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财政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能力,增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鲁财基〔2022〕7号)和《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鲁财基〔2022〕6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创建规范化财政所,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财政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题,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为重点,突出职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乡镇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创建目标: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的要求,从现在起,到2022年,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全市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更加稳定,职能定位更加准确,业务基础更加扎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著改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三年考评验收,每年有三分之一乡镇财政所达到创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标准,到2022年,全市乡镇财政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目标。同时,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型财政所,莱城区、钢城区每年至少要有两个乡镇财政所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高新区所属财政所2022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雪野旅游区所属财政所2022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
二、创建内容
结合全市乡镇管理工作实际,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和基础设施规范化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按照机构独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并按照鲁财基【2022】7号文件要求,实行区财政局垂直管理或区财政局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体制。
2、根据工作职能和需要,合理配备人员。乡镇财政所要按照乡镇规模科学设置岗位,实行所长负责制,财政所长任用、财政所人员调动、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报区财政审批备案。
(二)内部管理规范化
1、乡镇财政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树立基层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2、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绩效考评和工作人员目标考核等办法,细化基础业务流程管理、量化考核指标,促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
(三)业务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能和职责。目前乡镇财政承担的主要工作有: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专项资金监管、乡镇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管、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乡镇债权债务管理、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乡镇财政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家电下乡等。
2、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夯实财政业务管理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各工作岗位设置健全,分工明确。设置所长(副所长)、预算会计或结算员、惠民资金管理员、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员等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乡镇财政要完善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加强干部管理,加大交流力度。
3、积极组织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乡镇财政干部80%以上应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抓好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骨干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4、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财政文化建设。强化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
(五)基础设施规范化
1、财政所办公用房要满足履行各项职能的基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财政惠民服务厅(窗口)等。办公设备配置水平要基本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橱等必要的
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产管理专门档案。
2、办公场所要设置美观规范的便民服务橱窗和对外宣传公开栏,及时宣传财政政策、财务法规等内容,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示内容必须放在在醒目位置。在服务窗口张贴家电下乡、涉农补贴发放和行政执法等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
三、总体要求
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是财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细化目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主要由区、乡两级财政部门负责,以乡镇财政所为主,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各区要成立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2、各区财政部门要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落实,加强内部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1、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管理现状,要以财政资金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依托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手段,认真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各区要按照省规定的各项标准,结合实际,细化分解考核分值,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办法报送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备案。
2、各区要对所辖乡镇财政所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分段实施。对基础好的,进一步加强管理,帮助其提高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基础较差、管理较弱的地方,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要及时将上级的创建要求传达至各财政所,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财政所创建水平。
(三)加大投入,确保到位
各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全力提高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通过验收认定达到规范化标准的财政所,省财政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资金,市区财政也按要求安排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主要用于改善乡镇财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等福利性支出。
(四)检查督促,务求实效
1、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需要全市财政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各区财政局要结合实施方案,加强经验交流、典型引导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从2022起,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规范化财政所考评计分标准,每年由区评比推荐、市审核上报、省财政厅考评验收后,评比产生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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