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活动施行方案〔共3篇〕
第1篇:招商引资施行方案
招商引资施行方案
为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工程建立在当前我县经济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积极落实“工程立县、招商活县、引资兴县”的开展方略,全面掀起招商引资热潮,确保实现全年引进县外资金12亿元以上的工作目的,特制定本施行方法。
一、招商引资确认
1、本方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从宁城县区域外,引进资金(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新上工程,新办企业和重组现有企业。不包括方案内国家扶持资金和从国家及区市争取的政策性资金工程。所引进资金性质确实认,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我县鼓励开展的招商引资工程为:符合我县产业构造调整方向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深加工、加工制造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商贸流通、效劳业企业和根底设施工程,特别是具有高(科技含量高、财政奉献率高、就业率高)、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快(投资见效快、占领市场快)、好(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好、生态效益好)特点的工程。
二、目的责任
1、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66个县直和中区市直单位,其中乡镇完成9亿元,县直和中区市直部门完成2.5亿元。
2、继续在县级班子开展招商引资专项推进活动,县级班子领导都要积极带头招商。按照县级领导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专项推进责任制的要求,每人负责一个重点招商工程。每个招商引资专项推进小组,年内必保引进一个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工程。
3、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招商,人人都有招商任务的责任体系。
4、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投资工程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5、加强催促检查,由县招商局负责组织,县考核办和两办督查室参与,每季搞一次专项督查,半年一次考核,适时举行拉练观摩。
三、招商方式
1、平台招商。发挥工业园区在土地储藏和各种根底设施配套完善的现有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推行“异地办工业”政策,凡新引进的县外企业,可以跨乡镇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乡镇和部门引来的工程落户到工业园区,对乡镇引进园区的工程列入乡镇的统计范围和考核指标,实现税收归乡镇财政调控。
2、定向招商。瞄准东北、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兴旺地区的产业转移,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带工程、定目的、包经费、常年开展上门招商工程推介活动。同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才能强的干部到兴旺地区挂职招商。
3、产业招商。发挥现有的主导产业优势,着重抓好玉米深加工、畜产品深加工、蔬菜精细加工、铁精粉深加工、膨润土深加工等资型产业工程的招商引资,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利用现有的中小型加工制造企业根底,着重抓好嫁接、合作、结合重组工程的招商引资,促进加工制造型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规模。
4、以商招商。充分利用我县外来投资商的优势和影响力,带动更多的客商来我
县投资兴业,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应。今年聘任30名客商为我县的招商引资信息员。
5、工程招商。实在搞好招商引资工程的谋划、包装、开发和推介工作。发改局、经贸局和招商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热点,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储藏一批吸引力强、牵动力大、事关全县开展的工程,确保我县招商工程库要保持在150个工程以上。
6、悬赏招商。确定5—10个投资额较大的重点招商工程,实行悬赏招商,每个工程奖励30万一100万元。由县发改局制定详细方案并组织施行。
四、优惠政策
1、对新引进的消费经营性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2、新办工业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营业税地方留成局部两年内按实缴数20%由财政返还,增值税、所得税县内留成局部两年内按实际上缴额由财政予以全部返还,第3-5年减半返还企业,用于扶持奖励企业开展。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所缴纳的所得税享受地方留成局部8年、10年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3、新引进的工业工程使用土地,凡符合进驻工业园区条件的招商企业,可实行零地价,详细操作方法是土地出让金先缴,待企业投产后由县财政返还。
4、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加工类工程和县里确定的重点工业工程,需依托当地资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优先考虑资配置。
5、外来投资企业在执行上述优惠政策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法解决。规模较大、效益较高的招商企业,可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机制
1、奖励范围:县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在招商引资上做出奉献的,经确认后,均按本方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奖励标准:按照引进工程的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投产后实际年缴税金确定一次性奖励标准。①投资500万元以下,纳税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和上缴税金的2%奖励;②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一一1000万元,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和上缴税金2.5%奖励;③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一2000万元,纳税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和上缴税金3%奖励;④投资2000万元(合2000万元)一一5000万元,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4‰和上缴税金3.5%奖励;⑤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和上缴税金4%奖励。
3、奖励程序:引资人应当在招商引资事项进入意向协议时报招商局备案,工程施行后申报奖励确认,并由引资人向投资所在地政府提出书面受奖申请,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审批表》,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引进资金协议、银行进帐凭证、设备价值评估报告、上缴税金证明等有关材料。采取分步授奖的方法,引进工程开工后,即予以奖金的20%奖励,建成投产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实现税金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
4、招商引资奖励实行属地管理,由工程受益地区或单位提供奖金,县招商引资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施行。
5、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在政治上重用。对县属机关干部在招商引资中获得突出成绩的,经组织部门考核后,优先提拔使用,一般干部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或享受副科级待遇,副科级干部可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或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可比照副处级进步工资待遇。
6、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党政目的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任务指标的,年底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的引资实绩排序,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奖,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奖金为0.4万元一一1.2万元。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当年不评为实绩突出,个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
六、优化环境
1、建立招商引资工程联席会议和结合办公制度,对重点招商工程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部门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上报审批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招商企业施行“一条龙”效劳,招商局负责做好外来投资者的咨询对接、工程推介及相关审批工作;已经达成投资协议的,所需一切证照手续和有关批准手续全部代为办理;负责协调投资人在消费经营活动中提出的需要有关单位出面办理的事宜。
3、对重点投资企业进展挂牌保护,实行半封闭式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监视落实。
4、严格控制针对企业的各种行政检查,任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必须持有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签发的《检查企业批准通知书》。处分程序明确为:任何部门首
次进入企业检查不准进展行政处分,可对企业进展警告,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确需处分的,须经县改善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批准。对上级部门检查提出处分的由对口部门出面协调,并把协调结果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负责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并建立施行企业收费明白卡制度,年初一次审核确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进入企业收费。
6、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公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设立和恢复已经明令取缔的审批工程。
7、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对改善投资环境做出公开承诺,按公开承诺的办理标准和办结时限为招商企业提供效劳。
8、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绿色通行证制度。对投资额到达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企业,由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招商局、经贸局;交通局结合审发企业公务用车道路通行证,县内各收费站、检查站等对持证车辆不得收费。
9、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业欺诈、制假售假以及敲诈讹诈、挑衅滋事等扰乱外来投资企业正常消费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协调技术监视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0、对不按规定程序进入企业进展检查收费和处分的县直部门由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影响较坏的对部门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背上述规定由县政府将其违规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宁城。
第2篇:招商引资施行方案
招商引资施行方案
为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工程建立在当前我县经济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积极落实“工程立县、招商活县、引资兴县”的开展方略,全面掀起招商引资热潮,确保实现全年引进县外资金12亿元以上的工作目的,特制定本施行方法。
一、招商引资确认
1、本方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从宁城县区域外,引进资金(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新上工程,新办企业和重组现有企业。不包括方案内国家扶持资金和从国家及区市争取的政策性资金工程。所引进资金性质确实认,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我县鼓励开展的招商引资工程为:符合我县产业构造调整方向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深加工、加工制造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商贸流通、效劳业企业和根底设施工程,特别是具有高(科技含量高、财政奉献率高、就业率高)、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快(投资见效快、占领市场快)、好(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好、生态效益好)特点的工程。
二、目的责任
1、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66个县直和中区市直单位,其中乡镇完成9亿元,县直和中区市直部门完成2.5亿元。
2、继续在县级班子开展招商引资专项推进活动,县级班子领导都要积极带头招商。按照县级领导招商引资重点工程专项推进责任制的要求,每人负责一个重点招商工程。每个招商引资专项推进小组,年内必保引进一个500万元以上的工业工程。
3、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招商引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招商,人人都有招商任务的责任体系。
4、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投资工程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5、加强催促检查,由县招商局负责组织,县考核办和两办督查室参与,每季搞一次专项督查,半年一次考核,适时举行拉练观摩。
三、招商方式
1、平台招商。发挥工业园区在土地储藏和各种根底设施配套完善的现有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推行“异地办工业”政策,凡新引进的县外企业,可以跨乡镇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乡镇和部门引来的工程落户到工业园区,对乡镇引进园区的工程列入乡镇的统计范围和考核指标,实现税收归乡镇财政调控。
2、定向招商。瞄准东北、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兴旺地区的产业转移,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队,带工程、定目的、包经费、常年开展上门招商工程推介活动。同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才能强的干部到兴旺地区挂职招商。
3、产业招商。发挥现有的主导产业优势,着重抓好玉米深加工、畜产品深加工、蔬菜精细加工、铁精粉深加工、膨润土深加工等资型产业工程的招商引资,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档次;利用现有的中小型加工制造企业根底,着重抓好嫁接、合作、结合重组工程的招商引资,促进加工制造型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规模。
4、以商招商。充分利用我县外来投资商的优势和影响力,带动更多的客商来我县投资兴业,形成招商引资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应。今年聘任30名客商为我县的招商引资信息员。
5、工程招商。实在搞好招商引资工程的谋划、包装、开发和推介工作。发改局、经贸局和招商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商投资热点,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储藏一批吸引力强、牵动力大、事关全县开展的工程,确保我县招商工程库要保持在150个工程以上。
6、悬赏招商。确定5—10个投资额较大的重点招商工程,实行悬赏招商,每个工程奖励30万一100万元。由县发改局制定详细方案并组织施行。
四、优惠政策
1、对新引进的消费经营性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2、新办工业企业(矿山、采选企业除外)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营业税地方留成局部两年内按实缴数20%由财政返还,增值税、所得税县内留成局部两年内按实际上缴额由财政予以全部返还,第3-5年减半返还企业,用于扶持奖励企业开展。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所缴纳的所得税享受地方留成局部8年、10年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3、新引进的工业工程使用土地,凡符合进驻工业园区条件的招商企业,可实行零地价,详细操作方法是土地出让金先缴,待企业投产后由县财政返还。
4、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加工类工程和县里确定的重点工业工程,需依托当地资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优先考虑资配置。
5、外来投资企业在执行上述优惠政策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法解决。规模较大、效益较高的招商企业,可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五、鼓励机制
1、奖励范围:县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和外来客商),在招商引资上做出奉献的,经确认后,均按本方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奖励标准:按照引进工程的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投产后实际年缴税金确定一次性奖励标准。①投资500万元以下,纳税5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和上缴税金的2%奖励;②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一一1000万元,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和上缴税金2.5%奖励;③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一2000万元,纳税2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和上缴税金3%奖励;④投资2000万元(合2000万元)一一5000万元,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4‰和上缴税金3.5%奖励;⑤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和上缴税金4%奖励。
3、奖励程序:引资人应当在招商引资事项进入意向协议时报招商局备案,工程施行后申报奖励确认,并由引资人向投资所在地政府提出书面受奖申请,填写《招商引资奖励申报审批表》,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引进资金协议、银行进帐凭证、设备价值评估报告、上缴税金证明等有关材料。采取分步授奖的方法,引进工程开工后,即予以奖金的20%奖励,建成投产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实现税金后予以奖金40%的奖励。
4、招商引资奖励实行属地管理,由工程受益地区或单位提供奖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施行。
5、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在政治上重用。对县属机关干部在招商引资中获得突出成绩的,经组织部门考核后,优先提拔使用,一般干部可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或享受副科级待遇,副科级干部可提拔为正科级干部或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可比照副处级进步工资待遇。
6、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党政目的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完成任务指标的,年底按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的引资实绩排序,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奖,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奖金为0.4万元一一1.2万元。对未完成任务指标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当年不评为实绩突出,个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
六、优化环境
1、建立招商引资工程联席会议和结合办公制度,对重点招商工程实行一站式办公,有关部门当场不能办结的事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上报审批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企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招商企业施行“一条龙”效劳,招商局负责做好外来投资者的咨询对接、工程推介及相关审批工作;已经达成投资协议的,所需一切证照手续和有关批准手续全部代为办理;负责协调投资人在消费经营活动中提出的需要有关单位出面办理的事宜。
3、对重点投资企业进展挂牌保护,实行半封闭式管理,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监视落实。
4、严格控制针对企业的各种行政检查,任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必须持有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签发的《检查企业批准通知书》。处分程序明确为:任何部门首次进入企业检查不准进展行政处分,可对企业进展警告,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确需处分的,须经县改善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批准。对上级部门检查提出处分的由对口部门出面协调,并把协调结果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负责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并建立施行企业收费明白卡制度,年初一次审核确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进入企业收费。
6、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公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设立和恢复已经明令取缔的审批工程。
7、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对改善投资环境做出公开承诺,按公开承诺的办理标准和办结时限为招商企业提供效劳。
8、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绿色通行证制度。对投资额到达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企业,由县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招商局、经贸局;交通局结合审发企业公务用车道路通行证,县内各收费站、检查站等对持证车辆不得收费。
9、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商业欺诈、制假售假以及敲诈讹诈、挑衅滋事等扰乱外来投资企业正常消费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协调技术监视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10、对不按规定程序进入企业进展检查收费和处分的县直部门由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影响较坏的对部门主要领导给予黄牌警告。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背上述规定由县政府将其违规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宁城。
第3篇:招商引资施行方案
独发[2023] 号
关于印发《独树镇2023年度招商引资 工程建立工作施行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行政村: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独树镇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程建立工作施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独树镇委员会 独树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 123同时实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形成分管领导详细负责,镇直单位、各行政村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招商引资格局。
2、营造招商气氛。通过对全镇资优势、投资开展重点、优惠政策整理包装,印制独树投资指南等,广泛营造言论,强力宣传推介;各单位、各行政村也要想方法、出思路,积极参与宣传独树、推介独树招商工作中去,形成人人支持、效劳、参与招商引资的良好气氛。
3、创新招商举措。镇党委政府采取主要领导轮流外出招商引资制度,通过向独树籍在外人士发函、拜访、集中联谊恳谈等方法,引导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各单位、各行政村要认真捕捉招商信息,积极同本村、本系统成功人士加强联络,共同推动全镇招商引资工作。
4、优化投资环境。一是加强跟踪效劳,凡引进的工程要实行挂牌跟踪效劳,由镇党委政府抽调1-2名人员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跟踪效劳,凡客商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都由跟踪效劳人员认真负责协调办理;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努力营造高效率的办事环境和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对影响客商投资环境、损害客商
- 5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将按比例给予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以上奖励以县招商引资考评办公室认定的数字为准〕;500万元以下的投资工程,镇政府将按比例计算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数字,适当给予奖励。〔以上奖励在工程开工后施行,且与各单位、行政村目的任务不重复施行〕
3、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全镇各单位、行政村的年终考评的重要考核内容和指标之一。对各单位、行政村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详细考核细那么参照行政村目的管理考评方法。对于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行政村在扣除其年度目的考核分值的根底上,将按照完成比例进展经济处分;没有本质性进展的,给予每单位3000元的经济处分。
主题词:经济工作 招商引资 方案 通知 独树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印制
〔共印 份〕
《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共3篇)》相关文档:
2023招商引资计划方案09-11
招商引资2023年工作计划09-11
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会议上的表态发言10-05
张建慧同志在全市招商引资与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10-05
2023年招商引资策划方案10-22
2023招商引资计划方案10-22
招商引资经验交流座谈会发言材料10-31
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共3篇)11-11
2023年招商引资攻坚实施方案11-11
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