  二、广告机、框架规格及操作要求:

  1、广告机规格:采用22/19寸高清液晶显示屏;

  2、框架规格:采用塑料/铝合金材质,长宽比为450mmX600mm/570mmX770mm;

  3、操作要求:广告机播放时音量及光线应控制在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框架内刊登内容应健康、清晰。

  三、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使用费用为:每部电梯元/年,共部电梯,全部电梯每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共计。该使用费用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甲方。

  2、广告机设备在使用中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

  3、自合同签定起一个月为免费开发期,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作广告招商宣传。

  四、合作期限及要求: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协议。

  3、本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区域相关资源,并应将所安装广告设备自行撤除。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乙方安装广告设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安装方案。

  (二)甲方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任何与乙方有竟争性的第三方在物业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授权乙方享有电梯口及轿厢独家广告发布权。

  2、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改建、维修,长时间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看护乙方所安装的广告设备,避免人为故意破坏,如遇到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负责广告机和框架的安装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使用,安装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电梯相关区域内有独家视频和平面广告发布权,对广告机和框架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广告机的播放质量和框架的装饰效果,乙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区域更换画面内容,以及对框架和视频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甲方应对乙方人员出入提供便利。

  4、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确保广告机和框架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轿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刊登播出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乙方在广告机和框架内刊登播放的广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广告设备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乙方应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4、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款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拖欠超过六十天,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除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苏州市富利达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位置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2、广告牌租赁期为年月日 至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元,大写:元整,费用支付方式为。

  合同签订支付50%即元,顺延50%即元。

  4、本合同中,甲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在此广告牌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5、甲方应保证该广告牌的安全牢固,如有倒塌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应保证该广告位的合法有效,否则如被拆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由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 公司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商量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位置:

  

  二、规格:

  尺寸为: 宽× 高。

  三、租赁期限:

   — 止,共计 个月。

  四、费用:

  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包制作、安装、维护)以上费用均不含税收。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负责与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及一切办理费用;

  2、协助乙方进行广告布幔的制作安装;

  3、负责协助乙方广告布幔的日常维护;

  4、协助乙方负责广告布幔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报告,如需更换版面,甲方应协助乙方;

  乙方:

  1、负责协助广告布幔的设计。

  2、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关于影响原状的约定: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广告载体的原状。如要更换广告版面,应先前告知甲方。

  八、合同期满的约定:

  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先前30日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续租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九、先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先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先前15天通知乙方,并退还终止日到合同期满日的广告费用。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十、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商量解决;商量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贰页,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 (签章)代表: (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10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1、因甲方制作墙体广告需要,乙方自愿同意将自己的房屋的 面墙体租给甲方制作喷绘墙体广告,租期为十年,租金一年一付。

  2、乙方有义务照管广告牌,如广告牌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在广告牌遭人为损坏时,乙方也应立即制止。

  3、在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不得私自拆改广告,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如违约将以十倍租金给予甲方赔偿,如甲方租赁10年后想续约,乙方将优先考虑,如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双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在承租期间内具有随时翻新和更改广告内容的权力,乙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和提出其它任何要求。

  5、乙方保证自己是该墙体的唯一产权人或管理人,如另有他人对该墙体主张权利,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6、在承租期内,乙方有义务负责甲方的广告不被他人损坏或覆盖。

  7、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违约需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8、本租约自立约起签字生效,一式两份,乙方与甲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广告位租赁合同1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兴文县古宋镇百家渡桥头(详见附图)

  2、广告牌规格:_长18米,宽6米,面积约108平方米,双面。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立柱、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4、广告画面:电脑喷绘布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___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牌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含税),大写 元。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建造、报建、年审、发布一次喷绘布、维护、维修、电费等。

  3、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90%广告费给乙方,即元整,广告发布期满十五天内付清余款即元整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画面制作费由乙方负责,其余更换广告画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广告牌的外打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光源,保证每晚亮灯3小时,即夏天亮灯时间为晚上7:00至10:00时,冬天亮灯时间为晚上6:30至9:30时(可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适当调整)。

  4、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光源出现故障,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电缆被盗,乙方应于五天内修复。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6、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七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元)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完工,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办公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由于以上内容属于固定版本,建议直接将内容写上)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办公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在其所辖园区: 楼道内告示栏发布实用信息。

  

  规格:

  2、甲方提供 宣栏,每栋楼道内提供 处的广告位。共计 广告位。

  3、甲方应确保乙方广告()整体的清洁,并尽量保证宣传页不受损坏。如有缺损等情况发生,由甲方负责定期换补。

  4、乙方在广告上所发布的内容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5、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更换乙方广告内容。

  6、若发生甲方因故终止对广告位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甲方应将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移交给接管的物业公司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与新接的物业公司协商合同继续执行事宜。

  7、如出现甲方业主投诉反对广告相关事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自终止合同之日起返还乙方剩余租赁费用(按月结算),甲方不负责其它赔偿事宜。

  8、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与乙方的合同,自终止合同之日起返还乙方剩余租赁费用(按月结算),甲方不负责其它赔偿事宜。(此条条款好像违背了《合同法》公平性的原则)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期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期满后,则重新协商确认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以一年度结算。乙方于 年 月 _日前支付全年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付费时甲方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与甲方(应该是乙方吧)支付同等的发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本和同的执行(遇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并追加违约金。(违约金多少?)

  2.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若有违反,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延付期内支付滞纳金(最高标准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息)。

  3.乙方与甲方业主产生的民事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表现形式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乙方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无法按期使用,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它

  1.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行三份、乙执行一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

  2、广告牌规格:

  3、广告牌制作材料:

  4、广告画面: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广告牌租赁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00 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人民币10000元(合同签订后两周内给付);第二次支付人民币50000元( );第三次支付人民币50000元(合同到期日给付)。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对乙方发布的广告形式、内容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广告内容及形式进行改正。

  2.甲方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广告位中平面塑料模具安装及制作,并对模具进行日常维护。对因模具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承担。

  (2)甲方免费提供广告(不干胶)的安装,并进行相关的日常维护。

  3.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对本合同的单独解除权。

  (2)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按照相关约定正常使用广告位发布广告。

  4.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2)自行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并办理工商行政审批手续。因广告内容造成的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广告位置。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终止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

  第五条、合同期满

  1、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3日内,乙方应拆除其在广告位安装的各种设施。

  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续租,乙方须在本合同届满 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年 月 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14

  甲方:英德市路灯管理所

  乙方:

  为美化、亮化城市的举措,宣传企业形象,增强英德商业气氛,促进英德经济发展,提高英德广告品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路灯杆安装道旗、灯箱事谊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一、租赁项目:街道灯杆(共:172座)

  建设路(浈阳路至光明路段)两边路灯杆96座; 英州大道南(浈阳路至膦肥厂)两边路灯杆124座; 观音山大道(监狱至防洪河堤)路灯杆246座。

  二、租赁期限:三年(从11月15日起至11月14日止)。

  三、租金:每座杆¥.00元/年,合计总租金人民币壹拾万整(¥.00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租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续租给乙方继续使用。

  五、相关事项:

  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健康合法,同时须经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单位审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在路灯杆上安装广告不能造成灯杆损坏,如因广告造成灯杆脱漆生绣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灯杆或按修复造价赔偿。

  3、租赁物在合同期内经营广告权和使用权属乙方所有,因租赁物所获的所有收益及广告牌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在租用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

  5、政府有其他需要或国庆春节等期间悬挂灯笼,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服从,且期限不作延长及费用补偿,如需拆除的广告牌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在租用期间如甲方因建设需要更换灯柱,更换后新灯柱在合同期内由乙方作宣传广告使用。因租赁物所获的所有收益仍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G311线K394+916-K408+216间24处

  2、广告牌规格:3.6×1.7×2×24+1.7×1×24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叁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位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

  2、支付方式: 一次缴完 。

  第四条 双方责权

  1、租用期间,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乙方应确保广告位设备的安全牢固,在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的,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照,所有广告手续的办理均应有乙方负责完成。乙方需无偿提供一侧小块广告牌用于公益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并负责监制,中标广告公司负责安装及日常维护,每半年更新一次(有重要活动时随时按要求更换内容),有设施破损的及时更换,若更换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由广告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广告,如有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广告位的使用权,并保留追诉权。

  4、该广告牌在租用期间,如遇政府政策需要,或拆、改建及不可抗力事故等而使广告不能继续发布的,乙方须无条件拆除,甲方退还剩余月数租金(甲方以整月计算收取乙方的不足月租金)。

  5、协议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对该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该优先权。协议期满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广告,如超过五天未能拆除则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无须声明通告乙方,即可将广告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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